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謊稱在A公司月薪8000元,被原領導揭穿,你怎麼看?

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入職時,為了提高自己的身價,謊稱在a公司時月薪8000元,並在證明人一欄填寫下他的原領導。沒想到b公司向她的原領導求證,其領導說,“沒有啊,她在我們這裡月薪只有6000元。”就這樣李小姐的薪水被b公司從10000元直降到了6000元,為此她對原領導恨之入骨。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视职场
2019-08-05

針對題主的這個問題,追根溯源來看,錯誤都出在李小姐身上,怪罪怨恨前公司領導,完全是一種不省自我的愚昧行為。

每個人都是在失敗中不斷成長,學會自我反省與總結,是每個職場人的必修功課。如果思維方向不改,李小姐終究還會栽跟斗,跌撞到頭破血流!

一、前公司領導沒有為任何離職員工背書的責任與義務,他也有自己的職業道德與操守。

任何一個公司的領導都沒有為離職員工背書的責任與義務。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職業道德與操守,不能因為離職員工的利益,而違背自己的底線原則!

有些答友認為,離職員工應該搞好與前公司領導的關係,並提前告知前公司領導,讓其為自己的高薪要求背書站臺!其實,這是一種非常荒誕的想法,只是我們的一廂情願而已。

為什麼這樣說?

每個領導都需要有領導的基本素質與思想。如果讓一個前領導為了離職員工的個人利益,去欺騙另一家公司,這是有違於領導的職業操守與做人原則。

領導如實將員工的基本情況告知下家公司,由新公司領導自行判斷與決策,這才是一個合格領導的基本行為。

否則,前公司領導為李小姐8000工資背書站臺,那其他公司領導也可能為離職員工的薪資背書站臺,那企不是會搞亂整個市場嗎?

當然,也不排除有些領導為離職員工的薪資背書站臺,但這畢竟是少數部分人的行為,不具有普遍意義。

前領導實事求是的言行,讓離職員工李小姐無法實現理想的薪資,這完全是一種值得肯定與讚賞的行為!

要想實現理想的高薪,靠的不是欺騙而是個人工作能力與綜合素質,這是每個職場人都應該明白的職場準則!

二、李小姐對獲取高薪的辦法與途徑,存在一種根本性的認知誤區。

李小姐錯誤的認為:理想的薪資待遇可以靠欺騙獲得。其實這是一個非常天真的錯誤想法,最終只會害人害己,讓自己顏面盡失,甚至還可能會因此而被邊緣化。

誠信”,是我們每個職場人立足於職場的根本。一旦誠信的缺失,將會讓我們失掉一切,任何投機取巧都不是長久之計。

可以明確的告知李小姐,理想的薪資待遇,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來決定。

1、靠員工的個人工作能力與綜合素質,最直接的表現形式,就是個人工作業績。

無論你是誰,說自己的工作能力多麼優秀與突出,但最終都不是靠說來表現與證明,唯有拿出自己的工作業績,才是最有利的證據

這也是企業生存的基本法則與客觀要求。只會誇誇其談而沒有任何實績的員工,註定會被企業所拋棄。

2、理想的薪資待遇,由具體的工作崗位要求而定。

求職者所應聘的工作崗位能力要求,確定了具體的薪酬待遇標準,並不是由我們主觀來定!

所以具體的工作崗位不同,薪資待遇也就會有明顯的差別。想要通過投機取巧的方式,最終也只能以失敗而告終。

3、理想的薪資待遇,是勞資雙方公平談判的結果。

任何求職者都會面臨一個工資的談判,這完全是在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上,達成一致的意見結果。

任何一種欺騙的行為,都是一種無效的行為!嚴格來講李小姐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都屬於部分無效合同。

李小姐應該坦承相告,招聘人事將根據其個人能力與曾經的工作業績,對李小姐的薪資要求,進行綜合評價與判斷,然後彼此全面衡量妥協,達成一致的結果。

三、不懂得自我反思與總結之人,將是一個沒有前途與希望的人。

李小姐不但沒有為自己喪失“誠信”而反思自省,而是去怨恨他人,怪罪領導,這其實是一種很可悲的行為。

她沒有認識到自己的根本問題出在哪裡,註定她不可能改變自己的行為與思想。在以後的人生工作中,她依然會不可避免的犯同類錯誤,很難有較好的發展與前途。

一個人犯錯誤是不可避免的行為,可貴之處就在於:懂得反思總結,改變完善自我,這才是一個真正成熟職場人的應有舉動!

【總結反思】

真正聰明的職場人,應該遇到問題時,首先應該從自身去反思總結,抓住問題的根本原因,找到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絕不能動輒去怪罪他人,去他人身上找原因,這很有可能會誤導我們的思想與行為。

當然以上的看法建議,如果有任何不對之處,請多多批評與指教。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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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职场lily
2019-08-03

謊報工資這種現象在職場上應該是蠻常見的一個現象,但原領導拆臺這樣的事,其實在我個人看來或許問題出在李小姐和原領導之間的溝通上。

謊報工資這種現象在職場上應該是蠻常見的一個現象,但原領導拆臺這樣的事,其實在我個人看來或許問題出在李小姐和原領導之間的溝通上。



為什麼職場人有時會謊報工資

本人曾經的親身經歷來看,筆者曾經面試過幾家公司真實報了上一家公司的薪資,但面試公司給我的offer上給的薪資卻是我上上一家公司的薪資水平,也就是說,給了我三年前的工資。本人自然拒絕了這些offer,後來面試多了會發現,所有的HR她們的基本判斷是,你的期望薪資並不是真實的期望,前一份工作的薪資才是你真是的期望,而你的上上一份工作的薪資,才是你現在的薪資水平。所以從某些程度上講職場人謊報薪資待遇,有部分原因是由於本身所謂的潛規則造成的。

處理好職場人際關係

事實上,面試時做背景調查是很多正規公司都會做的流程,做為成熟的職場人士這些必然是清楚的。李小姐的事情發生可能有幾個方面的可能:

1⃣️李小姐沒有事先告知上級有公司背景調查,那麼上級說了真話。若是這種情況,李小姐完全怪罪於上級,某種程度上,李小姐並沒有職場人士必備的職業素養。

2⃣️如果李小姐事先告知過上級背景調查事誼,仍出現這樣的情況。很有可能李小姐和上級在上一家公司相處很不是特別愉快。這樣的上級在我看來並不是一個合格的職場人士,情商不高。李小姐也有點缺心眼,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面試時如何告知面試公司自己的一些情況

首先在職場上適度的包裝自己的情況是合理的。但有些原則不能忘記:

1⃣️自己不擅長的,不喜歡的工作或協作方式要如實告知招聘者,招聘環節中誠信比什麼都重要。

2⃣️自己能接受的工資底線一定要告知對方,讓對方覺得你是有原則的人。

3⃣️實時溝通並保持聯繫,保有職場人士應有的素養。

謊報工資這種現象在職場上應該是蠻常見的一個現象,但原領導拆臺這樣的事,其實在我個人看來或許問題出在李小姐和原領導之間的溝通上。



為什麼職場人有時會謊報工資

本人曾經的親身經歷來看,筆者曾經面試過幾家公司真實報了上一家公司的薪資,但面試公司給我的offer上給的薪資卻是我上上一家公司的薪資水平,也就是說,給了我三年前的工資。本人自然拒絕了這些offer,後來面試多了會發現,所有的HR她們的基本判斷是,你的期望薪資並不是真實的期望,前一份工作的薪資才是你真是的期望,而你的上上一份工作的薪資,才是你現在的薪資水平。所以從某些程度上講職場人謊報薪資待遇,有部分原因是由於本身所謂的潛規則造成的。

處理好職場人際關係

事實上,面試時做背景調查是很多正規公司都會做的流程,做為成熟的職場人士這些必然是清楚的。李小姐的事情發生可能有幾個方面的可能:

1⃣️李小姐沒有事先告知上級有公司背景調查,那麼上級說了真話。若是這種情況,李小姐完全怪罪於上級,某種程度上,李小姐並沒有職場人士必備的職業素養。

2⃣️如果李小姐事先告知過上級背景調查事誼,仍出現這樣的情況。很有可能李小姐和上級在上一家公司相處很不是特別愉快。這樣的上級在我看來並不是一個合格的職場人士,情商不高。李小姐也有點缺心眼,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面試時如何告知面試公司自己的一些情況

首先在職場上適度的包裝自己的情況是合理的。但有些原則不能忘記:

1⃣️自己不擅長的,不喜歡的工作或協作方式要如實告知招聘者,招聘環節中誠信比什麼都重要。

2⃣️自己能接受的工資底線一定要告知對方,讓對方覺得你是有原則的人。

3⃣️實時溝通並保持聯繫,保有職場人士應有的素養。



總之,面試到自己滿意的工作並不容易,任何一個環節都可能讓你失去一個好的工作機會。細節決定成敗,做一個高職業素養的人,是拿到offer的關鍵。

Longsuixinyuan
2019-08-15

這種事,就是這求職者為了在新公司能多掙一點就是了,撒謊了,而導致自己的信譽喪失。

也不要恨以前的領導,要恨,就恨自己的虛榮心吧!

不由得想起一個老師說的事來,某學生,轉學來的。老師當然會詢問一下,你以前在學校學習怎麼樣啊。這類的問題。有一個男孩子,轉來時,就跟新老師說“以前是班長,學習一直在前三。聽說他轉學走,班裡老師和同學都捨不得。”

後來,在學習時,新老師發現他學習其實很不好,各種習慣都超級差。後來,一問孩子,他以前學習也不好。班長啥的更是子虛烏有。

但是,對於這種情況一般新老師就是一笑了之了。壓根也不用詢問以前的老師,慢慢就瞭解了嘛!家長的心情可以理解嘛!

這種事,就是這求職者為了在新公司能多掙一點就是了,撒謊了,而導致自己的信譽喪失。

也不要恨以前的領導,要恨,就恨自己的虛榮心吧!

不由得想起一個老師說的事來,某學生,轉學來的。老師當然會詢問一下,你以前在學校學習怎麼樣啊。這類的問題。有一個男孩子,轉來時,就跟新老師說“以前是班長,學習一直在前三。聽說他轉學走,班裡老師和同學都捨不得。”

後來,在學習時,新老師發現他學習其實很不好,各種習慣都超級差。後來,一問孩子,他以前學習也不好。班長啥的更是子虛烏有。

但是,對於這種情況一般新老師就是一笑了之了。壓根也不用詢問以前的老師,慢慢就瞭解了嘛!家長的心情可以理解嘛!



但是,到了單位就不一樣了,大家都在一起上班,比的就是個人能力。能力強,酬勞就高。而為了酬勞高,而撒謊,這真的就是個人信譽不好。想問題中的,人家一問就明白怎麼回事了,真的好尷尬呀!

有一次,單位調動了一個員工來,他號稱能力強,筆桿子很硬。於是,大家讓他寫文章,他竟然寫的就是小學生水平,還不如小學生寫的細緻。後來才知道,他原來的單位就是個農場,他一直在裡面就是以才子自居的。其實也真的沒撒謊。後來,他也有所提升。

所以,撒謊撒一時,就得讓好幾個謊言去圓謊。所以,還是坦誠一點的好!

這種事,就是這求職者為了在新公司能多掙一點就是了,撒謊了,而導致自己的信譽喪失。

也不要恨以前的領導,要恨,就恨自己的虛榮心吧!

不由得想起一個老師說的事來,某學生,轉學來的。老師當然會詢問一下,你以前在學校學習怎麼樣啊。這類的問題。有一個男孩子,轉來時,就跟新老師說“以前是班長,學習一直在前三。聽說他轉學走,班裡老師和同學都捨不得。”

後來,在學習時,新老師發現他學習其實很不好,各種習慣都超級差。後來,一問孩子,他以前學習也不好。班長啥的更是子虛烏有。

但是,對於這種情況一般新老師就是一笑了之了。壓根也不用詢問以前的老師,慢慢就瞭解了嘛!家長的心情可以理解嘛!



但是,到了單位就不一樣了,大家都在一起上班,比的就是個人能力。能力強,酬勞就高。而為了酬勞高,而撒謊,這真的就是個人信譽不好。想問題中的,人家一問就明白怎麼回事了,真的好尷尬呀!

有一次,單位調動了一個員工來,他號稱能力強,筆桿子很硬。於是,大家讓他寫文章,他竟然寫的就是小學生水平,還不如小學生寫的細緻。後來才知道,他原來的單位就是個農場,他一直在裡面就是以才子自居的。其實也真的沒撒謊。後來,他也有所提升。

所以,撒謊撒一時,就得讓好幾個謊言去圓謊。所以,還是坦誠一點的好!

话痨娄先生
2019-08-10

多年的職場的經驗,我想說李小姐和原領導這波操作真的是愚蠢至極。

多年的職場管理經歷,我想說B公司這做法很 Low,簡直不能直視。

為什麼說李小姐這波操作愚蠢至極?我來一一分析。

首先,職場薪酬水平造假,實屬正常,當去理解,但不支持。

當今職場,95%以上的求職者都或多或少存在履歷、薪酬、福利方面的造假,這種造假無可厚非,誰都想在求職的時候給自己爭取到一個好的價格,畢竟任何企業的宗旨都是“花最少的錢用最優秀的人”。怎麼爭取一個好的價格呢?無非是讓修飾和潤色一下自己的過往,首先讓自己看起來值那麼多錢,在通過面試等方式說服別人相信自己值那麼多錢。所以,李小姐在薪酬方面謊稱A公司月薪8000元,個人覺得一切正常,完全沒有必要上升到人品、道德的層面。

其次,回到正題,說說李小姐和原領導這波操作的愚蠢。

既然決定寫下不實的月薪,也寫下了證明人的聯繫方式,在此之前,是否跟證明人聯繫人有過溝通和約定,如果沒有過溝通和約定,千萬不要寫不實的月薪,更不要留下證明人的聯繫方式。這是李小姐的愚蠢之一。

因為自己薪酬造假,被戳破,就對原領導恨之入骨,不找找自身的原因,而去責怪別人,這是李小姐愚蠢之二。

筆者有幸在供職單位帶過團隊,做過領導。有招聘過下屬進來,也辭退過員工離開。員工離開後的求職,無論因為什麼原因的離職,有找到我的背景調查都會給一箇中肯的評價和建議,不誇大任何好的和壞的;薪酬方面,涉及到自己公司的商業祕密,不方面透露,儘量不提,我相信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這是原領導的愚蠢所在。

PS:相信很多讀者看到我的論點,一定會有很多吐槽和臆斷。我們不論李小姐在A公司工作能力有多差,給原領導添過多少麻煩,或者說跟原領導有私人方面的矛盾,但是這樣很直白的告知李小姐原先的薪酬,本來就違反公司的商業機密,薪酬保密這是基本的要求。

混職場,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為什麼說B公司這波操作很Low,不能直視?且讓我再做一個分析。

首先,B公司已經和李小姐約定月薪10000元,因為向李小姐原領導詢問之前的薪酬,就撕毀約定,降低薪酬,請問B公司的契約精神何在,要求員工如實告知過往履歷和薪酬,卻不要求自己遵守約定,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樣的操作不 low嗎?

其次,B公司犯了一個大多數中國企業都會犯的錯誤,就是以求職者原薪酬定薪,而不是以崗位價值定薪。很多企業招聘員工的時候,都是參考其他企業的薪酬標準或者員工之前的薪酬評估去薪酬水平,而忽略了自己的崗位價值。試想,同樣做HR專員,A公司給30W一年,J公司只有20W一年,A公司人傻錢多嗎?當然不是,A公司和J公司對HR專員崗位的價值定義不一樣,實際是A公司的HR專員做的事情相信比J公司的HR專員更多也更具有深度,這就是崗位價值的體現。

第三,李小姐已經通過面試,B公司已經約定了薪酬,相信B公司是認可李小姐的工作能力和價值的,再去聯繫李小姐原單位領導,姑且不管B公司的入職流程如何,我想說類似於履歷、薪酬方面的背景調查不是應該在約定薪酬、上崗時間之前去做的嗎?已經約定了薪酬,意味著已經錄用了,再去糾結到底是6000還是8000的問題,B公司這招聘流程和機制,真的醉了。

無論怎樣,願李小姐未來在職場上多一點誠信,願B公司多點契約精神。祝李小姐職場順利,祝B公司發展順利。

Sir聊HR
2019-08-03

就問題而言,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入職時為了提高自己的身價,謊稱在a公司工作時月薪8000元,並在證明人一欄裡填下了原領導的名字和聯繫方式。沒想到b公司向李小姐的原領導求證工資的事情,結果原領導說李小姐在他們公司月薪只有6000元。這導致李小姐的薪水被b公司從10000元直接降到6000元,因此李小姐對a公司原領導恨之入骨。此事的內情可能很複雜,需要全面的分析。

就面試情況來說,李小姐一定是錯的,因為她不該在工資上面說謊。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B公司向她的原領導求證工資事宜,李小姐的原領導據實說話,這沒有錯;B公司對李小姐做背調也沒有錯。雖然最終李小姐的工資被降低了很多,但責任在李小姐身上,所以李小姐恨他的原領導是沒有道理可言的。

像這種面試說謊被揭穿的事,我認為應當完全由應聘者自己承擔所有責任,是不能怪到別人頭上的。因為面試必須坦誠,如果求職者說謊話,遲早會被發現,結果肯定好不到哪去。所以李小姐應該知道面試的重要性,更應該知道她這種面試情況是很容易被核實的,所以絕對不能說謊話。李小姐之所以在工資上說謊,僅僅是抱有僥倖心理而已,這種心理是要不得的,也是容易被識破的。李小姐應該吸取這次的經驗教訓,以後的面試一定要實話實說,這同時也告訴我們廣大的求職者在面試過程中一定要真誠。

這件事還有兩個事情要討論,我認為也很有意義。

一、如若B公司在李小姐入職之前把她們談好的10000元工資降到6000元,那麼李小姐是沒有話說的,她只能接受這樣的工資降價,否則就只能另找工作。因為李小姐還沒有入職,這種情況下工資還沒有通過合同的形式固定下來,所以b公司降低工資的做法是合法的,李小姐要麼接受,要麼只能另外找工作。

二、如果b公司是在李小姐入職之後才通過背調得知李小姐在工資上故意提高了價格,她們的勞動合同裡面約定的工資就是10000元,那麼公司擅自將李小姐的工資從10000元降到6000元就是不合法的行為,李小姐是可以要求公司恢復10000元工資價位的。因為這種情況下,勞動合同對工資的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B公司不能擅自降低合同約定的工資。如果b公司不恢復李小姐的10000元工資價位,李小姐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

總的來說,李小姐從a公司跳槽到b公司,面試過程在工資上說了謊,雖然被原領導揭穿,但原領導是沒有錯的,責任在李小姐身上,b公司對李小姐採取降價的行為也是說得過去的,李小姐不能因此而懷恨原領導。

這件事對b公司來說也有很大的影響意義。對b公司來說,以後招聘員工會更加註重背調工作,並且會要求員工提供原單位的工資流水記錄,從而保證員工不會要價太高,同時也可甄別員工是否在面試中說謊

董江波
2019-08-11

這麼講吧,在人員招聘的時候,工資凡是5000元每月及以上的,因為實際支出成本,每月超過7000元以上。所以,只要月薪達到稅前5000元及以上,都是要進行最基本的職業背景調查的。

所以,你寫的工作經歷,只要這個公司有人事,肯定會核實一下的。而且,上家公司的人事,肯定會百分百忠實的告訴下家公司,你的真實情況,這個,沒人會隱瞞。

而且,最重要的是,給你上五險一金時,你原來的待遇,立馬原形畢露。所以,應聘時,實事求是,你想要漲工資,那就談你對新職業的規劃,和你的成長。

不要談,原來就是這麼多,原來就是那麼多,那你幹嗎離職,幹嗎跳槽啊,親?

另外,職場經歷造假,是很嚴重的行為。問主所說的人,只是降薪了。在比較好的企業,職場造假,肯定會直接勸退的。職場造假,一定不要。

看电影学成长
2019-08-05

第一,跳槽時說原公司的工資很高,並不是一種錯誤。通常情況下,人們在跳槽時,為了下一家的工資待遇更好,會將前一家的待遇做一個虛數,做一些提高,這是常見的一種策略。新公司的面試官和領導通常情況下是會了解這種策略的,大家心知肚明。而且新公司在下達錄用通知前,如果沒有對此員工做背景調查,其實相當於默認了這種策略。因此被揭穿的人此時首先不要妄自菲薄,不要認為自己犯了很大的錯誤。目前這個情況大多數也不會被與個人誠信掛鉤。

第二,被揭穿也一定有原因的,要分析原因。由於這是社會上通常用的面試策略,但此時被領導說開,可能原因有如下幾種,員工自己要分析一下,可能是什麼原因。

最常見的原因是自己能力沒有達到領導的要求,領導開始用工資水平衡量員工能力,並可能試探性的瞭解員工之前的工資水平。

還有可能的原因是,領導對於工資並不在乎,但是對於該員工是否忠誠非常在乎。有時為了避免員工想太多,避免員工輕易跳槽,領導採取揭穿工資水平的這種策略,來讓員工留下來。當然,這不一定是好的策略。

可能的原因還有很多,如果是非常大型的公司,面試和錄用領導都影響不了,但是領導認為此員工不可用,就可能採取這種揭穿策略,來讓員工走掉或辭職從而換人。

最後再說一種情況吧,有的極個別的領導認為,這種虛誇的工資水平也是不誠信的表現。如果他透露了這種想法,那就與領導談清楚,自己是為了有更好的生活追求更高的目標,因為自己相信有能力可以勝任,只要把話談開了,讓領導避免誤解,這件事情就相當於過去了。

第三,要主動找領導做溝通。這種事情一旦發生,分析原因後,針對相應的原因與領導做溝通,瞭解領導的真實想法,並且表現出自己在此工作崗位上,要麼是態度,要麼是能力,這兩個方面將如何去做,提出自己相應的工作計劃或改進計劃,讓領導放心。

职场诸葛2019
2019-08-07

如果題主所述真實,只能說李小姐是自作自受,不懂職場人情世故,她犯了幾個跳槽時的大忌。

其一,虛報工資而沒有自圓其說的備案。很多網友說李小姐虛報屬於明顯的誠信問題,有點上崗上線了。簡歷注水是老生常談,有幾個原則不能破,比如沒有做過而且沒能力做的功勞不要搶;學歷等證書取得的方式不能作假;而對於與用人單位博弈時誇大自己的一些優勢或條件只要能自圓其說不應該列為誠信,這就好像你與競爭對手談判會謊稱有另外的報價更低去壓價一樣的道理,這時你的身份與用人單位其實就是一個商務談判,看誰知道對方底線的博弈過程而已。所以,如果李小姐將工資稍微抬高到合理範圍完全可以通過水單同時告知福利有其他等方式來自圓其說。

其二,李小姐犯了職場上許多人都會犯的”想當然”錯誤。填寫前領導的信息而且不與之溝通相信是李小姐想當然認為公司背調只是走形式,否則不會蠢到這麼低級的錯誤也會犯,而且看起來她似乎與前領導關係很一般,否則不至於走了以後還隨便把她的信息給陌生的人事。

其三,出現問題不反思自己,把責任歸於領導更是說明她不成熟,更何況,你恨不恨原領導其實對原領導一點影響沒有,徒增自己煩惱罷了。

李小姐犯了這麼多錯誤,用人單位依舊降價希望錄用她,說明用人單位某種程度上還是看好她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依舊把背調結果直接告知而不是通過委婉的方式給與機會實際上也不妥當。

誰都知道當一個謊言被揭穿的時候雙方信任度已經到了冰點,這樣李小姐即便真想為新公司效力,估計也時刻在做撤的打算吧,好不容易找個人,結果用不了多久又得招,人事難道就沒有算過成本嗎?所以如果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完全可以尊重應聘者的隱私,不告知已背調而強調她的能力公司目前認為還是六千比較合理,這樣既保留了新人的顏面,又給公司確認他的能力提供平臺與機會。別忘了人事的職責除了為公司低成本招人,還有留人的職責。

職場跳槽是很正常的事,薪資談判也是用人單位與應聘者永遠的博弈過程,要想雙贏無論如何都要把尊重兩個字放在心上。應聘者要尊重客觀事實,用人單位要尊重照顧應聘者的心情,畢竟招人的目的是希望應聘者能安心地長久的為公司服務。

祝各位想跳槽的心想事成!

春风HR
2019-08-08

李小姐用切身經驗告訴大家:面試時提供真實信息的重要性,心存僥倖,換來的結果就是煮熟的鴨子飛走了。

與李小姐情況類似的是昨天在公司裡碰到的一個案例。

一個HR同行所在的公司正準備錄用公司的一名離職員工,想問一下這個員工在我公司就職期間的工作表現情況。一般這樣的情況下,只要員工在職時和離職時沒有特別惡意的事件,我們都還是會配合給對方一個好的評價,畢竟對方已經通過了面試,而員工本身還不錯,我們都願意成人之美,給一個好的評價,讓員工能收穫一個好的工作和工資。

但最後聊到這個員工的過往工作經歷時,卻發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這個員工把以前在一家公司裡一年多的工作經歷說成是在我們公司的經歷,那這個問題就有點嚴重了,這就是欺詐和不誠信的行為了,所以當指出這一點後,對方HR也是明確表示了這樣的行為是不能被接受的,所以最終也拒絕了他的錄用。

面試時堅持真實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要在該堅持原則的時候放棄了該有的原則。

李小姐用切身經驗告訴大家:面試時提供真實信息的重要性,心存僥倖,換來的結果就是煮熟的鴨子飛走了。

與李小姐情況類似的是昨天在公司裡碰到的一個案例。

一個HR同行所在的公司正準備錄用公司的一名離職員工,想問一下這個員工在我公司就職期間的工作表現情況。一般這樣的情況下,只要員工在職時和離職時沒有特別惡意的事件,我們都還是會配合給對方一個好的評價,畢竟對方已經通過了面試,而員工本身還不錯,我們都願意成人之美,給一個好的評價,讓員工能收穫一個好的工作和工資。

但最後聊到這個員工的過往工作經歷時,卻發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這個員工把以前在一家公司裡一年多的工作經歷說成是在我們公司的經歷,那這個問題就有點嚴重了,這就是欺詐和不誠信的行為了,所以當指出這一點後,對方HR也是明確表示了這樣的行為是不能被接受的,所以最終也拒絕了他的錄用。

面試時堅持真實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要在該堅持原則的時候放棄了該有的原則。

如果說工作經歷不能被偽造,但工資適當的摻雜一點點水分,其實並不算是太大不了的事情,所以還是挺替李小姐可惜的,6000元和8000元之間,如果她的前領導能稍微處理好一點,也許結果完全不用這麼糟糕。

比如雖然說月薪標準是6000元,但公司可能有年終獎,每月還有一個通訊、交通、房屋補貼等等福利,這樣算下來說不定月工資就能接近8000元了,如果李小姐能事先與前領導之間溝通好這個統計的口徑,讓前領導知道新公司是按前公司月薪來定薪的,那麼相信前領導也會有成人之美之心的。

前領導之所以沒有這樣做,一方面可能是李小姐沒有事先溝通這個口徑,另一方面可能也是李小姐在職時表現差勁,人緣不好,領導不想幫,否則舉手之勞的事情,一般人都還是願意幫忙做的。

最後也要強調的是,我們在求職時,適當的美化一些可以美化的,比如工資,管理權限等,這是可以有操作的空間,也是我們求職時的一個捷徑,但一些涉及到原則的問題,比如入職時間、工作年限、學歷等都是不可修改的硬槓槓,這是不能碰的。

求職找工作,總體的原則還是要保持信息的真實性和靠譜性,畢竟誠信為本嘛。

春風HR,專注分享人力資源和職場信息,如果對你有一點幫助,歡迎點贊、轉發。

笔记簿杏豆
2019-08-14

我們從自身出發來考慮這個問題,無論是誰跳槽,目的無非就兩點∶找一個更加適合自己的環境;二、漲薪;簡單粗暴而又不做作。

並且我們很多人在面試新公司的職位時也會虛報自己的薪水,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如果A公司給你月薪5000元,你跳到B公司還是月薪5000元,那我絕對敬你是個英雄,但我不明白這樣的折騰到底有多大作用,同樣是5000元/月,折騰的意義是真不大。

所以李女士跳槽虛報原來的工資並沒有錯,符合常人思維,也屬於大眾思維,這在一定意義上叫做面試時的“自我包裝”。因此李女士這一行為本身不錯,反倒是原單位的領導有錯,我們從頭捋一遍。

一、跳槽的本質

一般情況下,很多人跳槽的原因都是:原單位薪水不行、原單位工作環境不行,當然在大環境比較類似的情況下,很多人跳槽的原因多見於原單位開的薪水不足以打動自己;加上單位不主動給員工加薪,或者員工提了加薪後單位仍然置之不理,所以長期下去員工只能另謀出路(辭職跳槽)。

80%以上的員工跳槽原因都是原單位工資沒開夠。

二、李女士虛報薪資為什麼沒錯?

講真的,敢跳槽的都是有能力的人,我們職場中見到的那些天天嚷嚷辭職,結果年復一年還待在公司裡的人,才是真正的“弱者”,天天的嚷嚷只是為了煽動辦公室內訌,讓領導關注自己,誘導優秀的人才流失。

往往那些平時從來不提離職,一股腦兒說走就走的人,才是真正的實力派,因為他們職能能力強大,可以說“身懷絕技”,無所畏懼,即便辭職後也能順利成章的找到新工作。

在大家謀求新一份工作時,心中的第一反應就是“工資一定要比現在高!”而李女士虛報自己以前的工資也是為自己的新工作加薪助力。以前的工資為6000,如果新求職的工資還報6000,李女士與單位最後談妥的薪資可能還不足6000,這是因為以下三點原因導致:

  1. 每個單位衡量人才的標準不同
  2. 每個單位用人的需求不同
  3. 受單位的預算影響

有的人之所以是單位的寶貴財富,那是因為他的發展和習得的技能恰好與公司保持同步,所以他才被稱為人才。比如你的技能非常強大,你具備A、B、C、D項技能,等你再跳槽的時候新的單位僱傭你時可能只需要你的B、C技能,假如你所有的技能都施展出來時你值1萬元,但是新單位只需要你的兩項技能,那麼你可能只值5000元。

我們在回到李女士的虛報工資上,李女士的虛報工資我們可以等同於菜市場的賣菜大爺和顧客小豆,小豆去買菜的時候,聽到賣菜大爺吆喝的是黃瓜8元/斤(實際5元就可以買到一斤),然後小豆聽完之後覺得太貴了,開始和大爺討價還價,最後大爺和小豆以6.5元/斤的價格成交。大爺心裡美滋滋的覺得自己賺了。小豆也覺得自己賺了,因為砍價成功了。

同理,李女士虛報工資目的也是為了兩點∶

  1. 讓自己“賣個好價錢”
  2. 留有一定的討價還價空間。

職場面試談薪資有時候真的不亞於菜市場賣菜,你報價報低了,對方要砍價,你沒有降價空間,導致對方砍不下來,會覺得你不友好,導致買賣不成。你只有多報一點,雙方都有讓步的空間,通過討價還價,雙方愉快才好達成一致。所以在談薪資的這場“博弈”中,沒有絕對的輸贏,只有誰更懂談判的技巧。

三、真正的“凶手”是誰?

非得找一個有錯的人,那絕對是李女士的原領導,原領導的錯就錯在沒有為李女士“保守祕密”,新單位的的HR沒有經過李女士的同意向單位進行詢問李女士的薪資情況,因為這屬於背景調查的內容之一,首先應取得李女士本人的同意才可進行

其次,原領導作為李女士的領導,只是知曉李女士的工資收入情況而已。但沒有義務、也不能在未徵得李女士同意的前提下傳播給其他第三人,工資收入屬於李女士的個人隱私情況,原領導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李女士的隱私權。

四、李女士更加妥當的加薪方法

雖然說這件事情上李女士本身沒錯,但這種行為算不上高明,即便是新單位勉強接收了你,仍會對你心有餘悸,因為你曾經撒了謊,屬於“有前科的人”。所以可以採取更加行之有效的辦法。

  1. 簡歷上不體現薪資
  2. 面試時多講自己的特長和職場技能
  3. 面試時回答問題儘量“場景化”

簡歷上不寫薪資是很佔優勢的,因為一般情況下大家會把自己的薪資寫的偏高,這會使得HR在篩選簡歷時因為你的薪資要求較高,將你的簡歷PASS掉,導致你連簡歷初篩的這關都過不了,更不用想進入面試了。

其次,面試的時候我們應該站在公司的角度考慮,如果我們是這個公司的領導,我們想要什麼樣的人加入公司。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就會更多的將自己的特長和職場“殺手鐗”放大後再表現出來,讓面試官眼前一亮,增大自己被錄取的機率。

最後,為了讓自己的每一個回答都能盡善盡美,我們一定不能一口吃個“大胖子”,要注意將面試官帶入到自己創建的場景中,再回答問題更容易讓人認可。

比如面試官提問的問題是:交給你的工作你都能完成嗎?

如果你不思考直接拍著胸脯對面試官說,一定沒問題,保證全部都能完成,這樣顯然回答的很浮誇,因為你都不知道自己會接到什麼樣的任務,就滿口答應,屬於盲目的自信,甚至是誇下海口。

如果你構建場景更加具化的回答,應該是這樣的,“如果是本職工作,我相信以我目前的能力一定能保質保量的完成好;如果是同事間的協同工作,我一定會與大家緊密團結將工作盡力做到完美;如果是上級交辦的較複雜的超出能力外的工作,我也願意學習爭取把它做好。”這樣的回答既有層次感,也會具體到不同工作。這樣的回答在面試至少有四個加分項:

  1. 為人踏實可靠(靠譜型)
  2. 注重團隊協作(有領導才能型)
  3. 做事有條有理(自律型)
  4. 勇於學習、改變(上進型)

以上四點也是單位面試時所看重的一些員工應該具備的品質,所以應該儘可能的都展示給面試官,更進一步夯實面試成功率。

總結】面試談薪資的方法不止一種,李女士的方法雖然沒有錯,但是不提倡用偽造數據的方法試圖欺瞞面試官,我們完全可以將自己的實力擺到面試官的面前,光明磊落的談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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