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聯惠算傳銷嗎?

雲聯惠算傳銷嗎?
10 個回答
不求无过但求无惑
2019-06-14

這麼一個沒爭議的問題,居然有這麼多答案,讓人驚異!這些年傳銷不斷變異,新型傳銷的特點就是模糊傳統傳銷的層級關係,以對碰,先後等概念來代替,模糊返利的比例,延長返利時間來推遲龐氏騙局露餡的時間,但本質上還是靠後來者補貼先來者,挖東牆補西牆。和非法集資一樣,只要後來者能補貼出先來者的利益,這個騙局就不會露餡,但是隨著需要返還人員的增加加入人員的減少,龐氏騙局必然破滅。雲聯惠的商家和平臺是兩種不同的參與者,可以說大部分商家是抱著一種良好的願望參與的,但平臺設計者肯定是早就知道這種騙局遲早破滅,沒有一個商家的利潤可以支持全返,但是短期內通過資金的流動可以造成沒有吃虧者的假象,這就是所謂永動機,呵呵,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永動機是不存在的,到後來必然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消費者得不到全額返利,一種是商家得不到回款。

南泉君
2019-06-14

身邊有親人捲入,怒答一波。

大約是2016年,我的一個親人沒有穩定的收入,急於求成。聽說身邊朋友投入那麼多錢,他禁不住誘惑,加入了。他比我年長,雖然我用詞已經比較激烈,但也不好跟他吵起來。考慮到他並沒有太多積蓄,就算被騙,也虧不了太多,就隨他去了。

隨後的兩年裡,他不斷髮一些雲聯惠的宣傳材料給我,類似什麼上市,併購美國上市公司,董事長參加什麼論壇,什麼年度十大經濟人物等等,無一例外,都被我輕易拆穿是假的。我一方面驚歎雲聯惠虛假宣傳的厚顏無恥,一方面對這些雲聯惠用戶喪失判斷力感到不可思議。

後來,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這些這麼容易被騙。因為,所有的騙局,包括雲聯惠,它們的目標都是那些想要不勞而獲的人。

自從雲聯惠被搗毀,這些人仍不醒悟,繼續為雲聯惠大聲疾呼,因為隨著雲聯惠一起毀滅的是他們不勞而獲的夢。

2018年5月,雲聯惠總部被抓,我第一時間發信息給我親人,他當時還抱著僥倖心理,和千千萬萬雲聯惠會員一樣,等待所謂的總部消息。最終等來的是公安機關的拘捕令。

也是在那個時候,我才知道,這兩年他通過各種貸款,投入了很多錢,也發展了一些下線。

順便解答幾個問題。

第一,雲聯惠是不是傳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是指以推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而且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

這段刑法對傳銷的定義,簡直就是雲聯惠的商業模式說明書,比雲聯惠自己說的還清楚。

那些說雲聯惠沒有下線的,關注一下已經宣判或公開審理的各地相關案件。警方已經從雲聯惠的服務器上下載了下線人數相關數據作為主要證據。

第二,雲聯惠害了誰。

傳銷,也就是所謂的龐氏騙局,都是先入局的寄生蟲,在尋找後來的宿主。你們這些所謂受益者,其實都在等待下一個宿主。現在雲聯惠被搗毀了,涉案金額3000多億,這些錢背後是那些交了16%妄想得到116%回報的用戶,你們應該都在痴心妄想有一天雲聯惠網站重開,給你們返錢吧。

雲聯惠本身並不產生經濟效益,也不創造利潤。它返還給用戶的錢,都來自於用戶。你們自己傻,不能指望全世界的人都跟你們一樣傻。

第三,雲聯惠是被誤會的新型商業模式嗎?

所有云聯惠會員,包括雲聯惠總部都沒有辦法回答一個關鍵問題:就算不計入支出,雲聯惠在所有交易活動中,有產生利潤嗎。每收16元就增加116元的債務。沒有盈利的模式,能叫商業模式嗎?

就算我有親人捲入雲聯惠,我也不覺得雲聯惠的受害者值得同情。我相信他們當中的大部分人,都經歷過跟我一樣的苦苦相勸。因為他們都是貪婪的奴隸。

如果有人花116元跟你買價值16元的東西,你肯定會覺得他傻,但是他這麼傻,你還答應讓他欠,無可救藥。

第四,雲聯惠會捲土重來嗎?

雲聯惠並不是什麼新的傳銷模式,在它之前已經有先例,甚至現在還有很多同樣的傳銷在進行。

但是雲聯惠的犯罪事實清楚,被摧毀是毫無疑問的,沒有翻身的可能了。

網上還有很多水軍在為雲聯惠發聲,還有所謂的律師做無罪辯護。這不是垂死掙扎,這是一個騙局沒有收場,大家要把它演完。

搗毀雲聯惠犯罪團伙的行動,毫無疑問是正確的,只是來得稍微晚了一些。如果更早地行動,可以避免更多人被騙。

這也是我一直以來覺得可惜的。早在2016年就有很多媒體關注到雲聯惠的傳銷活動,但還是讓它逍遙法外兩年,發展壯大。

希望有關部門以後面對這種傳銷活動更加堅決果斷。

附雲聯惠“重大事件”,每一條,只要稍作查證,都是虛假誇大。但是假話說多了,可能連自己也信了。


雲聯惠算傳銷嗎?
今生有缘22350
2019-06-16

發表這篇文章加一些評論的文字很多是水軍,甚至是別有用心之人或無知之人。雲聯惠運行四年且去年被打壓至今一年多都沒有受害者報案。很簡單的情況如果某人被騙了,都會到派出所報案,八百萬會員都不是傻子,難道被人騙了都不去報案。不知那些亂評的人都全是超級聰明人?我本人就是聯盟商家,是2017年底加入的,雖然加人不長時間,銷量的確增加了不少,不單週邊的雲聯惠會員消費增加,甚至其他鄉鎮會員來購買。但我店的產品從沒提價過跟平常一樣,表面上在產品價拿出16%購買積分贈送給客戶是少賺了,但銷量大了卻增加業績比原來好多了。最開心的是看到來消費的會員個個都笑面滿意的,有良心的商家就是喜歡這種景象,三方共嬴!所以雲聯惠是不怕你來了解,就怕你誤解。而且現在各地法院開庭後都是當日不敢判有罪而選擇擇日宣判,雲聯惠總部都沒判可來有罪?

俞建均云宝宝
2019-06-14

雲聯惠合不合法要從傳銷的法律概念入手,著重強調層級是一種形式,而云聯惠模式與傳銷的模式本質是有區別的。傳銷的收入與直接,間接發展的人頭數掛鉤,以人頭數計酬,你下面發展的人越多,收益越高 闢如 A發展100個人 ,B發展了10人 那A的收入肯定比B高!傳銷同時還有入門費。而云聯惠惠的模式不以人頭數掛鉤,就是如果沒有消費,發展的人頭數再多也沒有用,闢如A發展了1000人,但是他們沒有消費,A的收入就是零!B發展了1個人,但他有消費,B的收入就比A要高 計酬不以發展人頭數為標準 ,而以拉動消費為準 並且沒有入門費,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傳銷層級是以人頭數計酬和獎勵,而云聯惠模式的層級是以消費為獎勵。所以,傳銷的獎勵是鼓勵拉人頭,而云聯惠的獎勵是為了拉動消費。這是二者的本質區別。另外,傳銷因為拉人頭的特徵才有上線和下線之分,形成的結構是金字塔結構,獎勵和計酬也是在金子塔塔尖上的收入最多。而云聯惠的模式是模式只是推薦,不是完全的上線和下線的關係。中間會因為升級為鉑鑽會員而斷裂。因為獎勵比例的有限性,並不是層級最多的拿獎勵越多,而是離消費者越近的,獎勵越多。所以形不成金字塔結構。一個是以拉人頭多少來計酬或獎勵,一個是以消費多少來獎勵。這就是二者的本質區別。這就說明一個是危害社會,一個是有益社會,拉動消費,和諧商家之間,商家和消費者之間的相互關係,形成良性競爭,促進實體經濟的發展和中國品牌的誕生。

遇我得福
2019-05-11

該公司已經於5月8日被立案調查,總部已被查封,主要涉案團伙頭目已經落網,但其性質又和早期的傳銷不同,應該算是一種新型網絡傳銷騙局吧。

該公司以網上商城及實體推廣為名義,用真實商戶入住商城平臺進行真實銷售做掩護,使更多消費者相信買完商品的貨款可以返還,慢慢用了幾年時間佈置了一個快速斂財的陷阱。
雲聯惠算傳銷嗎?

表面看起來是誰都沒有虧錢,哪怕是商戶被扣下的16%,實際都早已被商戶在零售價格上或生產成本上進行了直接收回了,甚至有的高出的價格成倍提價。還是消費者自己買了單,但認為加多少都會被返還的,貴也值得,這樣一部分人被自願挨宰了,但也談不上吃虧。那到底誰使這個資金池越來越大,最後使人準備捲款跑路吶。

就是那些被類似傳銷模式誘導,以為可以投資後賺大錢,在傢什麼都不幹就可以坐等數錢的加盟商或代理商。
雲聯惠算傳銷嗎?
結果是貪心越大賠的越多,近幾年,此類騙局是一波接一波,但一直有人禁不住誘惑,盲目投資成了接盤俠,不光自己受害了,還害了相信自己也參與其中的人,可謂是害人害己呀。

所以,對於該類非法集資或傳銷類行為一定遠離,更不可為利益而參與其中。

大家如有不同見解,請在下方回覆交流。如發現各種騙局,請給予曝光以警示更多人。

想要了解更多關於直銷傳銷騙局,請加我關注閱讀如《直銷三大陷阱》等文章,記得點贊喲!

雲聯惠算傳銷嗎?

金玉良方2
2019-03-16

雲聯惠一事本人存不同觀點,這應算是消費經濟的新嘗試吧。

其目的是拉動經濟去庫存,據說老闆本人被抓時,個人帳戶只有幾十萬元,壓根沒有跑的跡象。這算他空手套白狼,擬捲款跑路嗎?

當下的經濟,能拉動幾百、上千億的銷售,就其一家公司而言是多麼的不易。就其經濟活動的參與者據說人人都在說其好處。

消費者在其平臺上購物並無損傷,經營者亦無違法違規惡劣行為。

新生事物的出臺,不完善這是可以理解的,最最不值的是自身沒能吃透法規,而職能部門未能提早監查、監管。

案件審理尚未蓋棺定論,自身去積極配合調查有利呈清事實。詳情以待公佈,道聽途說,細節不得而知。

結論:國家需拉動消費經濟,錢只要不進個人腰包,從一個口袋進另一口袋,其實是一回事,這樣運營起來會增加就業,穩定社會。

個人若斂財過度,那麼被劫富濟貧理所應該!

联者
2019-06-30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首先是要知道什麼是“組織、領導傳銷罪”,而不是用“變相”、“疑似”等模稜兩可的名詞作為定性標準。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認定傳銷的四個構成要件:1、內容;2、形式;3、手段;4、後果。這還不是重點,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認定傳銷除了上述四個必備要件之外,這“四個要件”是必須同時具備。如果具備其中三個,都不能認定是傳銷,但可以是其它罪名。

如果具備其中某一項就是傳銷,那就司法打臉了。比如:

1、內容:有產品或服務,有門檻費,不是傳銷。因為,公交年卡、景點年卡、公共單車之類都有產品或服務,有進門費。

2、形式:有層級,拉人頭,不是傳銷。部隊有層級、體制有層級,黨建、入伍都要選拔人才。

3、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用各種高利誘惑實現騙財騙物,不是傳銷。是另外的罪名。

4、後果:有受害客體,擾亂經濟市場,不是傳銷。比如買賣假髮票之類,也是另外的罪名。

只有這四個構成要件同時具備,才可以認定為“組織、領導傳銷罪”。

至於雲聯惠究竟是不是傳銷,我是不太清楚的,但法律專家肯定明白。只不過,有時候總感覺,法律說了也不算。

天高云淡zj
2019-06-30

是不是傳銷只要套用傳統生意的盈利模式一看就明白,傳統是進貨,加價,售出,老闆盈利,消費者花錢買到需要的商品,無利。如果雲惠聯,進貨,加價,老闆盈利,消費者購買同時獲利,請問消費者的盈利部分從哪來?只能從下一個消費者那裡來,如果參加盈利的消費者呈幾何級增長,而新加入的消費者數量跟不上,老闆的返利也就跟不上了,所以前期的消費者少,能拿到錢,後期連本都拿不回。老闆只有停止返利,拿錢走人才有賺,否則虧得最多的一定是老闆。

吉林微生活家
2019-06-15

大海每天在光合作用下,會蒸發5%,但對其本身絲毫沒有影響,是因為通過雨水、霧水等又補充了回來,巡迴往復,周而復始!這是雲聯惠的構架思想之一!

商家在那裡,商品在那裡,沒有宣傳渠道,有誰知道呢?在你們家小區裡有幾家超市,你有可能都不知道,為什麼呢?因為沒有宣傳渠道!為商家提供一個強有力的宣傳渠道,要不要順便收一些勞務費呢?16%不多吧,通過我的宣傳渠道完成銷售的,我才要這16%,不是這個渠道銷售的我不要,講理吧!

消費者整個流通環節唯一的價值創造者,卻歷來在分潤的時候被排除在外,合理嗎?都知道不合理,但也都覺得天經地義了!那為啥不問個為什麼呢?為什麼唯一價值創造者的消費者竟然得不到分潤呢?雲聯惠恰恰解釋了這個問題,而且已經解決了,不是嗎!

电脑USB指纹加密器
2019-03-23

哈哈,誰會說他是傳銷啊。應該叫新營銷模式,哈哈

讓大家財務自由的模式

你想一夜暴富嗎?

你想開蘭博基尼泡妞嗎?

來吧。來吧加入我們吧

恭喜家人喜提寶馬!

恭喜家人喜住別墅!

你還在猶豫嗎?

你還在早九晚五嗎?

你想改變嗎?

來吧來吧,加入我們大家庭吧!

帶上你身邊朋友,我們一起財務自由吧!

相信你的人,

不是你的家人和朋友

相信你的人是陌生人

只有愚昧的人,不學習

愚昧的人不會懂新模式

你想成長嗎?

你想讓自己更優秀嗎?

要和成功的人在一起

來吧來吧

我們一起搞傳銷吧

哈哈。。。。。。。。。

奉勸各位,天上真不會掉餡餅。

如果真有餡餅掉,砸不到你算你有福氣。

砸到了,嘿嘿趕緊打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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