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後還能起訴嗎?需要什麼手續嗎?

5 個回答
法官小姐姐一枚
2019-09-03

不可以,調解書和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拒不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原因:法院調解後,如果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法院製作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後調解書就生效,當事人不可以再起訴。否則,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但如果調解協議違反法律規定或違反當事人自願原則,則當事人可以對調解書申請再審,再審如果對實體問題沒有作出處理,在再審以後,當事人當然可以重新起訴!調解書一般是在雙方自願基礎上達成的,當事人應該依法履行!

律师老朱
2019-09-03

法院調解後還能不能起訴,我說不能一概而論。

實踐當中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訴前調解,或訴中雙方在法院組織下達成協議,以雙方簽訂協議書的形式結束糾紛,並不是以調解書的形式結束糾紛;另一種是由法院組織調解,然後以法院調解書的形式結案。

對於前一種雙方簽訂協議的方式結束糾紛,未立案或者立了案撤訴的,對方不履行雙方簽訂的協議書,可以提起訴訟。

對於以調解書方式結案的,這種情況只要調解書雙方都已經簽收或者記入筆錄雙方已經簽字,意味著調解協議已經生效。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就不能以同一事由提起訴訟了。

塔云
2019-09-22

民事案件經法院調解達成協議後,如果調解書需經當事人簽收後才發生法律效力的,以最後收到調解書的當事人簽收日期為生效日期。如果當事人各方同意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者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的,當事人只需在庭審筆錄和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者蓋章,經法院審查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原告又起訴的,依照法律規定,只能申訴。比如調解是在強迫、非雙方自願和法官應當迴避而沒有迴避以及調解內容違反法律規定等,當事人只能申訴。

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而起訴了,將不予受理。比如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在六個月內,沒有新的情況發生,原告起訴將不予受理。

也有這種情況,剛調解生效的沒有幾天的案件,原告又同一案由起訴對方。比如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等案件,調解生效後,一方當事人發生了不測的變故,要求增加或減少費用,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會以新案受理。

漠北虎
2019-09-22

法院調解後,如果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法院製作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即時履行法院記入筆錄並經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這種處理過的案件,當事人不可以再起訴。否則,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但如果調解協議違反法律規定或違反當事人自願原則,則當事人可以對調解書申請再審,再審如果對實體問題沒有作出處理,在再審以後,當事人當然可以重新起訴,以解決實體問答!

沃盾法务
2019-09-27

如果雙方都簽收了調解書的話,原則上,對同一事實不能再以同樣的事由起訴(具體論述見前兩位回答者的)。但若這一糾紛還有其它問題沒有解決的,則可能形成新的訴訟。舉個例子:A侵犯B 的知識產權,B起訴A要求停止侵權。雙方經法院調解,A同意停止侵權。後來,B發現A的侵權行為,還給B造成了很程度上的財產損失,則B又可以要求A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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