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事件,張某某在沒有調查之前,就懷疑快遞員偷芒果並且投訴,能否被認為誣陷?

10 個回答
双鱼娱乐小八哥
2019-06-17

是否是誣陷要具體情況具體看,如果快遞公司並沒有任何的違規操作,而張某某依然認為快遞公司有錯,快遞公司大可提供完整的監控視頻自證清白!而這件事中的快遞公司自己做的事情讓人覺得他們快遞公司有些心虛!

既然自認為沒錯,為何要和收件人張某某達成賠償協議呢?不要說什麼息事寧人,息事寧人並不是這麼做的,也別說什麼快遞公司不分青紅皁白接到投訴就罰款,我記得所有的快遞公司都有內部申訴流程吧?

既然和收件人達成了賠償協議,為何又要欺騙客戶?說好了不用圓通快遞,卻被圓通快遞員用假冒的其他快遞公司的面單施行欺騙行為!

這件事上,張某某最多算是比較較真的一個人而已,而快遞公司以及快遞員則三番五次的涉及到違法行為!

子木一郎
2019-06-18

相信大家都看了警察執法視頻記錄了,就事論事,應該以此為佐證。

1、關於芒果。第一箱收下了,第二箱也收下了。

2、關於謊言。在執法視頻記錄裡,投遞員哭訴:“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怎樣你才滿意,達到你的目的。”

3、關於假郵單,在執法視頻記錄裡投遞員有這麼一句話:“我不這樣弄,你讓我咋弄啊?!”

前面關於賠一箱的“標準要求”大家都知道吧。

4、關於投訴,第一箱投訴你,第二箱投訴你,警察是吧,投訴你。

5、關於下跪。“我沒讓她下跪,沒逼她。”投遞員“但我是真心的跪求你。”

用事實說話,焦點訪談!!!

从头再7再来
2019-06-17

我認為張芒果不是誣陷,他是純粹的壞!他的壞比誣陷嚴重的多!發現芒果少一個(懷疑),投訴快遞員。沒想到一投訴效果顯著,白白又得一箱(雖然當時不一定知道是快遞員自掏腰包購買的,他才不管你誰花的錢呢)。於是內心開始膨脹,如果投訴快遞公司呢?如果多投訴幾次呢?想想都覺得興奮和驚喜。其實他的所謂維權,全程都在挑毛病,搞事情!敢用假郵政包裹騙我?天賜良機,圓通公司不誠信的大帽子先給你帶上再說。連續四次投訴,不信沒有更大的驚喜!結果正當自己理直氣壯的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等待更大的驚喜時,誰料想事情敗露,然而他所期待的“驚喜”如約而至。在廣大網友的口誅筆伐聲中迅速竄紅,真的是太幸運了,這可是多少人挖空心思,朝思暮想還沒有實現的目標啊。想當年,策劃捱罵多少次才成就一個鳳姐?而你僅僅四次投訴就實現了她的夢想,不但時間短,而且見效快!一箱免費的芒果,實現零成本出名,完美成功逆襲鳳姐。遠在美國的鳳姐看到後還不一頭碰死在豆腐上!早知道當年買箱芒果多好。

宣汉人在南京
2019-06-17

無理投訴,圓通公司會鳥你?別自作多情真把自己當上帝

提問題的人明顯帶有偏見甚至是主觀惡意。張某首次拒收芒果是因為包裝破損和重量不夠,旁觀者可以作任何解讀是你自己的事,別安在張某頭上。

張的投訴行為是他的正當權益,無理投訴,圓通公司會鳥你?別自作多情真把自己當上帝。張某的較真正是在拾起我們放棄的權利。芒果事件已經促成了對快遞管理制度的重視,這是張某抗爭做出的一點貢獻,對其自身卻是犧牲了很多。

最後批評下那些噴子:惡人別人做,自己坐享其成,一群偽君子,懦弱無能,自私自利,沽名釣譽,是非不分,法律的底線都沒守住卻四處揮舞著道德大棒。不管這事能否推動快遞業進步,我們都欠張某一個道歉。

Cakewalk
2019-06-17

謝邀。

從目前線索來看,芒果沒少的可能性極大。

正常情況下,網絡購買水果,除非有特殊需求,不然購買多個水果都是同一個品種的。

同時,水果會根據大小,大致進行分類,同樣品種的個頭越大,單位質量下的水果越值錢。

瞭解了這兩點以後,我們再來分析。三個芒果攬件時是3斤,如果經常寄快遞的人都知道,快遞公司收件稱重時會以1斤為單位向上取整,所以比如說2.3斤的水果他收費是按照3斤去收的,而不是2.3斤。

這個件攬件時候是3斤,收件時在張某某質疑後稱重是2.7斤。也就是說,假如那些水果真的加起來恰好3斤重,平均一個是1斤。缺失最多0.3斤,跟均重1斤的芒果比,懸殊過大,基本不可能。

自己去淘寶看一下就知道了,淘寶賣家為了避免擔責,在承諾上都會寫類似果重200-400克這種標示。這個寫法是有安全係數在裡面的,為了避免槓精,可能他們實際果重至少250克以上。一般這個範圍的係數都不會超過2(400/200)。但是張某這個例子,三個芒果如果大一點的大個10%,1.1斤,你用這個除以0.3,已經超過3.5倍了,從統計學的角度來說不合理。

阿司匹林170632186
2019-06-17

首先快件包裝是壞了的,正好芒果少了。換做別人心裡也會有疑問的。本來張某之前就因為圓通的服務產生過矛盾。所以他心裡是對圓通公司是有意見的,所以他這次才選擇投訴,才會選擇換郵政的來給他寄芒果。但快遞員不知道這裡的原因。所以自己掏了腰包買了芒果,冒充郵政給寄過來的。張某接到快遞的時候並沒有看出來。可能是快遞員走了之後才發現快遞不是郵政的。所以他又選擇了投訴。我覺得張某的初衷並不是想難為快遞員,他只是對快遞公司的服務和處理問題的方式有意見,對快遞公司這種欺騙行為有意見。再說了人家也沒說快遞員吃了他的芒果。說白了他就是和圓通較真了,快遞員吃了瓜落了。所以圓通應該反思怎樣提升自己的服務,怎樣正確處理客戶的投訴。不能為了逃避責任,通過處罰快遞員這種簡單粗暴的方法解決問題。讓快遞員背鍋,讓客戶對此失去信任,而是應該積極的和客戶協商來解決問題。

斯科菲迩德
2019-06-18

首先,有訴求才會有證明,這證明是誰去開的?派出所開出如此定性的證明是否有失公允?這事兒前後,法理上張某一點錯也沒有,人情上就是貪小便宜想多搞點芒果,沒有顧及快遞員的情況!快遞員有錯嗎?也沒錯,她就是個送快遞的,一面是公司制度一面是消費者權益!錯的是誰?圓通快遞!回到那個最根本最原始問題,那一個芒果到底去哪了?為何包裹箱子是打開的?快遞員2000塊錢誰罰的?偽造票單誰幹的?樓上那些沒有頭像的公關小號是誰請的?這一切都是圓通的問題!有權在手的派出所和圓通快遞濫用權利,柿子找軟的捏,一個捏買家一個捏快遞員,二者通過請水軍和開證明主導輿論!最後受害者還只能是普通老百姓,最底層的快遞員和買家!

點贊請注意看有頭像沒,點進去看看就知道是不是水軍了,最頂樓的那個回覆百分百是圓通水軍!

罗大嘴2016
2019-06-17

張某與圓通沒有委託關係,只能與發貨方交涉,由發貨方向張某賠償後再向圓通索賠。

水工程司
2019-06-18

無論什麼情況,砸人飯碗的事情是不能幹的,芒果張的小肚雞腸玩過界了,幸虧他遇到的是柔弱的聶女士,如果遇到強悍一點的,飯碗砸了絕對提刀砍他全家。 民警王海港做得對,對於芒果張這種惡霸,應該堅決打擊。很多喜歡網購的人,估計也遇到過快遞帶來的不爽的體驗,無原則的支持芒果張,這是很危險的。你可以以後不用圓通,你也可以以後不買這家的芒果,但你非要砸人飯碗,這種小肚雞腸,早晚得被狠人收拾。


芒果事件,張某某在沒有調查之前,就懷疑快遞員偷芒果並且投訴,能否被認為誣陷?
宝昌1469
2019-06-17

我叫張芒果,世人皆怕我,水果不花錢,全靠家人訛,媽媽找毛病,兒子去作惡,這次是香蕉,下次是蘋果,反正不花錢,多少都收著,我是消費者,你們要慣著,一點不順心,投訴招數多,你要來道歉,水果先拿著,不行來下跪,就是威脅我,警察說我錯,他說你胡說,不信網上評,很多支持我,我是張芒果,他是李蘋果,還有王香蕉,我們是一夥,律師都說對,看誰敢惹我,臉皮真夠厚,還有臉活著,公道在人心,做人要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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