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被電動車撞出大窟窿修理需2萬,肇事者:“我就賠20,你能把我咋地”,大家怎麼看?
奔馳被電動車撞出大窟窿修理需2萬,肇事者:“我就賠20,你能把我咋地”,事情是怎麼回事呢?
下面一起來看看事件大致內容:
6月16日下午5點30分左右,瀋陽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黑色奔馳轎車行駛中,突然聽到一聲撞擊。
司機立刻停車查看,發現轎車被一名男子騎電動車追尾。
奔馳轎車才買不到1個月,由於騎電動車男子喝了酒,滿嘴胡話,還說。
”沒有錢,能咋的?要麼把我抓起來。”
接下來的話更讓人長見識……該男子自信滿滿地說:“這奔馳是假的!”
新車被撞的趙先生,修車需要花費2萬元,遇到這樣窮橫的電動車車主,趙先生欲哭無淚。
“車被撞了,修車我得花錢,這我都認了,但是態度你得有啊!”
聽聞修理奔馳車需要2萬元,電動車肇事者無賴說:“我自己騎的車才2000元,不管咋的,我就是沒有2萬,還能咋的?”
“那你現在能拿多少錢?”
“就拿20.”
“20塊錢?!你這不是欺負人嗎?”
肇事者無賴舉動讓所有人都很無語,事後讓人大跌眼鏡的是,竟然玩失蹤聯繫不上。
趙先生說:“現在我的車還在交警隊,因為肇事者不來簽字,保險公司理賠不了。打電話提示關機,當時也不知道別的信息,現在根本找不到人。
- “我在交警隊的時候隱約聽到他是鐵路部門的工作人員,我當初也沒想讓他一下全拿,哪怕意思意思我走保險就行了,現在這人消失了找不到了,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攤上這樣的事,趙先生實在無可奈何,如今賠償他也不奢求了,他只希望這位肇事者儘快聯繫他,簽字後好修理自己車。
林子大了之啥鳥都有,不過,聽聞這樣的事情,還是讓人匪夷所思的。
這樣的無賴不能就這麼算了,希望警方能夠早日抓到,然後該賠償的賠償。
不能因為耍無賴就放任不管,另外,希望保險公司能夠特殊處理,儘快修車解決趙先生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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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夏天,我正常等紅燈右轉,被一輛無證無牌摩托撞在右後側,我右後燈處被撞了一個窩子。大哥(58歲)看來是個“高手”,馬上自己躺到,大喊大叫“我頭疼,心臟難受,快叫救護車,送我去醫院”……
看他渾身無傷、聲音洪亮、中氣十足的樣子,我又氣又笑,就對他說:“就你這樣喊上三年也死不了,你還是想想怎麼賠我吧?畢竟是你的全責啊”……
“我全責?全責能咋地?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有本事你殺了我吧,你能把我咋地”?他一直在大喊大叫。我聽佩服他的,天那麼熱、地也挺燙,他竟然躺了半個多小時就是不起來……
我承認,我沒本事殺了他,也不能把他咋地,於是報警。
讓我沒想到的是,警察到達現場後,竟然問我想咋辦?我回懟了一句“警察叔叔,如果我知道咋辦,還麻煩你們過來幹什麼”?
警察非常坦率直接的告訴我,情況就這樣,你感覺你有把握從他身上要回賠償,那就判他全責;如果你不想去法院曠日持久的打官司,你自己認全責,走保險……
最後,我認了全責,那大哥聽完警察說的話以後,頭也不疼了,心臟也不難受了…立馬爬起來飛也似的跑了……最後修車花了1500……
哦,我還忘了說,大哥臨走前還要了我50塊錢,因為他摩托車需要“整理”……否則他不簽字………
我承認,那一刻我慫了。我沒按照法律賦予我的神聖權利去追責,自認了倒黴。
因為我實在不想去耗費時間和精力!假如交警判了對方全責,他就是不拿錢,我只能去法院起訴,官司贏了如果他還不拿錢,我只能申請強制執行。姑且不論強制執行需要多長時間,就單說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有多麻煩?這個期間我要跑多少次法院?等你費勁九牛二虎之力從對方那拿到這一兩千塊錢,你基本也精疲力盡了。
這就是許多機動車車主自動認全責,而不願意讓肇事的電動車全責賠償的原因。
這也是許多肇事的電動車敢理直氣壯的大喊大叫“你能咋地”的底氣來源!實話實說,個人認為還是法律出現問題了……比如交法上那條狗屁“無責也要承擔10%責任”的規定………
我等吃瓜群眾,不認慫又能怎樣和這些“無賴”一般的電動車、摩托車較勁呢?
我們能把人家“咋地”?
謝謝邀請!
在交通事故中,遇到老賴似的肇事者,維權成本太高,一般都是選擇息事寧人,讓交警給自己開個全責,然後走保險進行維修。
一般來說,你一個開奔馳的不可能為了這2萬花很大的精力去找一個不願意賠錢,死皮賴臉愛咋咋樣的人來維權,並不是錢不錢的問題,而是過程太麻煩,你沒有那個閒工夫和精力去操這個心。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碰瓷的一碰一個準的問題,制度不健全,過程太繁瑣,維權太困難。
前幾天我自己也遇到了個類似交通肇事,在一個鄉鎮的超市門口有停車位,我準備左拐進入停車,車剛左偏了一下,前面一個無牌無證的摩托車對著我車頭撞,還好人沒事,就只是一點擦傷。
報警,報保險,是鄉鎮派出所過來處理的,最後以“左拐讓直行”定我主要責任,對方次要責任。
由於車頭要修需要5000左右,需要報保險,如果按照責任劃分,保險不能全賠,於是我和摩托車車主協商,讓其給我600元,我讓派出所劃我全責,這件事就了了。
但對方一分錢都不賠,反正就是愛怎麼樣就怎麼樣,有本事你去打官司。派出所那邊就是,你必須協商好了,它這邊才能開全責的認定書。
問題就是,我不可能為了這幾百塊和對方打官司,最後左思右想後,算了自認倒黴,不要對方一分錢,讓派出所開全責認定。我拿全責認定書去報保險。
所以,現實問題就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愛咋咋樣”你能怎麼辦?為了這點錢和對方打官司?你有多少的精力去打官司,打官司也是要錢的,請律師也是要錢的,即使你不在乎錢,但花費精力太大了。
即便你最後官司打贏,人家就是不賠,你能怎麼辦?很多人說徵信問題,但是全國最起碼有90%的人不知道徵信是什麼,也不在乎這玩意。你說強制執行,到了強制執行的地步,這個案子最少要拖2年時間,你為了這點屁事和人家玩這麼久?
因此,現實中,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你遇到講道理的人,可能還好點,如果對方不講道理,你還真沒辦法,除非你每天沒什麼事,就喜歡折騰。
而且這玩意都屬於民事行為,你只能打民事官司,而民事官司最折騰人。
因此,如果看對方賠不起的話,看能否找交警那邊開自己這邊全責,然後和對方簽訂“協議書--互不追責”。
自己拿全責責任書保險那邊可以全報,自己去修車提車也方便省事,只不過第二年保費沒優惠而已。
這是政策、制度、社會環境各方面的問題都有缺陷,還是那句話“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有時候真鬱悶,但沒辦法。
老爺爺推著自行車下雨天過馬路,我正好在那掉頭(可以掉頭的地方),把他自行車碰了,他人反應很快,把車扔了,人站在一旁,我趕忙下車,我看他人在旁邊站著,就連忙去扶自行車,他看到我這麼熱情,就來勁了,不許我扶自行車,要報警,說自行車都被壓到車下面了,好可怕,過一會兒他打電話他兒子說自己出了車禍,他兒子趕回來很無語,叫我給他老頭子把自行車修一下就行了,反正也是一輛舊車,我也立馬答應了給他50元(其實修車也就20/30元),老頭見我這麼幹脆,又不肯了,說最少要200元,我就有點火了,立馬懟他“要不乾脆我給你買一輛新車吧,也就200元。”,本來是我諷刺他的話,他居然當真了,我說還要臉麼,舊貨市場你這車就只值50元!他兒子拿了50元,立馬拉他老頭子走了。
這又是一場我弱我有理,我窮我無賴的事件。我的觀點很明確,該咋地咋地,法律規定不會因為有責任者窮或者無賴就改變。
這種同樣的戲碼在去年的鄭州也上演過,同樣是一個騎電動車的老大爺撞了別人的豪車,號稱自己沒有錢,讓車主愛咋咋地。實在搞不懂這些人的邏輯,既然是自己不遵守規則,如何還有勇氣理直氣壯的拒絕賠償,還真以為自己窮自己就有理麼?
也許這些人打的小算盤是覺得反正開豪車的人也不差錢,差的是時間,不會跟他們糾纏,說不定就賴過去了。可是開豪車的人,只要是合法致富,就沒有必要被有色眼鏡看待。就像外賣小哥闖紅燈撞了保時捷,網友一邊倒地支持保時捷車主,可見大家的三觀還是很正的。別人真不差錢,可以讓你賠償之後再捐出去好了。
如果說對付這種無賴,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去法院起訴,最後就是把這無賴給加給老賴名單裡。可是似乎還是要耗費車主不少精力。所以無賴出現的原因還是在於信用制度設置還不夠完善。
首先,你要確定。你的車有商業險。這點很重要。
下面咱們進入正題:
第一步,不要慌。打電話報警。現場自己一定要拍照。警察來了,可能希望私了。不用怕,就說希望依法辦事。最後定了對方全責。
第二步,不用怕。該修車修車。同時跟對方協商。
好吧,老賴。就是不賠。沒事。
第三步,給自己保險公司打電話。是給自己車當時買的那個保險公司打電話。說明事情經過,要求自己保險公司先行墊付。這個是保監會訂的,每家保險公司都有責任。開始保險公司會推諉。沒事。就說,不給墊付就去保監會投訴。保險公式不會為了你這點小錢,而遭投訴。
第四步,這你就不用管了。現在變成你保險公司和對方的事了。不用你操心。對於保險公司來說,要出這點錢太簡單。
這個方法,我也是一個大仙教的。親測有效。
2019年6月16日,遼寧瀋陽,一個大爺喝醉之後,騎車電動車可能是打算回家,不過腦袋有些暈乎乎的,撞上了一輛奔馳,之後交警趕到現場,判定電動車全責,因為奔馳正在行駛的過程中,被電動車給撞了一下。
撞過車之後的大爺還喋喋不休,可能是喝多的緣故,說了很多胡話,感覺對方的奔馳是假的,不然怎麼輕輕撞了一下,自己這老身子骨都沒事,車子卻撞出來了一個小坑。在說到賠償問題時候,大爺表示自己能賠對方20塊錢,再多了也沒有,自己的電動車才2000多買的。
奔馳維修需要2萬,讓對方賠2000元,意思下就行了,但這個大爺直接態度惡劣,全程就是一副我窮我有理的樣子,自己就是沒有錢,大不了去監獄住一段時間,反正是不會賠的。
點評:這樣的老賴,難道就治不了他嗎?給人感覺就是:我沒錢,我有理,你開奔馳,你有錢,你修去,找保險公司報銷去,典型的一副賴皮形象啊。
從描述來看,電動車司機追尾奔馳車,撞出一個大窟窿,不用說,電動車的主要責任,不管這個電動車司機能賠多少,至少你的態度得端正,但是,你看他那個態度,“我就賠20,你能拿我咋樣”,就不是解決問題的,我窮我有理,我撞你了,你有錢,你自己處理去,對於這種無賴,就讓他賠償,管他有錢沒錢,必須賠償,不然,就把這種人的毛病慣出來了。
雖然奔馳可以走保險公司報銷,但人家保險公司的錢不是錢嗎?該誰負責任,就負責任,不然,會縱容這種人。
最後去派出所,老人孩子來接受處理,只能說,不是社會老人變壞了,而是一部分年輕無賴、壞人變老了。
“教科書式耍賴案”中被告人黃某反訴原告律師侵犯名譽權敗訴的案子才剛過去沒幾天,又有人跳出來大秀智商了,大兄弟,你這樣做真的好嗎?
6月16日,瀋陽某地出現了一輛轎車被電動車追尾的交通事故,轎車的尾部被撞出了一個大窟窿,經車險投保單位相關工作人員評估,受損奔馳車的修理費用大約需要2萬元,接到報案信息後交警也及時趕到了現場,認定電動車車主酒後超速駕駛是造成奔馳車被追尾的主要原因,應當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按照正常的流程,雙方簽字畫押確認後該怎麼弄就怎麼弄,終歸是要解決的,可最後劇情的走向卻令人大跌眼鏡……
“這奔馳是假的!”,正在查看受損車輛狀況的肇事者嘴裡突然自信滿滿的冒出了這麼一句話,本就欲哭無淚的車主趙先生聞聽此言差點沒被噎死,便上前與其理論,希望對方能夠端正態度。結果在聽到維修奔馳車需要2萬元之後,一直在嘟嘟囔囔的肇事者態度突然出現了180度的大轉彎:“我自己騎的車才2000元,不管咋地,我就是沒有2萬,還能咋地?”,擺出了一副死X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車主趙先生驚呆了,一旁的交警同志也懵逼了,看到肇事者一臉無所畏懼的樣子,大家都紛紛苦笑搖頭,到了交警大隊之後,這位肇事者竟只答應賠20元,然而這還不是最絕的,之後他居然玩起了失蹤,既不去交警隊簽字畫押,又不接趙先生的電話,導致車輛保險理賠的相關程序無法開展,聽說此人還是鐵路部門的工作人員,這素質這態度真的是讓人沒話說。
難道真的拿這樣的人沒辦法了嗎?非也,“肇事拒賠”的性質與老賴無異,失信人員強制執行聯動機制瞭解一下,一旦上了失信人員黑名單,司法部門有權對你個人的所有經濟活動進行監控,尤其是針對失信人員被執行難的這個問題,《民事訴訟法》中增加了更多的強制執行措施,基本上全方位的覆蓋了一個人的“衣食住行”,這其中有一條叫做“任職資格限制”,如果趙先生真的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強制執行,這位肇事者很有可能難以在單位發展,飯碗說不定還會不保,請問你怕不怕?
(圖片源自網絡,侵刪)
這就是開電動車與開奔馳車的人之間的差別,開電動車的人撞壞了奔馳車,損失2萬元只願意出20元錢。而開奔馳車的人撞壞了電動車,損失20元有可能會要賠償2萬元的。
第一,開奔馳車的人一般都很有錢,開電動車的人一般都沒有錢。因此電動車撞壞了奔馳車,修理費需要2萬元,這大大超出了電動車主的賠償能力,他們寧願電動車不要了,也不會賠2萬元錢的。
第二,開奔馳車的人一般車輛都買有保險,撞壞了電動車,該賠多少賠多少,反正有保險公司出錢。而開電動車的一般都沒有保險,賠一分錢都是他自己出,賠一分錢都覺得心疼。
第三,開奔馳車的人一般都豪氣大方、不在乎,該賠多少?只要說出個數就行。而開電動車的人一般都愛財惜財,“2萬塊錢沒有,我就賠20元錢,你能把我咋地?”對於這樣的人,你能把他咋地?
其實對於這樣的事情,有兩種方案:
一、奔馳車主自認倒黴,搖搖頭算了。
二、奔馳車主依法索賠,如果電動車主不給的話,可以起訴到法院並要求強制執行。
如果你是奔馳車主,會選擇哪種方案?
在6月16日下午5點30分左右,瀋陽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黑色奔馳轎車行駛中,突然聽到一聲撞擊。
司機立刻停車查看,發現轎車被一名男子騎電動車追尾。
奔馳轎車才買不到1個月,由於騎電動車男子喝了酒,滿嘴胡話。
還叫囂自己沒有錢,能拿他怎麼辦。
一直說奔馳的車主的奔馳車是假的,奔馳車主欲哭無淚。
現在就來談談一下我的看法
一、沒錢不是免責的理由
但很多人都認為,有錢人就應該為沒有錢的人買單,有錢人的車被撞了就應該大方一點。
不要和窮人計較,不要拿窮人的賠償費,但是大家都忘了,不管是什麼樣的人。
只要做錯了事情都應該承擔責任。
我認為沒錢不是免責任的理由,有錢人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呀。
二、我窮我有理的思想應該改變
再有一些人,佔著自己沒錢就撒潑耍混,認為我沒錢,我只有一條命,我就是有理。
這種我窮我有理的思想早就應該改變,這會成為一些人持窮行凶的理由。
我這我認為應該嚴肅處理這件事情,不應該輕易的放過騎電動車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