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就不讓業主進小區,這種做法合理合法嗎?

門禁卡不給升級。
10 個回答
五毒教主麻花腾

一個物業公司不管你哪種性質,就是安置社區那種村裡自己的物業也沒那個權利,你敢限制業主出去社區你不純粹找死呢,你這種行為極容易產生暴力糾紛,出現傷亡事件!一旦業主採取極端行為導致物業工作人員或者其他人死亡物業公司是要負全責的,一般這種案例也是很多的無一例外物業公司全是全責法人也要被判刑!物業公司最大忌諱就是侵犯業主的權利,比如物業收不到物業費就擅自拉電閘這是物業最常見的行為,曾經就有個案例就因為物業擅自拉閘讓業主電腦資料沒有保存的情況下關機導致業主和國家損失巨大,拉閘的物業人員直接判了死刑,物業公司法人也被判了無期,同時公司被取締!下圖是大家平時經常遇到的案例可以參考一下!不管怎樣物業公司應遵守法律按照法律法規行使自己的權利,如果隨意侵犯業主權利業主有權進行自衛反擊,無論是訴諸法律還是暴力行為,最終擔責的註定是物業公司,同時這也會加快淘汰物業公司的速度!


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就不讓業主進小區,這種做法合理合法嗎?
一路坎坷一路风6668

先說門禁卡是限制了誰?除了走親訪友誰沒事進你小區,限制小偷嗎?哪個小偷大白天在小區到處都有人的情況下偷盜,門禁卡安裝的目的就是限制業主,要不怎麼從業主手裡拿錢,你們業主們在晚上11點以後至早晨5點以前看看門衛都幹嘛了,睡覺,人員車輛隨便進出,此時才是小偷進出偷盜的最佳時間,業主被盜了,物業負責嗎?物業賠償嗎?不會的。反正我們這大白天車輛進出起落杆,人員不能隨便進,到夜晚了11點後5點前門衛把限進杆豎起來就自由出入了,保安人員都睡覺了,小偷自由進出,業主的二輪電車,三、四輪車經常被盜,找物業,物業說讓找公安局,最後被盜了算倒黴,沒人陪,並且大白天由保安公司派一些社會流氓要和業主打架,個個拿著橡皮棒,對沒交費業主扣車,出去了不能進門,嫣然一副黑社會地痞流氓的樣子,業主都是單槍匹馬惹不起呀,經常有業主被打,報警了,警察到場只能勸說。你們說,這難道不該取消物業嗎?應該由政府成立統一的物業公司,對各個小區分小區各個管理,也就不會出現物業亂收費亂作為了,人們心順了,誰還不繳物業費呀,現在物業和業主的矛盾全國各地都是很激化的,如不改變,社會矛盾會越來越大…………。

用户名被人更改

不讓業主進小區?這簡直無法無天,這哪是保安?這就是土匪行為,黑社會,必須堅決反對,不允許這樣霸道的行為在社會上出現。首先物業沒有任何權力不讓業主進小區,因為業主是花錢買的房子,出入小區是業主權力,任何人也沒有權力阻止業主出入。其次,要弄清業主為什麼不交物業費,物業把服務工作做好了沒有?小區物業有沒有存在的價值。現在很多小區大門保安與業主發生矛盾的現象很多,這肯定保安是有責任的,(也不排除業主有過錯)甚至有些小區保安室快遞都不讓放,那麼請問,你這個地方是用來幹什麼的?是光給保安睡覺避雨吹空調的地方?這真是太不像話,還有的小區,如果業主逾期不交物業費,還要業主交納滯納金,這是誰給你們的權力?你們比警察還牛。所以,取消物業,由社區或者是居委會代管完全可以,這樣更正規。

血染战旗红

這肯定是不合理的。業主才是主人,你物業是外來戶,說得再直白點,業主是老闆,你物業是來給他打工的,打工仔有什麼權利限制老闆啊?

業主不交物業費當然是不對的。但這也得要看看你這物業費收得合不合理。說句難聽的,現在有些無良物業就是變著法子亂收費,甚至還以停水停電限制業主出入為要挾,這就導致業主的不滿了,雙方的矛盾也就產生和激化了。

我們小區物業和業主就比較融洽了。物業所收的每一項費用都是合情合理的,都是和業主進行認真細緻的溝通過的。每年的財政也是公開的,收上來的費用都用在了哪裡,支出了多少,大家是明明白白的。如果要漲價,也會和業主溝通,告訴業主為什麼要漲價,漲多少。只有雙方達成一致了,才開始實施。

重点241

一切影響人生存的作法都是違法犯罪行為!就算這人犯下死罪,在沒有到“午時三刻”都不能用別的辦法“弄死他”!在中國哪怕沒有受過教育的普通民眾都瞭解這一點。隨便“斷人生路”那是多大“仇恨”?那是把普通經濟糾紛上升到了“敵我矛盾”,有多大事不可以協商、法律解決,而要採取非法、非常手段解決?俗話說得好:“跑得脫和尚跑不脫廟”,欠多少錢,難道房子還不值這幾個錢?如果雙方都有問題沒解決,靠違法行為可以解決問題嗎?就算這個問題拖了很久沒解決那又怎樣?不要激化矛盾。

有問題解決問題,涉法律用法律解決,中國是法治社會,不可以亂來。

天申3

所謂小區,就是開發商承建的多單元層次的群住房小區。而這個住房房產是個人購置的。也就是私人住宅房。也就是稱謂的業主。

小區的保安是物業服務公司安排的小區環境安全人員。從治安角度看沒有什麼不妥。物業服務公司因為物業費收不到讓保安阻止業主回家這是違法行為。

為什麼收不到物業費應該問一個為什麼。如果業主違反合同,物業服務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訴告業主,主張依法收取物業費。因為沒有理由提供免費服務。但是絕對沒有法律附於物業有不讓業主回家的權力。

關於物業費應該每年收取多少,不應該由物業服務公司一家說了算。應該由政府部門物價局批准後對小區業主公開廣而告之。明目細帳合理收取服務費。應該相信業主不是不講道理的。

至於要不要物業服務公司服務,這個問題業主是需要考慮清楚的。

第一,小區業主個人不能代表群體業主。第二,小區環境區域大,沒有專職人員,一個業主是無法整天去做的。所以不要輕而易舉的說自己來。第三,專業設備維修,保養需要專業持證上崗人員管理的,也不是任何人隨便可以勝任的。

所以,依據中國的物業管理,合理合法的管理服務費應該付費。

當然,對於那些物業亂收費行為可以堅決抵制。

其實,一個小區業主的電費,水費,燃氣費應該都是有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燃氣公司直接結算的。物業環境管理費也是每年收取過的。沒有理由再收費了。

現在的問題是物業服務公司收費的標準價格在哪裡。既不能讓老百姓稀裡糊塗付費,也不能讓物業服務公司抬高收費。這個問題應該解決,政府有關方面不能發一個精神文件就萬事大吉。應該要有一個比較具體的收費方案。因為這是民生最基本合法權益。

根根本本做人

答案是肯定的,可現實的實際情況大家也都討論過,爭論過。可物業明知道違反人道或是打法律的擦邊球但依然是我行我素!為什麼?物業公司哪來的底氣?

如果物業公司的服務更多一些“人情味”,更多為業主“著想”,真的把“服務”提高一些而不是光想著掙錢!我想業主也不會和物業公司遍地開花的起衝突。業主花了錢確沒有得到相應的服務,反而物業公司確處處在侵佔業主的利益!能沒衝突嗎?

業主提意見也好,反對也罷,物業公司都當耳旁風,想怎麼幹就怎麼幹,然後還說為業主著想!真要是為了業主,那業主的訴求和建議物業公司為什麼不採納?

現在一看到有關物業公司的報道基本都是喊著“取締”物業公司的,老百姓為什麼聲討物業公司的聲浪越來越大?呼籲改制物業公司的越來越多?

現在的物業公司就像是“黑社會身上粘著一塊狗皮膏藥”,耍無賴還攆不走,收了物業費還沒有基本滿意的服務。我的感覺就是一個月花幾百塊錢僱著一幫人來折磨我自己!

懂知识的小胖子

小區物業公司的這種做飯不合理,更不合法。對於這樣的物業公司,業主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解決,第一種是向小區業委會反應,由業委會對物業的這種違法行為進行強制更正,因為業委會有監管權,第二就是通過法律途徑,對物業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訴訟。不管採用那種途徑,最終都要讓這種越俎代庖的物業公司滾蛋,讓他們記住業主才是小區的主人。
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就不讓業主進小區,這種做法合理合法嗎?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之規定,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公司可以採取催繳或者是法律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採取不讓業主回家,停水停電的方式向業主催繳物業費,都是違法行為。(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面對不繳納物業費的業主,物業公司完全可以採取法律訴訟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訴訟,但絕不能擅自對業主採取違法行為催繳物業費。說句實話,物業公司才去這樣的做法,無助於解決物業費的收入問題,反倒是更會引發業主的反感,而業委會也有權取消與這樣的物業公司簽訂的服務合同,讓這樣的物業攆出去。
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就不讓業主進小區,這種做法合理合法嗎?

作為物業公司維護自身權益沒有毛病,但不能採取這種極端的行為和方式。業主沒有及時繳納物業費,要從自身查找原因,是服務不到位還是物業主溝通不夠,或是還有其他原因。我想,物業公司服務的好,服務的到位,不會有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的,畢竟誰也不想為了一點物業費鬧的不可開交,有家不能回。物業公司要記住你是為物業服務的,不是來強壓業主的,不能把自己凌駕於業主之上,越俎代庖最後損失還是物業公司。
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就不讓業主進小區,這種做法合理合法嗎?

Wy2009

門禁的建立是為了公共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但將門禁與收費梱綁,限制業主自由進出是違法行為。

物權法第七十三條中規定: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從上述律款上講門禁設施的屬權也歸全體業主,建立和更改也須通過業主大會通過方始有效,物業只是受業主委託管理門禁,天下那有受委託者,有權不讓委託人進出大門的道理。

       小區內各項費的收取糾紛,屬民事或服務合同範疇糾紛,可由人民法院裁定執行而非由你一個私企物業利用為公共安全所建立的門禁“執行”。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那部法律限制合法公民擁有人身自由和回家的權利。

      維護公共安全,維護社會安定是公權力管理範圍內權利職責及義務,如果門禁與私企的收費掛鉤那豈不是被私用了嗎?在由此激發矛盾,那豈不是與維護公共安全社會安定的初衷南轅北轍背道而馳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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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是什麼?

是服務業主並賺取物業費差價的服務機構

物業公司的老闆是誰?

全體業主

業主有當老闆的感覺😊沒?

應該說大部分是沒有的,而且感覺是弱勢群體,與業主鬥智鬥勇,不停過招

老闆有權解僱這樣不聽話的僱員的權利嗎?

法律上認為可以,但是目前難度很高

那麼下面帶你看看物業怎麼盈利:

物業公司這其實是從國外引進的一種商業服務模式,最早服務於中國的是五大行,後來就有一幫從五大行出來的從業人員成立了很多的物業公司,當然有大家提到的物業管理公司,物業服務公司,經營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反正迴歸到一點都是進行物業服務並收入物業服務費的機構。

物業服務機構有兩種狀態存在的:第一種前期物業服務,就是由地產商直接委派的物業公司對地產商自己修建的樓盤進行物業服務,這種一般是地產商自己的物業公司或者是有經濟關聯的公司。就像目前國內的好多知名開發商下面都有自己的物業公司一樣,這個是開發商的親兒子,其它物業無法介入;第二種是後期的物業服務,就是由業主委員會根據一定的程序引入的物業公司,這些物業公司與開發商無任何關係。

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是哪種物業公司好呢?這可能是大家非常關注的問題。

其實沒有一家是好的,如果沒有足夠的利潤,物業公司自己都會在合同期完成過後撤走。

那物業如果不撤走,就意味著是有利可圖的。

物業費,經營收入(場地使用費,租賃費,收廢品的口子,裝修建材的口子,廣告口子,送水的口子,房屋維修資金口子,臨時停車經營收入,上門的家政服務,電商購物,醫療保健品等,就不一一列舉),就是說你只要給物業說好處好了,你是賣菜的都可以獲得許可進入他們的範圍內拓展客戶,前提是你必須得給物業付費,那麼物業費收入就來了。有些物業表面看起來利潤極低,可是這些雜七雜八的收入可不是一般的多。當然閒置的物業用房也是一個生財之道。

當然涉及的各種其它內部的收入就不一一的細說,我們就舉一個例子,就是電費的問題,有好多物業公司能夠把這一點擺在檯面上來講不,商業的也分為峰平谷,可是收取你的電費的時候別忘了可是都是峰的價格或者稍微低一點,還有甚者運用技術的手段把商業用電接入到民用,向供電局交的是民用的電費,向業主收取商業的費用,水也可以如此,只要物業願意為你做這個事情。

問題談到物業公司是否可以由社區來做,其實這個事情的可操作性不強,社區也沒有這方面的經驗,會滋生更多的腐敗行為。在人工智能,物聯網都已經逐步普及的情況下,可以引入更好的機制和方法來進行大數據下的物業服務,讓服務更加透明。

業委會聘請的物業服務公司大多跟業委會的人談好了利益分配比例,業委會一幫人都是門外漢,不懂服務也不懂技術,更不知道小區業主的需求,所以更不靠譜。

要想有更好的物業服務,必須要從根本上引入服務機制,改變服務費方式,同樣的都是付費服務,為什麼就不能透明一點,智能一點?說到底還是利益驅使問題!

所以物業變革是必須的,現在的物聯網技術已經可以實現有效的管理,讓服務更高效,價格更合理,管理更可靠,這才是將來發展的方向!而不是以人海戰術來堆積表面的物業成績。

照目前的狀況繼續下去,再過幾年我敢肯定,物業公司看門的保安將會是60歲的大爺!掃地的是60歲的大媽,前臺是50多的阿姨,維修工是提不動維修工具登不了高的老頭!就再也沒有質量可言!

到前期物業服務結束的時候,整個小區的維修基金已經就用的差不多了,小區業主就坐等業委會的籌錢祝福到來吧!

物業公司沒有權力執法,這個是不爭的事實,所以不交錢不讓進家門,這個只有以前的綠林山大王才能做出來的事情,在現代社會重演了,只能說山大王已經下山,大隱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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