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被公交車門夾膝蓋骨裂住院,後續應該和公交公司怎麼處理協商?

8 個回答
徐炜律师Darwin
2019-07-19

乘坐公交車發生意外事件,很常見,原因各有不同。

先看一個真實的法院判決:

  • 馮秀惠購票乘坐公交公司的公交車,雙方形成城市公交運輸合同關係。在運輸合同履行中,馮秀惠在公交車內受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條關於“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的規定,在馮秀惠的損害非因其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或其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情況下,公交公司對馮秀惠的損害應承擔賠償責任。公交公司雖上訴主張“公交車已到達終點站,馮秀惠系在公交車靜止的狀態上受傷”,但其於一審中舉示的證據視頻資料不足以證明該待證事實,二審中亦未舉示證據證明該待證事實。公交公司雖上訴主張“公交車已到達終點站,城市公交運輸合同已履行完畢”,但公交公司未舉示證據證明馮秀惠受傷時公交車已行駛至終點站的待證事實,且城市公交運輸合同履行應以乘客到達目的地並離開公交車之時為合同履行完畢,而馮秀惠系在公交車內受傷,公交公司亦未舉示證據證明馮秀惠在公交車已進入終點站的情況下因自身原因未離開公交車的事實。故公交公司關於“馮秀惠存在一定過錯,其不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的上訴主張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上述這個案子就是一個比較常見的公交車意外糾紛。你買票上車,或者上車刷卡後,你與公交公司就形成運輸合同關係,此時公交公司就有一個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條“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第三百零二條“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的規定,承運人安全及時運送旅客的義務為結果性義務,只要該種結果未能獲得即構成承運人違約,除非具有免責事由,否則應當承擔責任。假如沒有證據證明你受到的傷害是由於自身健康原因或其行為構成故意或重大過失,那麼公交司作為承運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那麼發生這樣的糾紛後,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1. 報警。報警的主要目的在於固定證據事實,以便後續去法院打官司。也就是通過交警的調查筆錄,可以免去我們的舉證困難。

  2. 協商。關於協商提醒一點,那就是把握好時間。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事故剛發生,所需的費用還不是很明確,通常需要病情穩定後去做傷殘鑑定,才能大致明確賠償數額。關於損失的計算問題。通常法院會做如下認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並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違約損失為:一、前期費用:(1)醫療費563366.39元,有醫療費票據,故應予認定;(2)住院伙食補助費,根據《解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廣元市轄區醫院住院共計242天,在成都市轄區醫院住院共計27天,但原告僅主張廣元市轄區醫院住院共計240天,在成都市轄區醫院住院共計26天,因此,基於其請求,經計算為8500元(30元/天×240天+50元/天×26天);(3)營養費,原告僅主張住院共計266天,基於其請求,經計算營養費2660(10元/天×266天);(4)護理費,根據《解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是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陶印住院期間由一人護理,因陶印未提供護理人員收入證明,故護理費應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參照四川省2016年上一年度居民服務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標準33270元/年計算,但陶印住院共計267天,現陶印僅主張住院共計266天,因此,基於其請求,經計算護理費為24246.08元(33270元/年÷365天×266天),急診陪護費130元,共計24376.08元。(5)誤工費,根據《解釋》第二十條的規定是根據受害人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持續誤工的計算至定殘前一天即2016年9月26日,共計291天。陶印未提供受傷前誤工收入減少的證據,參照四川省2016年上一年度居民服務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標準33270元/年計算護理費為26524.85元(33270元/年÷365天×291天)。(6)殘疾賠償金,陶印傷殘經廣元永泰司法鑑定所鑑定為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致植物人生存狀態,其傷殘等級評定為一級,陶印登記為城鎮居民戶口,應按城鎮標準計算,因此殘疾賠償金應按照2016年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05元/年計算,經計算為524100元(26205元/年×20年×100%)。

但是協商,往往會遭到單位的拒絕,通常會告訴你,一句話:去法院起訴我們吧,法院怎麼判,我們就怎麼賠償給你。說的理直氣壯,你還真一點辦法沒有。要是碰上負責任的單位,那就會痛快的把賠償款給你,但畢竟少數。

3.起訴。協商不成那就去起訴把,起訴前需要把證據準備好:下面簡單舉一個例子,看看需要準備那些證據,以及準備這些證據的目的:

原告程蘇欽、楊良春、楊某為證明其主張成立,向本院提交如下證據:一、原告戶口本、被告工商登記情況各1份,用以證明原、被告的主體資格,被告的停靠站由其經營的事實。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原件一份,用以證明交通事故發生情況。1、時間在2016年1月4日6點17分。2、事故發生時楊高仕停留在機動車道內。3、楊高仕因交通事故死亡,認定書沒有說楊高仕停留在機動車道。
三、機動車登記信息表複印件一份,用以證明死者楊高仕乘坐的車牌為浙G×××××公交車,系被告雙飛公司所有的事實。
四、公交車照片原件2張,用以證明涉案車輛的車身左側有行李箱門,可以打開。被告用這種公交車運營存在重大的安全風險,乘客取出行李後在公交車左側,就有可能停留在機動車內。
五、病歷原件一份,用以證明楊高仕發生交通事故的搶救治療情況。
六、醫療費發票原件一份,用以證明原告支出醫療費30167.37元(已扣除肇事者江衛星支付的16703.91元),實際產生46871.28元。
七、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原件各一份,用以證明楊高仕因交通事故搶救無效死亡,並已經火化的事實。
八、村民委員會及所在鎮的鎮人民政府證明原件一份,用以證明原告的訴訟主體資格,被撫養人的情況。
九、事故現場監控視頻及書面整理件複印件一份,用以證明事故發生的過程,公交車停車時離機動車道2m,沒有靠邊停車,楊高仕到公交車左側行李箱提取行李後才停留在機動車道內,被告提供的運輸服務沒有符合安全形式,才發生交通事故。備註:原件存於(2016)浙0784刑初628號案卷。
十、事故現場圖、現場照片、視頻刻錄情況說明覆印件各一份,用以證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及現場情況的事實。
說明:公安陳述事故發生時間是16分58秒、公交車離開是16分28秒,代理人看視頻後事故發生時間是16分56秒,公交車離開是16分32秒,時間上存在誤差。
備註:原件存於(2016)浙0784刑初628號案卷。
十一、照片原件8張,用以證明事故現場,路牙高13.5釐米。公交車行李箱離地面33釐米,門離地面32釐米,路牙不影響行李箱打開,根本不影響車開門的事實。


準備完證據之後,就可以去法院起訴了。

發生意外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怎麼處理。明白上述步驟之後,可以更好地應對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件。

中律法律
2019-07-18

法律關係上講,這屬於侵權和違約兩種關係的競合。

在乘車時,你母親與公交公司是存在合同關係的,公交公司有保障乘客安全的義務,而若在乘車時受到傷害,則可依據合同違約來要求賠償。

或者可以依據交通事故侵權主張損害賠償,至於賠償的數額則依據具體情況來定。由於尚未清楚您母親的實際情況,所以無法進行詳細解答,如果還有什麼問題您這邊也可以直接私信我。

华犀利143177678
2019-07-17

找公交司機就行了,公交司機錢不多,每月拼死拼活才五千多,公交公司把所有的責任都卸給司機,因為天天上班都要籤責任狀,五百羅漢對千罰觀音和無數上帝,司機真是死無葬身之地!

小狠
2019-07-18

公交車門能把膝關節夾骨折,打死也不相信,建議公交集團去周邊的幾家醫院查一下就診記錄,一定會有驚奇的發現。

小川普法
2019-07-19

乘客上下公交車被門夾傷,可以向公交公司提出賠償要求,協商處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乘客與公交公司屬於運輸合同關係,公交公司應該妥善全面的履行其安全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其間因公交車駕駛員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導致乘客的人身損害,公交公司有義務賠償乘客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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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飞的猪619
2019-07-17

公交車門是氣壓動力,設計上已經考慮了夾人的問題,被公交車門夾成骨裂,這究竟是一條怎樣的腿!這是打了全世界工程界的臉啊!!!一個把歪理變成真理的社會是多麼的可怕!一群動不動讓別人為自己買單的人是多麼的……!!!長此以往想想都可怕

A二师兄AAAAAAAA
2019-07-18

取消老年卡勢在必行!

浮萍9932
2019-07-18

肯定找公交公司了,司機只是給公交公司打工的,公交公司有的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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