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懷疑患有癌症,到省腫瘤醫院檢查,整個檢查半個月都沒檢查完,這正常嗎?該怎麼辦?

10 個回答
春雷滚滚2
2018-12-01

對自我懷疑癌症,到處求治做深刻檢查者的幾點忠告。

一,任何人有權自我感覺身體狀況。但是,我們身體隨時發生的各種莫名其妙的異常感覺,各種病變,其原因和機理即使最高級的專家也說不清。而其中的絕大多數異常感覺、某種病變等都是可以不治而愈的小毛病。

所以,把任何小毛病往癌症方面考慮,多半是自尋煩惱。

二,從頭痛到脖子疼到胸疼到肚子疼到屁股疼、腳疼,都是隨時隨地可能發生的。除了有明確原因的,超過70%是心因性疾病症狀。就是來自心理失衡的感覺反應。

這非常準確。

三,任何疼痛不適如果和癌症能夠聯繫起來,在縣區醫院都能立馬做出診斷。這是很沒有技術含量的事。

除非全世界都少見的罕見病。所以,如果縣裡醫院判斷你沒有問題,你就剩下一個問題:心理有病。

四,如果真是因為癌症處於難以診斷的早期,而縣裡醫院無法做出結論,那你的深刻檢查會帶來兩大損失——

第一,你失去了在沒有確診之前,沒有癌症感覺的時候,機體進行自愈逆轉的機會。

超過90%的微小腫瘤發病後,機體就自愈逆轉了。這是美國解剖非癌症死亡者屍體證明的事實。

第二,你真的被高級醫院檢查各種生化指標確診癌症的話,後續治療會葬送你!因為你是一個經不起心理壓力的人。

我們就不說你損失的錢財。

五,癌症早期篩查是一個沒有意義的醫療技術。各國基本都停止了。

所謂早發現早治療提高五年生存率,那是因為癌症本身進展緩慢,五年是“用提前”計算湊出來的。

六,認真看看自己遭遇到過什麼致癌傷害,然後有的話阻斷清除。沒有的話就直接放心,這是最好的自我診斷方法。

辽沈名医
2018-12-03

家屬懷疑患有癌症,到省腫瘤醫院檢查,整個檢查半個月都沒檢查完,這正常嗎?該怎麼辦?
最近身邊有位家人,在兩個月之內兩次去省級腫瘤醫院,最後查來查去還是回家。

為啥?醫生給的說法是乳腺結節——可手術,可防守治療(觀察,定期複診)。

醫生和患者的心情,永遠不可能同頻。

醫生按照專業去判斷,不到某種指徵不採取某種醫療行為,這是嚴格的教科書的規定。就像做冠狀動脈造影,血管堵塞程度如果不超過75%,是不會下支架的。

家屬懷疑患有癌症,到省腫瘤醫院檢查,整個檢查半個月都沒檢查完,這正常嗎?該怎麼辦?
而患者的心情則不同,患者一方面擔心病重,一方面對診斷又心事重重,如果診斷結果比自己想的“輕“,甚至有的還會猜測,覺得醫生的診斷存疑,於是有了“有病亂投醫“的想法和做法。

就像我這位親屬,乳腺結節。之前查出了左側1個右側3個,兩個月之內,又開始增多、長大,但是是不是手術?醫生可以在兩種選擇中取其一。

家屬懷疑患有癌症,到省腫瘤醫院檢查,整個檢查半個月都沒檢查完,這正常嗎?該怎麼辦?
而患者就需要一個確切的答案,但是這個確切答案該是啥?醫生不會替她做主。醫生的嚴謹,會讓患者覺得醫生效率低、水平不夠。

所以面對疾病的態度和做法,應該是科學看待醫學專業的要求和規定;理性的看待病情的發展;嚴肅聽從醫生的建議。而不能心存疑慮,持懷疑主義的精神,在各個醫生的診斷中陷入一種“混亂“。

更多貼心科普,盡在遼瀋名醫!

最后一支多巴胺
2018-12-03

這種現象無可厚非,患病或者懷疑患病自然是要重視的。

而且,有一些檢查也是需要循序漸進,是需要時間的。

看病,並非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事實上,應該明確患者有什麼症狀,主要考慮什麼疾病,需要完善那些檢查。

當然,有一種情況同樣需要重視,那就是患者的心理狀況。所謂健康除了指身體器官無病,也包括心理精神的健康狀態。

我也見過一部分患者,一旦身體出現不適,就認為自己患了不治之症,就覺得天塌地陷了。

比如,某一天急診室裡來了一位黑便數次的年輕女性。

因為患者在來醫院之前曾經上網搜索過,所以非常經常,進門便嚷著說:“給我做全身PETCT,我懷疑自己得了癌症”。

面對我的勸解,她甚至說:“醫生,你不用安慰我了,我自己的病我自己清楚 。”

其實,這位患者只不過是消化道潰瘍而已。

類似這樣的患者有很多,所以,檢查還是必須的,但瞭解患者的心理也是家屬和醫者必須重視的事情。

最後,建議提問者將患者的症狀和檢查結果上傳過來,這樣以利於判斷。

讓更多人瞭解更多一點!

家屬懷疑患有癌症,到省腫瘤醫院檢查,整個檢查半個月都沒檢查完,這正常嗎?該怎麼辦?

肿瘤专科医生
2018-12-03

正常。得了病,當然急,可以理解,但有的病必須得先檢查清楚,這需要時間。看病“急”,求快,急著要求治療、急著要求輸液打點滴,巴不得快點好(心情可以理解),可疾病有它的發生發生發展規律,可很多疾病並不是一眼就能看出來,或者一下就能治好。有什麼不舒服或者發現哪裡有問題,急著去醫院要求醫生快點治療,也不管有沒有把疾病診斷清楚,否則就認為醫生不重視,耽誤了他的病情。


其實正確的診斷是正確治療的基本前提,也是保證療效的重要基礎。但由於病人“急”心理作怪,往往不願等,希望什麼都要快,有時為了快點完成看病的過程,到處找熟人醫生,希望簡化甚至免除檢查。至於他這個所謂的熟人醫生對他這個病是不是專業對路則完全不關注不在乎,以為所有的醫生什麼病都懂。這其實無形中就走偏了就醫方向,這個風險有時挺大的,隔行如隔山,跨專業有時也如隔山。


拿這個提問來說,懷疑患有癌症,什麼意思?就是說,沒有確診,需要進一步確診,如何確診?需要病理檢查,這就需要取得病灶的組織標本,活檢,然後將活檢的標本送病理檢查,這通常至少得三天或以上,有時較少見的或較複雜的,需要會診,需要加做免疫組化,或基因檢測,單是病理檢查有時一週或更長都完全可能。有的人說,不是做了CT說是癌症嗎?已經診斷了癌症,你還東檢查西檢查,這不是耽誤病情嗎?之所以有這種低級的說法,所以我才有必要不斷科普,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基本的醫學常識。除了病理確診,還需要分期,這就需要全面檢查。可以說,對大多數癌症來說,從發現到確診並分期,以及評估,十天半月,這是常態,還不算是時間長的,有時一個月甚至更長都可能,看病情,不是每個病人都一樣。

一转身一辈子便是永远
2018-12-02

正常,我父親也是癌症。當時在隔壁床的一位老人,換了五六家上海的三甲醫院,包括腫瘤醫院,有醫保的情況下,花了三四萬的檢查費,才最後找到癌症部位。

啊长医生说
2018-12-01

首先,省腫瘤醫院啊,病人數量肯定不少,一般都菜市場一樣,不會故意拖著你不出結果。

其次,通過檢查得出一個準確的診斷比治療重要,何況懷疑腫瘤啊,放化療還是手術?錯一步繆之千里,沒有一個正確診斷誰敢進行下一步治療。

另外,有些檢查就是要很長時間的,比如被稱為“金標準”病理診斷就需要一個星期左右,如果考慮癌症或者比較疑難的病例還需要免疫組化或者基因檢測,時間更長,所以醫學沒有那麼簡單,不是想象的問下症狀或照個片,抽個血什麼就能知道是什麼病的。患者家屬焦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隻有醫患之間共同配合才能戰勝疾病!💪

见肿消世界
2018-12-02

家屬一個小小的“懷疑”,要“折騰”醫院半個月,還沒完結,醫院都不急,患者你急什麼?當然,醫院喜歡這樣的“折騰”。

因為,1.你的懷疑不等於就一定有“癌症”的真實存在。

2.越是大醫院,科目分的越細,一個系統沒發現,就到了一個系統,一路查下去,這需要時間和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3.診斷疾病,就如同警察破刑事案件,抓住一點兒蛛絲馬跡,再循跡找出元凶,越是接近真相,難度越是大,困難越是多。

4.患者想要知道結果,而醫院越是想給你一個明晰的結果,醫院反倒將自己“套牢”的越深——查出來,萬事大吉。查不出來,是漏檢還是技術不到位?如果似是而非又如何定性?“是進亦憂退亦憂”,很為難!

總之,癌症的定論不是像普通感冒那麼簡單,錯就錯了,心急沒用!

江苏省肿瘤医院李枫
2018-12-01

我就在江蘇省腫瘤醫院工作。有時病情的複雜性一下做不出診斷也很正常。可以私聊一下看看怎麼回事。

胃肠小儿外科
2018-12-02

作為患者,你必須要明白一點,癌症和普通疾病不一樣,漏診的後果很嚴重!而癌症的診斷,又必須有嚴格的證據,把不是癌症的疾病,診斷為癌症,後果同樣也很嚴重!無論是患者,還是醫院,都無法承受這樣的後果!

所以,題主的問題,就有答案了,懷疑有癌症,既沒能找到明確的證據診斷為癌症,又不能完全排除癌症的可能性,那就只能用更多的檢查手段,甚至反覆多次的檢查,直到確診或排除癌症的可能性!

這裡有兩個病例,都是出自我自己的病人。

病例一:一個便血的病人,我給做的結腸鏡,在結腸脾曲發現一塊凹陷的菜花樣突起,從形態上看,非常象是結腸癌!但是活檢的結果,沒有癌細胞!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怎麼辦?病理結果顯示是炎症,但形態上又符合結腸癌。如果以病理結果為準,那就會漏掉結腸癌的可能。所以,只能再做腸鏡,再取活檢。再做,活檢仍然是慢性炎症!不放心,又做了一次腸鏡,結果還是慢性炎症!家屬擔心一家醫院的診斷不準確,所以他又到另外一家三甲醫院做了腸鏡,仍然是慢性炎症。四次腸鏡,全都沒有找到癌細胞。如果是這樣,是不是就可以確定不是結腸癌了?但我仍然不放心,雖然病人和家屬強烈反對做第五次腸鏡,要出院,但是我仍然堅持勸說和溝通,終於病人的家屬同意再做一次腸鏡。做腸鏡的時候,我調整了一下思路,覺得前面幾次都是在感覺病變最重的地方取的標本,這次我在旁邊一點,看著病變稍輕些的地方取了三塊標本,最終三塊標本中的一塊病檢發現了癌細胞。最終這個病人成功得進行了手術,隨訪到第六年了,沒有轉移復發。直到現在,病人都感謝我當初的堅持。如果當時放棄了,那就不可收拾了!有一些時候,惡性腫瘤中心區,會有壞死的情況,如果在中心區取病檢,很可能取到的是壞死組織,最好我在邊緣上取了活檢才找到癌細胞。如果是一個沒有理性的患者,反覆給他做了五次胃鏡,可能非要把“過度檢查”這項帽子扣到醫生的頭上了!

第二個病例,是個醫鬧的病例!一個病人,飯後胃脹。我門診上給做的胃鏡,從形態上看,就是胃竇部一個不大一個,也就零點幾公分的潰瘍,常規取了活檢。病理結果是中分化腺癌,收住院我給他做的手術。可問題來了,做完手術,病理科告訴我,沒有找到癌細胞!我讓病理科把病人切除下來的胃組織全切了一遍,折騰了他們一個禮拜,結果仍然沒有癌細胞。最後病人家屬把我給告了,說不是癌症就給做了手術,是“過度醫療”。後來醫學會組織病理專家做了醫療鑑定,把術前和術後的蠟塊都重新做了病檢,證實術前確實是中分化腺癌,術後標本確實沒有癌細胞。又重新做了胃鏡,沒有發現病灶。臨床上,這種情況並不罕見,叫做“一點癌”,或者叫“微小胃癌”。在做活檢的時候,可能就把癌變病灶取乾淨了!鑑定結果判定不屬於誤診!但病人家屬不認同,天天到科室鬧,科裡的電腦都讓砸了。最後沒有辦法,醫院賠了二十萬,我個人扣全年獎金。也許,這個人可以不做手術。可是,如果不做手術,誰又能知道已經完全把癌變組織取乾淨了?這種病人,做手術也是醫生倒黴,不做手術也還是醫生倒黴。後來一個老醫生告訴我,你太傻了,咋不知道保護自己?像這樣的病人,不如把病灶養大了再做,那肯定就沒有可能找不到癌細胞了。可以避免醫療糾紛,可是養大了,那切除的效果就有可能很差,肯定不如早期的效果。這樣雖然避免了醫鬧,也沒有損失,但病人就倒黴了!

所以,通過這兩個例子就可以看出,“過度檢查”,“過度醫療”,真的不是上嘴脣碰下嘴脣就能決定的!題主不要再糾結了!

泼墨煮茶C
2018-12-01

看情況吧。我爺爺是照的CT,當天就出結果。不過是住院檢查、因為是晚期而且轉移擴散了,醫生說沒有住院的必要了,住院五天檢查出來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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