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起訴之前作為受害人的我可以做什麼?

有一關於詐騙案的事想請教萬能的行家\n我於幾年前被一外地同事詐騙了三百萬元,今年,嫌疑人被我市公安機關逮捕,已經在看守所待了半年多。現在快到起訴階段了,嫌疑人本人年收入500萬元以上,現在就有足夠能力還錢。被抓捕後也主動表示想且有能力還錢,但是要聽取自己的律師的意見。嫌疑人的律師給嫌疑人的意見是不夠罪不用退賠諒解,嫌疑人還是非常相信律師的。嫌疑人的妻子不知道是出於某種私心還是相信律師所說的做無罪辯護,也堅決沒有退賠諒解的意願。\n求助廣大網友,我可以做什麼能夠讓嫌疑人儘快還錢
1 個回答
郭广吉律师
2019-09-12

謝邀!

因為詐騙案件是公訴案件,而且詐騙案件的被害人也不是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所以,作為被害人,確實沒有多少工作可做。

(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已被關押半年之久,你如果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財產情況以及被騙財產的轉移情況,應該告知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予以查封,以便將來判決的執行。

(審查起訴階段)建議你與公訴人保持聯繫,因為公訴人掌握被告人犯罪的證據,你自己也可以委託律師與公訴人溝通探討追究被告人犯詐騙罪的證據是否充足,有沒有無罪的可能。

(審理階段)如有必要,你也有權委託代理人,在法庭上提出刑事方面的主張。

總之,確保被告人的詐騙罪罪名,是獲得賠償的最好前提。

如果被告人確實被判無罪,那就儘快起訴,因為他年收入500萬元,你可以申請法院保全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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