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延長至2057年,農村新增人口如何獲得土地?

土地承包期延長至2057年,農村新增人口如何獲得土地?
10 個回答
土地确权pro
2019-07-29

我是農村土地土地確權的工作人員,關於農村土地方面,我有較多經驗。

土地承包期延長至2057年,農村新增人口如何獲得土地?

關於新增人口分地的問題,是土地確權過程中,算是話題比突出的一個。很多1983以後出生的人以及外嫁女等,都沒有再分到土地,面臨著無地可種的尷尬局面。在確權過程中,在同一個村裡,有見過兩個人種十幾畝地的,也有一家六、七口人種著兩畝地的。土地政策在某些方面的空白再加上農村人口急劇增減,最終引起一些比較尖銳的土地問題。

新增人員可以通過向村委申請,獲得以下土地

1、機動地,機動地就是村集體為後面做部分的土地調整預留出來的土地,可以直接向村委申請,不過機動地並不多,因為有規定,每個村的機動地面積不得超過村土地總面積的5%。

2、村委收回的承包地,一些絕戶以及五保的土地,在其去世後都會被村集體收回,這些土地也可通過申請獲得。

3、土地流轉,現如今,村裡多多少少都會有些閒置的耕地,可以通過合法手續,通過土地流轉方式獲得土地。

4、開荒地、自留地等。

關於土地調整

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土地

土地自從實施了家庭聯產製以來,土地法都以“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為原則,並在土地承包法中明文規定,在土地承包期間,不能調整土地。所以在一輪、二輪土地承包期間,不管是家庭成員人口去世、新生兒等,土地情況基本沒有變過。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命根子,那麼土地真得不能調整嗎?其實並不是,咱接著往下看。

土地承法包關於土地調整方面

土地法在實施過程中講究因地制宜,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對於特殊情況,要特殊對待。在土地法最後提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法,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而且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所擁有的土地,有著使用、佔有、以及分配的權利。也就是說,土地並不是完全不能動的,村委會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以土地法以依據,制定相對應土地政策,然後向鄉鎮土地部門申報,在經縣市級土地部門審批。

土地調整案例

在確權工作中,見過土地調整案例並在少數,比如,在河南南陽部分地區,存在著土地“三年一小調,五年一大調”的說法,三年對土地進行小幅度調整,五年對土地進行大規模調整。在調整過程中,不僅解決了家庭新增人口的分地問題,也充分體現了以農民的切身利益為首要的重要精神,為推動農業振興做出了標榜。

我是農村土地土地確權的工作人員,關於農村土地方面,我有較多經驗。

土地承包期延長至2057年,農村新增人口如何獲得土地?

關於新增人口分地的問題,是土地確權過程中,算是話題比突出的一個。很多1983以後出生的人以及外嫁女等,都沒有再分到土地,面臨著無地可種的尷尬局面。在確權過程中,在同一個村裡,有見過兩個人種十幾畝地的,也有一家六、七口人種著兩畝地的。土地政策在某些方面的空白再加上農村人口急劇增減,最終引起一些比較尖銳的土地問題。

新增人員可以通過向村委申請,獲得以下土地

1、機動地,機動地就是村集體為後面做部分的土地調整預留出來的土地,可以直接向村委申請,不過機動地並不多,因為有規定,每個村的機動地面積不得超過村土地總面積的5%。

2、村委收回的承包地,一些絕戶以及五保的土地,在其去世後都會被村集體收回,這些土地也可通過申請獲得。

3、土地流轉,現如今,村裡多多少少都會有些閒置的耕地,可以通過合法手續,通過土地流轉方式獲得土地。

4、開荒地、自留地等。

關於土地調整

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土地

土地自從實施了家庭聯產製以來,土地法都以“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為原則,並在土地承包法中明文規定,在土地承包期間,不能調整土地。所以在一輪、二輪土地承包期間,不管是家庭成員人口去世、新生兒等,土地情況基本沒有變過。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命根子,那麼土地真得不能調整嗎?其實並不是,咱接著往下看。

土地承法包關於土地調整方面

土地法在實施過程中講究因地制宜,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對於特殊情況,要特殊對待。在土地法最後提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法,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而且村集體經濟組織對所擁有的土地,有著使用、佔有、以及分配的權利。也就是說,土地並不是完全不能動的,村委會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以土地法以依據,制定相對應土地政策,然後向鄉鎮土地部門申報,在經縣市級土地部門審批。

土地調整案例

在確權工作中,見過土地調整案例並在少數,比如,在河南南陽部分地區,存在著土地“三年一小調,五年一大調”的說法,三年對土地進行小幅度調整,五年對土地進行大規模調整。在調整過程中,不僅解決了家庭新增人口的分地問題,也充分體現了以農民的切身利益為首要的重要精神,為推動農業振興做出了標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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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关中
2019-12-06
喜歡【鄉村關中】的朋友,請點擊右上角關注,共享優質“三農”資訊!

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生活資料,也是農民最主要的生活來源。一直以來,國家土地改革的根本原則就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1978年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的18位農民簽訂土地承包關係,以此為標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在我國各地陸續展開,並一直延續到現在。我是【鄉村關中】,職業農民,農技從業者,“三農”問題觀察員。與此同時,為了更好地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權益,2003年3月1日起,《農村土地承包法》開始正式實施。要回答題主的問題,我們必須弄清楚土地承包的原則和法律基礎。【鄉村關中】對此問題的解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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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生活資料,也是農民最主要的生活來源。一直以來,國家土地改革的根本原則就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1978年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的18位農民簽訂土地承包關係,以此為標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在我國各地陸續展開,並一直延續到現在。我是【鄉村關中】,職業農民,農技從業者,“三農”問題觀察員。與此同時,為了更好地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權益,2003年3月1日起,《農村土地承包法》開始正式實施。要回答題主的問題,我們必須弄清楚土地承包的原則和法律基礎。【鄉村關中】對此問題的解讀如下:

第一,我國農村土地的承包關係。

1、土地承包期限。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是從1983年前後開始的,承包期為15年;第二輪承包期是從1997年開始,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這樣就到了2027年前後。近期發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第20條裡講到的耕地承包年限再延長30年,即第3輪土地承包期要到2057年。

2、農民承包土地期內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即,農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在承包期內,不因人口遞減或增加,而改變土地所屬關係。因此,在農民承包土地期內出生,或離世的人,都要遵照該原則執行。

3、土地確權更加明確了農民擁有土地的權益。從2014年開始,國家對農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進行確權登記,從法律上明確了農民擁有土地面積和承包關係。頒佈的土地法明確指出:“嚴格保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繼續延長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保持三十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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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生活資料,也是農民最主要的生活來源。一直以來,國家土地改革的根本原則就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1978年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的18位農民簽訂土地承包關係,以此為標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在我國各地陸續展開,並一直延續到現在。我是【鄉村關中】,職業農民,農技從業者,“三農”問題觀察員。與此同時,為了更好地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權益,2003年3月1日起,《農村土地承包法》開始正式實施。要回答題主的問題,我們必須弄清楚土地承包的原則和法律基礎。【鄉村關中】對此問題的解讀如下:

第一,我國農村土地的承包關係。

1、土地承包期限。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是從1983年前後開始的,承包期為15年;第二輪承包期是從1997年開始,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這樣就到了2027年前後。近期發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第20條裡講到的耕地承包年限再延長30年,即第3輪土地承包期要到2057年。

2、農民承包土地期內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即,農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在承包期內,不因人口遞減或增加,而改變土地所屬關係。因此,在農民承包土地期內出生,或離世的人,都要遵照該原則執行。

3、土地確權更加明確了農民擁有土地的權益。從2014年開始,國家對農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進行確權登記,從法律上明確了農民擁有土地面積和承包關係。頒佈的土地法明確指出:“嚴格保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繼續延長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保持三十年不變!”

第二,承包期內農村新增人口獲取土地的辦法。

1、承包關係長期不變。按照新規,第三輪農村土地承包期限至2057年,農民若想再重新分地,至少要等到40年以後!新規明確了現有的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長期不動搖,直到2057年。

2、法律基礎。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承包給新增人口。因此,現在農村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通過向村集體申請這些土地來獲得土地承包權益!

3、通過繼承、分家的形式獲得土地。這是新增人口獲得土地的主要方式。雖然說土地所有權個人不能繼承,但如果在同一戶口簿是的人,是可以自動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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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生活資料,也是農民最主要的生活來源。一直以來,國家土地改革的根本原則就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1978年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的18位農民簽訂土地承包關係,以此為標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在我國各地陸續展開,並一直延續到現在。我是【鄉村關中】,職業農民,農技從業者,“三農”問題觀察員。與此同時,為了更好地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權益,2003年3月1日起,《農村土地承包法》開始正式實施。要回答題主的問題,我們必須弄清楚土地承包的原則和法律基礎。【鄉村關中】對此問題的解讀如下:

第一,我國農村土地的承包關係。

1、土地承包期限。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是從1983年前後開始的,承包期為15年;第二輪承包期是從1997年開始,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這樣就到了2027年前後。近期發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第20條裡講到的耕地承包年限再延長30年,即第3輪土地承包期要到2057年。

2、農民承包土地期內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即,農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在承包期內,不因人口遞減或增加,而改變土地所屬關係。因此,在農民承包土地期內出生,或離世的人,都要遵照該原則執行。

3、土地確權更加明確了農民擁有土地的權益。從2014年開始,國家對農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進行確權登記,從法律上明確了農民擁有土地面積和承包關係。頒佈的土地法明確指出:“嚴格保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繼續延長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保持三十年不變!”

第二,承包期內農村新增人口獲取土地的辦法。

1、承包關係長期不變。按照新規,第三輪農村土地承包期限至2057年,農民若想再重新分地,至少要等到40年以後!新規明確了現有的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長期不動搖,直到2057年。

2、法律基礎。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承包給新增人口。因此,現在農村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通過向村集體申請這些土地來獲得土地承包權益!

3、通過繼承、分家的形式獲得土地。這是新增人口獲得土地的主要方式。雖然說土地所有權個人不能繼承,但如果在同一戶口簿是的人,是可以自動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的。

4、通過申請承包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機動土地。很多村集體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預留的部分機動土地,可劃分給新增人口;若村集體內機動土地沒有劃分完的情況下,可申請劃分機動土地。

5、村經濟組織對土地承包方式進行小調整。《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這就說明村委會可以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小調整,但前提是有人自願退出承包經營權,或者有無人繼承的土地空餘出來,而又有很多新增人口沒有土地,村委會經集體研究方可進行。

6、還有一種方式就是農民自己開荒。《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7、通過流轉的方式獲得土地。現在國家對農村的土地進行確權登記,以後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直接從擁有土地而不想耕種土地農民手中進行流轉,通過付出流轉費用的方式獲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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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生活資料,也是農民最主要的生活來源。一直以來,國家土地改革的根本原則就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1978年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的18位農民簽訂土地承包關係,以此為標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在我國各地陸續展開,並一直延續到現在。我是【鄉村關中】,職業農民,農技從業者,“三農”問題觀察員。與此同時,為了更好地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權益,2003年3月1日起,《農村土地承包法》開始正式實施。要回答題主的問題,我們必須弄清楚土地承包的原則和法律基礎。【鄉村關中】對此問題的解讀如下:

第一,我國農村土地的承包關係。

1、土地承包期限。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是從1983年前後開始的,承包期為15年;第二輪承包期是從1997年開始,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這樣就到了2027年前後。近期發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第20條裡講到的耕地承包年限再延長30年,即第3輪土地承包期要到2057年。

2、農民承包土地期內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即,農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在承包期內,不因人口遞減或增加,而改變土地所屬關係。因此,在農民承包土地期內出生,或離世的人,都要遵照該原則執行。

3、土地確權更加明確了農民擁有土地的權益。從2014年開始,國家對農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進行確權登記,從法律上明確了農民擁有土地面積和承包關係。頒佈的土地法明確指出:“嚴格保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繼續延長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保持三十年不變!”

第二,承包期內農村新增人口獲取土地的辦法。

1、承包關係長期不變。按照新規,第三輪農村土地承包期限至2057年,農民若想再重新分地,至少要等到40年以後!新規明確了現有的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長期不動搖,直到2057年。

2、法律基礎。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承包給新增人口。因此,現在農村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通過向村集體申請這些土地來獲得土地承包權益!

3、通過繼承、分家的形式獲得土地。這是新增人口獲得土地的主要方式。雖然說土地所有權個人不能繼承,但如果在同一戶口簿是的人,是可以自動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的。

4、通過申請承包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機動土地。很多村集體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預留的部分機動土地,可劃分給新增人口;若村集體內機動土地沒有劃分完的情況下,可申請劃分機動土地。

5、村經濟組織對土地承包方式進行小調整。《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這就說明村委會可以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小調整,但前提是有人自願退出承包經營權,或者有無人繼承的土地空餘出來,而又有很多新增人口沒有土地,村委會經集體研究方可進行。

6、還有一種方式就是農民自己開荒。《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7、通過流轉的方式獲得土地。現在國家對農村的土地進行確權登記,以後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直接從擁有土地而不想耕種土地農民手中進行流轉,通過付出流轉費用的方式獲得土地。

第三,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長30年的好處。

1、農民的土地更加值錢。從10年的期限延長到了還有40年,土地的價值得到了提高,農民如果需要申請貸款,信用額度也就更高了。

2、農民能獲得更多實惠。想要土地流轉的農民來說,意味著自己本來只能收取10年的租金,變成了能收取40年,土地租金也就更多了。

3、土地的增值空間更大。延長期限激活了農民對土地種植的熱情,農民不會擔心這擔心那了,會更加用心的對待自己的土地。

4、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長,承包關係長久不變,不僅是下一個30年的原則,農民也不必擔心失去承包權。這樣一來,農村土地也就更加值錢,荒廢的土地也會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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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產生活資料,也是農民最主要的生活來源。一直以來,國家土地改革的根本原則就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1978年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的18位農民簽訂土地承包關係,以此為標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在我國各地陸續展開,並一直延續到現在。我是【鄉村關中】,職業農民,農技從業者,“三農”問題觀察員。與此同時,為了更好地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的權益,2003年3月1日起,《農村土地承包法》開始正式實施。要回答題主的問題,我們必須弄清楚土地承包的原則和法律基礎。【鄉村關中】對此問題的解讀如下:

第一,我國農村土地的承包關係。

1、土地承包期限。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是從1983年前後開始的,承包期為15年;第二輪承包期是從1997年開始,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這樣就到了2027年前後。近期發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第20條裡講到的耕地承包年限再延長30年,即第3輪土地承包期要到2057年。

2、農民承包土地期內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即,農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在承包期內,不因人口遞減或增加,而改變土地所屬關係。因此,在農民承包土地期內出生,或離世的人,都要遵照該原則執行。

3、土地確權更加明確了農民擁有土地的權益。從2014年開始,國家對農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進行確權登記,從法律上明確了農民擁有土地面積和承包關係。頒佈的土地法明確指出:“嚴格保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繼續延長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保持三十年不變!”

第二,承包期內農村新增人口獲取土地的辦法。

1、承包關係長期不變。按照新規,第三輪農村土地承包期限至2057年,農民若想再重新分地,至少要等到40年以後!新規明確了現有的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長期不動搖,直到2057年。

2、法律基礎。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承包給新增人口。因此,現在農村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通過向村集體申請這些土地來獲得土地承包權益!

3、通過繼承、分家的形式獲得土地。這是新增人口獲得土地的主要方式。雖然說土地所有權個人不能繼承,但如果在同一戶口簿是的人,是可以自動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的。

4、通過申請承包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機動土地。很多村集體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預留的部分機動土地,可劃分給新增人口;若村集體內機動土地沒有劃分完的情況下,可申請劃分機動土地。

5、村經濟組織對土地承包方式進行小調整。《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這就說明村委會可以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小調整,但前提是有人自願退出承包經營權,或者有無人繼承的土地空餘出來,而又有很多新增人口沒有土地,村委會經集體研究方可進行。

6、還有一種方式就是農民自己開荒。《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

7、通過流轉的方式獲得土地。現在國家對農村的土地進行確權登記,以後沒有土地的農民可以直接從擁有土地而不想耕種土地農民手中進行流轉,通過付出流轉費用的方式獲得土地。

第三,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長30年的好處。

1、農民的土地更加值錢。從10年的期限延長到了還有40年,土地的價值得到了提高,農民如果需要申請貸款,信用額度也就更高了。

2、農民能獲得更多實惠。想要土地流轉的農民來說,意味著自己本來只能收取10年的租金,變成了能收取40年,土地租金也就更多了。

3、土地的增值空間更大。延長期限激活了農民對土地種植的熱情,農民不會擔心這擔心那了,會更加用心的對待自己的土地。

4、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長,承包關係長久不變,不僅是下一個30年的原則,農民也不必擔心失去承包權。這樣一來,農村土地也就更加值錢,荒廢的土地也會變少。

所以,第二輪土地承包期到了以後,農村土地確權不調地,承包關係繼續維持到2057年。無地農民要想像過去一樣,通過重新分配村集體的土地幾乎是不可行的。但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入,集約化現代農業的不斷髮展,擁有土地承包權的農民可以通過流轉土地、貸款、入股新型農業主體等來獲得更多的土地收益,增加收入,然而對於無地農民而言,差距將會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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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益农
2019-11-08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國家這些年對農村非常重視,農村的發展對於我國的經濟發展也非常重要,關於農村的政策也出臺了很多,我們來看看和大家關係緊密的政策有哪些。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國家這些年對農村非常重視,農村的發展對於我國的經濟發展也非常重要,關於農村的政策也出臺了很多,我們來看看和大家關係緊密的政策有哪些。

第一重要的事情就是,為促進我國的農村城市化進程,消除城鄉差異,我國將取消農村戶口。取消農村戶口之後,如果能讓農村人和現在的城裡人一樣,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這絕對是件大好事。農村的城市化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進程,國家已經指出了明確的方向,因此各位農民朋友還是早作打算的好。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國家這些年對農村非常重視,農村的發展對於我國的經濟發展也非常重要,關於農村的政策也出臺了很多,我們來看看和大家關係緊密的政策有哪些。

第一重要的事情就是,為促進我國的農村城市化進程,消除城鄉差異,我國將取消農村戶口。取消農村戶口之後,如果能讓農村人和現在的城裡人一樣,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這絕對是件大好事。農村的城市化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進程,國家已經指出了明確的方向,因此各位農民朋友還是早作打算的好。

第二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對我國的土地進行改革,實行三權分置的政策。三權分置就是土地承包權,屬於確權證上的戶主;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以及村集體所有;土地經營權屬於確權後的戶主將土地流轉後產生的實際經營者。現在農村的年輕人很多都進城打工了,農村的土地很多都閒置沒有人種,因此國家才出臺這個政策,就是為了鼓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這樣既可以提高農村的土地使用頻率,又能讓農民獲得租金,還能增加我國的糧食產量,一舉三得。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國家這些年對農村非常重視,農村的發展對於我國的經濟發展也非常重要,關於農村的政策也出臺了很多,我們來看看和大家關係緊密的政策有哪些。

第一重要的事情就是,為促進我國的農村城市化進程,消除城鄉差異,我國將取消農村戶口。取消農村戶口之後,如果能讓農村人和現在的城裡人一樣,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這絕對是件大好事。農村的城市化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進程,國家已經指出了明確的方向,因此各位農民朋友還是早作打算的好。

第二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對我國的土地進行改革,實行三權分置的政策。三權分置就是土地承包權,屬於確權證上的戶主;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以及村集體所有;土地經營權屬於確權後的戶主將土地流轉後產生的實際經營者。現在農村的年輕人很多都進城打工了,農村的土地很多都閒置沒有人種,因此國家才出臺這個政策,就是為了鼓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這樣既可以提高農村的土地使用頻率,又能讓農民獲得租金,還能增加我國的糧食產量,一舉三得。

第三件重要的事情就是我國的糧食問題。我們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糧食的自給自足。最近的新聞中我們看到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研發出的超級稻,一畝地產量有一千多公斤,破了世界紀錄。如果這個品種能夠在我國普及,那我國的糧食產量就再也不用擔心了,我們也再也不用去吃外國大米了。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國家這些年對農村非常重視,農村的發展對於我國的經濟發展也非常重要,關於農村的政策也出臺了很多,我們來看看和大家關係緊密的政策有哪些。

第一重要的事情就是,為促進我國的農村城市化進程,消除城鄉差異,我國將取消農村戶口。取消農村戶口之後,如果能讓農村人和現在的城裡人一樣,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這絕對是件大好事。農村的城市化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進程,國家已經指出了明確的方向,因此各位農民朋友還是早作打算的好。

第二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對我國的土地進行改革,實行三權分置的政策。三權分置就是土地承包權,屬於確權證上的戶主;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以及村集體所有;土地經營權屬於確權後的戶主將土地流轉後產生的實際經營者。現在農村的年輕人很多都進城打工了,農村的土地很多都閒置沒有人種,因此國家才出臺這個政策,就是為了鼓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這樣既可以提高農村的土地使用頻率,又能讓農民獲得租金,還能增加我國的糧食產量,一舉三得。

第三件重要的事情就是我國的糧食問題。我們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糧食的自給自足。最近的新聞中我們看到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研發出的超級稻,一畝地產量有一千多公斤,破了世界紀錄。如果這個品種能夠在我國普及,那我國的糧食產量就再也不用擔心了,我們也再也不用去吃外國大米了。

第四個也是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小編特意留在最後說。

關於土地的承包問題,國家決定土地承包年限再加三十年,按照這個說法,目前的土地承包期限是2027年還有十年到期,再加三十年,那土地承包期的結束時間就是2057年。同時國家還強調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國家這些年對農村非常重視,農村的發展對於我國的經濟發展也非常重要,關於農村的政策也出臺了很多,我們來看看和大家關係緊密的政策有哪些。

第一重要的事情就是,為促進我國的農村城市化進程,消除城鄉差異,我國將取消農村戶口。取消農村戶口之後,如果能讓農村人和現在的城裡人一樣,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這絕對是件大好事。農村的城市化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進程,國家已經指出了明確的方向,因此各位農民朋友還是早作打算的好。

第二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對我國的土地進行改革,實行三權分置的政策。三權分置就是土地承包權,屬於確權證上的戶主;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以及村集體所有;土地經營權屬於確權後的戶主將土地流轉後產生的實際經營者。現在農村的年輕人很多都進城打工了,農村的土地很多都閒置沒有人種,因此國家才出臺這個政策,就是為了鼓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這樣既可以提高農村的土地使用頻率,又能讓農民獲得租金,還能增加我國的糧食產量,一舉三得。

第三件重要的事情就是我國的糧食問題。我們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糧食的自給自足。最近的新聞中我們看到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研發出的超級稻,一畝地產量有一千多公斤,破了世界紀錄。如果這個品種能夠在我國普及,那我國的糧食產量就再也不用擔心了,我們也再也不用去吃外國大米了。

第四個也是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小編特意留在最後說。

關於土地的承包問題,國家決定土地承包年限再加三十年,按照這個說法,目前的土地承包期限是2027年還有十年到期,再加三十年,那土地承包期的結束時間就是2057年。同時國家還強調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這個做法就徹底使農民放了心,也讓他們能從長遠考慮,對土地做好可持續的種植。如果農民不想種也可以放心大膽地租給別人種,無論如何都是一件有利於農民、租戶、國家以及土地利用的大好事,對我國的農村經濟的發展也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看了以上四點農民朋友們是不是都放心了,是不是已經對自家的土地有新的規劃了?有國家的支持,農民朋友們心裡怎麼想的,就放心大膽的幹吧。

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農民能得到哪些好處呢?

1、農民的土地就更加值錢了。從10年的期限延長到了還有40年,土地的價值得到了提高,農民如果需要申請貸款,信用額度也就更高了。

2、農民能得到更多實惠。想要土地流轉的農民來說,意味著自己本來只能收取10年的租金,變成了能收取40年,土地租金也就更多了。

3、土地的增值空間也就更大了。延長期限激活了農民對土地種植的熱情,農民不會擔心這擔心那了,會更加用心的對待自己的土地。

4、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長,承包關係長久不變,不僅是下一個30年的原則,農民也不必擔心失去承包權。這樣一來,農村土地也就更加值錢,荒廢的土地也會變少。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國家這些年對農村非常重視,農村的發展對於我國的經濟發展也非常重要,關於農村的政策也出臺了很多,我們來看看和大家關係緊密的政策有哪些。

第一重要的事情就是,為促進我國的農村城市化進程,消除城鄉差異,我國將取消農村戶口。取消農村戶口之後,如果能讓農村人和現在的城裡人一樣,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這絕對是件大好事。農村的城市化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進程,國家已經指出了明確的方向,因此各位農民朋友還是早作打算的好。

第二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對我國的土地進行改革,實行三權分置的政策。三權分置就是土地承包權,屬於確權證上的戶主;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以及村集體所有;土地經營權屬於確權後的戶主將土地流轉後產生的實際經營者。現在農村的年輕人很多都進城打工了,農村的土地很多都閒置沒有人種,因此國家才出臺這個政策,就是為了鼓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這樣既可以提高農村的土地使用頻率,又能讓農民獲得租金,還能增加我國的糧食產量,一舉三得。

第三件重要的事情就是我國的糧食問題。我們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糧食的自給自足。最近的新聞中我們看到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研發出的超級稻,一畝地產量有一千多公斤,破了世界紀錄。如果這個品種能夠在我國普及,那我國的糧食產量就再也不用擔心了,我們也再也不用去吃外國大米了。

第四個也是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小編特意留在最後說。

關於土地的承包問題,國家決定土地承包年限再加三十年,按照這個說法,目前的土地承包期限是2027年還有十年到期,再加三十年,那土地承包期的結束時間就是2057年。同時國家還強調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這個做法就徹底使農民放了心,也讓他們能從長遠考慮,對土地做好可持續的種植。如果農民不想種也可以放心大膽地租給別人種,無論如何都是一件有利於農民、租戶、國家以及土地利用的大好事,對我國的農村經濟的發展也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看了以上四點農民朋友們是不是都放心了,是不是已經對自家的土地有新的規劃了?有國家的支持,農民朋友們心裡怎麼想的,就放心大膽的幹吧。

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農民能得到哪些好處呢?

1、農民的土地就更加值錢了。從10年的期限延長到了還有40年,土地的價值得到了提高,農民如果需要申請貸款,信用額度也就更高了。

2、農民能得到更多實惠。想要土地流轉的農民來說,意味著自己本來只能收取10年的租金,變成了能收取40年,土地租金也就更多了。

3、土地的增值空間也就更大了。延長期限激活了農民對土地種植的熱情,農民不會擔心這擔心那了,會更加用心的對待自己的土地。

4、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長,承包關係長久不變,不僅是下一個30年的原則,農民也不必擔心失去承包權。這樣一來,農村土地也就更加值錢,荒廢的土地也會變少。

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農民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1、延長土地承包期限後,要注意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訂立。

2、延長土地承包期後,要注意領取《土地經營權證書》。

3、當前還沒有確權的土地要儘快確權,沒有拿到證件要趕快申請拿證,這個是關鍵哦。

4、農民要密切關注相關土地承包權限的延長和相關政策。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國家這些年對農村非常重視,農村的發展對於我國的經濟發展也非常重要,關於農村的政策也出臺了很多,我們來看看和大家關係緊密的政策有哪些。

第一重要的事情就是,為促進我國的農村城市化進程,消除城鄉差異,我國將取消農村戶口。取消農村戶口之後,如果能讓農村人和現在的城裡人一樣,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這絕對是件大好事。農村的城市化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進程,國家已經指出了明確的方向,因此各位農民朋友還是早作打算的好。

第二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對我國的土地進行改革,實行三權分置的政策。三權分置就是土地承包權,屬於確權證上的戶主;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以及村集體所有;土地經營權屬於確權後的戶主將土地流轉後產生的實際經營者。現在農村的年輕人很多都進城打工了,農村的土地很多都閒置沒有人種,因此國家才出臺這個政策,就是為了鼓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這樣既可以提高農村的土地使用頻率,又能讓農民獲得租金,還能增加我國的糧食產量,一舉三得。

第三件重要的事情就是我國的糧食問題。我們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糧食的自給自足。最近的新聞中我們看到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研發出的超級稻,一畝地產量有一千多公斤,破了世界紀錄。如果這個品種能夠在我國普及,那我國的糧食產量就再也不用擔心了,我們也再也不用去吃外國大米了。

第四個也是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小編特意留在最後說。

關於土地的承包問題,國家決定土地承包年限再加三十年,按照這個說法,目前的土地承包期限是2027年還有十年到期,再加三十年,那土地承包期的結束時間就是2057年。同時國家還強調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這個做法就徹底使農民放了心,也讓他們能從長遠考慮,對土地做好可持續的種植。如果農民不想種也可以放心大膽地租給別人種,無論如何都是一件有利於農民、租戶、國家以及土地利用的大好事,對我國的農村經濟的發展也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看了以上四點農民朋友們是不是都放心了,是不是已經對自家的土地有新的規劃了?有國家的支持,農民朋友們心裡怎麼想的,就放心大膽的幹吧。

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農民能得到哪些好處呢?

1、農民的土地就更加值錢了。從10年的期限延長到了還有40年,土地的價值得到了提高,農民如果需要申請貸款,信用額度也就更高了。

2、農民能得到更多實惠。想要土地流轉的農民來說,意味著自己本來只能收取10年的租金,變成了能收取40年,土地租金也就更多了。

3、土地的增值空間也就更大了。延長期限激活了農民對土地種植的熱情,農民不會擔心這擔心那了,會更加用心的對待自己的土地。

4、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長,承包關係長久不變,不僅是下一個30年的原則,農民也不必擔心失去承包權。這樣一來,農村土地也就更加值錢,荒廢的土地也會變少。

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農民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1、延長土地承包期限後,要注意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訂立。

2、延長土地承包期後,要注意領取《土地經營權證書》。

3、當前還沒有確權的土地要儘快確權,沒有拿到證件要趕快申請拿證,這個是關鍵哦。

4、農民要密切關注相關土地承包權限的延長和相關政策。

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沒有土地的農民怎麼辦?

明確指出了:“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也就是說第三輪土地承包分配將會延後至2057年,在2027年不會再次進行土地的承包分配。那無地農民怎麼辦?無地農民可以通過土地流轉獲得耕地,也就是如果無地農民需要土地可以通過流轉方式獲得。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也就是沒有土地的農民能夠通過申請這些土地來獲得土地承包權益。

“三農”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問題,未來兩年多的時間,“三農”問題必定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相信在黨中央的帶領下,農村發展會越來越好,農民的生活會越過越有滋味。(內容摘自網絡)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國家這些年對農村非常重視,農村的發展對於我國的經濟發展也非常重要,關於農村的政策也出臺了很多,我們來看看和大家關係緊密的政策有哪些。

第一重要的事情就是,為促進我國的農村城市化進程,消除城鄉差異,我國將取消農村戶口。取消農村戶口之後,如果能讓農村人和現在的城裡人一樣,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這絕對是件大好事。農村的城市化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然進程,國家已經指出了明確的方向,因此各位農民朋友還是早作打算的好。

第二件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對我國的土地進行改革,實行三權分置的政策。三權分置就是土地承包權,屬於確權證上的戶主;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以及村集體所有;土地經營權屬於確權後的戶主將土地流轉後產生的實際經營者。現在農村的年輕人很多都進城打工了,農村的土地很多都閒置沒有人種,因此國家才出臺這個政策,就是為了鼓勵農民進行土地流轉,這樣既可以提高農村的土地使用頻率,又能讓農民獲得租金,還能增加我國的糧食產量,一舉三得。

第三件重要的事情就是我國的糧食問題。我們首先要解決的就是糧食的自給自足。最近的新聞中我們看到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研發出的超級稻,一畝地產量有一千多公斤,破了世界紀錄。如果這個品種能夠在我國普及,那我國的糧食產量就再也不用擔心了,我們也再也不用去吃外國大米了。

第四個也是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小編特意留在最後說。

關於土地的承包問題,國家決定土地承包年限再加三十年,按照這個說法,目前的土地承包期限是2027年還有十年到期,再加三十年,那土地承包期的結束時間就是2057年。同時國家還強調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也就是說在明年完成了土地確權後,只要農民的戶口還在村裡,他的兒子和孫子等都擁有農民土地的繼承權,中途不會再有變化。

這個做法就徹底使農民放了心,也讓他們能從長遠考慮,對土地做好可持續的種植。如果農民不想種也可以放心大膽地租給別人種,無論如何都是一件有利於農民、租戶、國家以及土地利用的大好事,對我國的農村經濟的發展也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看了以上四點農民朋友們是不是都放心了,是不是已經對自家的土地有新的規劃了?有國家的支持,農民朋友們心裡怎麼想的,就放心大膽的幹吧。

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農民能得到哪些好處呢?

1、農民的土地就更加值錢了。從10年的期限延長到了還有40年,土地的價值得到了提高,農民如果需要申請貸款,信用額度也就更高了。

2、農民能得到更多實惠。想要土地流轉的農民來說,意味著自己本來只能收取10年的租金,變成了能收取40年,土地租金也就更多了。

3、土地的增值空間也就更大了。延長期限激活了農民對土地種植的熱情,農民不會擔心這擔心那了,會更加用心的對待自己的土地。

4、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長,承包關係長久不變,不僅是下一個30年的原則,農民也不必擔心失去承包權。這樣一來,農村土地也就更加值錢,荒廢的土地也會變少。

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農民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1、延長土地承包期限後,要注意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訂立。

2、延長土地承包期後,要注意領取《土地經營權證書》。

3、當前還沒有確權的土地要儘快確權,沒有拿到證件要趕快申請拿證,這個是關鍵哦。

4、農民要密切關注相關土地承包權限的延長和相關政策。

土地承包再延長30年,沒有土地的農民怎麼辦?

明確指出了:“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也就是說第三輪土地承包分配將會延後至2057年,在2027年不會再次進行土地的承包分配。那無地農民怎麼辦?無地農民可以通過土地流轉獲得耕地,也就是如果無地農民需要土地可以通過流轉方式獲得。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也就是沒有土地的農民能夠通過申請這些土地來獲得土地承包權益。

“三農”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問題,未來兩年多的時間,“三農”問題必定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相信在黨中央的帶領下,農村發展會越來越好,農民的生活會越過越有滋味。(內容摘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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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农通
2019-03-25

按照目前的土地承包管理法。“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這一原則還是繼續有效的。這農村今後的新增人口,是不是就永遠沒有辦法獲得土地呢?其實不然,還有以下幾種辦法:

按照目前的土地承包管理法。“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這一原則還是繼續有效的。這農村今後的新增人口,是不是就永遠沒有辦法獲得土地呢?其實不然,還有以下幾種辦法:

第一情況,可以家庭內繼承或協調攤分。當初農村集體的土地承包給家庭後,是以戶為單位、按照人口多少來分的。

按照兩輪30年不變的土地承包原則,家庭內的成員只要一直還在,就會將屬於家庭的土地一直承包下去。

老人去世后土地也不會減出來,當然新增人口也無法獲得新增的土地了。但家庭內部可以將土地承包權互相繼承或是平均攤分,具體由家庭內部協商即可。村集體和其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種情況,是集體收回的土地重新發包。比如有的孤寡老人、五保戶去世後,其單獨戶口家庭內沒有繼承人,村集體就會依法將土地承包權收回來。

按照目前的土地承包管理法。“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這一原則還是繼續有效的。這農村今後的新增人口,是不是就永遠沒有辦法獲得土地呢?其實不然,還有以下幾種辦法:

第一情況,可以家庭內繼承或協調攤分。當初農村集體的土地承包給家庭後,是以戶為單位、按照人口多少來分的。

按照兩輪30年不變的土地承包原則,家庭內的成員只要一直還在,就會將屬於家庭的土地一直承包下去。

老人去世后土地也不會減出來,當然新增人口也無法獲得新增的土地了。但家庭內部可以將土地承包權互相繼承或是平均攤分,具體由家庭內部協商即可。村集體和其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種情況,是集體收回的土地重新發包。比如有的孤寡老人、五保戶去世後,其單獨戶口家庭內沒有繼承人,村集體就會依法將土地承包權收回來。

另外,有的家庭有小孩學習好,考出去讀了大學,而且經過考試進入國家財政供養的單位工作,這種情況有不少地方也會將其名下所得的承包地收回集體,意思就是國家財政工資和農村土地承包不能兩頭都佔。

這些村集體收回的土地,村集體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可以重新向本村裡新增的人員承包。不過,這種情況畢竟是杯水車薪,地少人多,每年都可能會有新增人口,能分到的機會並不多。

第三種情況,是自已努力去開荒獲得土地。有的農村人比較勤快,自己沒有分到地,就向村集體申請,自己到村前屋後、山前山後找到合適的,有水源到的地方,開墾荒地留自己種。

這種開荒地,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時,可能沒辦法進行確權到個人的名下,但一般也不會有人來爭著要。一般的原則是誰開荒誰來種。

按照目前的土地承包管理法。“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這一原則還是繼續有效的。這農村今後的新增人口,是不是就永遠沒有辦法獲得土地呢?其實不然,還有以下幾種辦法:

第一情況,可以家庭內繼承或協調攤分。當初農村集體的土地承包給家庭後,是以戶為單位、按照人口多少來分的。

按照兩輪30年不變的土地承包原則,家庭內的成員只要一直還在,就會將屬於家庭的土地一直承包下去。

老人去世后土地也不會減出來,當然新增人口也無法獲得新增的土地了。但家庭內部可以將土地承包權互相繼承或是平均攤分,具體由家庭內部協商即可。村集體和其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種情況,是集體收回的土地重新發包。比如有的孤寡老人、五保戶去世後,其單獨戶口家庭內沒有繼承人,村集體就會依法將土地承包權收回來。

另外,有的家庭有小孩學習好,考出去讀了大學,而且經過考試進入國家財政供養的單位工作,這種情況有不少地方也會將其名下所得的承包地收回集體,意思就是國家財政工資和農村土地承包不能兩頭都佔。

這些村集體收回的土地,村集體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可以重新向本村裡新增的人員承包。不過,這種情況畢竟是杯水車薪,地少人多,每年都可能會有新增人口,能分到的機會並不多。

第三種情況,是自已努力去開荒獲得土地。有的農村人比較勤快,自己沒有分到地,就向村集體申請,自己到村前屋後、山前山後找到合適的,有水源到的地方,開墾荒地留自己種。

這種開荒地,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時,可能沒辦法進行確權到個人的名下,但一般也不會有人來爭著要。一般的原則是誰開荒誰來種。

有的地方村集體為了減少以後的土地糾紛,經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大家一致同意,也可以確權給開荒的個人承包經營。

第四情況,是流轉本村人的土地經營權。如果以上的辦法都沒辦法拿到土地,但又想自己耕種,就只能通過流轉別人家的土地了。這種流轉,在農村人來說就是租別人的地來種。

這其實就是一種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承包權還是在別人家手上,你租過來的只是土地的經營權。有個別農村家庭的勞動力都外地打工了,家庭沒有人力種了,就可能會免費讓給你來種,這也是有的事。

不過話說回來,有的新增人口拿不到地也沒有問題。現在的農村經濟都已經放開了,農村人並非一定要種田種地才有飯吃。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村人也不願意種地了,有的外出打工,有的自己轉行搞生意或是加工等,只要能賺到錢,就不怕沒有飯吃。你說對不對?

按照目前的土地承包管理法。“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這一原則還是繼續有效的。這農村今後的新增人口,是不是就永遠沒有辦法獲得土地呢?其實不然,還有以下幾種辦法:

第一情況,可以家庭內繼承或協調攤分。當初農村集體的土地承包給家庭後,是以戶為單位、按照人口多少來分的。

按照兩輪30年不變的土地承包原則,家庭內的成員只要一直還在,就會將屬於家庭的土地一直承包下去。

老人去世后土地也不會減出來,當然新增人口也無法獲得新增的土地了。但家庭內部可以將土地承包權互相繼承或是平均攤分,具體由家庭內部協商即可。村集體和其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種情況,是集體收回的土地重新發包。比如有的孤寡老人、五保戶去世後,其單獨戶口家庭內沒有繼承人,村集體就會依法將土地承包權收回來。

另外,有的家庭有小孩學習好,考出去讀了大學,而且經過考試進入國家財政供養的單位工作,這種情況有不少地方也會將其名下所得的承包地收回集體,意思就是國家財政工資和農村土地承包不能兩頭都佔。

這些村集體收回的土地,村集體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可以重新向本村裡新增的人員承包。不過,這種情況畢竟是杯水車薪,地少人多,每年都可能會有新增人口,能分到的機會並不多。

第三種情況,是自已努力去開荒獲得土地。有的農村人比較勤快,自己沒有分到地,就向村集體申請,自己到村前屋後、山前山後找到合適的,有水源到的地方,開墾荒地留自己種。

這種開荒地,在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時,可能沒辦法進行確權到個人的名下,但一般也不會有人來爭著要。一般的原則是誰開荒誰來種。

有的地方村集體為了減少以後的土地糾紛,經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大家一致同意,也可以確權給開荒的個人承包經營。

第四情況,是流轉本村人的土地經營權。如果以上的辦法都沒辦法拿到土地,但又想自己耕種,就只能通過流轉別人家的土地了。這種流轉,在農村人來說就是租別人的地來種。

這其實就是一種土地經營權的流轉,承包權還是在別人家手上,你租過來的只是土地的經營權。有個別農村家庭的勞動力都外地打工了,家庭沒有人力種了,就可能會免費讓給你來種,這也是有的事。

不過話說回來,有的新增人口拿不到地也沒有問題。現在的農村經濟都已經放開了,農村人並非一定要種田種地才有飯吃。現在越來越多的農村人也不願意種地了,有的外出打工,有的自己轉行搞生意或是加工等,只要能賺到錢,就不怕沒有飯吃。你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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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4

農村三大土地對咱們老農來說,是關乎生命的存在。農村30年一動地,而今年土地確權後的30年之間,咱們農村不知道會新增多少人口。30年之間,這些農村人從孩子長到青壯年,而立之年卻沒有土地可種。

農村三大土地對咱們老農來說,是關乎生命的存在。農村30年一動地,而今年土地確權後的30年之間,咱們農村不知道會新增多少人口。30年之間,這些農村人從孩子長到青壯年,而立之年卻沒有土地可種。

第一,土地政策 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是第一次將土地分到咱們農民手上。到目前為止,土地第二次調整即將結束,然後再到2040年時,開始第三次土地調整。

農村三大土地對咱們老農來說,是關乎生命的存在。農村30年一動地,而今年土地確權後的30年之間,咱們農村不知道會新增多少人口。30年之間,這些農村人從孩子長到青壯年,而立之年卻沒有土地可種。

第一,土地政策 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是第一次將土地分到咱們農民手上。到目前為止,土地第二次調整即將結束,然後再到2040年時,開始第三次土地調整。

第二,戶籍政策 農業戶口對農村土地的使用具有絕對權利。戶籍制度改革後,農民朋友絕大多數選擇農轉非。孩子上學,兒女嫁娶,進城務工等多種因素都會使農民朋友失去土地。

農村三大土地對咱們老農來說,是關乎生命的存在。農村30年一動地,而今年土地確權後的30年之間,咱們農村不知道會新增多少人口。30年之間,這些農村人從孩子長到青壯年,而立之年卻沒有土地可種。

第一,土地政策 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是第一次將土地分到咱們農民手上。到目前為止,土地第二次調整即將結束,然後再到2040年時,開始第三次土地調整。

第二,戶籍政策 農業戶口對農村土地的使用具有絕對權利。戶籍制度改革後,農民朋友絕大多數選擇農轉非。孩子上學,兒女嫁娶,進城務工等多種因素都會使農民朋友失去土地。

第三,新增人群這樣獲得土地 土地承包30年一動地,在此期間,堅持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 土地流轉期間,有多餘土地的農民朋友可以將土地在村集體內部流轉,無地的農民朋友可以繳納一定的租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熊林L
2019-11-09

嗨!我是大熊。。。

嗨!我是大熊。。。

這並不是一件小事,它關乎中國6億人口的生存問題。

下面我貼上聖運律師精彩的解答。

1. 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不變

【草案規定】: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為給予農民穩定的土地承包經營預期,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

流轉期限大大延長意味著短期流轉矛盾減少,有利於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擴大。一系列的變化可能會產生土地中介的產業,預示著中國農民將進入土地創富黃金時代!

2. 土地承包經營權可抵押擔保融資

【草案規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第三方通過流轉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經承包方或其委託代理人書面同意,可以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

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抵押擔保融資,草案給出了明確答案—可以!對於土地經營權的擔保權能,草案使用了“融資擔保”的概念,包含了抵押和質押等多種情形,既解決農民向金融機構融資缺少有效擔保物的問題,又保持了與擔保法等法律規定的一致性。

3. 農民進城落戶,土地承包權可以不交還發包方

【草案規定】:維護進城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由農民選擇而不代替農民選擇。承包方全家遷入城鎮落戶,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喪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支持引導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讓土地承包權益。

草案刪除了現行法律中關於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的規定。聖運律師表示,在此前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便失去了承包地。而刪除了上述規定後,進城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到了維護,農民可自主決定是否將土地承包全交還發包方!

4. 承包地拋荒3年土地將被回收

【草案規定】:承包方連續兩年以上棄耕拋荒承包地的,發包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用於土地耕作,連續三年以上棄耕拋荒承包地的,發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重新發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後第三方擅自改變承包地農業用途、棄耕拋荒兩年以上、給承包地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破壞承包地生態環境的,發包方或承包方有權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

過去《農村土地承包法》中未明確具體的回收年限,拋荒棄耕兩年以上發包方是否有權利收回的問題一直爭議不斷,此次的草案中針對這個問題做出來明確的回答:承包地拋荒2年土地不會被回收,但是要交一定的費用。

5. 承包耕地草地調整須經過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實踐中,對因各種特殊情形造成人地矛盾突出的問題,一些地方尊重大多數農民意願,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在堅持穩定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妥善解決矛盾糾紛。

為進一步規範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適當調整,《草案》劃定了紅線:如果要進行承包地調整,必須是在“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不得打亂重分”的基礎上調整,而且要經過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政府批准才行。這一點具有地方性,大家可關注近期自己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

6. 維護婦女應該享有的承包權益

【草案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應當將具有土地承包權的全部家庭成員列入,進一步明確了婦女應該享有的土地承包權益。

土地是我國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和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最為關切的一項基本權利,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論男女都應當享有平等的承包權利。但是,較長時間以來,一些地方在土地承包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視婦女、侵害婦女權益的問題。此次草案中明確了必須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書上將具有土地承包權的全部家庭成員列入,這樣一來,只要證上有了名字,農村婦女的權益就可以依法獲得保障了。

一次新的改革機會,往往也是一次新的利益再分配,在這場新舊利益的博弈中,既得利益者與新的利益者之間註定不會一帆風順,因此,聖運律師建議廣大農民朋友,在這輪土地確權中,牢牢守住自己的土地,寸土片石,在所必爭。

我是大熊--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嗨!我是大熊。。。

這並不是一件小事,它關乎中國6億人口的生存問題。

下面我貼上聖運律師精彩的解答。

1. 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不變

【草案規定】:國家依法保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為給予農民穩定的土地承包經營預期,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

流轉期限大大延長意味著短期流轉矛盾減少,有利於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的擴大。一系列的變化可能會產生土地中介的產業,預示著中國農民將進入土地創富黃金時代!

2. 土地承包經營權可抵押擔保融資

【草案規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第三方通過流轉取得的土地經營權,經承包方或其委託代理人書面同意,可以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

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抵押擔保融資,草案給出了明確答案—可以!對於土地經營權的擔保權能,草案使用了“融資擔保”的概念,包含了抵押和質押等多種情形,既解決農民向金融機構融資缺少有效擔保物的問題,又保持了與擔保法等法律規定的一致性。

3. 農民進城落戶,土地承包權可以不交還發包方

【草案規定】:維護進城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是否保留土地承包經營權,由農民選擇而不代替農民選擇。承包方全家遷入城鎮落戶,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喪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支持引導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轉讓土地承包權益。

草案刪除了現行法律中關於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的規定。聖運律師表示,在此前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戶口,便失去了承包地。而刪除了上述規定後,進城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得到了維護,農民可自主決定是否將土地承包全交還發包方!

4. 承包地拋荒3年土地將被回收

【草案規定】:承包方連續兩年以上棄耕拋荒承包地的,發包方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用於土地耕作,連續三年以上棄耕拋荒承包地的,發包方可以依法定程序收回承包地,重新發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後第三方擅自改變承包地農業用途、棄耕拋荒兩年以上、給承包地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破壞承包地生態環境的,發包方或承包方有權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

過去《農村土地承包法》中未明確具體的回收年限,拋荒棄耕兩年以上發包方是否有權利收回的問題一直爭議不斷,此次的草案中針對這個問題做出來明確的回答:承包地拋荒2年土地不會被回收,但是要交一定的費用。

5. 承包耕地草地調整須經過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實踐中,對因各種特殊情形造成人地矛盾突出的問題,一些地方尊重大多數農民意願,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在堅持穩定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妥善解決矛盾糾紛。

為進一步規範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適當調整,《草案》劃定了紅線:如果要進行承包地調整,必須是在“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不得打亂重分”的基礎上調整,而且要經過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政府批准才行。這一點具有地方性,大家可關注近期自己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

6. 維護婦女應該享有的承包權益

【草案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應當將具有土地承包權的全部家庭成員列入,進一步明確了婦女應該享有的土地承包權益。

土地是我國農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和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最為關切的一項基本權利,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論男女都應當享有平等的承包權利。但是,較長時間以來,一些地方在土地承包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視婦女、侵害婦女權益的問題。此次草案中明確了必須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書上將具有土地承包權的全部家庭成員列入,這樣一來,只要證上有了名字,農村婦女的權益就可以依法獲得保障了。

一次新的改革機會,往往也是一次新的利益再分配,在這場新舊利益的博弈中,既得利益者與新的利益者之間註定不會一帆風順,因此,聖運律師建議廣大農民朋友,在這輪土地確權中,牢牢守住自己的土地,寸土片石,在所必爭。

我是大熊--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农村那些事
2019-04-01

承包期再次延長30年,足以證明農村土地的合法承包地位,但是新增人口,。還是遵循一定的原則進行獲得土地,一般性的規定是,土地承包權是可以繼承,農村新增人口,自然是以家庭為單位,繼續原來家庭的如此承包,並沒有辦法因為新出生人口,再次分配土地給他們,首先明白一個基本道理,農村土地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當然,我們在《農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訂版裡面,看到這樣的一條規定:

承包期再次延長30年,足以證明農村土地的合法承包地位,但是新增人口,。還是遵循一定的原則進行獲得土地,一般性的規定是,土地承包權是可以繼承,農村新增人口,自然是以家庭為單位,繼續原來家庭的如此承包,並沒有辦法因為新出生人口,再次分配土地給他們,首先明白一個基本道理,農村土地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當然,我們在《農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訂版裡面,看到這樣的一條規定:

第二十九條
下列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 (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二)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三)發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

這個規定也就很明確的告訴我們了,新增人口需要獲得土地,可以採用以下三種辦法,第一:說的就是,農村集體預留的機動地,就是用來進行調整或者補償,也可以用來分給新增人口,也就是分不分,還是得看村裡面的集體決定,怎麼分,也是大家共同商量決定的。而大多數的農村來說,。基本上很少有預留地。

第二:依法開墾的土地,這個很好理解,如果條件,政策允許,大家認同,你可以開墾這一塊土地,那麼它也就可以成為你新增人口的土地,當然,也可以作為調整的方式,新增,開墾一處土地來進行重新調整分配。前提需要具備這的荒地,或者條件。

承包期再次延長30年,足以證明農村土地的合法承包地位,但是新增人口,。還是遵循一定的原則進行獲得土地,一般性的規定是,土地承包權是可以繼承,農村新增人口,自然是以家庭為單位,繼續原來家庭的如此承包,並沒有辦法因為新出生人口,再次分配土地給他們,首先明白一個基本道理,農村土地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當然,我們在《農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訂版裡面,看到這樣的一條規定:

第二十九條
下列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 (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二)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三)發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

這個規定也就很明確的告訴我們了,新增人口需要獲得土地,可以採用以下三種辦法,第一:說的就是,農村集體預留的機動地,就是用來進行調整或者補償,也可以用來分給新增人口,也就是分不分,還是得看村裡面的集體決定,怎麼分,也是大家共同商量決定的。而大多數的農村來說,。基本上很少有預留地。

第二:依法開墾的土地,這個很好理解,如果條件,政策允許,大家認同,你可以開墾這一塊土地,那麼它也就可以成為你新增人口的土地,當然,也可以作為調整的方式,新增,開墾一處土地來進行重新調整分配。前提需要具備這的荒地,或者條件。

第三:如果出現一些情況,比如說,有人自己交回,進城務工,不想種地,交回的土地,再或者依照規定收回的,可以進行重新分配給新增人口,但是從總體上來說,基本上這三種情況都很少,所有農村新增人口,也是幾乎除了繼承,也沒有其他辦法獲得土地。

承包期再次延長30年,足以證明農村土地的合法承包地位,但是新增人口,。還是遵循一定的原則進行獲得土地,一般性的規定是,土地承包權是可以繼承,農村新增人口,自然是以家庭為單位,繼續原來家庭的如此承包,並沒有辦法因為新出生人口,再次分配土地給他們,首先明白一個基本道理,農村土地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當然,我們在《農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訂版裡面,看到這樣的一條規定:

第二十九條
下列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 (一)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二)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 (三)發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

這個規定也就很明確的告訴我們了,新增人口需要獲得土地,可以採用以下三種辦法,第一:說的就是,農村集體預留的機動地,就是用來進行調整或者補償,也可以用來分給新增人口,也就是分不分,還是得看村裡面的集體決定,怎麼分,也是大家共同商量決定的。而大多數的農村來說,。基本上很少有預留地。

第二:依法開墾的土地,這個很好理解,如果條件,政策允許,大家認同,你可以開墾這一塊土地,那麼它也就可以成為你新增人口的土地,當然,也可以作為調整的方式,新增,開墾一處土地來進行重新調整分配。前提需要具備這的荒地,或者條件。

第三:如果出現一些情況,比如說,有人自己交回,進城務工,不想種地,交回的土地,再或者依照規定收回的,可以進行重新分配給新增人口,但是從總體上來說,基本上這三種情況都很少,所有農村新增人口,也是幾乎除了繼承,也沒有其他辦法獲得土地。

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持其按照自願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 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农村老俗话
2019-11-13

感謝邀請!首先為國家的惠農政策點贊。這樣的土地承包有延長30年,給更大的你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這是第三輪的土地承包政策的年限,加上還有的第二輪的最後10年,正好要到2057年了,滿懷喜悅啊!那麼,農村新增人口沒地怎麼辦?

感謝邀請!首先為國家的惠農政策點贊。這樣的土地承包有延長30年,給更大的你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這是第三輪的土地承包政策的年限,加上還有的第二輪的最後10年,正好要到2057年了,滿懷喜悅啊!那麼,農村新增人口沒地怎麼辦?

根據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說法,就只有自己在自家原來承包的土地上想辦法了。這個是國家從穩定的大局著想,按照絕大多數的農民利益為出發點的。不過還是有辦法的。無地農民可以通過土地流轉獲得耕地,也就是如果無地農民需要土地可以通過流轉方式獲得。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農村集體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通過依法開墾增加的土地、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也就是沒有土地的農民能夠通過申請這些土地來獲得土地承包權益。

看到沒有?起碼在2057年以前,新增加農村人口可以通過3個途徑獲得土地。

第一,集體預留的機動地。

第二,開墾出來的新地。

第三,自願交出的土地。

如果以上三個方面有地,那麼恭喜,你還是可以有機會的。

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這個肯定會有失公允,可是站在大局著眼,就是本著穩定民心的大局,也只有如此了。

還有應該注意的是,承包者土地撂荒3年國家或集體有權回收,耕地局部矛盾突出的可以在當地批准,2/3村民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微調。


補充一點啊!有網友問了,你那個增加30年,不是到2047年嗎怎麼是2057呢?其實呢第二輪承包期還有10年到期,所以說是2057年了。

爱农帮
2019-11-10

感謝邀請,歡迎關注【愛農幫】!

我國對農村土地的承包的政策一直是秉承“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的態度,《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提到: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承包期內,發包方不能隨意收回承包地,不能隨意調整承包地。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減少人口,也不能收回其承包地,不準收取土地佔用費。

我國土地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很多農民朋友都覺得這很不公平。在農村土地在大家眼裡就相當於“命根子”,但由於政策要求,有不少有農村戶口的人卻沒有分到土地,已經去世的人依然保留自己的土地。

對於農村新增人口分不到土地的問題,其實不用大家過於擔心,對於農村新增人口,要想獲得土地,還是有方法的。

除了繼承的方式獲得土地,農民還可以通過土地流轉的方式,把現有的土地集中承包,這樣就能得到土地的使用權了,當然要付出一點酬勞。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去村裡申請機動地,也就是農村預留地,一般每個村子裡都會有,這些土地往往會劃分出來公標,意思就是價高者得,按現在市場的價格進行拍賣,所以無地的農民,要想回農村發展的話,就要知道這些了。

想了解更多農業問題,或者你還有哪裡不明白的,可以在評論區留言提問,也可以點開愛農幫主頁直接私信我諮詢!

感謝邀請,歡迎關注【愛農幫】!

我國對農村土地的承包的政策一直是秉承“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的態度,《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提到: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承包期內,發包方不能隨意收回承包地,不能隨意調整承包地。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減少人口,也不能收回其承包地,不準收取土地佔用費。

我國土地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很多農民朋友都覺得這很不公平。在農村土地在大家眼裡就相當於“命根子”,但由於政策要求,有不少有農村戶口的人卻沒有分到土地,已經去世的人依然保留自己的土地。

對於農村新增人口分不到土地的問題,其實不用大家過於擔心,對於農村新增人口,要想獲得土地,還是有方法的。

除了繼承的方式獲得土地,農民還可以通過土地流轉的方式,把現有的土地集中承包,這樣就能得到土地的使用權了,當然要付出一點酬勞。

還有一種方法就是去村裡申請機動地,也就是農村預留地,一般每個村子裡都會有,這些土地往往會劃分出來公標,意思就是價高者得,按現在市場的價格進行拍賣,所以無地的農民,要想回農村發展的話,就要知道這些了。

想了解更多農業問題,或者你還有哪裡不明白的,可以在評論區留言提問,也可以點開愛農幫主頁直接私信我諮詢!

土地观察员
2019-11-23

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是從1983年前後開始的,承包期為15年。第二輪承包從1997年開始,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這樣就到了2027年前後。當前,中央又作出承諾,承包到期後承包期將會再延長30年,也就是說至少2057年之前農村土地依舊不會進行大的調整,新增人口到底應該怎辦?這確實是一個值得討論和關注的問題。筆者感到可以從以下幾個途徑獲得。

第一個就是繼承、分家。這是新增人口獲得土地的主要方式,雖然說土地所有權個人不能繼承,但如果在同一戶口簿是的人,是可以自動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的。成家立業之後,家庭內部可以將土地使用權進行分配。隨著家庭人口的增多,這就造成了人均土地越來越少,全村來講就會不平均。

第二是獲得方式是申請承包機動土地。很多村集體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預留一部分機動土地,用以劃分給新增人口,若村集體內機動土地沒有劃分完的情況下,可申請劃分機動土地,但這個機動土地也是有限度的,如何分配還需要村集體研究。

農村第一輪土地承包是從1983年前後開始的,承包期為15年。第二輪承包從1997年開始,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這樣就到了2027年前後。當前,中央又作出承諾,承包到期後承包期將會再延長30年,也就是說至少2057年之前農村土地依舊不會進行大的調整,新增人口到底應該怎辦?這確實是一個值得討論和關注的問題。筆者感到可以從以下幾個途徑獲得。

第一個就是繼承、分家。這是新增人口獲得土地的主要方式,雖然說土地所有權個人不能繼承,但如果在同一戶口簿是的人,是可以自動獲得土地的使用權的。成家立業之後,家庭內部可以將土地使用權進行分配。隨著家庭人口的增多,這就造成了人均土地越來越少,全村來講就會不平均。

第二是獲得方式是申請承包機動土地。很多村集體在第二輪土地承包時預留一部分機動土地,用以劃分給新增人口,若村集體內機動土地沒有劃分完的情況下,可申請劃分機動土地,但這個機動土地也是有限度的,如何分配還需要村集體研究。

第三種獲得方式是小調整。《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這就說明村委會可以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小調整,但這是基於有人自願退出承包經營權,或者有無人繼承的土地空餘出來,而又有很多新增人口沒有土地的情況下,村委會經集體研究方可進行。

第四種方式是開荒。《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這是利國利民的好方式。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願天下人耕者有其田!

(瞭解更多生活息息相關的土地政策,請關注我的頭條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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