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不好,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最後什麼結果?

10 個回答
w苦行僧
2019-03-20

提問者所提問的是三個問題:1.物業服務不好;2.業主沒交管理費;3.物業公司起訴業主, 結果如何。

物業服務不好:這是一個比較籠統的說法,因為物業服務包括衛生保潔、綠化管理、設施設備維護、消防管理、秩序管理等眾多服務項目。是全面做的不好還是個別項目做的不好。是個別項目做的不好,業主就應該通過業主委員會向物業管理企業反映,要求其改正。如果是全面不好,不能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那麼業主委員會就應該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會議討論是否更換物業服務企業的問題。是大多數業主認為服務不好,還是少部分業主認為服務不好,如果只是少部分業主認為服務不好,那就應該少數服從多數,聽從大多數業主的意見。

不交管理費:物業企業是根據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提供服務的,業主在享受了物業管理服務後,必須儘自己的義務繳納物業管理費。否則就是違約行為,必須承擔違約責任物業管理費是用於小區內物業及公共設施設備,公共場所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環境衛生及秩序資金,如果大家都不按時繳納,環境得不到維護、設施設備得不到維修、養護最後傷害的還是業主自己。

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業主拖欠物業管理費達到一定數量,物業管理企業將業主告上法庭這是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經常遇到的事情。面對這種情況,業主就要收集好物業管理企業平時服務不到位的證據如照片、錄音、視頻等資料都可以作為證據。如果法官採納業主的證據,物業企業有可能會減免業主的部分管理費,法官不採納業主的證據,那麼業主不僅要交納全部的物業管理費,還會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滯納金。

物業管理企業是根據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為業主提供服務的。物業企業服務的是小區內的所有業主,不是個別業主。因此個別業主認為物業管理企業服務不到位這一說法是很能難得倒支持的,你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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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自在183994711
2019-03-14

你這個問題是問了兩個。

1,物業服務不好,作為業主要首先保留證據,找到預約服務管理合同,再參考法律法規。先向有關部門反應,或者通過業委會協商,未果可以根據持有證據和相關法規向法院起訴。

2,物業費用不交是肯定業主吃虧的,費用不交對物業公司來說這是最有力的證據,起訴一弄一個準,所以一定不要欠費。

業主要起訴物業公司根據現行法律法規來說有一定的困難,原因很簡單就是很多時候我們業主自身不懂法,不懂得保留證據。所以我個人認為業主要起訴物業公司最關鍵的是要掌握充分的證據才可以,否則真的是勝算不大。

北京得众法律维权
2019-03-28

感謝您對北京得眾法律諮詢的關注,專業的法律維權團隊為您提供法律服務。

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物業服務不好,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最後什麼結果?

一 物業服務的一般瑕疵,且業主沒有足夠證據予以證明的,不能拒繳物業費,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

在物業糾紛審判實踐中,業主多以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物業公司選聘程序不合法、業主並非合同當事人等為由進行抗辯,但業主往往難以對自己的抗辯意見提供證據證明,或因沒有法律依據而難以勝訴。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果物業公司基本履行了物業服務義務,只是存在部分的瑕疵,並不構成根本違約。此時,物業公司已履行了合同的主要義務,業主應當承擔支付物業服務費的義務,但依法享有要求物業公司繼續履行和採取補救措施的權利。我國物業管理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建設單位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以其並非合同當事人為由,或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提出抗辯的,法院不予支持。業主對於物業公司選聘程序或物業服務質量存在質疑,可向住建部門、街道辦、社區等機構反映、表達意見,妥善處理糾紛,並不能據此拒交物業費,否則,在沒有充足證據證明物業服務存在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應按約定付費,並承擔違約責任。

二、物業服務質量嚴重不過關,經業主委員會商討決定,可以與物業交涉,拒交物業費。業主享受到的服務應該要與自己所繳納的物業費成正比,如果物業公司收了業主的物業費,但是在服務質量方面嚴重不過關的話,業主應該做好充足的準備和證據,向業主委員會反映,並和物業交涉。因為這種情況下,業主很難完勝,必須做好充足的準備,提供有利的證據,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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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友律师事务所
2019-03-15

物業服務不好,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最後什麼結果?最後的結果啊,大概率是業主與物業協商補繳物業費,然後物業加強服務最後不了了之,就算強行讓法院判決,也是業主補繳物業費。

1、業主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物業服務不好”

首先業主是以“物業服務不好”為由拒交物業費的,那業主必須要提交“物業服務不好”的證據,哪些證據可以證明?物業服務好或者不好有沒有相應的標準?這些問題都是業主面臨難題。首先對於物業服務好不好在物業服務合同上一般都是沒有定義的不會有相應標準,所以業主由於沒有有利證據所以需要補繳物業費,甚至對於拒交時間長的業主還有可能繳納滯納金。

2、就算有證據可以證明“物業服務不好”,也不能拒交全部物業費

因為雖然物業服務不好但是物業提供了服務所以業主是需要支付物業提供服務的費用的,所以物業費時需要繳納的,但是業主可以拒交物業服務不好部分的物業費而不是全部的物業費。

所以業主在面對物業糾紛時一定要理性進行維權,儘量採取協商溝通的方法來解決,或者採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採取過激行為,避免自己的財產遭受更大的損失。
物業服務不好,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起訴業主,最後什麼結果?

cxrsyeyl
2019-03-14

最後結果是,物業費要交的,公維金要交的,公攤水電如果物業沒有發票,沒有計算方式,證據不足法院不支持,如果業主自用水電,物業代墊的,同樣需要物業提交證據,沒證據不支持。當然,一般物業服務合同都有約定違約金,但是一般都有標準,在業主沒有任何舉證物業未履行義務的情況下,法院是會支持違約金的,有的法院按照合同約定標準計算,有的按照年利率24%標準計算,所以在應訴時,儘可能多地提供物業沒做好的地方,違約金可能就不會支持。最重要的一點,應訴時提一提訴訟時效的事情,物業費超過訴訟時效,又沒有中斷中止事由的不會支持,當然公維金和公攤水電沒有訴訟時效一說,因為侵犯的是公共利益。

犀利突破
2019-03-28

物業服務不好這句話太籠統!具體是哪裡不好,你的具體訴求是什麼?在這裡,我也奉勸各位多看書多學習,仔細閱讀一下物業的責任劃分和職責所在!物業不是萬能的機構,雖然他是服務單位,但也有他不能做到的地方(比如超出質保期的業主家戶內的維修問題和房屋原始質量問題)你家的房子不是物業蓋的,物業憑什麼要背這個鍋?換句話來說,物業主管的是公區維修維護保養!(業主入戶門以外的所有地方)您戶內的維修問題,你找物業沒用!不在人家職責範圍內,人家為啥要幫你,難到你買了海爾的空調,非要讓格力的售後去幫你維修嗎?這個時候要找的是地產開發商,如果超出質保,對不起,自己承擔維修費用。不排除在公區維修上,有的物業公司也依然不作為,這個時候,重點來了,以後買房,選擇大開發商吧,比如萬科,華潤這種,開發商物業一體式的,服務真的是沒話說。

Salijia
2019-03-14

惡性循環!業主越不交費物業可以用的錢就越少,要想幹下去去必須用交費業主交的錢服務所有業主,服務只能會越來越差!其實也是直接損害了已交費業主的利益!物業起訴到法院肯定會得到法院支持,據我所知凡事業主因欠費被起訴的案件結果只有一個就是法院判決物業勝訴,業主敗訴交費並承擔訴訟費!因此業主以不交費來抵抗物業的辦法得不償失,不按時交費會導致你喪失被選舉權、被物業停止特約服務,嚴重的會上徵信黑名單!因為交費是你的義務,不履行義務就會喪失權利!物業服務是公眾性的,服務質量是按照全體業主的滿意度來判定的,如果大多數業主滿意就證明物業服務是認可的,不交費屬於違約行為!違約有理嗎?如果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可以向業委會投訴督促改正,或者向街道、物業主管部門投訴督促整改!如果20%的業主不滿意還可以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決議是否需要更換物業公司!

山寨的英雄
2019-03-14

大多數都是業主敗訴。

無論物業管理咋樣,只要沒棄管,你再不滿意,也要交物業費。比如保潔搽掃什麼程度,保安規範到什麼程度,你說不滿意不行。物業管理很多都是良心活,國家沒有明確規範與標準,好壞全在口碑。

如果物業真的特別爛,可以啟動20%業主聯名,到所在街道辦理備案,啟動雙過半投票(住戶及面積都要過半),更換新物業公司。至少選擇3家以上進行投標。

更換新物業公司,要有內行人制定明確服務標準,並測算出物業成本比如成本為2.元每平米,物業競聘報價可能2.2-2.3-2.4-2.5都有可能,那麼業主最高接受多少?物業公司競標看最低報價多少?相互有個大的框架,這樣合法選擇一家新物業公司進駐。如果簽名沒能達到雙過半,基層政府是不能給予備案的,暫時就不能引入新的物業公司。這是法律的硬槓槓!

而之前的物業再爛,人家追討物業費,基本上法律支持物業公司的層面比較大

知足常乐243521919
2019-03-18

物業服務是一種服務類型的買賣合同,既然是合同,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是對等的,如果物業公司是依法經過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同意,並按照物業管理法完全履行合同義務,那麼物業公司有權向業主收取物業費,業主也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物業費,如果業主在物業公司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不履行合同義務,物業公司有權提起訴訟。如果物業公司沒有按照物業管理法依法經過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同意,沒有簽訂服務合同,沒有完全履行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業主有權拒交物業費。

蒙古族头饰
2019-04-26

看了評論總結一下,抓物業的漏洞,與誰簽訂物業服務協議,協議約定的服務內容不到位,日常收集好證據。二是要求物業公開停車收費的用途,公共場合廣告費的用途。三已經收費讓他提供收費發票。收集業主因什麼原因拒交物業費的。大家說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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