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更改微信名稱,使用真名,否則就罰款,這樣合理嗎?

公司已經有企業號了,為什麼還要更改?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更改微信名稱,使用真名,否則就罰款,這樣合理嗎?
10 個回答
职场大侠知阳
2019-06-03

按照通知文件內容來說,是合理的。可要說執行,卻是沒有必要的。

大俠一句點評:我們習慣了用假名字說真話,用真名字說假話。

在那個還在使用QQ作為主要溝通工具的年代,我們就經常會遇到工作群裡談事情找不到目標對象的情況。更何況現在使用微信來進行工作溝通的時候。

找不到目標溝通對象,無形當中就增加了溝通成本。而這種溝通成本,本身是可以避免的,所以這叫“成本浪費”。

1、根本找不到人

還記得那些年用QQ作為工作溝通交流的主要工具時,咱們進群后都會讓你修改群名片:部門+職位+名字。

改名片的目的,是為了讓大家能夠清楚認識你,並在需要工作交流的時候快速找到你。

有時候想要私聊時,從群裡把你找到,私聊對話框上會顯示你的群名片。

但是現在微信替代了QQ後,群裡交流時如果沒有備註名字的情況下,再加上稍微不熟悉的人,聊了半天都不知道是哪個部門哪個職位的誰在說話。

還有在需要單獨找某個部門的人談事時,是根本找不到人啊。

2、公私分明

很多公司都會在每一個崗位申請一個獨立的專用公共QQ號。一方面是便於溝通管理,另一方面也是避免資源流失。

然而微信號,要跟手機號綁定的情況下。大多數公司就沒有辦法給每一個崗位配一個手機號了。但是目前已經是大量在使用微信進行工作溝通的情況下,那就只能要求大家把名字、崗位或者職位進行統一安排。

雖然看起來有點私人軟件被公司公用的嫌疑,但是從文件中顯示也只是要求改真實名字而已。

另外,如果你確實有不太方便的情況,那完全可以單獨申請一個微信號來用。付出的就是自己要多買一張手機號而已。

我目前就是用了兩個手機號,註冊了兩個微信號。一套公用,一套私用。

3、改善建議

雖然公司目的是為了讓溝通更便利,但是完全可以不用強制修改的。

首先,微信本身作為溝通工具,只要在私加微信時備註號名字,也是完全能分辨清楚的。

我認為,加微信添加備註名是對對方的尊重。我猜測你們公司出臺這樣的文件,可能是將就一些不懂備註或者懶得備註的領導為目的。

其次,只需要強制要求在公司溝通群裡的群名片修改崗位和名字就可以了。

真的完全沒有必要去強制別人修改個人微信名。在群裡,修改群名片之後都能找得到人;私加微信時,備註好名字也能找得到。

最後,企業號才是溝通的正規途徑,沒有必要給員工增加牴觸情緒。

員工上班總會有牴觸情緒,而你們公司這種文件純粹就是在增加牴觸情緒。所以,如果有機會的話,還是跟領導提出改善建議。

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更改微信名稱,使用真名,否則就罰款,這樣合理嗎?

大俠補充:公司溝通交流會有很多種選擇,不要給員工增加牴觸情緒,更不要干涉員工的私人生活。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大家身上,你們會怎麼跟公司提建議?或者你會不會按照公司要求來執行呢?歡迎大家評論區留言討論。

人力资源Jack
2019-02-26

作為一個從業10餘年的HR,我來回答下題主這個問題。

題主所提的問題,我之前在某家公司工作時正好遇到過類似情形。當時,我在這家公司負責行政和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工作,公司是做貿易的,2016年時參加了一個全國性的大型展銷會,公司也投入較大的人、財、物等資源來參與此事。

展會開始前老闆找到我,要求我以公司總經辦的名義下達一個通知,內容就是從公司參加某展會的第一天開始,由公司行政部每天負責擬定一個圖文搭配式的微信朋友圈宣傳材料,然後將其發送到公司內部員工微信工作群,所有員工每天必須轉發這樣的宣傳材料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否則,按公司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我接到這個工作安排時,就向老闆提出了顧慮和幾點工作建議:

一是公司並沒有專門給每個員工配置專用於工作聯繫的手機和微信號碼;

二是大多數員工沒有專門申請工作專用的微信號,強制要求員工通過自己的私人微信轉發公司宣傳廣告的要求我認為不合理;

三是建議文件以“倡議書”的形式下發,而非以行政通知類的形式下發,並不設懲罰,而設獎勵機制;

四是方便以後員工工作上的聯繫及業務開發,建議為每個崗位員工配備一個工作手機號,並同時以這個手機號申請相對應的工作微信號,這些都成為公司資產,員工離職時一併歸還公司。

後來,老闆採用了我的建議:一是公司以“工作倡議書”的形式聲情並茂地下發了一個借參加展銷會的契機進一步擴大公司知名度的工作倡議,並對積極支持公司該工作倡議的員工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倡議得到了員工積極的執行。二是公司為各銷售渠道的業務崗位員工配備了一個工作手機、手機號、微信號,並作為公司資產,定期盤存。

綜上所述,我認為要回答題主的這個問題涉及一個前提:如果微信號是公司資產,那麼公司要求則合理。反之,則不合理。

歡迎留言或關注交流!更多本人職場類個人觀點,敬請參見本人其他文章。

大嘴教授
2019-03-23

說實話,如果我是你的老闆,看到你的問題,我會毫不猶豫地把你辭退,立刻,馬上。


首先,公司讓你改成真實名字,是為了保證公司交流的順暢


說白了,公司請你過來,是解決問題的,而不是製造問題的。現在的95後、00後的網名都是非常有個性的,個性到除了中文之外,其它哪個星球的文字都有可能出現。老闆想要找你的時候,即使能記住你的網名,也不知道怎樣打出來搜索到你。


為了正常的交流和溝通,讓你修改名稱,有什麼錯誤嗎?


其次,公司只是要求你針對公司交流的那個微信進行修改。


你如果一定要張揚個性,保持獨特,很簡單,你直接重新申請一個微信就好了,用新的微信來作為公司交流專用的微信。實際上,大部分人都會有2個以上的微信,一個工作號,一個私人號。


況且現在大部分手機都可以多開微信,完全不用擔心增加成本的問題。實在說你用的是蘋果手機,不能多開,再買個1000塊的手機也就這麼回事,當做工作交流,完全夠用了。


再次,你實在不喜歡公司強制你去整一個工作號,你還可以辭職。


公司花錢請你過來,是配合,是為公司創造價值,而不是為了剝削你。你是奔著公司的錢去的,公司是奔著你的能力去的,都是雙向選擇,又不是不允許辭職。


公司出了這個制度,你沒有跟領導或者老闆溝通,跑這個地方來抱怨發牢騷,說實話,我要是老闆,絕對分分鐘給你開了。

雷人说
2019-06-04

非常合理!

或許有人會說,“手機號又不是公司給買的,憑什麼?”“這是我的私人微信號,憑什麼?”

但凡問“憑什麼”的人,如果我是公司老闆,我會毫不猶豫把這樣的人開掉。

第一,身在職場,必須讓渡一部分個人權利和自由。既然你選擇了來工作,那麼就要接受公司的約束和要求。雖然在員工與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未必有必須按公司要求更改微信名的條款,但正如只要來上班就要接受領導,做錯了事就要受到批評一樣,很多要求雖然沒有在入職合同中說明,但仍是員工必須履行的義務。

公司公告中,明確要求“用於工作溝通的個人微信”實行實名制,對個人生活可能會造成些許不便,但怎麼說也談不上侵害個人利益,根本就不應該有“憑什麼?”

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更改微信名稱,使用真名,否則就罰款,這樣合理嗎?

第二,人在公司,一定程度上必須與公司休慼與共。公司和員工不全是對立關係,還有共生關係。如果公司發展不好,那麼員工就要失去就業機會。因此,員工有責任為公司發展付出努力、做出奉獻。並更改微信名,有利於提高溝通效率,促進公司發展。作為員工,沒有理由不給予支持。

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更改微信名稱,使用真名,否則就罰款,這樣合理嗎?

第三,斤斤計較,極其不利於個人在職場順利成長。維護自己利益是一個職場人的必備素質。但是維護自己利益,絕不可以走向錙銖必較的極端。一個人要想在職場有所建樹,必須有大局觀,有老闆思維。很難想象,一個連改個微信名都牢騷滿腹、怨氣沖天的人,會為了公司發展而奮鬥,會在公司受到重用和提拔。

如果題主心裡仍然有疙瘩,那麼有一句話想與題主共勉:改變你能改變的,接受你不能改變的。

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更改微信名稱,使用真名,否則就罰款,這樣合理嗎?

磐博创业
2019-01-26

我覺得合理!

我們公司就是這樣的,公司要求每名員工微信的暱稱都使用真名,並帶上自己的電話,我們都是按照公司的意見去做的,大家沒有任何情緒和不滿,因為我們公司,員工入職的時候,公司都會配備一部手機,辦一張新卡,同時就會有一個工作的微信,如果是有員工離職的,就會把舊的微信號交接給新人,誰用這個微信,微信暱稱就寫成誰的名字,方便同事聯繫,也方便客戶聯繫。

我覺得公司不可能要求員工把自己的個人微信名稱改為真名,這樣的要求可能還是會有很多人不能接受,因為個人微信裡面會有一些陌生的人員,是我們不願意向他展示個人信息的。

但是從樓主的截圖來看,公司沒有說要罰款,只是未按規定執行的可能會涉及到績效工資的扣除,我相信公司應該也是讓大家將自己的公司微信改為真名方便聯繫和識別吧!

磐博從事創業服務8年,擅長公司註冊、代理記賬、商標註冊、公司註銷、股權轉讓、新四板掛牌、經驗豐富、歡迎加我的關注!

无语196010865
2019-01-18

非常合理,非常支持。用於工作個人微信群必須規範。

我們平常使用微信時,熟人都會標記備註。

一個公司建立一個微信群,讓老總給你備註?你腦子秀逗了,說明這種人對於公司不滿意,安排的工作從來沒有積極性。屬於別人工資1萬,他只有七千的行列,發了工資還要對公司詛咒的人。

我們公司三十九人,群里名字統一規範,不允許外部聯繫工作,除非電話,見面。我們的財務曾經出現事故,導致別人用微信騙取公司三十萬,後來老總明確規定微信群,統一群姓名,群裡聊工作辦事,禁止群外聊天,出現失誤,你負責。我們老總群裡的名字就是身份證上的名字,老子都用了,你有什麼理由不改?

既然到了人家公司就要服從公司安排,除非特殊情況外。

80后小万
2019-03-30

我上一家也作過同樣的要求,公司是製造行業,業務部門和工廠是分開辦公的。老闆有天在會議上宣佈,要求:

1、所有業務人員的微信和QQ都以公司規定的格式備註,公司+職位+手機號碼。

2、聯繫業務,不得使用座機,全部用自己的手機聯繫(注意:是私人手機,公司並沒有配置公用手機)。

同事們一聽,炸開了鍋,有些性格直的,當場就說自己不可能把公事和私事混淆在一起的。在會議上就吵起來了。

後來會後我去找了老闆溝通,建議給業務人員每人配一臺手機和電話卡,用新的卡重新申請一個對公使用的微信號。QQ就申請企業號,這樣對外也是名片。

你強制要求他們用私人的聯繫方式去做一些工作上的事,這樣確實有些不妥當。


以上為個人觀點,非喜勿噴。歡迎留言或關注交流!

职来职往知职场
2019-01-28

我覺得這很正常,畢竟公司發工資是按月,按天發工資,而不是按小時發工資。你只要在公司上班,那7*24小時都應該是屬於公司,只不過出於種種因素,每天的工作日只工作8個小時或者其它。所以,公司的要求並沒有不合理的地方。

不過,員工可以靈活變通,比如重新申請一個新的微信號,用自己的另一個微信號來當做工作號,這種做法很常見,很多人都是這樣做。

千萬不要去抵制公司的規定,要時刻謹記,是公司先給你發工資,然後你創造價值。而並不是你先創造價值,再要求公司給你發工資。所以,不要去抵制公司的相關規定。

玲珑一刀
2019-02-10

在微信普及之前,公司為了工作,曾經徵用過我們的個人QQ,微博,也有過類似的要求,比如更改暱稱,增加標註等,用以方便同事之間互相識別。

但是微信也好,QQ微博也好,基本上都是先用在個人生活,再用到工作中的,很難把個人和工作分開。

工作中我不介意使用真名,但是微信同時面對很多朋友、客戶、陌生人、生活往來等人員,總感覺使用真名,就跟暴露了很多個人隱私一樣,讓人不爽,也不踏實。


以前還抗議,現在都不抗議了。

因為處於公司角度考慮,這個要求也不過分。

畢竟公司越大,人員越多,既然微信是用於工作了,那麼提升工作效率,便於聯絡就是基本的要求。

要求可以提,但是列入考核就真的有點過分了。


好在現在已經有企業微信、釘釘等工作軟件出現,可以替代部分微信功能。

但是這個移動端工作的趨勢,是不可避免的了。

我身邊的人使用真實姓名的越來越多,一個原因是大家對自己的微信好友開始越來越慎重,都會定期清理通訊錄,隨便掃碼加的好友越來越少,朋友圈越來越接近“朋友”了。

另一個原因是,很多人開始採用兩個微信號的方式,把工作和個人生活完全分開了。

也倒是個不錯的辦法,就是對手機有要求,有的手機不支持多個微信號,還得再帶一部手機。

微信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更多的麻煩,如何平衡這是我們都要努力克服的。

职知一二的区阅
2019-01-17

你好,這個列入績效考核對個人來說肯定是不合理的,還有罰款肯定是不合法的!不過從圖片上的公告,並沒有說罰款,是不是自己想太多了。

雖然個人不贊同公司將修改名稱列入績效考核,但是也不至於如此反感吧。以下是個人的看法,僅供參考:

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更改微信名稱,使用真名,否則就罰款,這樣合理嗎?

1、個人角度,不贊同加入考核,但不反感

從圖中可看到,公司是以保證公司工作、溝通效率的理由,規範在工作交流上的辨識而已,這個是可以理解的。就如我們的業務名片和企業郵箱一樣,公司統一格式是方便管理和提高效率的。

對於在工作群上,使用真實姓名我覺得是可以的,這樣也方便識別每個同事。如果你在一個上100人的群,而群裡大部分人你都沒加好友,那麼你看到的只是暱稱,這樣你要找一個人,是很不方便的。從這個角度我贊同在工作群上使用真實姓名的。

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更改微信名稱,使用真名,否則就罰款,這樣合理嗎?

還有,如果我們在談業務時,加客戶好友的時候,將自己的公司和姓名都在加好友是備註上,這樣後續客戶也容易找到你,這樣可以顯示我們的專業態度。即使是供應商,我們也應該這樣做。

但是,公司把這加入績效考核,我是不贊同的,這樣也不合理,還會寒了員工的心。我覺得的,反而可以換種方式,比如,主動修改成真實姓名的,獎金加50或100。獎金不是最主要的,主要的是讓員工體會到企業的人文與溫度。

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更改微信名稱,使用真名,否則就罰款,這樣合理嗎?

2、企業角度,只是想提高效率,但是方法待改進

如果我們是老闆或領導,面對一個500人的大群,裡面的成員每個人都是暱稱,而且有400人沒加你好友。當你有事想找一個人的時候,你怎麼辦?這樣的效率可以想象有多低?

還有,如果今天我們知道這個暱稱是誰了,但是改天他換了暱稱和頭像呢?豈不是又找不到人了!難道我們要一個人一個人去備註嗎?500個人,每人都要備註幾百次?這是上百萬的備註數啊!這是多大的浪費相信你也不想這樣做吧!

但是,如果我們主動將自己的群暱稱改成真名,不是每個人改一次就可以了嗎?幾百比一,這是多大的效率提高!

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更改微信名稱,使用真名,否則就罰款,這樣合理嗎?

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這家公司採取這樣的手段,但是這樣做是不行的,前面說了,用錯方法,會寒了員工的心。所以方法有待改進!

此外,不管什麼群,畢竟微信都是私人的東西,強制統一都是不合理的!

公司強制要求員工更改微信名稱,使用真名,否則就罰款,這樣合理嗎?

總結一下

修改群暱稱成真名,不僅方便他人,也方便自己,一個還一次可以方便一群人,所以贊同主動修改。但是不贊同將修改暱稱加入績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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