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縣市至少設1所精神康復機構 中小學需配備心理輔導教師

生活報 2017-04-28

我省各縣市至少設1所精神康復機構 中小學需配備心理輔導教師

生活報訊 (記者於海霞) 日前,省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出臺《黑龍江省精神衛生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方案,到2020年,全省70%的市(地)建立心理危機干預隊伍,根據需要開展心理援助工作。各市(地)至少開通1條心理援助熱線電話,全省抑鬱症治療率達到70%以上。

方案提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至少配備1名專職或兼職精神衛生防治人員承擔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任務。中小學配備專職或兼職心理輔導教師,高等院校配備專職心理健康教育與心理諮詢教師。

方案提出,各縣(市、區)要通過對現有機構的整合,至少設置1所精神康復機構或承擔精神康復的機構,為出院後無法迴歸家庭、無監護人或監護人無能力監護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提供康養場所,將符合出院條件且需要繼續進行康復治療的精神殘疾人納入各級殘聯的殘疾人康復機構進行康復治療。

全面推進嚴重精神障礙救治救助,對急性期和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及時轉診到精神衛生專業機構進行規範治療,病情穩定後回到村(社區)接受精神科基本藥物維持治療。對符合條件的貧困患者,要按照有關規定,資助其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對其難以負擔的基本醫療費用給予補助。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因縣級無精神專科醫療機構而在上級專科醫療機構就診的,按縣級醫療機構核銷標準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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