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2020年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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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亩地农民

這個問題我真的特別想說說自己的內心話:因為我現在長期在農村山區發展中藥材種植,會遇見特別頭疼的事情,因為我們這裡處於半高山地區,海拔700-1000米,因為這裡一直沒有什麼支柱產業,整體經濟比較落後貧窮,這裡在家的基本都是老人和小孩,年輕的都外出打工去了,因為待在家裡根本沒辦法生活,因為種傳統的地根本掙不了錢,所以荒廢的土地也是越來越多,有的甚至都在城裡買了房,但戶口仍舊在老家農村,這樣的人自然土地都是荒廢狀態,我作為種地人看到實在是可惜。

那麼我們現在想來開發利用這些荒廢土地的時候,難題太多了,特別頭痛,當他們荒廢的時候一毛錢都沒有,他們可以,但只要我們去流轉,他們開價非常之高,有的甚至喊的離譜,我們也沒辦法接受,就這樣還是導致了很多土地荒廢了,對於我們想發展的人來說,覺得特別可惜。

所以我覺得國家應該早點立法,把荒廢的土地收回流轉給農業人來發展,把空頭戶口土地納入集體土地,這樣不僅可以解決我們發展人的苦惱,同時也能讓土地經濟化,從而帶動勞動力,讓經濟良好的循環下去,如果一直都和私人協商,我是太有感觸了,會喪失很多土地的開發利用,覺得特別心痛。

對比大家有什麼不同看法,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這個問題我真的特別想說說自己的內心話:因為我現在長期在農村山區發展中藥材種植,會遇見特別頭疼的事情,因為我們這裡處於半高山地區,海拔700-1000米,因為這裡一直沒有什麼支柱產業,整體經濟比較落後貧窮,這裡在家的基本都是老人和小孩,年輕的都外出打工去了,因為待在家裡根本沒辦法生活,因為種傳統的地根本掙不了錢,所以荒廢的土地也是越來越多,有的甚至都在城裡買了房,但戶口仍舊在老家農村,這樣的人自然土地都是荒廢狀態,我作為種地人看到實在是可惜。

那麼我們現在想來開發利用這些荒廢土地的時候,難題太多了,特別頭痛,當他們荒廢的時候一毛錢都沒有,他們可以,但只要我們去流轉,他們開價非常之高,有的甚至喊的離譜,我們也沒辦法接受,就這樣還是導致了很多土地荒廢了,對於我們想發展的人來說,覺得特別可惜。

所以我覺得國家應該早點立法,把荒廢的土地收回流轉給農業人來發展,把空頭戶口土地納入集體土地,這樣不僅可以解決我們發展人的苦惱,同時也能讓土地經濟化,從而帶動勞動力,讓經濟良好的循環下去,如果一直都和私人協商,我是太有感觸了,會喪失很多土地的開發利用,覺得特別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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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真的特別想說說自己的內心話:因為我現在長期在農村山區發展中藥材種植,會遇見特別頭疼的事情,因為我們這裡處於半高山地區,海拔700-1000米,因為這裡一直沒有什麼支柱產業,整體經濟比較落後貧窮,這裡在家的基本都是老人和小孩,年輕的都外出打工去了,因為待在家裡根本沒辦法生活,因為種傳統的地根本掙不了錢,所以荒廢的土地也是越來越多,有的甚至都在城裡買了房,但戶口仍舊在老家農村,這樣的人自然土地都是荒廢狀態,我作為種地人看到實在是可惜。

那麼我們現在想來開發利用這些荒廢土地的時候,難題太多了,特別頭痛,當他們荒廢的時候一毛錢都沒有,他們可以,但只要我們去流轉,他們開價非常之高,有的甚至喊的離譜,我們也沒辦法接受,就這樣還是導致了很多土地荒廢了,對於我們想發展的人來說,覺得特別可惜。

所以我覺得國家應該早點立法,把荒廢的土地收回流轉給農業人來發展,把空頭戶口土地納入集體土地,這樣不僅可以解決我們發展人的苦惱,同時也能讓土地經濟化,從而帶動勞動力,讓經濟良好的循環下去,如果一直都和私人協商,我是太有感觸了,會喪失很多土地的開發利用,覺得特別心痛。

對比大家有什麼不同看法,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這個問題我真的特別想說說自己的內心話:因為我現在長期在農村山區發展中藥材種植,會遇見特別頭疼的事情,因為我們這裡處於半高山地區,海拔700-1000米,因為這裡一直沒有什麼支柱產業,整體經濟比較落後貧窮,這裡在家的基本都是老人和小孩,年輕的都外出打工去了,因為待在家裡根本沒辦法生活,因為種傳統的地根本掙不了錢,所以荒廢的土地也是越來越多,有的甚至都在城裡買了房,但戶口仍舊在老家農村,這樣的人自然土地都是荒廢狀態,我作為種地人看到實在是可惜。

那麼我們現在想來開發利用這些荒廢土地的時候,難題太多了,特別頭痛,當他們荒廢的時候一毛錢都沒有,他們可以,但只要我們去流轉,他們開價非常之高,有的甚至喊的離譜,我們也沒辦法接受,就這樣還是導致了很多土地荒廢了,對於我們想發展的人來說,覺得特別可惜。

所以我覺得國家應該早點立法,把荒廢的土地收回流轉給農業人來發展,把空頭戶口土地納入集體土地,這樣不僅可以解決我們發展人的苦惱,同時也能讓土地經濟化,從而帶動勞動力,讓經濟良好的循環下去,如果一直都和私人協商,我是太有感觸了,會喪失很多土地的開發利用,覺得特別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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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姑说村事

有人說2020年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是真的嗎?

2020年能不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這個不能斷言!

但目前來說,我國正在開展從土地承包權和該基地的有償退出試點工作。2015年,有關政策將可以退出土地承包權的農戶規定了兩個條件,一是有穩定的非農就業收入,二是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2016年,有關政策限定“現階段要嚴格限制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民退出的土地承包權只能在本村人內部。

但現在在一些試點地區,有了變通和突破。

農民退出的土地承包權,已經不侷限在本村人承接了!一些沒有本村戶口的人或者農業企業也通過一些方式獲取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有的村子在收取當事人一定的管理費以後,見過股東大會表決,把一些不是本村戶口的人,吸收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他們就能獲得那些退出農民的土地承包權了。還有一些農業企業,想要獲取本村的土地經營權的話,可以向村集體申請,村民(代表)大會表決以後,對這些農業企業獲取土地權做一些規定就可以了。

這些都是一些承接土地承包權的變化。有了這些變化,農民有償退出的土地,才有人花錢來接,農民才能真正實現得錢退出!

不過,其實土地的有償退出,主要集中在一些城郊地方,一些偏遠地區還沒有什麼價值。而發達地區現在不少農民已經不願意退出了!土地越來越升值,既然有人看上了,還不如自己留著呢!

不過,如果這項政策真的能落地的話,那些進城而不願意再回到農村的農民就可以變現了!或者農民有個什麼著急的事,土地有償退出就能應個急了!但無論如何,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的根本用途不得改變,這是不會改變的!

有人說2020年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是真的嗎?

2020年能不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這個不能斷言!

但目前來說,我國正在開展從土地承包權和該基地的有償退出試點工作。2015年,有關政策將可以退出土地承包權的農戶規定了兩個條件,一是有穩定的非農就業收入,二是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2016年,有關政策限定“現階段要嚴格限制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民退出的土地承包權只能在本村人內部。

但現在在一些試點地區,有了變通和突破。

農民退出的土地承包權,已經不侷限在本村人承接了!一些沒有本村戶口的人或者農業企業也通過一些方式獲取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有的村子在收取當事人一定的管理費以後,見過股東大會表決,把一些不是本村戶口的人,吸收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他們就能獲得那些退出農民的土地承包權了。還有一些農業企業,想要獲取本村的土地經營權的話,可以向村集體申請,村民(代表)大會表決以後,對這些農業企業獲取土地權做一些規定就可以了。

這些都是一些承接土地承包權的變化。有了這些變化,農民有償退出的土地,才有人花錢來接,農民才能真正實現得錢退出!

不過,其實土地的有償退出,主要集中在一些城郊地方,一些偏遠地區還沒有什麼價值。而發達地區現在不少農民已經不願意退出了!土地越來越升值,既然有人看上了,還不如自己留著呢!

不過,如果這項政策真的能落地的話,那些進城而不願意再回到農村的農民就可以變現了!或者農民有個什麼著急的事,土地有償退出就能應個急了!但無論如何,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的根本用途不得改變,這是不會改變的!

手机用户55492726890

當下,農民已經被整的精疲力竭,神經麻木了,農民需要的是真正的關心,而不是虛心假意的噓寒問暖更不是舉刀相向。農民同樣有老人需要孝敬,有兒女需要扶養,當看到考上大學的農民學子因為窮而放棄學業遠走他鄉打工,或者重複父親的老路務農種地時,我的心無比疼痛,當白髮蒼蒼滿臉褶皺的農村老人坐在大門旁的石墩上,用呆滯的目光望向遠方,老無所依時我的心都碎了,當看到村幹部利用手中的權利優親厚友,處事不公時,我的心寒了。農村雖然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卻沒有一點自主權,農資是買國家的,生產的糧食也要出售給國家,農民其實就是在為國家打工。農民真的很不易,上有老下有小,無怨無悔,面朝黃土背朝天埋頭苦幹。天邊的大哥,請用行動愛護農民,農民謝謝您,請用心愛護農民,農民感激您。

橙主阿金

這個消息是真的。

但我覺得肯定還是會分區域。國家應該不至於會為全國的土地兜底,適合大面積耕種,條件較好的土地,應該可以執行下來。條件很差的土地弄下來該怎麼辦,國家那麼多土地弄出來以後,再承包給誰?

有償退出是好事,對於那些一個村見不到一個人的那種,根本沒有人居住了,相信大家也願意有償退出。

只能說改革還在慢慢摸索中,農民人口基數還是太大。有償退出後,還要考慮到農民的生計問題,這個動作會慢慢推行,但也快不了,涉及到配套的東西,應該不那麼容易完成。

有償退出后土地應該慢慢向大規模化靠近,產業有規劃才有利於農業的發展。

我在農村,拭目以待吧!

西门白甫



西門觀點: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第二輪土地承包期三十年,從1997年開始到2027年到期,到期後又延長三十年到2057年。

這就說明,為了穩定農民土地承包關係,國家基本上給了農民永久性承包經營權。目的就是讓土地永遠掌握在農民手裡,因為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沒有了土地,農民就失去了生存的最基本條件。

其實,有人說,有償讓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其實,就是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我認為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出租轉讓或入股的情況下,沒有必要。讓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是坑害農民。

要農民退出土地,無非是為了集中連片,規模化種植,實現現代化農業。那土地流轉完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根本不需要農民永久性退出。



西門觀點: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第二輪土地承包期三十年,從1997年開始到2027年到期,到期後又延長三十年到2057年。

這就說明,為了穩定農民土地承包關係,國家基本上給了農民永久性承包經營權。目的就是讓土地永遠掌握在農民手裡,因為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沒有了土地,農民就失去了生存的最基本條件。

其實,有人說,有償讓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其實,就是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我認為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出租轉讓或入股的情況下,沒有必要。讓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是坑害農民。

要農民退出土地,無非是為了集中連片,規模化種植,實現現代化農業。那土地流轉完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根本不需要農民永久性退出。



如果讓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一畝地能給多少錢?5萬元撐死了,何況國家一下子哪裡能拿出這麼多錢?不現實。即便有錢,5元能花幾年?花完了,土地沒了,怎麼辦?還有,國家把土地買回來,如果流轉不出去,就會荒蕪。

而土地流轉,就可以保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且不用國家出錢,誰租用誰掏錢。農民雖然暫時得不到一大筆錢,但細水長流,總是有,心裡不慌。而且到2057年,還有近40年,如果遇到土地升值,農民也不會因土地永久性退出而吃虧後悔。

所以,說道2020年,要推廣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是道聽途說,不可信,國家不會那麼做,也做不起!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觀點:假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規定,第二輪土地承包期三十年,從1997年開始到2027年到期,到期後又延長三十年到2057年。

這就說明,為了穩定農民土地承包關係,國家基本上給了農民永久性承包經營權。目的就是讓土地永遠掌握在農民手裡,因為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沒有了土地,農民就失去了生存的最基本條件。

其實,有人說,有償讓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其實,就是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我認為在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出租轉讓或入股的情況下,沒有必要。讓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是坑害農民。

要農民退出土地,無非是為了集中連片,規模化種植,實現現代化農業。那土地流轉完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根本不需要農民永久性退出。



如果讓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一畝地能給多少錢?5萬元撐死了,何況國家一下子哪裡能拿出這麼多錢?不現實。即便有錢,5元能花幾年?花完了,土地沒了,怎麼辦?還有,國家把土地買回來,如果流轉不出去,就會荒蕪。

而土地流轉,就可以保留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而且不用國家出錢,誰租用誰掏錢。農民雖然暫時得不到一大筆錢,但細水長流,總是有,心裡不慌。而且到2057年,還有近40年,如果遇到土地升值,農民也不會因土地永久性退出而吃虧後悔。

所以,說道2020年,要推廣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是道聽途說,不可信,國家不會那麼做,也做不起!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问答农人

有人說2020年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是真的嗎?

我個人認為要想在2020年推出農村土地有償退出還不現實,退出機制還沒有可操作性,所以不可能在2020年就實行土地有償退出機制。網間傳聞的2020年就要推廣土地有償退出的信息,更多的可能是謠言,我們應該理智的去看待,絕不能以謠傳謠。

有人說2020年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是真的嗎?

我個人認為要想在2020年推出農村土地有償退出還不現實,退出機制還沒有可操作性,所以不可能在2020年就實行土地有償退出機制。網間傳聞的2020年就要推廣土地有償退出的信息,更多的可能是謠言,我們應該理智的去看待,絕不能以謠傳謠。

首先,國家對於農村土地有償退出的機制,至今還並沒有任何一家正規媒體或相關部門進行報道,這就說明決策層還根本就沒有把這個問題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同時,就目前所知道的情況,農村土地有償退出還僅僅只是在個別地方進行試點,而在試點中暴露出來的各種各樣的問題繁多,情況複雜,遠沒有形成一個可供操作的科學合理的機制來借鑑。

有人說2020年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是真的嗎?

我個人認為要想在2020年推出農村土地有償退出還不現實,退出機制還沒有可操作性,所以不可能在2020年就實行土地有償退出機制。網間傳聞的2020年就要推廣土地有償退出的信息,更多的可能是謠言,我們應該理智的去看待,絕不能以謠傳謠。

首先,國家對於農村土地有償退出的機制,至今還並沒有任何一家正規媒體或相關部門進行報道,這就說明決策層還根本就沒有把這個問題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同時,就目前所知道的情況,農村土地有償退出還僅僅只是在個別地方進行試點,而在試點中暴露出來的各種各樣的問題繁多,情況複雜,遠沒有形成一個可供操作的科學合理的機制來借鑑。

其次,就目前廣大農村的現狀來看,如果立即實行土地的有償退出機制,我估計很多的農村人就會毫不猶豫的退出土地。因為:一是在農村的確是非常缺乏勞動力,大量的土地不得不流轉出去或者是撂荒;二是農村的很多年輕人根本就不想再從事農業生產,有的甚至就沒有做過農活,對農業種養殖完全不懂了;三是農業種養殖已經進入瓶頸階段,科技的運用已經使得農作物的產量達到了頂峰,增產的空間不大了,所以繼續農業生產其實已經是無利可圖。既然是沒有未來的產業,那肯定就會有很多人願意拋棄。

最後,如果盲目的推行土地有償退出機制,也會有部門農民顧前不顧後,只看中眼前的補償款而不管後續的生活來源,急迫的退出土地,等到那點補償款用完後就失去了後續生活來源,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我估計這樣思想的農民不在少數,到時恐怕又變成了各級頭疼的問題。

有人說2020年能推廣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是真的嗎?

我個人認為要想在2020年推出農村土地有償退出還不現實,退出機制還沒有可操作性,所以不可能在2020年就實行土地有償退出機制。網間傳聞的2020年就要推廣土地有償退出的信息,更多的可能是謠言,我們應該理智的去看待,絕不能以謠傳謠。

首先,國家對於農村土地有償退出的機制,至今還並沒有任何一家正規媒體或相關部門進行報道,這就說明決策層還根本就沒有把這個問題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同時,就目前所知道的情況,農村土地有償退出還僅僅只是在個別地方進行試點,而在試點中暴露出來的各種各樣的問題繁多,情況複雜,遠沒有形成一個可供操作的科學合理的機制來借鑑。

其次,就目前廣大農村的現狀來看,如果立即實行土地的有償退出機制,我估計很多的農村人就會毫不猶豫的退出土地。因為:一是在農村的確是非常缺乏勞動力,大量的土地不得不流轉出去或者是撂荒;二是農村的很多年輕人根本就不想再從事農業生產,有的甚至就沒有做過農活,對農業種養殖完全不懂了;三是農業種養殖已經進入瓶頸階段,科技的運用已經使得農作物的產量達到了頂峰,增產的空間不大了,所以繼續農業生產其實已經是無利可圖。既然是沒有未來的產業,那肯定就會有很多人願意拋棄。

最後,如果盲目的推行土地有償退出機制,也會有部門農民顧前不顧後,只看中眼前的補償款而不管後續的生活來源,急迫的退出土地,等到那點補償款用完後就失去了後續生活來源,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我估計這樣思想的農民不在少數,到時恐怕又變成了各級頭疼的問題。

所以我認為土地有償退出在目前來看,條件還不成熟,經驗還不具備,國家不可能在2020年就推出這一制度的,你們認為呢?

农人阿洪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關於這條法律規定,土地承包法同時強調了三個法律關鍵點。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關於這條法律規定,土地承包法同時強調了三個法律關鍵點。

一、不得強制收回進城農戶的承包地。

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以退出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這裡講的進城農戶是自願將戶口從農村遷移到城市的居民,他們遷出戶口,其承包地沒有得到國家的經濟補償,土地發包方是不能無償收回的。

二、支持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承包地。

對於已經進城安家落戶的農戶,國家支持並鼓勵其將自己的承包地在本村集體範圍內合法有償轉讓或者自願有償退出承包地。

三、主動退出和依法收回應當給予經濟補償。

進城安家落戶的農戶主動將承包地退還給發包方,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進城農戶承包地的,進城農戶有權獲得合理的經濟補償。進城農戶主動將承包地歸還給發包方的,應當提前半年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關於這條法律規定,土地承包法同時強調了三個法律關鍵點。

一、不得強制收回進城農戶的承包地。

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以退出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這裡講的進城農戶是自願將戶口從農村遷移到城市的居民,他們遷出戶口,其承包地沒有得到國家的經濟補償,土地發包方是不能無償收回的。

二、支持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承包地。

對於已經進城安家落戶的農戶,國家支持並鼓勵其將自己的承包地在本村集體範圍內合法有償轉讓或者自願有償退出承包地。

三、主動退出和依法收回應當給予經濟補償。

進城安家落戶的農戶主動將承包地退還給發包方,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進城農戶承包地的,進城農戶有權獲得合理的經濟補償。進城農戶主動將承包地歸還給發包方的,應當提前半年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

綜上所述,有人說2020年能推廣承包地自願有償退出,並不是空穴來風,是有法律依據的,承包地的有償退出在我國一些有條件的農村地區已經試點執行,但阿洪認為,在2020年想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廣不現實,目前普遍農村沒有這個經濟條件。

首先、進城農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土地發包方自願有償退出承包地,誰拿錢來補償農民,國家財政補償還是村集體籌資補償?國家財政拿錢補償基本不可能,因為承包地退回所有權還是歸村集體。但村集體拿錢補償,關鍵是要村集體有錢,在我國農村,很多村委會辦公經費都是靠國家財政撥款,哪裡還有錢補償農民呢。

其次、補償標準怎麼定?目前國家還沒有一個規範的具體的自願退出承包地補償機制,法律上只是講到自願退出承包地要進行合理經濟補償,什麼樣標準才算合理?目前沒有明確規定。

根據《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關於這條法律規定,土地承包法同時強調了三個法律關鍵點。

一、不得強制收回進城農戶的承包地。

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合法權益,不得以退出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這裡講的進城農戶是自願將戶口從農村遷移到城市的居民,他們遷出戶口,其承包地沒有得到國家的經濟補償,土地發包方是不能無償收回的。

二、支持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承包地。

對於已經進城安家落戶的農戶,國家支持並鼓勵其將自己的承包地在本村集體範圍內合法有償轉讓或者自願有償退出承包地。

三、主動退出和依法收回應當給予經濟補償。

進城安家落戶的農戶主動將承包地退還給發包方,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進城農戶承包地的,進城農戶有權獲得合理的經濟補償。進城農戶主動將承包地歸還給發包方的,應當提前半年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

綜上所述,有人說2020年能推廣承包地自願有償退出,並不是空穴來風,是有法律依據的,承包地的有償退出在我國一些有條件的農村地區已經試點執行,但阿洪認為,在2020年想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廣不現實,目前普遍農村沒有這個經濟條件。

首先、進城農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土地發包方自願有償退出承包地,誰拿錢來補償農民,國家財政補償還是村集體籌資補償?國家財政拿錢補償基本不可能,因為承包地退回所有權還是歸村集體。但村集體拿錢補償,關鍵是要村集體有錢,在我國農村,很多村委會辦公經費都是靠國家財政撥款,哪裡還有錢補償農民呢。

其次、補償標準怎麼定?目前國家還沒有一個規範的具體的自願退出承包地補償機制,法律上只是講到自願退出承包地要進行合理經濟補償,什麼樣標準才算合理?目前沒有明確規定。

所以,在2020年要全面推廣農村承包地自願有償退出是不現實的,因為普遍村集體沒有錢拿來做補償,唯一可以實現的是將承包地在村集體內有償轉讓,但真正願意花錢買土地耕種的農民是極少數,普遍人寧願出門打工,也不願買土地種,現在種地本來就賺不了錢,也就沒有多少人願意出錢買土地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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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8909647914534

我認為農民退出士地是不可能的,因為現在種田沒有錢掙,不是還荒了很多地嗎,農民都退出土地,誰來種地,現在農業跟工業差別這麼大,現在農民種地都是沒有辦法,要吃飯,如果讓這些搞投資的老闆來種地,只要種一年的糧食,拿了國家的補貼,他們馬上就會走人,沒有錢掙,他們會幹嗎,,專家們好好想想吧,我認為國家要把軍隊建沒放在第一位,農業,工業放在第二位,多做實體經濟,要慢慢把工業,農業放到一致的位置,做到農民想種地,工人想做工,中國人民都還是不怕吃苦,農民種田每年要國家補貼,你說田還能種好嗎,六十,七十,八十年代,農民還要交公糧,都沒有荒一點土地,要把補貼發放到真正的貧困地區去,做實事。這也不過我這個六零後的一點心得而以。

用户情丝

我聽說現在可以有償退出土地,只是錢少了一點點,一畝土地假如說退還給國家的話,國家給500元錢,不知道你們農民能不能接受,叫我看還是退出的好,因為你們每種一畝地聽說你們一畝賠2000多元錢呢,為什麼不退出呢?快點退出吧,你們農民是最會算計的,一畝地,一年你就賠了2000多元錢,現在拿農民來說每家都有六七畝地,那就是1萬多元錢,你為什麼不去退還給國家土地呢?😂😂趕緊退吧。

用户1815613730059

不應該有嘗退出土地本身是國有的,分給你是生產自給及賣公糧的基本國策,你不耕種當然無條件收回,不罰你也算寬容了。農民不能什麼都不能少概負責的應該負責,如工人上班軍人不保國那還了得嗎,這樣的待遇不能給。建義對外出打工不務農的自由主義要改革,農村人口外出打工需由政府出證明從扶貧著手全國各地根據需求按地區劃撥用工計劃調派收入像朝鮮一樣集體收進分派,這樣可保證農業基礎的不動搖,消滅農村空心村的狀況及大片荒廢田園。改少流浪民工保證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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