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職業者繳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10 個回答
社保小达人
2019-04-20

感謝邀請,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你好,自由職業者繳納社保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那麼如果說你沒有在工作單位工作過,一直是以自由職業者身份來繳納自己的個人社保的話,那麼應該來講你是沒有這個視同繳費年限的。視同繳費年限是根據你的一個實際的工作年限來確定的,一般情況下是在1992年之前就已經參加工作的這部分人群,那麼有相應的工齡,才被稱之為是視同繳費年限。

自由職業者很明顯,他是不具備視同繳費年限認定的,因為自由職業者,它本身就沒有實際的一個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如果真的是92年之前的工作年限的話,那麼它就不能叫自由職業者他實際上就是一個企業的在職職工,所以說只有企業的在職職工,並且在1992年之前工作的人群,才能夠被認定為是視同繳費年限。

所以如果你一直按照,自由職業者來參加自己的社保的話,那麼就只能根據你實際的一個參保年限,來確定你最終的累計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比如說你實際參保了25年,那麼你的累計養老保險就是25年,然後計算退休金的時候,只能夠按照25年的,一個實際參保年限來給你計算退休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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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人社
2019-10-27

自由職業者繳納社保是沒有視同交費年限這一說法的。

自由職業者稱呼最早出現於90年代,一般是指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從事有收入的工作,他們不一定是體力勞動者,也包括作家等一些特殊群體。

自由職業者開始繳納社保,一般是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後才開始繳納的。99年到2000年,各地陸續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以自謀職業者身份參加社保。前期各地出臺了相應的補繳政策,比如北京可以從1992年開始補繳,不過要求必須是關係在掛靠代理部門的特殊情況。

自由職業者參加社保,是需要自己承擔企業和個人繳納社保部分,對於個人來講負擔比較重。比如青島市自由職業參保,目前需要按繳費基數的20%交納養老保險,青島市2018年最低繳費基數是3185元,個人每月需要承擔637元。
自由職業者繳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如果職工在企業參保,職工個人只需要扣繳繳費基數的8%,每月只要250元左右,也就是隻有自由職業參保的負擔的40%。

而我們視同交費年限是這麼規定的,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前,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

視同交費年限,也並不是沒人交費,社會保險法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由政府承擔。也就是說有政府繳費,不過個人不需要繳納費用了。

擁有視同繳費年限的特殊人員一般是指國有企業固定工,上山下鄉知青務農時間,需要安置工作的士兵參軍服役時間。2014年10月,我國建立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他們之前的工作年限也是視同繳費年限的。這樣的人群是比較少的。

所以,自謀職業人員的自謀職業時間,一般是沒有視同繳費年限一說的。

特殊情況下,如果自由職業者是因下崗失業等原因從國有企業離開的,他們原先的連續工齡是不會消失的。所以,原先的視同繳費年限,仍然可以認定。

不過相對而言,視同交費年限,是僅憑職工檔案材料就可以認定繳費年限的,不需要交費,僅憑檔案材料就可以。不過異地的檔案材料是不行的,除非有相應的明確組織調動要求的函件,一般叫調函。
自由職業者繳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擁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職工辦理退休,一般要提前去審核相應的年限,比如青島市一般是提前1到2個月。他們的特殊性還在於按照檔案來確定退休年齡,如果最早的職工檔案出生年月跟身份證號不符的話,要以職工檔案為準。

而自由職業者主要是後期出現的,也沒有相應的原先人事檔案材料,隨著網絡系統的發展,他們也沒有所謂的就業經歷。因此一般是直接按照社保繳費年限,來直接辦理退休。像上海市的自由職業者,就壓根不需要相應的職工檔案,個人僅需要憑藉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等材料就可以了。
自由職業者繳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弈林小兵
2019-10-27

謝謝邀請。


要釐清二者的關係,我們先來看一下這兩個概念:

自由職業者:一般也稱呼為靈活就業人員。比如個體工商戶,自媒體從業者等。其實你可以理解成“除機關、事業單為和企業以外的所有人”。社會保險分為企業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而自由職業者,因為“沒有單位”,所以要自己承擔企業和個人部分。通俗地講就是自己全額繳費。


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視繳費年限。大家都知道在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工齡是很重要的。而視同繳費年限,通俗的講,就是你實際在單位繳納保險之前,國家承認你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視同你繳納了社保,連續計算年限”。舉個例子:一名退伍轉業軍人,到地方工作3年,軍齡12年,那他的社保繳費年是15年。3年是實際繳費年限,12年是視同繳費年限。

自由職業者繳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明白了什麼是“視同繳費年限”,就不難看出,這是對特定人員特定經歷的一種保護性政策,還是以退伍軍人為例,風裡來雨裡去,流血流漢不流淚,搶險救災在前線,保家衛國服役備戰,辛辛苦苦十幾年,到地方以後,不給人家算工齡合理嗎?從0計算軍人的繳費年限合理嗎?當然要承認軍人這段時間的經歷,以國家財政為其社保“買單”,社同已經繳費年限。

那麼回過頭來再看自由職業者,因為這類人員是全額自費,一天不交保險,就一天不計算年限,什麼時候開時交,什麼時候開始計算繳費年限,因此,一般來說,自由職業者和視同繳費年限這兩個概念很難發生關係。但是……

自由職業者繳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有一些特殊情況還是要說明一下,樓下有人產自由職業者沒有視同繳費年限這一說法,太過絕對了。還是一名兵哥哥,當兵十二年復員了,人家自謀職業,不給政府添擔,回家創業自己交保險,難道給人家從0計算?當然要將軍齡視同繳費年限。這一點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落實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的通知》中有規定。


綜上,只要釐清了“視同繳費年限”的概念,在實踐中根據具體情況處理就能如魚得水。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树下酒仙
2019-10-27

自由擇業者繳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

職工和個人參加社保繳費後,有些人退休時多一項“視同繳費”年限;在你退休時,社保局調取個人檔案核實後,核算“過渡性養老金”並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合計為個人退休養老金。
自由職業者繳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社保對視同繳費年限有嚴格的法理要求,是指1992年前(中西部省份以1996年前)經勞動局招工、招聘、大中專畢業分配、頂替父母職、下鄉知青、支教、退、轉、複員軍人等……並且在所在地勞動局有“勞字號”批文,及下鄉知青批文留檔、軍人退伍、轉業、復員後檔案有關人武部批令……國家社保明文規定,將這類人群社保以前參加工作的年限,退休時認定視同繳費年限;並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自由職業者繳社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怎麼算?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其計算公式為:

所在地上一年度在職職工平均月工資×1.3%(1.4%)×視同繳費年限×繳費係數1。其本人雖有視同繳費若干年限,要想退休時享受領取;其本人必須參加社保繳費,其最低社保實際繳費年限,要滿足15年以上;方可退休時連同視同繳費,核算養老金。

在這裡必須提醒一下有些下崗工人和退轉復員老兵……等其他1992年(1996年中西部省份)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如果你的社保實際年限還沒繳足15年以上;應接著繳納個人社保,直到滿足15年以上或到退休止;方可順利辦理退休手續,享受視同繳費年限;否則到時社保一審核不夠條件,你辦不了退休;那就什麼都完了。

以上供參考

执君之手观日落月升
2019-11-01

請你搞請”自由職業者”和”視同繳費年限”的概念。視同繳費年限是國企正式員工在1992年前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前的工齡,這些人在崗到退休辦手續就分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相加,而國企改制下崗失業人員在退休時也是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相加,但實際繳費年限中有改制前單位代扣代繳的實際繳費年限,還有改制後以靈就人員身份繳費的實際繳費年限。

而自由職業者是城鎮無業或個體經商的人,他們可以靈就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但他們不可能有視同繳費年限(國企員工在實際繳費前的工齡)。

如果是社保實際繳費前從國企辭職的,你必須拿出離開國企的正規手續和文件,被開除的,視同繳費年限清零,沒辦任何手續離開的,社保也不會理你,如果有正規的離職手續,實際繳費時又逐年繳費的,可能視同繳費年限接續實際繳費年限會好點,要是你八十年代離職,又從來沒有實際繳費,現在到退休年齡了,想著自己曾經有過領工資的經歷,我也去找社保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恐怕不可能。

黄华社会保险实践者
2019-11-01

靈活就業者,在既往工作經歷中,曾經在國企、央企、行政事業等單位工作的,其視同繳費截止時間,與上述單位員工一樣計算。

注意:最好取得檔案中記錄的用人單位視同繳費截止時間的文件。比方,張某1982年7月在某省國企煤礦參加工作,1998年辭職下海經商。其所在企業隨同煤炭採掘行業,從1995年1月1號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最好取得當年該省煤管局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文件。

一蓑烟雨103284895
2019-10-29

要知道靈活就業人員有沒有視同繳費年限,首先應知道什麼是視同繳費年限,所謂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實行勞動合同制,繳納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就參加工作的職工的工作年限,還包括職工參軍,上山下鄉的年限,過去叫工齡,現在統一改為視同繳費年限。

自由職業,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繳費,由於沒有參加工作,不是國企,集體企業單位的職工,不存在視同繳費年限,全部是實際繳費年限。

現在很多下崗失業職工,由個人繳納養老保險,也列入了靈活就業人員,其在實行養老保險繳費之前參加工作的年限(包括上山下鄉,參軍入伍的年限)也可以視同繳費年限,但必須提供本人的人事檔案,由社保機構審核批准才能認定。

Alin94890740
2019-12-15

自由職業者,如果在92年以沒有工作單位,也沒有勞動局下發的工人錄用通知書,則無視同繳費年限,歷史的原因很難改變。

視同繳費年限,只對以前的在職工人而言。以前也不存在靈活就業人員,只存在工人和農民。

檔案就是最好的記錄,不存在注意什麼?真的,現在的社保就是這麼規定的,沒辦法。

我說的對否?望友點評。

yKZ
2019-10-27

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十實際繳費年限。

比如:你當兵的軍齡是10年,轉業後自己交費20年,那麼的繳費年限是30年,其中軍齡10年屬視同繳費年限。

痴叟汉江
2019-11-01

有視同繳費連續工齡一說!這是國務院文件的提法,是指九二年前參加工作的企業工人的連續工齡。九二年後連續繳費年限是指實際繳費年限,靈活就業人員那來的視同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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