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

各位大師,您們好!想向大家請教一下法律上的知識:我一同學在2014年10月向我借了5萬元錢,因我們相隔比較遠(那時他在新疆我在西藏),當時採取無卡存款的方式打給他的,寫給我的借條是2015年才補寫的,但還款時間只是說了於2016年底還清,沒註明具體時間,現在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但他卻以各種理由不還我錢,拖欠至今,他現在已經調到西安,我還在西藏工作,當面要錢機會不多!如果他遲遲不還錢,我應該怎麼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要回自己的錢?謝謝大師們多多指點!
3 個回答
百佳律师在线服务
2017-08-27

民間借貸案件一般需要兩方面的證據。

一方面是借條借據等,證明雙方存在借款意思表示的證據。

另一方面是款項實際交付的證據,如銀行的轉款憑證等。

如果你手中有存款的相關憑證和借條。而且你約定的還款期限是2016年底,還是在訴訟時效之內的。

我建議你按如下方式來處理。

首先通過短信微信,或者書面的方式通知對方儘快還款。

如果對方,一直惡意拖欠不給,建議你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

树枝51
2017-08-27

承邀答,借錢未還的問題:據我國發生借貸關係的目的是解決經濟組織在生產上和人民群眾生活上的暫時困難,促進人民之間的互相團結,都是採取有借有還等合法利息的原則---依你描述之情.有憑有證地再同當事人商議,如有不決將行民事訴訟尚妥。

成都蒋律师
2017-08-27

有齊備的借條收款條、銀行打款記錄和款項使用用途以及憑證嗎?有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支付令,在你方法院諮詢具體事宜。從約定還款期算起訴訟時效三年,中間有證據的催款通知可以打斷最長保護期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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