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在長期發展使用實踐中發現腳踏不僅沒有用還有一定的危險,為什麼又強制裝?

10 個回答
小黑猪部落
2019-04-18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飛速發展,很多大城市的交通非常的擁堵,很多上班族選擇了輕便快捷的電動車作為交通工具。由於沒有電動車的相關管理條例和規定,導致很多電動車在馬路上亂闖紅燈違規騎行的行為非常的普遍,出現交通事故的現象屢見不鮮,今年道路管理部門推出了《電動車安全技術規範》的措施。1.電動車必須上牌照才能上馬路,2.重量不得高於55公斤級車速不得超過25km/n。3.電動車必須安裝腳踏板。此規範已於今年的4月15日正式實施實施。那麼為什麼要強制安裝腳踏板呢,原因大致如下:

電動車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汽車。按要求安裝腳踏板的屬於電動自行車的範疇。

一,電動自行車屬於蓄力驅動一類的交通工具歸非機動車管理範疇。

二電動自行車的腳踏板是具備動力傳導鏈條的功能和腳踏功能的驅動系統,有了它的存在你的路途中電瓶沒有電,完全可以通過人力驅動繼續行駛。

三、電動車相較於摩托車,它的車身重量較輕,行駛過程中會出現中心不會太穩定的情況,當車速達到20km/n以上,重心不穩情況明顯,所以在電動車的設計當中安裝的腳踏板,不僅僅是為人力驅動,更重要的是有了就踏板的存在,會使在行駛過程中,中心更低更文低更安全。


電動車在長期發展使用實踐中發現腳踏不僅沒有用還有一定的危險,為什麼又強制裝?
電動車在長期發展使用實踐中發現腳踏不僅沒有用還有一定的危險,為什麼又強制裝?
zp3366
2019-04-18

用腳去踏車需要鞍座提升,以1,7米的身高論,自行車鞍座要升到90公分高度左右,這樣腳蹬直才能省力,而電動車的鞍座約低於68公分,重心低有利於制動,停車時雙腳支地不倒車,但是換成用腳騎行,則由於是彎著腿騎行,等於在做深蹲運動鍛鍊,非常的吃力,實際上是不可能騎行的。大家可不要小看了這相差20公分的高度,這是一個無法解決的矛盾:升高鞍座不安全,降低鞍座又無法騎行,它決定了為何電動車永遠不能裝腳踏。

我想政策制定者的意圖是把現有電動車全部納入機動車管理,而電動自行車就是自行車加電池電機而已,以騎行為主,只有這種解釋才能為政策加背注,否則就是政策制定者從未騎過有腳踏的電動車。大家說對嗎?

方圆两万公里
2019-04-18

我認為中國有個毛病就是什麼事兒都搞不清楚原因,生搬硬套。就連坐便器和蹲坑都分不清楚哪個好,哪個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就沒有人好好分析一下外國人為什麼要用成本高昂的坐便器,關於,電動自行車為什麼有腳踏好多人想不明白。電動自行車,我買過一個,也自己組裝了一個,買過的那個電動自行車必須在腳蹬的情況下才助力,賣車的解釋這車是出口的,按國外的標準設計的,也就是說,國外電動自行車的要求是必須在腳蹬的情況下才供電助力。不用腳蹬的那就算摩托車唄。這有什麼歧義的?我的建議,不用腳蹬的一律算摩托車,哪怕是用氫氣推動的。其實中國規定有腳蹬已經是網開一面了。因為沒強制規定用腳蹬才助力。這其中是有安全隱患的。國外那樣設定是因為人的運動神經如果不動起來身體會處於麻痺放鬆狀態。在緊急突發時候緊張不起來,會出現較大傷害。這個很好理解,例如拳擊運動,你在緊張防備的情況下挨一拳和在鬆弛不防備的情況下挨一拳結果是不一樣的。所以,我是支持電動自行車必須有腳蹬的。不用腳蹬一律按摩托車管理。如帶頭盔之類的要求。這是對騎乘人有好處的。

言午午
2019-04-19

看了一些回覆,針對這個問題必須要說一下。首先說下我的情況,我是既開車也會騎電動自行車,不過我騎的的確是電動自行車,有腳踏的,沒電的時候蹬回家過,比起自行車累多了。現在強制有腳踏的政策說不上對還是錯,但是總覺得有點奇怪,有很多車安上腳踏也蹬不動,安腳踏還有什麼意義呢?所以我覺得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摩托車應該分開應對,電動自行車應該強制廠家有腳踏助力的功能,車速小於每小時20公里,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電動摩托車可以取消限制,但駕駛人必須有摩托車駕照,必須有強制保險,戴頭盔駕駛,行駛在機動車道。燃油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除了驅動方式不一樣其它都一樣,這樣的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對其它的騎車人和行人構成嚴重威脅。這樣的政策需要認真討論,從源頭抓起。

y180165738
2019-04-19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對非機動車的定義是這樣的,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國家從法律層面來界定了非機動車的標準,人力或者畜力驅動方式成為界定的必要條件之一。如果取消腳踏板設計從國家法律的層面來說,不屬於非機動車範疇,而應當歸入機動車範疇。

就如同網上流傳的一個說法,青樓女子在身上系根紅絲帶,為給自己留最後一絲尊嚴,電動車保留腳踏,也是為了保留電動車作為非機動車的最後一個特徵,儘管沒有實際作用,但這是一個標誌,腳踏存在,就說明它還是個非機動車!如果連腳踏也取消了,就徹底不算非機動車了,按機動車管理上牌交稅買保險,騎車要考駕照,那大家更不樂意了對不?所以,保留腳踏裝置自有他的道理,專家不一定靠譜,但也不是完全沒有靠譜的地方啊。


電動車在長期發展使用實踐中發現腳踏不僅沒有用還有一定的危險,為什麼又強制裝?
電動車在長期發展使用實踐中發現腳踏不僅沒有用還有一定的危險,為什麼又強制裝?
欣悦86398898
2019-04-19

很簡單,就一個道理:是專家們專門為電動車搞的“掩耳盜鈴”的勾當。

誰都知道,不以人力推提騎行而以動力和機械傳動而行走的車都叫“機動車”!

而自行車是靠人的腳蹬騎行走且有兩個腳踏的,腳踏是兩個著力點。

電動車充一次電一般都可以跑50公里以上,完全能滿足人們日常的生活需要。而可達到的時速,也完全可以在20公里以上,在人流密集的街道和小區,時可見到電動車的橫衝直撞高速行進,而往往在這些地方,都是豎有警示,連機動車也只能是時速5公里的。

電動車太多哪!據說還有一理由是騎電動車的都是低收入人群,不過,從現有的交法來看,即使是電動車違章,罰款數也是極少的,還真叫執法者看不起!

於是可以想見,一是騎者眾違規多,二是執法者少也管不過來,特別是罰款的數額還真叫人打不上眼。但是,國家對機動車是必須且還要嚴加管理的。

怎麼辦呢?要把這機動車變成非機動車才合符法規,我們現在可叫“法制社會”呀!於是乎,只有在車的屬性上打主意!……來個“聾子的耳朵一一一擺設”!再於是乎,給電動車加兩個腳踏的餿主意就堂而皇之地出來哪!且,還成了現行標準!

真有必要嗎?這腳踏可曾經是電動車在不斷的技術革新狀態下減除了的多餘設置呀!

但現狀看來,還真有必要:為達到目的,哪管人們智商!不就是一個“畫蛇添足”的電動車現實版,儘管是侮弄,不過,看著也是一個可樂的事呀:只顧有法可依,不管常理。

海牛犁浪31445144
2019-04-19

這就是舊觀念與新時代發展現狀的衝撞。上面常講要有科學發展觀,可是臨到他們頭上就怎麼也轉不過來。現在社會發展不是以前吃大鍋飯的節奏,高效快捷方便安全是行事的要素,再停留在過去的舊觀念,勢必遭來整個社會的抵制,將所謂的措施形同虛設,為了權威強行推行,就會形成新的社會矛盾點。磚家們和有關部門,顛倒了問題主次的位置,道路安全是人的觀念加強,而不是車的構架配置,要出事的人開什麼車都會闖禍,這個淺稀道理他們會不懂?無非讓人遐想連篇----為了GDP。然而許多廠家因為人們不喜歡新標車而無銷路無法生產導致息產,GDP會好起來嗎?新國標真是個餿主意。

罗马79921843
2019-04-19

電動自行車作為新能源的節能出行工具確實給普通百姓帶來極大便利。不能因少數人不遵守交規而因噎廢食對它實施嚴格限制。而是應從人性化管理著手,車輛需上牌、違章須必罰,相信絕大多數百姓會贊成。但某些所謂的專家平時養尊處優慣了,居然拿出二十年前的電動自行車標準,要求有腳踏功能的驅動系統,美名其曰“它的存在如果你的路途中電瓶沒有電,完全可以通過人力驅動繼續行駛”既然這如此愛護百姓,為何規定電動車電壓不得超過48v?什麼時候將專家自己的豪車也裝兩個腳踏板以防沒油的時候可以蹬踩著回家,還應將排量和油箱縮小,以免開得太快太遠確實不安全!

szs17246139221
2019-04-18

當年有人將蓄電池和直流電動機綜合在一起,應該就是最早的電動自行車了吧?那時的自行車腳踏是自行車原來的傳動部件,後期應該保留了一段時間,因為電動自行車沒有了電不能就丟掉,正好騎回家。好在當年的電動自行車總重量應該只有20KG左右;今天中國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把裝腳踏寫進新產品強制標配項目,就說明《新國標》編寫班子根本不瞭解當前,最起碼是中國電動自行車的現狀:今天的液晶指示儀表價廉物美,各類電動自行車都安裝了蓄電池電量指示表,還有孬子會不顧電動自行車儲存電量能跑多遠而跑遠路?何況今天《新國標》已經規定了電動自行車重量,腳踏及人力傳動加上去有意義嗎?什麼人能人力驅動動如此自重的電動自行車再加上本身體重的整個重量?

如此多人質疑《新國標》的這一點,難道中國的權力就如此傲慢?想想吧!

用户3213304445688
2019-04-19

技術要革新,使用手續要簡單門檻低,達到全滿意,稅從哪裡來?呵呵,說白啦,奔馳寶馬要是電動車價,底層還是沒路權。

要講安全,我就簡單明要說說車安全要求。

1溼滑路面,斑馬線,都是易摔倒的地方(採用不倒翁技術,軸距小)

2均速35,低速25最高40

3無噪音,續航里程最低120

4手續簡單親民實用

5呵呵,等滿大街都是該車型,又該取替無路權,

道路交通擁堵,是城市整體配套設施跟不上。

闖紅燈違章,是人有問題,不是車有問題,所以要借箭新加坡,不罰款,當中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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