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300萬,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喻派职言
2019-05-28

稍安勿躁。

對這個問題我們先來捋一捋,找出原因,千萬不要一看到題目,就一棍子打死,咬定是老闆的問題!

按照題目中的算法,這名新員工正常可提成15萬,老闆獎勵了5000,那這裡面可能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是老闆獎勵5000塊,用來代替發提成。

是傻子都會算,正常提成是15萬,如果老闆僅僅獎勵5000塊,相差太懸殊,擱誰恐怕都很難接受。

不過結合到題目中所說的是新員工在試用期產生的銷售業績,也就是剛入職不久,時間很湊巧,可能裡面有一些其他原因,不一定就是新員工自己的功勞(後面我會具體分析)。

如果真是本人完成的,對新員工來說,他肯定需要討個說法,為什麼只發5000?至少得有據可依,有制度可行,怎麼成了老闆一句話呢?這樣肯定會嚴重挫傷他本人和其他銷售的積極性。

作為一個明智的老闆,我想應該不會這樣。如果他還想把公司做大、業績做好,就不能只做一錘子買賣,否則壞了名聲和口碑,以後恐怕沒人願意替他賣命了。

第二種是提成照發,只是要看回款多少和回款時間,老闆只是臨時決定額外獎勵5000塊,以資鼓勵!

新員工還處於試用期,就能做出這麼好的業績。老闆為了鼓勵新員工創造更好業績,同時激勵其他員工向他看齊,額外獎勵5000塊。

當然新員工的提成一定會發,只不過稍微晚一點,因為銷售提成的發放,不是看銷售額,而是看實際回款啊(注意題目中說銷售了300萬,很有可能只是合同金額)。

據我所知,很多的銷售,尤其是大型產品或項目,也要看後續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客戶是要壓一部分錢的,或者是按期付款,這種情況是比較常見的。公司不可能傻到,只簽了合同連產品都沒交付、回款都沒回來,就把你的提成發了吧。

第三種是作為一名剛入職的新員工,能很快創造300萬的銷售業績,要麼是他原本有資源,要麼是湊巧老闆幫了他。

做銷售的都知道,進入一個新公司,如果是同行的話,他能帶過去一些客戶資源,肯定能很快產生銷售業績。如果沒有資源,從頭做起,去銷售一款新產品,沒有那麼快就能產生銷售業績的,前期還是需要熟悉產品熟悉客戶跑市場的。

在這種情況下,對於一個新人來說,能很快出業績,要麼確實他能力超強,要麼就是可能老闆分給了他一些過去的客戶資源。如果是這種情況,老闆只給他5000塊錢的獎勵,就已經不錯了,因為這樣的銷售只是起到一個跟單維護的作用而已。

如果是前面這種自帶客戶資源的情況,按正常思維,他在入職的時候就應該跟老闆談好了。自帶的客戶資源能提多少錢,老闆發給他的工資要不要減掉,等等這些東西,肯定會談到的,絕不是說入職以後再去談。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公司的銷售提成制度規定試用期的員工銷售業績提成較低。

一般來說,對於試用期的員工,有的公司規定,不拿銷售提成或者拿很少的獎勵,因為還沒有轉正嘛,公司為新人也投入了不少銷售資源和培訓。甚至有一些不良的公司,就是以這種方式不斷的招人,然後不斷的開人,產生的業績都歸了公司。

實際上銷售提成分配,存在各種各樣的方法和方式,要結合到不同公司不同產品和不同的分配理念,挺複雜的一件事。

因此,我們不能僅僅從銷售額和提成數據上判斷老闆做的對不對,具體的情況千差萬別,要做到合理發放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也親自參與制定過許多銷售提成方案和制度,積累了不少經驗,有需要的可以關注我,一起探討。

喻派職言,今日頭條簽約作者,15年人力管理經驗的職業導師。
出版有《績效管理頂層設計》、《互聯網+人力資源管理新模式》等專著。
亮崽小馒头
2019-05-18

這個問題我覺得我還是算比較有發言權的吧。本人從2012年從事模具行業,做了兩年嫌壓力大,所以忍不住轉行了。當時從山西晉城跑到北京,在朋友的介紹下做了房地產銷售!那個時候賣的是北京南6環外的房子,大概二萬多一平吧,然後賣出一套房子提成5000元左右!本人嘴笨,好幾個月都沒開單。當然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有一位東北的女孩,在某一天運氣爆棚。接了一個穿著並不華麗的客戶,就是這個客戶,在看了房子樣板間之後和那位東北的女孩說,要買兩層用來投資!對,你沒看錯,就是兩整層,一層好像是二十四戶!(時間長了記不清了)我們先不說這個客戶是什麼身份能一下拿出來大幾千萬來,就說這麼大的單按照公司提成標準大概能提三十萬(賣的越多提點越高)左右,但是開發商好像感覺數額太大不想給,就一直拖著,找各種理由!說是這個客戶是提前聯繫過開發商的銷售員了,並不屬於我們(我們是屬於開發商請的駐售樓處的中介公司),中間不知道怎麼處理和協商的,反正幾個月後,開發商只給了那女孩2萬塊!也不得不說東北的女孩性格直爽,直接拿了錢立馬辭職走人,一句廢話都不多說,說句題外話,如果是我我估計我做不到這麼豪爽……再然後,我們公司大部分銷售都辭職走人了,而我看了這種場面也覺得想一夜暴富是不太可能了。還是老老實實的搞起模具吧……

小方和田玉
2019-05-23

你這算好的,我剛畢業出來的時候在一家公司上班,然後認識另外一家公司的很多員工,最後去了他們公司,去的時候老闆說工資是我原來公司的兩倍,年底個人創造的利潤可以分紅5%,那一年我個人創造的利潤235萬多一點,最後分工只給了我500元紅包,老闆說最近公司賬上沒錢,有情後補。隨後我我又幹了半年也沒等到那個後補。其他同事說公司怎麼可能給你補?我一氣之下辭職了,當時我手裡掌握著公司很多客戶資料,走得時候老闆還把我叫過去說了一大堆話,總之他害怕我出去自立門戶搶他生意。

當時我說我就是出去要飯也不會從事這行業了。之後出來就一直做和田玉生意了。

纳人纳事
2019-05-17

一個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三百萬,正常可提成十五萬,老闆卻獎勵了五千塊,這個事情從表面上來看,老闆簡直是太不近人情了,對於給公司帶來直接利益的員工居然這麼苛刻,但是我們也要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問題。

題主並沒有說這名員工在入職之前是跟公司怎樣談的,以我之前的經驗,銷售人員一般在試用期是沒有提成的,但是有銷售任務。

比如說,A是公司新來的銷售人員,在應聘時就會給A說好,他試用期是有底薪的,但是沒有銷售提成,但是試用期期間一定要完成一定額度的銷售任務,比如一個月銷售五十萬,這樣才能正常轉正,如果不能完成銷售任務,就直接離職或者延期轉正。

如果是雙方都明白的確定了之前的約定,那麼即使這個銷售人員銷售了三百萬,那麼按照規定,公司不發給他提成也無可厚非,畢竟公司也並沒有違反規定,反而老闆還自己掏腰包給了五千塊錢給他。

一個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三百萬,正常可提成十五萬,老闆卻獎勵了五千塊,這個事情從表面上來看,老闆簡直是太不近人情了,對於給公司帶來直接利益的員工居然這麼苛刻,但是我們也要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問題。

題主並沒有說這名員工在入職之前是跟公司怎樣談的,以我之前的經驗,銷售人員一般在試用期是沒有提成的,但是有銷售任務。

比如說,A是公司新來的銷售人員,在應聘時就會給A說好,他試用期是有底薪的,但是沒有銷售提成,但是試用期期間一定要完成一定額度的銷售任務,比如一個月銷售五十萬,這樣才能正常轉正,如果不能完成銷售任務,就直接離職或者延期轉正。

如果是雙方都明白的確定了之前的約定,那麼即使這個銷售人員銷售了三百萬,那麼按照規定,公司不發給他提成也無可厚非,畢竟公司也並沒有違反規定,反而老闆還自己掏腰包給了五千塊錢給他。



而從這個員工來說,既然自己有這個銷售能力,和銷售信心,就應該在面試時明確跟公司提成,試用期希望有提成工資,哪怕把銷售目標提高,也要爭取到這部分的提成,這樣雙方約定俗成,就不會產生後面的糾紛。

如果公司說沒有特例,試用期就是沒有提成的,那麼他也完全可以選擇不在這個公司做下去,或者在試用期對自己的銷售能力有所保留,本來公司可能只給了他五十萬的目標,然後沒有提成就可以正常轉正,那麼為什麼不就只完成這五十萬的目標的,其他的銷售成果完全可以等轉正有提成的時候再去促成。

比如本來客戶是這個月可以簽單的,你可以跟客戶說等等下個月吧,或者你不那麼積極的去開發客戶,跟客戶聯繫,把實力保存在轉正之後不可以嗎?這樣就不會委屈自己,也不會丟失了客戶了。

一個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三百萬,正常可提成十五萬,老闆卻獎勵了五千塊,這個事情從表面上來看,老闆簡直是太不近人情了,對於給公司帶來直接利益的員工居然這麼苛刻,但是我們也要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問題。

題主並沒有說這名員工在入職之前是跟公司怎樣談的,以我之前的經驗,銷售人員一般在試用期是沒有提成的,但是有銷售任務。

比如說,A是公司新來的銷售人員,在應聘時就會給A說好,他試用期是有底薪的,但是沒有銷售提成,但是試用期期間一定要完成一定額度的銷售任務,比如一個月銷售五十萬,這樣才能正常轉正,如果不能完成銷售任務,就直接離職或者延期轉正。

如果是雙方都明白的確定了之前的約定,那麼即使這個銷售人員銷售了三百萬,那麼按照規定,公司不發給他提成也無可厚非,畢竟公司也並沒有違反規定,反而老闆還自己掏腰包給了五千塊錢給他。



而從這個員工來說,既然自己有這個銷售能力,和銷售信心,就應該在面試時明確跟公司提成,試用期希望有提成工資,哪怕把銷售目標提高,也要爭取到這部分的提成,這樣雙方約定俗成,就不會產生後面的糾紛。

如果公司說沒有特例,試用期就是沒有提成的,那麼他也完全可以選擇不在這個公司做下去,或者在試用期對自己的銷售能力有所保留,本來公司可能只給了他五十萬的目標,然後沒有提成就可以正常轉正,那麼為什麼不就只完成這五十萬的目標的,其他的銷售成果完全可以等轉正有提成的時候再去促成。

比如本來客戶是這個月可以簽單的,你可以跟客戶說等等下個月吧,或者你不那麼積極的去開發客戶,跟客戶聯繫,把實力保存在轉正之後不可以嗎?這樣就不會委屈自己,也不會丟失了客戶了。



當然,從公司的角度講,公司只是按約定辦事,但是對於這種銷售的奇才,完全可以特事特辦呀。

你本來給定的五十萬的目標,結果人家超額完成這麼多,老闆就可以立即拍板跟大家說,只要你有能力,我就可以給你破例,之前試用期都是沒有提成的,但是你給公司創造了這麼高的業績,那麼我就給你破一次例,這十五萬的提成就獎給你了。

如果老闆敢這麼做,相信會激勵大部分的公司員工。原來老闆這麼大方,原來只要我們努力就能夠獲得高額的獎勵,不但銷售人員更有動力和激情了,後勤人員都會受到積極的影響的。

一個新員工,試用期銷售了三百萬,正常可提成十五萬,老闆卻獎勵了五千塊,這個事情從表面上來看,老闆簡直是太不近人情了,對於給公司帶來直接利益的員工居然這麼苛刻,但是我們也要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問題。

題主並沒有說這名員工在入職之前是跟公司怎樣談的,以我之前的經驗,銷售人員一般在試用期是沒有提成的,但是有銷售任務。

比如說,A是公司新來的銷售人員,在應聘時就會給A說好,他試用期是有底薪的,但是沒有銷售提成,但是試用期期間一定要完成一定額度的銷售任務,比如一個月銷售五十萬,這樣才能正常轉正,如果不能完成銷售任務,就直接離職或者延期轉正。

如果是雙方都明白的確定了之前的約定,那麼即使這個銷售人員銷售了三百萬,那麼按照規定,公司不發給他提成也無可厚非,畢竟公司也並沒有違反規定,反而老闆還自己掏腰包給了五千塊錢給他。



而從這個員工來說,既然自己有這個銷售能力,和銷售信心,就應該在面試時明確跟公司提成,試用期希望有提成工資,哪怕把銷售目標提高,也要爭取到這部分的提成,這樣雙方約定俗成,就不會產生後面的糾紛。

如果公司說沒有特例,試用期就是沒有提成的,那麼他也完全可以選擇不在這個公司做下去,或者在試用期對自己的銷售能力有所保留,本來公司可能只給了他五十萬的目標,然後沒有提成就可以正常轉正,那麼為什麼不就只完成這五十萬的目標的,其他的銷售成果完全可以等轉正有提成的時候再去促成。

比如本來客戶是這個月可以簽單的,你可以跟客戶說等等下個月吧,或者你不那麼積極的去開發客戶,跟客戶聯繫,把實力保存在轉正之後不可以嗎?這樣就不會委屈自己,也不會丟失了客戶了。



當然,從公司的角度講,公司只是按約定辦事,但是對於這種銷售的奇才,完全可以特事特辦呀。

你本來給定的五十萬的目標,結果人家超額完成這麼多,老闆就可以立即拍板跟大家說,只要你有能力,我就可以給你破例,之前試用期都是沒有提成的,但是你給公司創造了這麼高的業績,那麼我就給你破一次例,這十五萬的提成就獎給你了。

如果老闆敢這麼做,相信會激勵大部分的公司員工。原來老闆這麼大方,原來只要我們努力就能夠獲得高額的獎勵,不但銷售人員更有動力和激情了,後勤人員都會受到積極的影響的。



所以,老闆拒絕給十五萬提成,而只給五千塊錢的做法,真的是因小失大,一個優秀的銷售人員就這樣流失了,相信損失的遠遠會大於這十五萬獎金。

冯少侠聊职场
2019-05-17

老闆獎勵的5000是沒有走公司公賬的,而是通過微信轉賬,算是私人獎勵員工吧,新員工收下錢說“錢我收了,公司制度太死板,我還是要離職”,老闆傻眼了,我覺得老闆真夠奇葩的。

事件回顧

新員工剛入職沒有多久,還處在試用期內,但是銷售能力很強的,試用期內就為公司達成300萬的銷售業績,可是按照公司規定員工試用期內是沒有銷售提成(什麼破規定啊),和老闆說提成的事,老闆也是拿公司制度說事,眼看15萬提成拿不到了,於是下班後就向老闆提出離職。

老闆看到那麼優秀的人才要離開,於是很耐心的解釋了自己的苦衷,說這是公司制度,公司有那麼多人,如果單獨給自己開特例,以後老闆不好管理團隊了,最後實在不行了,老闆才通過微信轉賬5000算是獎勵吧,還要新員工不要對外說,這5000塊錢新員工收下了,可是還是堅決離職,最後和老闆說了一句話“錢我收下了,但是公司制度太死板了,我還是要離職的”。

拿公司制度說事是不能留住優秀員工的,更何況那是15萬的提成。

作為一個公司的老闆格局太小了,既然公司把銷售提成設置的那麼高,銷售肯定是公司的核心業務了,也就是公司能否存活基本依靠銷售,員工實現了銷售就應該拿到對應的提成,這才是王道啊。

再說了,對於特別優秀的員工老闆是可以開特例的,這樣可以激發團隊成員實現更大的銷售業績,對公司來說是好事。

老闆目前的做法不僅寒了新員工的心,其他老員工也會受到影響的,說不定就會影響公司的穩定性,怎麼算老闆在這件事上都是虧的。

如果我是老闆,不僅足額發放銷售提成,而且還提前給新員工轉正,明確告訴團隊成員,只要你業績好,相關的福利待遇都不會差你的,甚至還會有額外的驚喜。

新員工完全可以走勞動仲裁討要剩下提成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公司給員工的工資待遇不得低於同等崗位待遇的80%,也就是說15萬的提成,公司最少要發12萬才是合法的。

而新員工只收了5000,剩下的11.5萬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讓公司補發的,如果自己有損失也可以要求公司賠償的。

再者說了,15萬也算是很多人兩年的工資了,堅決不能放棄啊。

總之,這樣的老闆不值得自己跟隨,離職就對了,銷售工作還是非常好找的,只要自己有能力,高額提成那裡都可以拿到。

花长安
2019-08-16

題主問怎麼看待老闆的行為,但我個人覺得你要先從自身反思:

一、先剖析自己的問題

雖然處於試用期,但試用期的提成是否已經明確,是否和老闆談妥。如果是否定情況,那麼老闆獎勵了5000,我覺得老闆這個人不錯,還是值得追隨的,你可以在這家公司繼續做下去。

二、老闆的問題

如果已經談妥了,如你所說,銷售300萬,正常提成15萬,那就是老闆沒有兌現,做人有問題了。

你可以選擇直接問老闆,先聽聽老闆的意思以後再做決斷。

如果老闆矢口否認,你覺得不公平,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因為即使是在試用期,也是會籤書面合同的,合同裡明確寫著試用期內是什麼樣的待遇。

但要蒐集相關的證據,比如要證明300萬的業績是你銷售的,比如正常提成15萬是否有相關的錄音或者白紙黑字等等。

我上一家公司的老闆就是這樣,說給我們提成,還畫大餅,但每次提起籤合同又藉口忙,沒時間開會商討,以至於後來我們每次工作或開研討會議,都要錄音保留證據,很心累,工作也沒太多激情了。

三、總結經驗

不管從事什麼職業,尤其涉及到薪資問題,一定要事先和老闆確認好,並且要有相關的證明。

不用擔心是否會因此讓老闆對自己產生不好的印象,自己應該得到的,就要去爭取和維護。

而且在試用期內就銷售了300萬,證明能力是可以的,去其他的銷售公司也沒問題,還能夠再創佳績。

題主問怎麼看待老闆的行為,但我個人覺得你要先從自身反思:

一、先剖析自己的問題

雖然處於試用期,但試用期的提成是否已經明確,是否和老闆談妥。如果是否定情況,那麼老闆獎勵了5000,我覺得老闆這個人不錯,還是值得追隨的,你可以在這家公司繼續做下去。

二、老闆的問題

如果已經談妥了,如你所說,銷售300萬,正常提成15萬,那就是老闆沒有兌現,做人有問題了。

你可以選擇直接問老闆,先聽聽老闆的意思以後再做決斷。

如果老闆矢口否認,你覺得不公平,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因為即使是在試用期,也是會籤書面合同的,合同裡明確寫著試用期內是什麼樣的待遇。

但要蒐集相關的證據,比如要證明300萬的業績是你銷售的,比如正常提成15萬是否有相關的錄音或者白紙黑字等等。

我上一家公司的老闆就是這樣,說給我們提成,還畫大餅,但每次提起籤合同又藉口忙,沒時間開會商討,以至於後來我們每次工作或開研討會議,都要錄音保留證據,很心累,工作也沒太多激情了。

三、總結經驗

不管從事什麼職業,尤其涉及到薪資問題,一定要事先和老闆確認好,並且要有相關的證明。

不用擔心是否會因此讓老闆對自己產生不好的印象,自己應該得到的,就要去爭取和維護。

而且在試用期內就銷售了300萬,證明能力是可以的,去其他的銷售公司也沒問題,還能夠再創佳績。

职场再出发
2019-07-05

看了很多義憤填膺的回答,我猜他們肯定是都不太熟悉銷售工作的。你還別說,在絕大多數大型公司,包括世界500強公司,銷售人員在試用期和轉正後,通常還真就是兩個標準。就這個問題而言,完全取決於入職時公司對試用期的銷售獎勵是如何約定的!


大多數成熟的公司,就銷售人員而言,試用期和轉正後在銷售獎勵制度上,真就是不一樣的!

比如我司,世界500強外企!對銷售人員而言,別說試用期了,在整個第一年就是“不考核”的。這個不考核指的是僅僅不考核業績,也就是說你業績做的再好,沒獎金;你完不成業績,問題也不大。公司只考核你的銷售能力(有各種複雜的能力素質模型)


坦率講,有很多銷售業務,是隻有在熟悉了之後才會有穩定的業績的,試用期業績如何有很大的偶然因素。而對公司而言,在整個試用期,公司視為“投入階段”讓你負責某項業務,也是“讓你練習”的你碰巧完成了,固然很好,完不成也不會像正式銷售一樣處罰你!你完成了300萬,就是完成了300萬,沒提成是正常的。


就該題目而言,從300萬這個銷售額,大概可以看出來這家公司應該規模還可以,如果這樣的話,那麼它應該和大多數成熟型的銷售公司一樣,對試用期員工和轉正之後的正式銷售是不一樣的。因此沒有提成,也無可厚非!


大多數中小型的公司,就銷售人員而言,試用期和轉正後在銷售獎勵制度上,沒有差別,甚至就是用試用期的業績來作為唯一轉正標準的。

上面說的是成熟的大型公司,在一些中小型公司(含一些明明是大公司,但是在銷售方面非要向小公司學習的公司,比如保險公司等),試用期和轉正後,在銷售獎勵制度的規定是一樣的,甚至他們就是用試用期的業績作為唯一轉正標準的。


這樣的公司通常底薪很低(很多人肯定會喊起來了,銷售不能靠底薪,呵呵,所以是小公司,500強外企這樣的大企業,銷售的底薪很高的),招人不少,然後開始試用期賽馬,誰完成的業績好,誰就留下來,至於什麼銷售能力素質模型之類的,根本沒有!在這種情況下,你完成300萬業績,理應和轉正後一樣,獲得15萬提成。


就該題目而言,如果你給公司完成了300萬的銷售額,如果公司的試用期員工和轉正後一致,那麼你理應獲得提成15萬。而公司扣住不發,卻用5000獎金打發你,就顯得不地道了!


問題的核心,在於事先是如何約定的!職場不是憑感情憑感覺的,是憑合同憑契約的。

職場就是契約,不是憑感情出發的,也不是憑感覺出發的。這個問題的核心很簡單,就是看事先是怎麼約定的。


大企業之所以試用期和轉正後銷售獎勵不一樣,那是在你入職時就寫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每個試用期的員工都心知肚明的。事先怎麼約定的,按約定執行就好了。


如果你們事先約定了,在試用期不適用轉正後的銷售獎勵制度,那麼銷售300萬你就沒有15萬的提成。如果你們事先約定了,試用期也適用轉正後的銷售獎勵制度,那麼銷售300萬,就應該有15萬的提成。就是這麼簡單的事兒!如果你們事先沒有任何約定,你可以主張按照轉正後的銷售獎勵制度發放提成,如果公司拒絕,公司理應出具拒絕的合理理由!


總結

不要一看到銷售額300萬,正常提成15萬,老闆卻沒給,就開始大罵老闆!有些老闆確實應該大罵,但老闆如何合理利用規則,也真的沒任何辦法!如果試用期什麼都和轉正後一樣,那還要什麼試用期。所謂“試用”就是“試著用”,在試用期內,讓你做業務,可以視為“一種對你能力的考核練習”而非“你的績效”。對績效通常都設定獎金,對“考核練習”只有“通過”和“不通過”。


建議你查查你們事先的約定,仔細研究下合同,事先怎麼約定的,就怎麼來。

-END-

點擊上方關注【職場再出發】:世界500強資深經理人,2家公司的創始合夥人,為你深度剖析職場問題,助你職場再出發!如果你喜歡我的回答,歡迎點贊、評論、轉發。

未然于心
2019-05-17

新員工,試用期銷售額300萬,本該提成15萬,老闆卻獎勵了五千?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看多方面

首先,不否認,這名員工能在試用期,達到300萬銷售額,是一名優秀的銷售人才。那麼,我想信老闆肯定會看出來,那麼為什麼只獎勵五千呢?

新員工,試用期銷售額300萬,本該提成15萬,老闆卻獎勵了五千?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看多方面

首先,不否認,這名員工能在試用期,達到300萬銷售額,是一名優秀的銷售人才。那麼,我想信老闆肯定會看出來,那麼為什麼只獎勵五千呢?

我想,可能也跟他們之前籤合同有關,兩種情況

首先,第一種,如果試用期,只有底薪,有銷售任務,但可能沒有提成,那麼老闆不給這15萬提成我覺得應該,但給了5000元獎勵,可能是老闆自己拿出錢來獎勵。如果是這種,那我想,這個老闆還是非常棒的,而且這名銷售任務,如果還在這家公司,也絕對會收到這名老闆的重用!

新員工,試用期銷售額300萬,本該提成15萬,老闆卻獎勵了五千?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看多方面

首先,不否認,這名員工能在試用期,達到300萬銷售額,是一名優秀的銷售人才。那麼,我想信老闆肯定會看出來,那麼為什麼只獎勵五千呢?

我想,可能也跟他們之前籤合同有關,兩種情況

首先,第一種,如果試用期,只有底薪,有銷售任務,但可能沒有提成,那麼老闆不給這15萬提成我覺得應該,但給了5000元獎勵,可能是老闆自己拿出錢來獎勵。如果是這種,那我想,這個老闆還是非常棒的,而且這名銷售任務,如果還在這家公司,也絕對會收到這名老闆的重用!

其次,第二種,明明應該拿提成,但老闆也沒想到,只是試用期就賣出15萬的提成,並不想給,於是只給了5000元。如果是這種,那麼我想,這家公司並沒有發展前途,跟著這樣的老闆,也不會有出頭之日,趁早離開,才是正確的選擇。因為,老闆太狹隘。

最後,我還是覺得第一種可能性大一些,因為一個月新員工,都能賣出300萬銷售額,雖然能力肯定出眾,但公司肯定也是規模不小,老闆應該犯不著為這點錢,放棄一個這麼優秀的員工!

新員工,試用期銷售額300萬,本該提成15萬,老闆卻獎勵了五千?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應該看多方面

首先,不否認,這名員工能在試用期,達到300萬銷售額,是一名優秀的銷售人才。那麼,我想信老闆肯定會看出來,那麼為什麼只獎勵五千呢?

我想,可能也跟他們之前籤合同有關,兩種情況

首先,第一種,如果試用期,只有底薪,有銷售任務,但可能沒有提成,那麼老闆不給這15萬提成我覺得應該,但給了5000元獎勵,可能是老闆自己拿出錢來獎勵。如果是這種,那我想,這個老闆還是非常棒的,而且這名銷售任務,如果還在這家公司,也絕對會收到這名老闆的重用!

其次,第二種,明明應該拿提成,但老闆也沒想到,只是試用期就賣出15萬的提成,並不想給,於是只給了5000元。如果是這種,那麼我想,這家公司並沒有發展前途,跟著這樣的老闆,也不會有出頭之日,趁早離開,才是正確的選擇。因為,老闆太狹隘。

最後,我還是覺得第一種可能性大一些,因為一個月新員工,都能賣出300萬銷售額,雖然能力肯定出眾,但公司肯定也是規模不小,老闆應該犯不著為這點錢,放棄一個這麼優秀的員工!

我是未然於心,一隻剛開始答題的萌新,歡迎大家點贊,評論,你們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謝謝大家!

北京元保国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07-30

銷售崗位,轉正的方式就要看是怎麼和公司約定的,

有的是時間+銷售量/銷售額,才給轉正,比如一個月內,需要完成三十單/一百萬,一個月後轉正。

還有一種是限定時間內,單量/銷售量轉正,比如一個月內,需要完成三十單/一百萬,那麼從你完成時開始轉正。

接下來,和公司約定的試用期期間提成問題。有提成拿提成,沒有提成也是約定好的。

綜合以上所說,結合題主問題:

第一、是在拿了提成之後另外獎勵5000,還是隻獎勵5000?

第二、試用期合同是有提成還是無提成?

第三、新員工銷售業績是自己獨立完成還是有老闆參與完成?


作為一個銷售來說,自己的銷售能力應該很清楚,那麼到新公司,試用期籤合同的時候應該考慮清楚,是限定時間+任務轉正,還是限定時間+任務後轉正。

用户127188010809288
2019-05-19

我先用眼睛看完你這個問題,試用期銷售300萬,你拿的是獎勵5000,有沒有其他額外的提成

那麼在進入公司之前是否有了解過試用期銷售額是否會有提成?

或者是在你正式成為公司一員後,再進行試用期銷售額的統計。

按照我審題,這個試用期銷售300萬拿獎勵5000,在有些行業中確定只值這個獎勵提成,但是大部分行業是不止這些獎勵提成,所以你應該問清楚你老闆,這個試用期銷售額能否與正式員工一樣,如果你老闆不答應,你也無話可說,事先沒有談好,避免後續糾紛

試用期在很多地方上班都是沒有提成的,或是納入正式入職後的業績裡面。

所以還是建議你可以再去問問你老闆,畢竟你給他創造了利益,相信不會虧待你的。


我先用眼睛看完你這個問題,試用期銷售300萬,你拿的是獎勵5000,有沒有其他額外的提成

那麼在進入公司之前是否有了解過試用期銷售額是否會有提成?

或者是在你正式成為公司一員後,再進行試用期銷售額的統計。

按照我審題,這個試用期銷售300萬拿獎勵5000,在有些行業中確定只值這個獎勵提成,但是大部分行業是不止這些獎勵提成,所以你應該問清楚你老闆,這個試用期銷售額能否與正式員工一樣,如果你老闆不答應,你也無話可說,事先沒有談好,避免後續糾紛

試用期在很多地方上班都是沒有提成的,或是納入正式入職後的業績裡面。

所以還是建議你可以再去問問你老闆,畢竟你給他創造了利益,相信不會虧待你的。



我先用眼睛看完你這個問題,試用期銷售300萬,你拿的是獎勵5000,有沒有其他額外的提成

那麼在進入公司之前是否有了解過試用期銷售額是否會有提成?

或者是在你正式成為公司一員後,再進行試用期銷售額的統計。

按照我審題,這個試用期銷售300萬拿獎勵5000,在有些行業中確定只值這個獎勵提成,但是大部分行業是不止這些獎勵提成,所以你應該問清楚你老闆,這個試用期銷售額能否與正式員工一樣,如果你老闆不答應,你也無話可說,事先沒有談好,避免後續糾紛

試用期在很多地方上班都是沒有提成的,或是納入正式入職後的業績裡面。

所以還是建議你可以再去問問你老闆,畢竟你給他創造了利益,相信不會虧待你的。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