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打老師二審維持原判後,大多數人選擇支持判決,這與一審前差距較大,說明了什麼?

10 個回答
遇我得福
2019-08-22

常某打老師二審維持原判後,大多數人選擇支持判決,為什麼和一審前差距較大,這都得歸功於律師。

常某打老師二審維持原判後,大多數人選擇支持判決,為什麼和一審前差距較大,這都得歸功於律師。

2018年12月,常某毆師案爆紅網絡,引發無數網民關注。

2018年12月20日11點20分,常某堯抓獲。

2019年6月10日,常某妻子網上發帖對丈夫的行為道歉,稱“打老師不是早有預謀或者存心報復”,而是時隔二十年後,偶然間遇見了張老師,“衝動之下動了手”。

2019年6月12日,首次開庭:常某堯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擇期宣判。

……

回顧整個案件,從事發2018年12月開始,到現如今的2019年8月末,快一年時間過去了,有可有的事情一直過不去。

常某打老師二審維持原判後,大多數人選擇支持判決,為什麼和一審前差距較大,這都得歸功於律師。

2018年12月,常某毆師案爆紅網絡,引發無數網民關注。

2018年12月20日11點20分,常某堯抓獲。

2019年6月10日,常某妻子網上發帖對丈夫的行為道歉,稱“打老師不是早有預謀或者存心報復”,而是時隔二十年後,偶然間遇見了張老師,“衝動之下動了手”。

2019年6月12日,首次開庭:常某堯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擇期宣判。

……

回顧整個案件,從事發2018年12月開始,到現如今的2019年8月末,快一年時間過去了,有可有的事情一直過不去。

根據現目前案件的進展,常某更換了律師,此人姓周。因曾代理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案和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名聲大噪。

周大律師上任之後,放出一個大招:稱常父去年冬天曾冒著風雪步行數十里,去向捱打的張老師登門道歉。

尾隨其後的是常某在獄中寫下的一分悔過書,聲稱:抒寫時,眼淚打溼了紙張,但卻不被買賬。

關於此次事件人們議論太多,或許我的想法和觀點,也已經是大家都心知肚明,再說出來就是多餘。

常某打老師二審維持原判後,大多數人選擇支持判決,為什麼和一審前差距較大,這都得歸功於律師。

2018年12月,常某毆師案爆紅網絡,引發無數網民關注。

2018年12月20日11點20分,常某堯抓獲。

2019年6月10日,常某妻子網上發帖對丈夫的行為道歉,稱“打老師不是早有預謀或者存心報復”,而是時隔二十年後,偶然間遇見了張老師,“衝動之下動了手”。

2019年6月12日,首次開庭:常某堯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擇期宣判。

……

回顧整個案件,從事發2018年12月開始,到現如今的2019年8月末,快一年時間過去了,有可有的事情一直過不去。

根據現目前案件的進展,常某更換了律師,此人姓周。因曾代理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案和湖南新晃操場埋屍案名聲大噪。

周大律師上任之後,放出一個大招:稱常父去年冬天曾冒著風雪步行數十里,去向捱打的張老師登門道歉。

尾隨其後的是常某在獄中寫下的一分悔過書,聲稱:抒寫時,眼淚打溼了紙張,但卻不被買賬。

關於此次事件人們議論太多,或許我的想法和觀點,也已經是大家都心知肚明,再說出來就是多餘。

所以,在這裡提一個或許大家忽略的細節問題,本案迄今為止收益最大的是誰?

常某?張某?法院?還是追蹤報道的媒體?

不,都不是,我認為是現目前的周律師,但凡任何一個人都知道繼續上訴只會增加大眾人對常某的厭惡,可週律師還是連續出招,繼續家人上訴,是為錢?還是為名呢?

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評論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尔乐苦煞吾26535
2019-08-20

常某之案的幾點隨筆:

1.我第一次在網上看到常某打老師的視頻,感到毛骨悚然,後來每一次看都脊背發冷。瘦弱的老人與滿臉橫肉的凶漢反差實在太大了。

2.網上有一部分人稱張老師為渣師,他們的理由是常某之所以這麼恨老師,肯定是這老師真的很壞。現在每個人不經調查都可以判定一個教師的師德,只因為學生恨老師就可以斷定老師師德敗壞,這是多麼荒唐的一件事。師德是個大帽子,不是人人都有權利扣的。

3.張老師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根據網上報道我們可以有自己的判斷:他年輕時肯定脾氣不好,對學生過於嚴苛,體罰學生的現象大概率也是存在的。但一個教師漫長的職業生涯中風格一定會變的,有的人年輕時經驗不足,態度急躁方法簡單粗暴,年紀大了自我反思,逐漸成熟,教育技能增強,心態平和,能夠容人了;也有的老師年輕時溫和但懦弱不得法,管不住學生,年紀大了越來越強勢有氣場。張老師的成長曆程應該是前者,體罰學生必然是不對的,但由此判斷他就是個多麼壞的老師也是不公平的。從學校的調查來看,張老師為人老實,沉默內向,脾氣應該也變好了。年輕時方法簡單粗暴,但絕對不是個品質卑劣的人。

4.誰欺負窮人?常某最初說老師因為他家窮沒按時學費打他,激發了無數憤青對張老師的憤慨。後來才改成上課睡覺才被老師打的說法。到底誰是窮人,誰又欺負窮人?二十年前,村裡的常某到縣裡的實驗小學讀書,會是窮人嗎?二十年後,開越野車的常某攔截騎電動車的張某,並罵一聲窮逼,到底誰在欺負窮人還不清楚嗎?案發請律師,一再攪動網絡輿論,這些不要錢嗎?常家真有錢!

5.常某心理精神是否正常?師生之間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但每個人的耐受力大不一樣,有的因30年前老師瞪了你一眼就刻骨仇恨,有的被嚴厲管教卻認為是對自己好。捱打比常某嚴重的大有人在,但真正敢打老師的卻微乎其微,報復老師的有時有發生,但拍視頻炫耀的曠世奇聞,全球絕無僅有。雖然有網友舉報說是同學間打賭誰敢打老師就贏一桌酒席,別人不敢的他都敢。現在,律師唯一能給常某辯護的角度是當事人行為舉止極端異常,申請精神疾病鑑定或許能逃脫法律懲罰。此建議供申述時參考。

_寂寞无敌雪
2019-08-20

逃課,被語文老師扇了兩巴掌,罵髒話,被老師扇了一巴掌,學校住宿熄燈以後起鬨,冬天被老師拉下來用楠竹片抽腳,上歷史課背書背不出來,然後一個同學用方言背書,忍不住笑場了,被老師扇了兩巴掌,數學考了16分,老師說沒有達到三十分的一分一個巴掌,臉都抽腫了,晚上上自習,第三節課沒有老師在教室監督,我帶人跑宿舍睡覺去了,第二天又是幾巴掌,打的腦袋都在嗡嗡叫,這就是我上學時期捱過的打,小學時候就不說了,成績好也免不了捱打,老師打學生這不是一隅之地的現象,而是歷史遺留問題,僅僅因為老師打了學生就該受到這種報復,如果這就是正義,那麼今天這種事情就絕對不會鬧得那麼大,而應該是普遍,因為上個世紀打人的老師十個起碼有四五個下手不輕的,這些年又經手了幾千萬甚至幾億的學生,有誰又站出來說要報復老師的,僅此一家,這麼多人都把小時候的事情不當一回事,難道你是這所有人裡面思想觀念最墊底的??我看報復小時候的事情是假,挑事倒是真的,這說明了起碼這個男的家庭素質教育做的很差,從他父親後來的表現也能看的出來

沧浪之水166383911
2019-08-20

20年後打老師,被判一年六個月,冤不冤?

常仁堯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他到底冤不冤?我講一下我的觀點。

一、社會在發展,教育也在與時俱進。本人70後,我們上小學的時候,家裡兄弟姐妹多,男孩子大多都比較調皮。而父母則因為工作多,對孩子可以說是以“散養”為主,疏於管教。所以,把孩子送到學校後,就把對孩子管教的重大責任推給了老師。我們父母那時候信奉“棍棒政策”,認為孩子不聽話,不好好學習最管用的教育方法就是“打”。在家惹禍了,父母肯定不會客氣。而如果在學校不好好學習,調皮搗蛋,很多父母都會“授權”給老師,“俺家孩子比較淘氣,他不好好學,就給我揍,不給我打壞了就行”,相信60、70後,很多父母都說過這樣的話。那個時候,我們小孩子可能不怕父母,但是我們一定最怕老師,在老師面前,我們都特別聽話,沒有敢和老師叫板的,因為犯錯了老師真揍啊,男孩子沒被老師打過的真是少數。但是沒有聽說誰家孩子被老師打壞了。或者孩子被老師打了,父母去學校找老師的麻煩。因為我們的父母都知道,老師不會無緣無故打學生,打學生的出發點肯定是為了嚴格要求學生,為了孩子好。但是也不排除有個別性格暴躁的老師,或者在情緒不佳的時候,有過度使用暴力的情況,但極少見。

儘管那個時代,很多老師都打過學生,甚至包括女老師也打學生。但是,家長支持,學生理解,關係都挺融洽的!我們甚至有些懷念那個時代。而如今,家家孩子都嬌慣得不得了,又有《未成年人保護法》撐腰,老師別說打學生,有時候說話重了些,都會被某些家長投訴。教師的權力被無形打壓。敢管學生,能負責任的教師,越來越少了。

為什麼二十年後打老師不能被原諒,原因之一,就是打學生的老師,絕大多數都是負責任的好老師,而不是施虐狂。

二,尊師重教是中國的文化傳統。古人說:一日為師終身為父,也就是說,我們應該向尊敬自己的父親一樣去尊敬我們的老師。教師有地位,有尊嚴,被尊重,才能讓更多有知識、有文化、有能力的人,願意從事教育工作,願意教書育人。只有這樣,我們的文化才有傳承,我們的社會才有進步,我們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才有希望。然而,近年來有一個非常不好的趨勢,就是教師的薪資待遇上去了,地位和尊嚴卻在無形中漸漸下降。學生越來越難管,時不時就有學生頂撞、辱罵、甚至毆打老師情況的發生。有一些“熊”孩子,在學校不好好學習,不聽老師的話。如果不管,愧對教師這個名字,可是管不好,又會遭到家長的投訴或者暴力報復。而為了息事寧人,有時候學校不得不要求老師委曲求全,做出讓步,教師的尊嚴以及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證。如果這股歪風不被控制住,教師將變成一個高風險的行業,以後,誰還敢去當教師,教書育人!

我們必須,也有必要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不被侵犯。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就是維護我們教育事業,就是維護我們的國家利益,就是維護我們的美好未來!所以,我們不是站在道德制高點喊口號,更不是壟斷權力與裁判,而是要著眼大局,絕不能因私廢公,捨本逐末!

三、二十年過去了,學生卻仍然對教師曾經嚴厲的管教耿耿於懷,尋釁、報復,嚴重侵害了老師的合法權益,並造成了非常惡劣的社會影響。教師為了教書育人,打了學生,一則天經地義;二則,可能是無心之過。而學生在二十年之後,卻是有意報復老師。這是最大的區別。我們不能原諒的,是他對法制的蔑視、對師長的不敬,更是對傳統倫理道德的肆意踐踏!

拋開這個事件來看,也許,常仁堯並不是一個壞人。而且,據他的鄉親作證,他做過很多好事。但是,我們不能因為你是一個好人,就可以容忍你做壞事。我們不能因為你做過很多好事,做了壞事之後,就可以不去懲罰你。這個原則,不是針對某個人,而是適應於我們所有人。每個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要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

如果今天,常仁堯打了老師不被懲罰,那麼,就等於我們為學生報復老師開了綠燈。學生對老師的報復將變得“天經地義”,尊師重教將成為一紙空談。對中國的教育事業的打擊與傷害,將是不可挽回的!所以,對於打老師的行為,不論何種原因,我們絕對“零容忍”!

我們的傳統文化講以德報怨,以和為貴。張清林老師當年對常仁堯的體罰行為,可能確實給常仁堯帶來了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這個,我們無須迴避,也不能否認。但是,二十年過去了,對於一個相當於你父輩的人來說,你真的有必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嗎?如果能夠相逢一笑泯恩仇,這自然可成為一段佳話。如果不能,至少我們還有法律的途徑,任何人,私權力,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一年六個月,不多,不少,更不冤!希望那些動不動就想對教師揮舞拳頭的人,引以為戒!

想走的树0423
2019-08-20

常案二審判決,尊重判決結果是法制社會的應有之義。作為教師,我不站隊,至於為何二審判決後支持的人增多,與一審判決形成鮮明對比,我想可能是以下細節所致:

一、常家事發後先是說常某打人是報復張老師在自己幼年時毆打自己,意在表明事出有因事出有理,甚至準備反訴張老師。在判刑的預期比較明顯後,馬上多次上門道歉。前後變化太大,給人的感覺是這事不是我做錯了,而只是為了逃避法院判決不得不這麼做。

二、反覆強調事發後多次上門給張老師道歉,結果張老師避而不見。似乎此事鬧到這個地步,是張老師得勢不饒人所致。有故意混淆自訴案件與公訴案件的意圖。實則此案為公訴案件,張老師完全無法左右。

三、指責張老師毆打原因發生變化。先是強調張老師嫌其家貧,後說毆打原因是上課睡覺。

四、描述張老師毆打常某的情形有悖常情常理。插背,腳踩頭碾,從前打到後,打到一箇中年人筋疲力竭,成年後仍做噩夢。結果小孩正常上課,家長毫無察覺,給人感覺是不合生活常識。

五、律師、常父均強調,毆打沒給張老師造成嚴重影響,理由竟然是張老師正常吃飯休息鍛鍊上班。試想,一位老師,被自己學生報復毆打,肯定感覺丟人,掩飾還來不及,還要他嚷著讓全世界都知道嗎?張老師越掩飾越能證明此事對他影響極大。反之,常某說的因張老師毆打給自己造成的嚴重影響就站不住腳。反而證明自己的無事生非。而無事生非正是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

夕阳西下2233
2019-08-20

子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個人感覺常某及其家人從始至終都沒都認識到錯誤所在,更沒有認錯的態度!所謂道歉也只是妄圖減輕罪責!毆打他人並傳發暴力視頻,本就可以按尋釁滋事罪論處,更何況受害者是曾經的老師!所以造成社會影響也不是一般的傷害案可比!如果判決不嚴,就是另一個南京彭宇案,是對社會公德的又一次衝擊!所以說判決點不是傷害的程度而是判決結果可能引發的社會連鎖反應!看看南京彭宇案,對這會道德理念造成的惡果吧,可謂觸目驚心!此案矛盾點起因是常某說20多年前這位張老師對他毆打侮辱,所以報復!回到20多年前的社會環境和校園環境,那個時代,大多數調皮惹事的學生或多或少都遭受過老師的體罰或者說毆打!我本人當時也被當時的老師毆打過!不可否認的是有些老師在體罰過程中的確下手很重,甚至有侮辱行為!我本人就因此當時還手反抗過!有的學生是告知家人,學生家長也有因此到學校鬧過的!即便如此,我還是以為一個老師絕不會無緣無故去毆打自己的學生,只能是你犯錯在先,而老師在體罰問題上選擇的方式有問題而已,為什麼常某當時不將自己遭受毆打的事告知家人??說明他本身就不是個省油的燈!當時不敢反抗,20多年後卻以壯碩之軀報復一個羸弱老人的行為,說白了就是欺軟怕硬,心理扭曲陰暗!人格本就有問題!子不教,父之過!常某的問題,常父親難逃其責!自己兒子沒教育好,就不要去找這問題找那問題了,從自身找原因吧!

就事论事实事求是
2019-08-20

陳三豐說:“除了法律還有道德和良知"。看常某打人視頻和傳到網上,法律意識很淡薄,道德與良知很缺失。一審時,人們還覺得他可能年少被打,部分人表示有同情心。但一審後,不但不知悔改不知認錯,而不服上訴,已經令人生惡。更在上訴後,由於二審律師的餿主意,演一出假得不能再假的懺悔戲,如此不擇手段,如此下作,令世人所不恥。所以從一審後開始,世人就充分認識此一家人的面目。加上個別企圖幫常家人的人在網上與整個法律常識與公德良俗叫板,更招來人們的口誅筆伐。證明了在法治社會,一切挑戰法律底線,挑戰道德底線,只能成為笑柄。這就是道德力量的表現。

颍州哥
2019-08-20

常某二審如此結果是意料之中的事,但是二審的結果有點讓很多老師感到失望!就一審後常家的過激反應來看,加重判決才是大多老師的期盼!常家人不僅沒有認識到常某所犯的錯誤,為錯誤而後悔,而且還起著反面激化的作用!常家人態度不是為常某二十年後暴打老師的做法而後悔,而是千方百計的為常某打人這種做法的合理性來辯護!這種做法不僅違反尊師重教的公德良俗,而且在膽大妄為的踐踏法律!常某打人事件發生後,常某及家人不是對被打的張老師給予道歉,而是通過各種方式在網上傳播以混淆視聽!從整個事件的表現來看,被打的張老師始終未發聲,暴打的過程令人髮指!這對張老師本人不可謂沒有傷害!後常某雖經高人指點寫道歉信補救,但為時已晚。如此判決結果是法律戰勝了情感!做了就應該承擔為此所產生的後果!希望常家人通過這件事能深刻的認識到尊師重教的良俗公德不容觸碰,法律底線更不能逾越!

黄土地言论控
2019-08-21

是越來越多的人看清了常仁堯、常父、常妻的醜惡嘴臉。從一開始的不認為常仁堯打老師有錯(常仁堯認為是老師錯了,他只是還回去了,荒唐!),到後來所謂的村民認為常仁堯是好青年聯名信(真假難辨),聲稱會有同學出來當面作證老師打常仁堯(沒有出現),不認罪(不服一審判決,然後上訴),打悲情牌(懺悔書,目的是博取同情,改變判決結果)到最後記者問常父教師節還給張老師“負荊請罪”不?常父說:“人家不給機會了”,請問常天長,負荊請罪是誰放出來的?賠禮道歉要別人給機會?言下之意是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常家減刑甚至改為無罪的目的沒有達到(公訴案件,張老師自己能讓法院減刑嗎)?到這時候,常家所有人的言行都是在弄虛作假,不認罪的心理昭然若揭,所以,稍有正義感的人還會支持他們嗎!公道自在人心!

叶律师
2019-08-21

8月19日上午,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常仁堯尋釁滋事案二審宣判,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常仁堯的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不予採納。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按照兩審終審的司法制度,常某基本是需要按照判決的刑期進行服刑。一審判決後,常某的父親表示,對這樣的審判結果表示失望,將會堅持上訴到底,並稱“無論追訴結果怎樣,都一定告他(指老師張某林)”。

現在二審判決已經出來,不知道常某及家人是否認可判決,是否服從判決。當然,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若常某及家人仍不服判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這起案件從案發到判決,一直都存在爭議。有認為構成尋釁滋事罪,應當依法予以重判。也有認為常某事出有因,不屬於犯罪,只要對其治安處罰即可。

至於二審判決後,多數人是支持判決,還是持有異議,這個沒有調查數據,確實不好武斷的下結論。這裡倒是可以做個調查,你們是否認為常某構成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是否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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