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上級領導拿著20萬以上的年薪,卻限定下級員工的最高年薪不超過6萬元,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萍行职场
2019-01-18

其實領導工資比員工高很常見,題目說的差距也很正常,很多公司的薪酬都是這樣設計和執行的。而且這種薪酬設計並不是領導們為了自己高薪而自私設定的,這裡面其實是有它的意義存在的。下面說說我的看法:

公司的上級領導拿著20萬以上的年薪,卻限定下級員工的最高年薪不超過6萬元,你怎麼看?

1、薪酬差距體現了工作的差距。

很多員工看到自己每天忙得要死要活,髒話累活全要自己幹,而自己的領導只會吩咐人幹活,要不就是看看郵件、籤簽字或是和領導的領導喝茶聊天。其實這種看法是有所偏頗的,要知道領導是要擔負責任的,而且領導要完成任務,要負責運營,要負責嬴虧,需要承擔壓力。

所以領導不好作,其中的苦衷只有領導知道。而作為一般員工,忙完上班時間,下了班就可以當甩手掌櫃,想幹什麼都行。因此,不要只看到領導不幹活,其實領導比一般員工壓力大很多,自然工資也會高很多,要不然誰還會肯當這領導。

2、薪酬差距為了更好地激勵作用。

我們都明白,在職場中最好的激勵就是加薪了。因此為了讓員工更加努力工作,工作更有希望,很多會有意地拉大領導與一般員工的工資差距,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晉升渠道,激勵員工向領導崗位拼搏。試想如果領導工資與一般員工差距大不,那一般為員工還有動力嗎,更何況領導壓力還那麼大。

所以說,我們有時候不要只看到工資差距而忽略了其他東西,只看到別人得到的而看不到別人付出的。所以說與其苦惱還不如正視我們的不足,抓緊時間努力改進,通過自己的拼搏當上領導豈不是更好?

我是職場達人“萍行職場”,感謝你的關注,升職加薪有套路!

孤峰之狼
2019-03-24

正常不能再正常的事情了,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工資制。我所在的公司實行的是一種叫班產量日工資制,也就是說每天的產量有一個基準,基準以下,基本上就是最低生活費,基準以上,工資會是質的飛躍,實行這種工資制的第二個月,產量異常的高,導致很多人的工資都超萬元了,這時候公司又出了一個新的規定叫工資封頂,就是再高的工資你也只能拿到封頂工資,多出的部分基本上就是義務勞動了,而我們聽說公司的一個銷售的副總,年薪可達百萬,我所在的分廠廠長年薪也有三十幾萬,連一個小班長一年下來也比普通的員工要多拿三四萬,這就是現實,殘酷的現實,每天累死累活的工作,結果是失望滿滿,這就是當今社會現實,也是很多年輕人不願進工廠的原因,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公司的上級領導拿著20萬以上的年薪,卻限定下級員工的最高年薪不超過6萬元,你怎麼看?
公司的上級領導拿著20萬以上的年薪,卻限定下級員工的最高年薪不超過6萬元,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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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上級領導拿著20萬以上的年薪,卻限定下級員工的最高年薪不超過6萬元,你怎麼看?
公司的上級領導拿著20萬以上的年薪,卻限定下級員工的最高年薪不超過6萬元,你怎麼看?
公司的上級領導拿著20萬以上的年薪,卻限定下級員工的最高年薪不超過6萬元,你怎麼看?
谁也挡不住春天的脚步
2019-04-03

國之不幸,民之悲哀,尾大不掉,同工不同酬。

一個企業是按勞分配是正常現象,如果這種現象不除,何以產生創造力、何以產生靈感、何以留住普通員工裡面的高精尖人才?請問領導的個人能力比下級員工強多少?是下級員工的三倍多嗎?真的嗎?要不換崗試一下?你可以拿20萬,甚至200萬,為何要限制員工年薪?請問這樣的企業活力在哪裡?只在領導階層嗎?領導階層的效益是由誰產生的?別說只需要領導階層就可以產生效益了,啥子都知道不可能!

一起聊国企职场
2019-04-03

不知道此事的真實性,如果屬實也不算奇怪。存在即是合理。

1、企業承受薪酬的能力是有限的。任何一個公司都是看菜下飯的,這個問題沒有告訴我們員工有多少,如果員工2000人,一個人6萬內,一把手拿20萬,我覺得很合理啊。因為人太多,承受不住這麼大的量。所以得具體分析。

2、不知道這個所謂限薪是你自己猜的,還是公告出來的。一般薪酬都是保密的,也只聽說中央對央企負責人有限薪令,還從來沒聽說下面也有。就算有,也不可能公開文件吧,所以這事十之八九就是員工自己猜的。

3、有差距很正常。如果這個企業就是個一般性生產企業,員工可替代性很強,那實際操作中對員工薪酬有一定限制非常正常。而不管怎樣,企業的核心人員尤其是老總可替代性很弱,而且人家負責任很多,多拿點很正常。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2019-01-10

公司限制個人拿年薪的事情貌似比較少,一般民營企業或者私人企業,多數是以定任務或者多勞多得的方式拿工資。

只有在國有企業裡面,才會出現這種限定公司領導、各部門負責人,或普通員工的工資。 我以前待的國有企業機關,就是執行死工資,一個月1200(15年前),部門領導也就2000左右,公司高管也就3600元左右,即便過去了15年,這種情況依然沒有變化,公司高管基本是拿年薪,20多萬,部門領導5000左右,普通員工3600元,拿到手,一年普通員工也就4萬多塊。

我覺得這種制度還是不合理的,好的是,在民營企業或者私人企業,這種情況基本消除,這也是國營企業制度比較死,管理機制不活,導致職工幹活缺乏動力的原因,因為,幹多幹少,大家拿的都差不多,還不如不幹,或者少幹,因為,誰多幹,就必然會出錯的最多,捱罵的最多。

記得當時自己一個人負責企業一張報紙(以前是3個人負責,半個月一期),一個星期一期,要負責約稿、寫稿、組版、印刷、發行等,一個人全都幹活,錯的多,被罵的就更多,最後就辭職不幹了。

所以,限制下級員工工資不能超過6萬塊的企業,說明這個企業是有問題的,因為,如此不僅會限制大家工作的積極性,也會讓人才流失,如果我技術、有才華,把我工資限定死了,一年不超過6萬,一個月就5千塊,哪我還幹嘛留在這個單位?肯定就跳槽換單位。

當然了,這是對員工勞動的積極性來說的,反過來說,如果從員工和企業高管的等級對比而確定工資的話,也沒啥不公平的,高管最高只能拿20萬,員工最高拿6萬,也是正常的事情,因為,TA是企業高管,說明在能力、技術、閱歷、經驗等方面,比普通員工強很多,這就是知識轉化為技術和能力、技術員和能力又轉化為工資收入。

如果你技術好、能力強,混到公司高管,同樣可以拿20萬年薪。反之,就只能拿6萬,如果還是對這個工資有想法,可以考慮辭職不幹,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瑞恩室内设计工作室
2019-01-14

這就是限制中國企業發展的魔咒,中國是一個普遍不尊重技工的國家,一個公司或一個企業,剛起來的時候,靠的是老闆的熱情和一幫願意幹的工人,可一旦發展起來,就不行了,就是所謂的遇到了瓶頸,這和老闆個人文化素養和眼界有關,因為開始沒有在意規則和相應的規劃,加上人性的貪婪,就會走向衰落,老闆就開始學習所謂的企業管理課程,帶回了一堆不切實際的垃圾管理思想,一味地生搬硬套,最後不但不起作用,反而加速了企業的沒落!每個企業有每個企業的發展軌跡,有自身的切實問題,想讓企業更有活力還要立足自身,尤其對於產品主導型企業,要向日本企業學習,管理圍繞自身缺陷走,多關注自己企業技工,尤其是高級技工,讓他們去主導企業,再附一高薪,企業要重視員工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不能一味地管,管來的效益是短暫的!

因果禅
2019-01-15

在一個沒有整體工資制度安排的法度下,難以看到“法權”的存在,底層(下級)勞動者的利益也就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公司的上級領導可以隨意決定員工的工資,底層員工沒有任何話語權。這時最想看到“優越性”能發揮作用。

最近看到一篇署名為劉植榮撰寫的世界工資收入調查文章,對183個國家和地區(包括港澳臺)的工資收入進行了系統調查,所採用數據來源於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亞洲銀行、非洲銀行、國際勞聯、歐盟、經合組織、各國統計局及勞工部。文章最終得出數據是,中國最低工資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為58%;中國最低工資是平均工資的21%,世界評均為50%;中國公務員工資是最低工資的6倍,世界平均2倍;中國國企高管工資是最低工資的98倍,世界平均是5倍;中國行業工資差高達3000%,世界平均70%。

與綜合數據比,這位拿20萬年薪的上級領導比下級員工只差3.33……倍,比差98倍的低很多。但關鍵是給下級員工定工資的依據是什麼,是否是按法規依據而定?

沙漏75214189
2019-01-14

這個問題要分兩種回答,企業的性質。

如果是民企,領導那多少都不是問題,畢竟是民營企業,資本是老闆的,愛怎麼給怎麼給。員工對薪資是否滿意,可以用腳來投票。

如果是國企,那就完全不同了。所謂國有企業,資本是國有的,並非某個領導或者領導集體所擁有,薪資的差距過大就有問題了。

作為國企領導層,薪資高一點也沒毛病,畢竟承擔的責任不同,責任法壓力也大,多拿點薪資可以理解的。

但領導薪資超過了數十萬,而普通員工僅僅幾萬,這差距過大了。我朋友所在的公司就是如此,普通員工實際到手的年收入不超過五萬,月度收入不過三千多。而領導的年薪四五十萬,每個月還有兩三千的車補。這種分配的合理性就很成問題了,員工的積極性自然無從談起了。

我的觀點就是要看企業性質。國企的領導層的收入可以高過員工數倍,但不宜過高,畢竟是國有企業。並且企業效益搞不上去,領導應該薪資下調,跟員工的平均工資掛鉤並且不允許領導在企業效益不好的時候就換個坑繼續享受著他的待遇。

博小强创业笔记
2019-01-11

領導20萬的年薪不算高,但基層員工不超過6萬元確實低了,而且硬性規定不超過6萬更不合理。說說我的幾個觀點:

第一,領導賺高薪本身無可厚非,畢竟領導之所以能做到領導的位置,肯定有超過常人的優勢和過人的本事。而且作為領導層,通常也承擔著較大的壓力,需要運籌帷幄、統管全局、被迫接受自由工時制(自由工時制通常意味著只能早來晚走。。無加班費那種)。因此,相對薪酬高些也是合理的,大家也能接受。

第二,員工工資較低,且硬性規定不超過6萬元就太不合理了。要知道領導的工作,都是要分給下屬員工,最終都是由員工完成的,這樣才組成一個團隊。領導的績效,實際上是團隊的績效,而不是他一個人的,一個好的領導就是要能最大化激發員工的活力,讓員工充滿幹勁,而這必須要靠公平、正向激勵來實現。員工中同樣有優秀的,能力突出的,未來可以勝任領導崗位的,如果一刀切員工工資不超過6萬,只能讓優秀的員工心寒、出走,最後導致公司人才的流失。

第三,制定這個政策的公司不是好公司,制定這個政策的領導不是好領導。一個好的公司應該有合理的薪酬結構,優秀的人才梯隊。領導與員工薪資差距過大,導致員工心理不平衡,自己工作努力為公司創造價值,工資都給領導漲了,誰願意?從而必然導致消極怠工,不利於企業積極正向企業文化的打造,長此以往,企業必然走向衰退。

第四,員工是企業最大的財富,人力資源是企業最重要的資源。不重視員工,不尊重員工的企業不配得到員工的努力付出,最聰明的企業應該把員工當做合夥人對待,有肉大家吃,有湯一起喝。華為做到今天,與員工持股98%有直接的關係。選擇大於努力,也許是該好好考慮下換一個環境了。。

公司的上級領導拿著20萬以上的年薪,卻限定下級員工的最高年薪不超過6萬元,你怎麼看?

无忧精英网
2019-01-17

在外企或者私企部門,高管與普通員工資有3倍的差距是非常常見的。其實,在國企,高管與普通員工之間的工資差距一樣非常懸殊。央視之前做過一次調查,在央企這樣的企業裡,公司高管與普通員工的工資差距有10倍以上。差距大的甚至有20倍以上。這是非常懸殊的差距了。

2018年5月份,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主要有四點,一是改革工資總額決定機制,二是改革工資總額管理方式,三是完善企業內部工資分配管理,四是健全工資分配監管體制機制。因為以前是國企是按照工資總額進行考核,對具體怎麼分配沒有制度上的約束或指導。這個制度的出臺也算是約束公司高管的年薪增長,與績效和公司長遠利益掛鉤。同時這個制度的出臺,應該會給基層員工的工資帶來一定漲幅。

從這個制度來看,也是要求公司高管的工資與普通員工工資的制定要合理和科學。只要科學併合理,那麼,高管與普通員工工資有一些差距也是可以接受的。既要保障高管的積極性,也要保障公司員工的積極性,同時還維護好公司的利益。

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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