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險的多次賠付和帶有中症賠付的意義有多大?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晗晗聊保险
2019-08-27

2007 年,保險行業協會就制定了 成人重疾險 的病種標準,對 25 種常見重疾進行了統一規範,並且要求所有重疾險都必須包含最高發的 6 大重疾:

  • 惡性腫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冠狀動脈搭橋術
  • 腦中風後遺症
  • 終末期腎病
  • 重大器官移植術

6 大重疾能佔到重疾險 80% 的理賠,25 種重疾甚至能佔到 95%。這些疾病可以說是重疾病種的核心。

現在市場不管是45種、80種、100種還是150種都是從這25種擴展出去的或者就是另外5%的病種,所以重疾病種的多少,不是我們考慮的重要指標。

2007 年,保險行業協會就制定了 成人重疾險 的病種標準,對 25 種常見重疾進行了統一規範,並且要求所有重疾險都必須包含最高發的 6 大重疾:

  • 惡性腫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冠狀動脈搭橋術
  • 腦中風後遺症
  • 終末期腎病
  • 重大器官移植術

6 大重疾能佔到重疾險 80% 的理賠,25 種重疾甚至能佔到 95%。這些疾病可以說是重疾病種的核心。

現在市場不管是45種、80種、100種還是150種都是從這25種擴展出去的或者就是另外5%的病種,所以重疾病種的多少,不是我們考慮的重要指標。

什麼是輕症呢?

人患上重大疾病其實都是一個很漫長過程,如果我們發現的早,在沒有發展到很嚴重的情況(未達到重大疾病理賠條件),其實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應市場需求,輕症就這樣產生了。

其實嚴格來講,輕症其實已經偏離了重疾險的本意,重疾險本意是解決被保人因重疾導致收入中斷、長期康復費用以及這場災難帶來的生活壓力。而輕症更傾向於解決醫療費用問題。這個問題顯然是醫療險解決的。

當然本人並不是說輕症沒用,相反輕症很有必要。但相比之下要更注重險種搭配的全面保障。

2007 年,保險行業協會就制定了 成人重疾險 的病種標準,對 25 種常見重疾進行了統一規範,並且要求所有重疾險都必須包含最高發的 6 大重疾:

  • 惡性腫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冠狀動脈搭橋術
  • 腦中風後遺症
  • 終末期腎病
  • 重大器官移植術

6 大重疾能佔到重疾險 80% 的理賠,25 種重疾甚至能佔到 95%。這些疾病可以說是重疾病種的核心。

現在市場不管是45種、80種、100種還是150種都是從這25種擴展出去的或者就是另外5%的病種,所以重疾病種的多少,不是我們考慮的重要指標。

什麼是輕症呢?

人患上重大疾病其實都是一個很漫長過程,如果我們發現的早,在沒有發展到很嚴重的情況(未達到重大疾病理賠條件),其實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應市場需求,輕症就這樣產生了。

其實嚴格來講,輕症其實已經偏離了重疾險的本意,重疾險本意是解決被保人因重疾導致收入中斷、長期康復費用以及這場災難帶來的生活壓力。而輕症更傾向於解決醫療費用問題。這個問題顯然是醫療險解決的。

當然本人並不是說輕症沒用,相反輕症很有必要。但相比之下要更注重險種搭配的全面保障。

那麼什麼是中症呢?

保監會只規範了25種重大疾病,輕症沒有一個行業標準,中症在輕症之後出的,自然也沒有一個行業標準。

但可以歸納以下幾類

1.賠付條件與原輕症一樣,原輕症的賠付條件略降低,賠付比例高於原輕症賠付比例的。

2.賠付條件在輕症和於重疾之間,賠付比例也在輕症和重疾之間。

3.賠付條件與重疾一樣,原重疾的賠付條件門檻略升高。

你看,是不是有點亂?有的中症對於客戶來說並不是有利的,反而加大了重疾險賠付的門檻。在我看來中症的意義並不大,噱頭和營銷的分量比較大,保險還是迴歸於保障。造成了收入中斷損失就用重大疾病來賠,可以康復的就用醫療險來賠。

2007 年,保險行業協會就制定了 成人重疾險 的病種標準,對 25 種常見重疾進行了統一規範,並且要求所有重疾險都必須包含最高發的 6 大重疾:

  • 惡性腫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冠狀動脈搭橋術
  • 腦中風後遺症
  • 終末期腎病
  • 重大器官移植術

6 大重疾能佔到重疾險 80% 的理賠,25 種重疾甚至能佔到 95%。這些疾病可以說是重疾病種的核心。

現在市場不管是45種、80種、100種還是150種都是從這25種擴展出去的或者就是另外5%的病種,所以重疾病種的多少,不是我們考慮的重要指標。

什麼是輕症呢?

人患上重大疾病其實都是一個很漫長過程,如果我們發現的早,在沒有發展到很嚴重的情況(未達到重大疾病理賠條件),其實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應市場需求,輕症就這樣產生了。

其實嚴格來講,輕症其實已經偏離了重疾險的本意,重疾險本意是解決被保人因重疾導致收入中斷、長期康復費用以及這場災難帶來的生活壓力。而輕症更傾向於解決醫療費用問題。這個問題顯然是醫療險解決的。

當然本人並不是說輕症沒用,相反輕症很有必要。但相比之下要更注重險種搭配的全面保障。

那麼什麼是中症呢?

保監會只規範了25種重大疾病,輕症沒有一個行業標準,中症在輕症之後出的,自然也沒有一個行業標準。

但可以歸納以下幾類

1.賠付條件與原輕症一樣,原輕症的賠付條件略降低,賠付比例高於原輕症賠付比例的。

2.賠付條件在輕症和於重疾之間,賠付比例也在輕症和重疾之間。

3.賠付條件與重疾一樣,原重疾的賠付條件門檻略升高。

你看,是不是有點亂?有的中症對於客戶來說並不是有利的,反而加大了重疾險賠付的門檻。在我看來中症的意義並不大,噱頭和營銷的分量比較大,保險還是迴歸於保障。造成了收入中斷損失就用重大疾病來賠,可以康復的就用醫療險來賠。

焦點不應關注在條款如何更有利理賠,根本問題在於客戶購買保險時是否配置全面的保障,小病醫療和百萬醫療是否配置。這才是糾紛的根源。輕症、中症其實已經偏離了重疾險的本意,是競爭迎合市場的產物。

當然,未必是壞事,對於咱這些賣保險的,產品好賣當然更好。

乐山乐水V杨立
2019-11-20

一、重大疾病保險的多次賠付,沒多大意思。

重大疾病一般來說是很可能威脅到患者的生命的,其治療也是非常費錢的。所以對於經濟條件一般的家庭來說,出險時能得到的賠付越多越好,以避免“砸鍋賣鐵”的情形出現。

能多次理賠重大疾病的保險,其保費肯定比只能單次理賠的多得多,因為你須為準備多次賠付付出更多的風險準備金,還得付出更多的相關費用(銷售費用、辦公費用、稅務費用等等)。

與其購買能多次賠付重大疾病的保險,莫如花同樣多的錢買只能賠一次重大疾病的但保額更高的。如果第一次重疾的治療費都沒法籌夠,我們還需要準備第二次患病的治療費嗎?何況一生得兩次重大疾病的概率恐怕是太低了。

二、題主說的“中症”,應該是對應保險公司條款裡的“輕症”,比常見的傷風感冒等嚴重,但遠遠夠不上重症的標準。這些疾病一般來說不是花幾百幾千能治好的,但花上幾萬十來萬元對症治療是很可能治好的。幾萬元錢,目前普通家庭多能拿出來,但是肯定會影響家庭以後的生活。

這類疾病在身體的不同部位多次發生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相對重大疾病來說),如果購買的保險能對輕症疾病多次理賠,那是極好的,真正預防因病導致的家庭財務危機。

現在,某康保險公司就有一款保險,保障終身,百餘種重疾(所有惡性腫瘤算一種)按基本保額賠,賠了合同就終止(只賠一次重大疾病);幾十種輕症可賠基本保額的30%,可賠5次,一旦發生輕症賠付可免繳以後保費但合同繼續有效。個人認為,這樣的設計是最人性化的,被保險人出險後能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同時投保時又不會花冤枉錢。有興趣的可仔細看看下圖,想了解更多信息的話,請留言或私信。(下圖中以保額100萬元說事,實際保額以投保人約定為準。)

一、重大疾病保險的多次賠付,沒多大意思。

重大疾病一般來說是很可能威脅到患者的生命的,其治療也是非常費錢的。所以對於經濟條件一般的家庭來說,出險時能得到的賠付越多越好,以避免“砸鍋賣鐵”的情形出現。

能多次理賠重大疾病的保險,其保費肯定比只能單次理賠的多得多,因為你須為準備多次賠付付出更多的風險準備金,還得付出更多的相關費用(銷售費用、辦公費用、稅務費用等等)。

與其購買能多次賠付重大疾病的保險,莫如花同樣多的錢買只能賠一次重大疾病的但保額更高的。如果第一次重疾的治療費都沒法籌夠,我們還需要準備第二次患病的治療費嗎?何況一生得兩次重大疾病的概率恐怕是太低了。

二、題主說的“中症”,應該是對應保險公司條款裡的“輕症”,比常見的傷風感冒等嚴重,但遠遠夠不上重症的標準。這些疾病一般來說不是花幾百幾千能治好的,但花上幾萬十來萬元對症治療是很可能治好的。幾萬元錢,目前普通家庭多能拿出來,但是肯定會影響家庭以後的生活。

這類疾病在身體的不同部位多次發生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相對重大疾病來說),如果購買的保險能對輕症疾病多次理賠,那是極好的,真正預防因病導致的家庭財務危機。

現在,某康保險公司就有一款保險,保障終身,百餘種重疾(所有惡性腫瘤算一種)按基本保額賠,賠了合同就終止(只賠一次重大疾病);幾十種輕症可賠基本保額的30%,可賠5次,一旦發生輕症賠付可免繳以後保費但合同繼續有效。個人認為,這樣的設計是最人性化的,被保險人出險後能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同時投保時又不會花冤枉錢。有興趣的可仔細看看下圖,想了解更多信息的話,請留言或私信。(下圖中以保額100萬元說事,實際保額以投保人約定為準。)
我是證券經紀人,不薦股無內幕,關注保險與A股,希望對你有幫助。歡迎留言,喜聞高見。

中民保险网
2019-11-27

中民保險網聊聊重疾險中症的作用吧。

中症是什麼?

單從字面意思來看的話,中症是介於重疾和輕症之間的疾病分組。事實也確實如此。

那麼中症疾病包括什麼呢?

中症疾病具體包括什麼還是要考慮到不同重疾產品的不同定義標準。

早在2007年4月,保監會出臺《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這一文件,對最常見的25種疾病定義進行了統一和規範。而不少保險公司為了滿足更多投保顧客的要求,會將重大疾病的保障範圍提高到幾十種。

重疾險的輕症和中症則是又一個保險公司為了吸引顧客,搶佔市場而“施展拳腳”的領域。

例如,康惠保旗艦版涵蓋了20種中症疾病保障。信美相互i健康多元保健康保障計劃則是涵蓋了25種中症疾病。這些疾病的前面多數是帶有“中度”兩個字的,像是中度癱瘓、中度腦損傷...

中民保險網以康惠保旗艦版重疾險對於三度燒傷的劃分為例給大家說明一下“中度”的程度:

  • 三度燒傷面積佔全身面積的10%或者是10%以上的歸為輕症範疇;
  • 三度燒傷面積在15%或者15%以上的歸為中症範疇;
  • 三度燒傷面積在20%或者20%以上的則歸為重疾範疇!

通過案例,大概可以瞭解重疾、中症、輕症在嚴重性程度上的區別了。

中症有什麼用?

中症的作用,我們可以從被保人和保險公司兩個方面來分析。

首先,對於被保人來說。我們知道,重疾險的最高保額一般都在50萬左右,輕症的保額一般會在主險保額的20%或者是25%,對應的保險金額是10萬或者12.5萬元。新增的中症賠付比例則是50%。對應的保額最高為25萬元。

還是以三度燒傷為例,一個人的皮膚合計表面積約為18000平方釐米,10%與15%就相差了900平方釐米,這個面積大概相當於三分之一或者是四分之一的後背皮膚面積,皮膚燒傷的面積越大,治療的難度就越大,所需要的治療費用也就越高。

如果一個患者的燒傷面積佔全身皮膚面積的18%,超過10%,但是不足20%,如果重疾險產品沒有中症保障,只能按照輕症的賠付比例理賠,獲賠10萬元或者是12.5萬元;

如果重疾險產品含有中症保障,則可以按照50%的賠付比例來理賠,獲賠25萬元,充足的治療費用,無疑會對患者的治療過程產生積極的幫助!

因此,中症概念的提出,細化了重疾客戶賠償的標準,部分原本只能獲得輕症賠償的客戶能獲取賠付比例更高的中症賠償。

其次,對於保險行業來說。隨著社會發展和保險市場競爭的“白熱化”,中症概念的出現既是出於競爭的需要,也是整個行業發展的要求使然。

中症概念的出現反映了重疾險產品在保障項目方面的不斷探索,產品有了中症保障後,保險公司可以依據客戶疾病的嚴重程度,給予最為合適的賠付金額。體現的是一種人性化的考量。

面對含有中症的產品,應該注意什麼?

中民保險網上已經上線了不少包含有中症的重疾險產品,那麼,面對這些產品的時候,我們應該注意些什麼?

1、是否含中症豁免

豁免權益,相信熟悉重疾險產品的客戶都不會感到陌生,一句話,就是疾病確診,後續的保費就不用再交了。百年康惠保旗艦版產品,同時有輕症豁免跟中症豁免,這樣的保障條款,對於被保人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2、中症的賠付次數和比例

確認產品是否有中症保障之後,接下來就要在瞭解一下中症保障的賠付次數和賠付比例了。還是以康惠保旗艦版為例,該產品的中症保障覆蓋了20種疾病,不分組無間隔,一經確診,賠付比例為主保險金額的50%,也就是25萬元。康惠保旗艦版的中症賠付可以進行兩次。可以說,保障非常充足。

3、中症是否會增加保費支出?

中症保障既然意味著保險公司可能會多賠付保險金,基於這點考慮,產品保費必然會高於不含中症保障的產品。以信美相互i健康多元保健康保障計劃為例,該產品的中症可以自主選擇,中症保障項目的費用測算結果如下表:

中民保險網聊聊重疾險中症的作用吧。

中症是什麼?

單從字面意思來看的話,中症是介於重疾和輕症之間的疾病分組。事實也確實如此。

那麼中症疾病包括什麼呢?

中症疾病具體包括什麼還是要考慮到不同重疾產品的不同定義標準。

早在2007年4月,保監會出臺《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這一文件,對最常見的25種疾病定義進行了統一和規範。而不少保險公司為了滿足更多投保顧客的要求,會將重大疾病的保障範圍提高到幾十種。

重疾險的輕症和中症則是又一個保險公司為了吸引顧客,搶佔市場而“施展拳腳”的領域。

例如,康惠保旗艦版涵蓋了20種中症疾病保障。信美相互i健康多元保健康保障計劃則是涵蓋了25種中症疾病。這些疾病的前面多數是帶有“中度”兩個字的,像是中度癱瘓、中度腦損傷...

中民保險網以康惠保旗艦版重疾險對於三度燒傷的劃分為例給大家說明一下“中度”的程度:

  • 三度燒傷面積佔全身面積的10%或者是10%以上的歸為輕症範疇;
  • 三度燒傷面積在15%或者15%以上的歸為中症範疇;
  • 三度燒傷面積在20%或者20%以上的則歸為重疾範疇!

通過案例,大概可以瞭解重疾、中症、輕症在嚴重性程度上的區別了。

中症有什麼用?

中症的作用,我們可以從被保人和保險公司兩個方面來分析。

首先,對於被保人來說。我們知道,重疾險的最高保額一般都在50萬左右,輕症的保額一般會在主險保額的20%或者是25%,對應的保險金額是10萬或者12.5萬元。新增的中症賠付比例則是50%。對應的保額最高為25萬元。

還是以三度燒傷為例,一個人的皮膚合計表面積約為18000平方釐米,10%與15%就相差了900平方釐米,這個面積大概相當於三分之一或者是四分之一的後背皮膚面積,皮膚燒傷的面積越大,治療的難度就越大,所需要的治療費用也就越高。

如果一個患者的燒傷面積佔全身皮膚面積的18%,超過10%,但是不足20%,如果重疾險產品沒有中症保障,只能按照輕症的賠付比例理賠,獲賠10萬元或者是12.5萬元;

如果重疾險產品含有中症保障,則可以按照50%的賠付比例來理賠,獲賠25萬元,充足的治療費用,無疑會對患者的治療過程產生積極的幫助!

因此,中症概念的提出,細化了重疾客戶賠償的標準,部分原本只能獲得輕症賠償的客戶能獲取賠付比例更高的中症賠償。

其次,對於保險行業來說。隨著社會發展和保險市場競爭的“白熱化”,中症概念的出現既是出於競爭的需要,也是整個行業發展的要求使然。

中症概念的出現反映了重疾險產品在保障項目方面的不斷探索,產品有了中症保障後,保險公司可以依據客戶疾病的嚴重程度,給予最為合適的賠付金額。體現的是一種人性化的考量。

面對含有中症的產品,應該注意什麼?

中民保險網上已經上線了不少包含有中症的重疾險產品,那麼,面對這些產品的時候,我們應該注意些什麼?

1、是否含中症豁免

豁免權益,相信熟悉重疾險產品的客戶都不會感到陌生,一句話,就是疾病確診,後續的保費就不用再交了。百年康惠保旗艦版產品,同時有輕症豁免跟中症豁免,這樣的保障條款,對於被保人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2、中症的賠付次數和比例

確認產品是否有中症保障之後,接下來就要在瞭解一下中症保障的賠付次數和賠付比例了。還是以康惠保旗艦版為例,該產品的中症保障覆蓋了20種疾病,不分組無間隔,一經確診,賠付比例為主保險金額的50%,也就是25萬元。康惠保旗艦版的中症賠付可以進行兩次。可以說,保障非常充足。

3、中症是否會增加保費支出?

中症保障既然意味著保險公司可能會多賠付保險金,基於這點考慮,產品保費必然會高於不含中症保障的產品。以信美相互i健康多元保健康保障計劃為例,該產品的中症可以自主選擇,中症保障項目的費用測算結果如下表:

由上表可見,僅需多花654元保費,就能享有25萬保額的中症保障,安心加倍!所以在加錢不多的情況下,強烈建議投保中症,追求更為全面的保障!

當然了,買重疾險的客戶中,不乏目的很純粹的,這類客戶就是奔著重大疾病保障去的,對於其他一些諸如輕症、中症等保障項目並不是特別感興趣。針對這些客戶,最為適合的就是那些純粹重疾保障的產品,或者是類似信美相互i健康多元保這樣保障項目可以自選的產品。

寫在最後

隨著保險行業和保險產品的發展,有中症保障的產品肯定會逐步增多,本篇文章的主要目的就是給大家分析一下中症保障。以及在購買包含中症保障的重疾產品的時候應該注意些什麼地方。希望本篇文章能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您有關於中症的問題。也歡迎大家在文章下方留言來一起討論!

爱哼哼的黄先生
2019-11-19

不以代理人的身份聊這個話題,只談談自己家人患病的切身感受。

我父親39歲肝硬化趨勢,我爺爺70歲胰腺癌 肺癌 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心臟病 高血壓 糖尿病及併發症去世,都說環境很重要,且久積成疾,不得不承認早期東北的醫療條件和環境讓人心焦。

20年前,因部分原因居家搬遷到上海 蘇州等地,氣候環境宜人,我外公其實年輕時得過大病,一直仰仗他的兄弟姐妹過活,也算是命硬挺,77歲時因腦中風多次住院,搶救及時但同時發現並確診膀胱癌,在蘇州某醫院治療後恢復很好,社保報銷後配合化療和靶向治療費用共約20餘萬,由我母親及她兄弟3人分攤,而我因常年漂泊在外內心愧疚辭去當時工作一心陪護。後續幾年陸續發現其他疾病或已知病情加重,如心梗 右腎衰竭 腦中風後遺症,至今時今日前列腺癌已“準治癒”,但發現新發癌症 膀胱癌。可能有人會覺得讓老人這麼難受也是不孝順的體現,但設身處地的想,誰會輕易放棄家人的生命,老人家經常不認人,每天有煙有酒有電視看有豬肉吃就很開心,自己的兄弟姐妹也在自己這樣不好的身體素質下,把他們都熬沒了。所以好的醫療條件和一定的物質基礎才是長壽的關鍵,那作為“沒有兄弟姐妹,上有4到8個父母,下有兩個兒女或者沒有兒女”的我們如何應對風險,至於多次賠付,人者見人智者見智,好比一個複雜的機器,壞過一次一定比沒壞過的更容易再次受損。

大海中老乌龟
2019-11-19

說句實話,沒有實際意義。

多次賠付要求是在第一次賠付後,五年後再有重大疾病再行賠付。重大疾病治好了就治好了,治不好,兩三年內就復發了,根本等不到五年。

說句實話,沒有實際意義。

多次賠付要求是在第一次賠付後,五年後再有重大疾病再行賠付。重大疾病治好了就治好了,治不好,兩三年內就復發了,根本等不到五年。

比如說白血病,查到有病了,人死的很快,沒有骨髓,不到兩年就掛了。有骨髓移植了,你的病也好了。即便是吃一些藥物,再得病也不會是白血病了!

說句實話,沒有實際意義。

多次賠付要求是在第一次賠付後,五年後再有重大疾病再行賠付。重大疾病治好了就治好了,治不好,兩三年內就復發了,根本等不到五年。

比如說白血病,查到有病了,人死的很快,沒有骨髓,不到兩年就掛了。有骨髓移植了,你的病也好了。即便是吃一些藥物,再得病也不會是白血病了!

中症的界定比較困難,一般出現中症的,都是重症的前兆,所以中症很少賠付。

所以說重疾保障保險,還是看第一次賠付的額度就好,現在重複賠付剛出來不是很久,要是以後還會出來更多,因為重複賠付消耗不了多少保險公司資源。

說句實話,沒有實際意義。

多次賠付要求是在第一次賠付後,五年後再有重大疾病再行賠付。重大疾病治好了就治好了,治不好,兩三年內就復發了,根本等不到五年。

比如說白血病,查到有病了,人死的很快,沒有骨髓,不到兩年就掛了。有骨髓移植了,你的病也好了。即便是吃一些藥物,再得病也不會是白血病了!

中症的界定比較困難,一般出現中症的,都是重症的前兆,所以中症很少賠付。

所以說重疾保障保險,還是看第一次賠付的額度就好,現在重複賠付剛出來不是很久,要是以後還會出來更多,因為重複賠付消耗不了多少保險公司資源。

保險還是看好條款,看好一次賠付額度,對比一下價格就可以了,其他的只是噱頭,沒有多少實際意義!

伟哥谈保险
2019-11-19

重疾險賠幾次以及重症輕症賠幾次,究竟有沒有意義關鍵要看你把這個險種是拿來幹什麼用的。我不知道你買重疾險的初衷是什麼,比如說現在很多的老百姓把重疾險完全當成醫療險來用,這是非常非常容易發生糾紛!因為重疾險不僅有疾病種類的限制而且也有賠付條件的限制。很多的條件在我們看來是非常非常苛刻的,只有達到了很嚴格的一個標準才能屬於重疾,而且很多在我們老百姓看來致命的病他並不一定屬於重疾,同樣的重疾也不一定是致命的病。比如說甲狀腺癌,目前在香港,他就不屬於重大疾病了,但是在大陸還屬於重大疾病,但是甲狀腺癌一般3萬左右就可以治癒!即使達到了重疾的標準,那麼萬一不在那一百種或者兩百種裡邊請問怎麼辦?這也是為什麼很多老百姓以前買了重疾險然後到理賠的時候又陪不到而且又說這樣不那樣不陪的原因。

另外,話說回來多次賠付的,他肯定比只有一種重疾賠付的費率要高的多,那麼如果是在費率相同的情況下,肯定是賠的越多越好啊!

保险圈那些事
2019-11-19

首先疾病種類多的比疾病種類少的好,多次賠付、分組、輕症、中症比沒有的好。這是我們普遍認為的!

你有沒有想過買保險是為了什麼?給自己一份保障?既然是買一份保障很多人都會想,那肯定要買一份保的全還便宜的保險啊。世上哪有那麼好的事,古人云~羊毛出在羊身上。同樣我們買的保險也一樣,重疾種類多並不是一定就是好的。目前市場上所有的重疾險都包涵了我們國內常見的高發疾病。再者,人一生得一次重疾已經是非常不幸的事了,還有可能再的一種別的大病嗎?這種機率微乎其微(癌症除外)!

而且重疾保險條款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雖然同樣是由銀保監監管,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疾病責任是一樣的!

買一份保險,我們還需要一份服務!雖然現在是網絡時代,我們想知道點啥?都可以在網上查到,但是術業有專攻,有些事還是需要專業的人、專業的團隊去做!


首先疾病種類多的比疾病種類少的好,多次賠付、分組、輕症、中症比沒有的好。這是我們普遍認為的!

你有沒有想過買保險是為了什麼?給自己一份保障?既然是買一份保障很多人都會想,那肯定要買一份保的全還便宜的保險啊。世上哪有那麼好的事,古人云~羊毛出在羊身上。同樣我們買的保險也一樣,重疾種類多並不是一定就是好的。目前市場上所有的重疾險都包涵了我們國內常見的高發疾病。再者,人一生得一次重疾已經是非常不幸的事了,還有可能再的一種別的大病嗎?這種機率微乎其微(癌症除外)!

而且重疾保險條款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雖然同樣是由銀保監監管,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疾病責任是一樣的!

買一份保險,我們還需要一份服務!雖然現在是網絡時代,我們想知道點啥?都可以在網上查到,但是術業有專攻,有些事還是需要專業的人、專業的團隊去做!


海哥说保险
2019-11-19

為什麼已經罹患過重疾的人,就無法再買重疾險?即使增加除外責任也不行。

罹患重疾、身體免疫能力降低後,再次罹患重疾的可能性是不是更大了?如果患病可能性更大,那麼多次賠付是不是比單次賠付強?尤其是在保費相差不大時。

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就相當於投保單次賠付的重疾險的同時,立刻擁有了理賠後再次以非健康體承保的權利。

當然,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大部分會把重疾分組,不分組比分組好得多;同樣是分組,組別越多越有利、相關疾病分為不同組更有利。

罹患一次重疾,對人的傷害巨大,很多人挺不過去。罹患兩次重疾,就更不用說了。多次賠付,實際上次數越多邊際效用越低,五次、六次,意義就不那麼大了。

相比而言,我認為輕症和中症的意義更大。曾經,很多人抱怨重疾險規定的都是"快要死的病",而輕症、中症就是指比重疾輕很多,又比較重大的疾病。

從健康到重疾,不是一下子就得病的,都是從輕到重逐漸發展的。是不是可以理解為,輕、中症發生的概率比罹患重疾更大一些?

輕症、中症賠付,大多數重疾險都是額外給付的,不影響重疾理賠金的賠付。一般輕症額外賠付保額的30~45%,中症通常賠付50~60%。如果100萬保額,就相當於多給了30~60萬,還不分組、多次給付!

不同公司和險種之間,多次賠付重疾險的保費未必比單次賠付的重疾險更高,甚至低30%以上的也有不少。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25種重疾以上的重疾和輕中症,並沒有統一的規定。各種疾病發生的概率有高有低,同樣的保障35種輕症,價值和意義並不一樣。有些含有輕中症的重疾險,並沒有包含常見的高發輕中症。所以同樣是微創冠狀動脈搭橋術,某公司的險種不賠,某公司的險種可以賠,也很正常。

最好找專業的人為你挑選,並且從條款中一一為你圈出來,只有保險條款明確約定的,理賠才沒有問題。

愿主保佑你飞升
2019-11-19

中意人壽的悅享安康,

多次賠付不分組!

不分組!

不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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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朵保贝
2019-11-19

謝邀。

如果多次價格和單次差不多,為什麼不選擇保障多和全的呢?相當於白給你的,沒有拒絕的理由啊!

就拿輕微腦中風來講,按照中症賠付,降低重疾理賠標準,還是額外白給的50%保額,送你錢都不要,沒有拒絕的理由啊!當然,土豪隨意,人家是真不差錢,但是多給你有啥不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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