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入廠幾天,發現不適合自己,簽完勞動合同後想辭職。工廠說是生產旺季不給批怎麼辦?

10 個回答
HRGOGOGO
2019-03-17

我是一名HR,關注我,為你解答職場困惑。

剛工作幾天就發現不適合自己,應該是當時來的時候就沒把工作了解清楚,不過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公司不批辭職是沒有道理的,而且留下來對公司幫助也不大,有以下建議:

一、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提前3天提出離職申請

你剛入職幾天,肯定還在試用期,所以按照規定提前3天提出申請,到了時間就可以走了,公司沒理由扣著你不讓你走,你可以去找人力資源部說一下這個事情,問他們要一張離職單,把你申請的日期填上,到了3天去找領導簽字,告訴他相關規定。

二、用其他方法離職

雖然說法律有規定,公司不給你發工資你去申請仲裁也能拿到工資,但是就這幾天的工資也沒必要花費時間精力去仲裁,所以你可能需要採取一些其他方法。第一種是每天去找直接領導說辭職的事情,表達你自己實在是做不了這個工作的事實,你多找幾次他就意識到你是真想走就會放你走了。第二種方法是找你直接上級的領導進行彙報,大領導肯定不會在你辭職這件事上話費很多時間,還是會交給小領導,但是他知道你找了大領導為了讓你不再找麻煩會讓你順利辭職。

希望能夠幫到你!

我是一名HR,有職場困惑可以關注我哦!

用户68181389558
2019-03-13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辭職是勞動者單方面的權利,無需申請,無需獲得批准,只需履行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的義務,其中試用期提前3日;通知期滿,辭職自動生效。單位無權對員工辭職附加任何法律規定以外的條件。

如果單位不“批准”辭職,員工可以郵政EMS向其投遞辭職報告,這是法律認可的送達證據,3天后自行離去。

辭職報告中應要求單位結清幾天工作的工資(即使培訓也得發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如有需要,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十九條,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出具離職證明。

另外,《勞動合同法》第九、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

單位若違反上述規定,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最後提醒一句:死豬不怕開水燙,辭職的員工吿原單位最輕鬆!

细节生活
2019-03-20

首先我不懂你提這個問題的出發點是想得到什麼信息,因為通常來說進廠幹幾天發現不合適想辭職領導不允許,大可一走了之便是。分析你的問題無非就是幾個觀點,得到領導的批准才有你那幾天的工資,現在的廠對於工資這塊規定都是比較明確的,不想從法律的局面去剖析你的問題,畢竟你進廠幾天涉及的金額也不太多,不管你用什麼辦法領導始終不同意,你始終也拿不到錢,只有一走了之,因為如果你都覺得不合適待著對雙方都不好,如果是因為籤合同說的清清楚楚,必須做到好久才能走不然要有什麼違約的處罰,你執著要走當然也要承擔,如果你說你想走的坦蕩蕩,完全沒有必要。

砖家
2019-03-13

謝謝邀請。

@磚家 在二十年前,也面對過進廠後百般無奈的情形,那時候可沒有勞動合同,填個表戴個廠牌就表示上班了,不想做了怎麼辦?回想起找工作時的艱辛,忍一忍,就在那裡幹了十二年。

如今找個要求不高的工作,不是什麼難事。而且父母都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沒有工作也不至於流落街頭。所以,遇到不如意的時候,很多年輕人就打起了退堂鼓。

問題是,什麼叫“不適合自己”?

1、在進廠前,你對這家公司和你即將要做的崗位沒有了解過嗎?你還是稀裡糊塗的進廠?

2、在這個社會裡,如果你沒有改變世界的本事,那你永遠是被世界改變。你得適應這個社會,適應這個環境,適應這個工作。

@磚家 想給你的建議是,好好工作,讓自己愛上這個工作,等你有了更好的機會或者羽翼豐滿一點,再出來找工作也不遲。

當然,心裡還有十萬個不願意,那就果斷走吧。

才入廠幾天,簽了合同也不是賣身契,有些人選擇一走了之,隨你便。

希望一切如你所願。

蜗居沙井
2019-05-13

不批就去勞動局告,憑什麼我白乾幾天呀!沒進去做過,誰知道工廠是什麼環境,大多數都是進去幾天後,才瞭解工廠的工作,環境,管理,不排除有的工廠對應聘者隱瞞了工廠的一些不好的信息,在深圳,只要做夠一個禮拜,都可以提出辭職,不批的,你可以勞動局告他,在外打工,可能這幾天的工資都能救命,憑什麼我不要

Panjianwll
2019-03-13

如果真的不合適的話,提包走人就好了,何必拖拉。

大海一叶舟8090
2019-03-14

乾乾習慣就好

阿鲁lowKKK
2019-03-18

試用期是三天前報告離職,留下證據,到時候直接可以走,三天試出來不適合很正常,至於說為什麼進廠時沒了解清楚那些人,你們覺得廠子宣傳的一定和實際一樣嗎

重游故地君
2019-04-11

打個招呼,可以的人都是來來走走,廠裡也見多了我都是,虧幾天,尋找下一個


剛入廠幾天,發現不適合自己,簽完勞動合同後想辭職。工廠說是生產旺季不給批怎麼辦?
沧海一笑6103
2019-03-13

感謝邀請!不知道您試用的時間有多少。時間短估計工資也不多,又不想幹了。不在乎那點錢就直接走人吧。按照相關法律來說您違反合同是有賠償的。但是一般單位不會輕易告您的,主要費事費錢值不當。有的時候堅持一段時間再看看,興許會樂意在那裡工作下去。畢竟特別合適的工作基本面沒有。一般來說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個人和公司鬥很難維權的,但是單位有過錯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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