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雪反殺案給我們留下了什麼樣的啟示?

10 個回答
夏日寒冬3

最荒謬的鑑定與判決、頭皮輕微傷判耳聾傷殘。

一、安偉與王向周均系河南安陽水治鎮阜城村民。同為永興鋼廠澆鋼工。2014年12月13號交班時因鋼水溫度低不能接班。(公司規定、溫度低不準接班,如接班出現問題歸下班承擔責任)王依仗自己一貫尋釁滋事、有黑惡背景即大罵、無人理、隨後大罵,只因實在聽不下去。說一句廠規不能接班你亂罵啥,王某就拿安全帽砸頭。我正當防衛還了手,王某受了頭皮傷。公安當時做了調查記錄和鑑定,頭左側2、9cm頭皮傷《輕微傷》隨後有本地黑幫三號人物唐文亮(己判刑)在場向我索要兩萬元了結此事。我無過錯沒有談成。

二、七個月後、安陽中意司法鑑定所宋照營又作出一份鑑定書《頭右顳3、5cm傷口,被打傷至聽力下降、構成十級傷殘》難道傷口也會跑?從左跑到了右邊?疤痕也長大到3、5cm。不知傷在何處,如何做出的鑑定書?天地之間的法醫和司法鑑定人都不能做這種違背事實原則傷天害理的鑑定書。作為耳科主任本應治病救人。可宋照營卻挖空心思發明創造出魔法鑑定書害人賺錢。造出如此狗血的鑑定書,這比南霸天有過之無不及。

三、安陽縣醫院出院記錄:仍自述有耳鳴、查體未見異常。安陽地區醫院元月二十六號診斷書證明:主訴聽力下降二月。往前推二月是十一月二十六號、而糾紛在十二月十三號,證明糾紛前一月就有耳聾。

四、安陽地區醫院元月八號誘發電位報告,右耳聽闕25DB、左耳聽闕50DB、雙耳波幅正常、達不到傷殘標準(單耳聽闕56DB達到十級傷殘)此時距糾紛己二十六天,傷口早己痊癒。更荒謬的是痊癒幾個月後聽力又下降了,達到了傷殘標準。痊癒後的疤痕又如何能引起聽力下降。人為 吃藥期間必然會引起聽力下降。(如慶大黴素,小諾黴素等等)。除造假外如何能引起耳聾?宋照營不愧是天下第一魔法鑑定大巫師。

五、CT顯示中耳、內耳、耳廓、耳膜勻完好,如何確定不是先天耳聾,如何穿針引線將頭皮傷與耳聾勾連在一起的?

六、王某一慣尋釁滋事,頭部有十餘處疤痕,因何沒有引起耳聾?這次如何引起了耳聾?眾所周知、百姓在運動中大都受過頭皮傷,億萬頭皮傷也沒有引起耳聾的。

七、醫療費清單顯示,只多處檢查而未治療,也可證明之前就有耳聾。我和王向周同居一村、也知其之前就有耳聾。

八、我問鑑定人:醫學界能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能不能確定不是先天耳聾?宋答:不能。我問:頭皮傷與耳聾存在什麼因果關係?宋答:這不是因果關係鑑定。問:即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又不是因果關係鑑定,你如何做出被打傷至耳聾的鑑定書?宋答:那他自己說的(有和宋照營的對話錄音)

九、全世界醫學界都不能確定頭皮傷引起耳聾,卻明目張膽、弄虛作假、違背事實原側做出如此荒謬與醫學界結論相反的鑑定書。明擺著的醫院檢查證據鏈不採信、卻採信王向周自己所說。

十、難怪會一慣尋釁釁滋,滋事後可通過鑑定與判決得到大筆賠嘗金。正當防衛被判坐牢、陪款。

十一、民法第六十七條:法院對有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書應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効力。可兩審法院對明擺著弄虛作假的偽證,請求重新鑑定,中院不予理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調取公安辦案記錄,不瞭解事實,如何運用準繩。至今未調取公安調查記錄。

十二、我心在顫抖、在流血、在呼喊。黑惡在公然踐踏國法、踐踏黨的形象、啃噬祖國的基業、殘害人民的身心健康。

用户9546206798440

我支持檢方應負刑責,這就是一件普通民事糾紛引起的殺人案,就案件而言,一個醉酒的人鬧事,當事人不開門,他能進門嗎?報警,十幾分鍾,警察就到了……當事人是一個正常人,一個正常人帶著刀出門,目的就是要傷害或者殺他,我感覺和正當防衛沒有關係……正當防衛是指自己生命受到威脅而奮起反抗,這案件,當事人的生命並沒有受到威脅,本來雙方還是親戚,互相讓一讓就過去了,為什麼要拿刀出去……如果李某越牆進院,當事人也可以在家裡不開門,報警,報警啊……假如再闖房屋大門,你再拿刀自衛,還情有可原……現在是當事人拿著刀打開房屋門,穿過自家的庭院,再打開庭院門,才能到在大街上鬥毆並將李某殺死,這是典型的故意傷害罪…… 我還有一個最大的疑惑:就是讓人感覺與常識,與邏輯不相符。如果唐雪是弱女子,對方帶了20多人在砍庭院門,正常人應該是選擇報警而不是出門應戰,就是一個強大的男人也不敢出門,因為外面有1.9米的壯漢和他帶的20多人啊,何況是女人,這就是我不理解而支持被殺男子的原因……我從人性的方面分析:只有門外的人大多數是弱女子的親戚或朋友,弱女子才會開門出去和1.9米男子打鬥,如果不是弱女子的親戚和朋友,作為一個弱女子是沒有膽量出去在大街上抖毆的,我們大膽的按一般常識推理一下,一個1.9米體校畢業的男人在20秒內被一個弱女子殺死,怎麼可能,除非有人幫忙抱住或者架住被殺男子……由此推斷,弱女子帶刀出來是有預謀的……可能有更深層次的問題,只是我們不瞭解吧,我們應該呼籲警察多深入調查,以上只是我個人的推理,不具備法律效力。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請大家評論時不要攻擊人身,我的反擊水平很高哦!如果想攻擊請看看我的反擊水平,謝謝了。

朱元正

唐雪案給我們什麼樣的啟示?

唐雪案並不複雜,本來一切都在按正常程序進行。引發網絡熱議,起源於唐雪辯護律師給麗江市檢察院提交的一份申請被曝光,申請要求對唐雪案按正當防衛認定和處理。作為辯護律師,尋找一切有利於被辯護人的事實和證據,達到被辯護人最輕和無罪的目的,是律師的職責所在,很正常。但在申請書被曝光後,引發網絡一面倒的輿論態勢。網友群情激憤,強烈要求司法機關立即放人,並給予唐某國家賠償。網友將李某描述為酒鬼、醉漢、黑勢力、惡霸,唐某因其退伍女兵背景,被塑造成了花木蘭、女英雄,似乎一起冤假錯案在網友的“鬥爭"下即將得以昭雪!

起初我並無興趣參與本案辯論,因為我覺得案情太簡單了,並無辯論的價值。然而,沒幾天功夫,網絡輿情出現一面倒的情況,而且,主流方向嚴重錯誤!於是,我先後發表三篇文章,從純學術角度加以分析。第一篇《本案不屬於正當防衛,也非防衛過當,而是典型的故意傷害致死或過失殺人》;第二篇《本案更符合故意殺人的犯罪特徵》;第三篇是針對一篇有關唐某無逃避義務的文章加以批駁,指出在當時情景之下,你可以選擇犯罪和不犯罪,但既然選擇了犯罪,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欣慰的是,在我連發三文並進行留言互動之後,網絡輿情發生了逆轉,目前主流基本趨於理性。

本案最終結果如何我還是那句話:要相信法院相信法律。但為什麼起初會出現網絡輿情一面倒的態勢,值得我們玩味!

1.非理性,是網絡輿情的固有特性。說實話,我是鼓足勇氣發表我的首文的,我知道網絡暴力的嚴重後果。好在我的文章有理有據,點贊量和正面評論壓過了負面聲音。加上我有好的心態,對惡意的語言暴力視而不見。但應當看到,非理性的聲音分貝量始終很高,容不得不同的觀點,開口就罵!

2.理性的人保持沉默。其實,只要稍稍懂點法律的人都知道本案與正當防衛相去甚遠,但很少有專業人士從法理角度加以闡述,反倒是有專家、律師乃至一些主流媒體推波助瀾。在我發表首文之前幾乎聽不到否定正當防衛的聲音。在我發表首文之後,有網友留言:終於有人說出了我想說的話。並且,在我三篇文章發表之後,幾乎看不到專家、學者、律師公開發表支持正當防衛的意見。

3.網絡輿情是把雙刃劍,利用網絡輿情干預司法要謹慎再謹慎。本案且不說,前不久常某辱師案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

林明考53265

李某一個一米八九的大男人提著刀說是要防身用的,你相信嗎?一個大男人深更半夜糾集二十來人上別人的家砸門,他的本意是什麼?那二十幾個跟隨的為什麼不在李某的家就把他攔住?還跟他一起,不是幫凶是什麼?說白了,李某就是典型的農村黒惡勢力集團,三更半夜到唐家就是尋訊滋事,對這股勢力就是堅決打擊,毫不留情!因此,唐雪的因為可以說是為民除害!絕對的正當防衛!

逍遥李国斌

唐雪是人,人身受到傷害時都會做出返擊!唐雪做得好我點贊!這樣地方黑惡勢力再欺負人時,就不可大膽妄危了!

蝶谷幽兰

首先我覺得最應該反思的是輿論的力量的危害性了!唐雪一案,到目前為止為止,唐雪依然是嫌疑人,李某是被害人。否則為什麼唐雪依然處於關押狀態呢?可是前幾天整個網絡轟轟烈烈的為唐雪說情,歪曲真相,甚至不瞭解原委的人,也在為唐雪叫屈!我一直相信除了民眾的正義感之外,應該有一股輿論力量在推動著事件的定向發展!說真的第一次感到這股力量的可怕!

第二呢,我想對唐雪說,講真的,挺佩服你的,也覺得大部分人會做出和你一樣的決定來。但是做出了,就要勇敢的面對現實的結果,相信法律會給你一個公正的結果!同時也希望所有人都能接受你的教訓,雖說忍字頭上一把刀,但是有時候衝動是要付出代價的,面對突發事件,往往越大的事件越需要更沉重的冷靜!

最後呢,我們也要從李某身上吸取教訓,村民也認為其人不壞,就是酒後無德!中國話說得好:敗德之事非一,而酗酒者必敗德!酒這東西不是什麼好東西,能少哥還是少喝吧,包括前一段某省富家女深夜醉駕撞飛寶馬車,那不也都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嗎!還有就是衝動是魔鬼,(有時候男人要有男人的胸懷,好男不和女鬥嘛!)你作為一個男人非但和一個女人一般見識,丟不丟人呀?何況最後還被人家秒殺了!如果你還活著,就這件事就夠跟你一輩子的了!

其實呀,別看公說公的理婆說婆的理。假如時間可以倒流,我想雙方都會做出不一樣的選擇!可惜的是我們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改變上一秒發生的事情!所以我們一定要學會冷靜,千萬不要衝動!同時也要學會合法的保護自己合法的權益!

最後,也期望案件早日有個結果吧,畢竟除了他們兩個人,都還有各自的家庭,不至於沒有結果令人揪心了!

首先我覺得最應該反思的是輿論的力量的危害性了!唐雪一案,到目前為止為止,唐雪依然是嫌疑人,李某是被害人。否則為什麼唐雪依然處於關押狀態呢?可是前幾天整個網絡轟轟烈烈的為唐雪說情,歪曲真相,甚至不瞭解原委的人,也在為唐雪叫屈!我一直相信除了民眾的正義感之外,應該有一股輿論力量在推動著事件的定向發展!說真的第一次感到這股力量的可怕!

第二呢,我想對唐雪說,講真的,挺佩服你的,也覺得大部分人會做出和你一樣的決定來。但是做出了,就要勇敢的面對現實的結果,相信法律會給你一個公正的結果!同時也希望所有人都能接受你的教訓,雖說忍字頭上一把刀,但是有時候衝動是要付出代價的,面對突發事件,往往越大的事件越需要更沉重的冷靜!

最後呢,我們也要從李某身上吸取教訓,村民也認為其人不壞,就是酒後無德!中國話說得好:敗德之事非一,而酗酒者必敗德!酒這東西不是什麼好東西,能少哥還是少喝吧,包括前一段某省富家女深夜醉駕撞飛寶馬車,那不也都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嗎!還有就是衝動是魔鬼,(有時候男人要有男人的胸懷,好男不和女鬥嘛!)你作為一個男人非但和一個女人一般見識,丟不丟人呀?何況最後還被人家秒殺了!如果你還活著,就這件事就夠跟你一輩子的了!

其實呀,別看公說公的理婆說婆的理。假如時間可以倒流,我想雙方都會做出不一樣的選擇!可惜的是我們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改變上一秒發生的事情!所以我們一定要學會冷靜,千萬不要衝動!同時也要學會合法的保護自己合法的權益!

最後,也期望案件早日有個結果吧,畢竟除了他們兩個人,都還有各自的家庭,不至於沒有結果令人揪心了!

很陽光燦爛的一個姑娘啊,願卿自珍!

海阔天空我想你

別拿醉酒說事,搪塞!酗酒滋事好象理由很充分很應該,傷了人,弄死了人都拿酒說事,都想逃避懲罰,求得原諒,中國人在這酒上的事都稀裡糊塗,和稀泯,這是不對的,錯的!!!唐雪一女子,一沒喝酒,二在自家範圍三是被逼的,受到威脅了。李╳湘是我上門,提著刀,喝了酒,糾集了多人。他不死誰死都不好,自作孽不可活!一個大學生,酒品本來就不好,也懂法,如此肆無忌憚,分′明就想期負唐雪一家,吃定你,老天有眼劃了道閃電擊中了他(刀未找到)。法不悖天理!對一個三更半夜率眾似醉非醉提刀上門滋事者,小姑娘勇敢上前理論,在相互推搡中,小女子本能掏出削水果的小刀刺向對方……提刀大李死在小唐水果小刀之下。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啟示內容如下:

啟示一、民眾的正義感如洪流,只有秉承公正,才能不起波瀾。

事情為何會引發全國如此高度關注?根源在於,大家對於案件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定性存在錯誤,甚至是誇張,如果是防衛過當,或許,不會引發那麼大關注,然而,縱觀案件的情況,基本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的事情,卻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明顯不合適。

一個身高1.9米的男人,深夜帶菜刀,組織20多人去唐雪家砍門,作為一個弱女子,帶刀出門查看,太正常,而在查看過程中,被體育專業的高大威武男人踹傷下身,三個月不來例假,還被毆打,在唐雪用刀進行自我防衛情況下,導致攻擊者中刀死亡,這樣的案子,是非常清楚的,正當防衛,但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顯然難以服眾,這是大家高度關注的根源。

啟示內容如下:

啟示一、民眾的正義感如洪流,只有秉承公正,才能不起波瀾。

事情為何會引發全國如此高度關注?根源在於,大家對於案件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定性存在錯誤,甚至是誇張,如果是防衛過當,或許,不會引發那麼大關注,然而,縱觀案件的情況,基本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的事情,卻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明顯不合適。

一個身高1.9米的男人,深夜帶菜刀,組織20多人去唐雪家砍門,作為一個弱女子,帶刀出門查看,太正常,而在查看過程中,被體育專業的高大威武男人踹傷下身,三個月不來例假,還被毆打,在唐雪用刀進行自我防衛情況下,導致攻擊者中刀死亡,這樣的案子,是非常清楚的,正當防衛,但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顯然難以服眾,這是大家高度關注的根源。

啟示二、各種聲音並存,不研究案件,或者說,製造奇葩聲音的人不少,除了對案件沒有深入思考和梳理外,提出不同聲音,以此達到尋找噱頭吸引關注的目的。實際上,目前有三種聲音,一種聲音是支持正當防衛,一種是覺得防衛過當,還有一種認為唐雪是故意殺人,甚至是謀殺。

我堅決支持唐雪正當防衛,理由不用說,李某湘酒後攔車辱罵人,凌晨組織20多人去砍唐雪家門,唐雪開門對她拳打腳踢(梳理整個案件報道得出具體事件脈絡),導致唐雪下體受傷,臉部、頭部也受傷,在這種情況下,她奮起反擊,將李某湘劃傷導致死亡,正當防衛,沒錯。

那麼,為何會有人,甚至一群人覺得唐雪故意傷人或者蓄意謀殺?他們的理由是:

啟示內容如下:

啟示一、民眾的正義感如洪流,只有秉承公正,才能不起波瀾。

事情為何會引發全國如此高度關注?根源在於,大家對於案件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定性存在錯誤,甚至是誇張,如果是防衛過當,或許,不會引發那麼大關注,然而,縱觀案件的情況,基本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的事情,卻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明顯不合適。

一個身高1.9米的男人,深夜帶菜刀,組織20多人去唐雪家砍門,作為一個弱女子,帶刀出門查看,太正常,而在查看過程中,被體育專業的高大威武男人踹傷下身,三個月不來例假,還被毆打,在唐雪用刀進行自我防衛情況下,導致攻擊者中刀死亡,這樣的案子,是非常清楚的,正當防衛,但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顯然難以服眾,這是大家高度關注的根源。

啟示二、各種聲音並存,不研究案件,或者說,製造奇葩聲音的人不少,除了對案件沒有深入思考和梳理外,提出不同聲音,以此達到尋找噱頭吸引關注的目的。實際上,目前有三種聲音,一種聲音是支持正當防衛,一種是覺得防衛過當,還有一種認為唐雪是故意殺人,甚至是謀殺。

我堅決支持唐雪正當防衛,理由不用說,李某湘酒後攔車辱罵人,凌晨組織20多人去砍唐雪家門,唐雪開門對她拳打腳踢(梳理整個案件報道得出具體事件脈絡),導致唐雪下體受傷,臉部、頭部也受傷,在這種情況下,她奮起反擊,將李某湘劃傷導致死亡,正當防衛,沒錯。

那麼,為何會有人,甚至一群人覺得唐雪故意傷人或者蓄意謀殺?他們的理由是:

1、李某湘中途把刀扔下。

2、李某湘沒有用刀砍人,不然唐雪要死了。

3、唐雪沒選擇報警,而是選擇主動出擊。

4、唐雪明知李某湘沒有刀,她提刀出來行凶。

5、唐雪一刀斃命。

這些人,主要依然存在自我主觀看法,先入為主,沒有仔細研究案件的整個經過。對於上述情況,我的反駁如下:

1、實際上,當時李某湘的刀是被同伴強行奪走扔掉,不存在主動放棄攻擊。如果他手上有菜刀,不排除會砍殺唐雪。

2、唐雪不報警,也是一種自我選擇,當你受到攻擊的時候,可以選擇報警,則可以選擇主動出擊,這個不衝突。

3、作為正常人,凌晨有人來考你家門,外面還有20多人,你出去查看,帶不帶刀?如果你說“不”,那就不是正常人思維,正常情況下,人人都會帶刀出去查看的。

4、凌晨一點,農村沒有路燈,燈光灰暗,唐雪不知道李某湘的菜刀被同伴奪走。

5、唐雪受到攻擊下,用菜刀揮舞做自我防衛,沒毛病,

6、不存在一刀斃命,僅僅是因為李某湘在攻擊毆打唐雪的時候,唐雪揮舞刀具,做自我防衛時,不慎將李某湘右胸部捅傷,導致大動脈出血死亡,不涉及故意殺人或者謀殺。

啟示內容如下:

啟示一、民眾的正義感如洪流,只有秉承公正,才能不起波瀾。

事情為何會引發全國如此高度關注?根源在於,大家對於案件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定性存在錯誤,甚至是誇張,如果是防衛過當,或許,不會引發那麼大關注,然而,縱觀案件的情況,基本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的事情,卻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明顯不合適。

一個身高1.9米的男人,深夜帶菜刀,組織20多人去唐雪家砍門,作為一個弱女子,帶刀出門查看,太正常,而在查看過程中,被體育專業的高大威武男人踹傷下身,三個月不來例假,還被毆打,在唐雪用刀進行自我防衛情況下,導致攻擊者中刀死亡,這樣的案子,是非常清楚的,正當防衛,但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顯然難以服眾,這是大家高度關注的根源。

啟示二、各種聲音並存,不研究案件,或者說,製造奇葩聲音的人不少,除了對案件沒有深入思考和梳理外,提出不同聲音,以此達到尋找噱頭吸引關注的目的。實際上,目前有三種聲音,一種聲音是支持正當防衛,一種是覺得防衛過當,還有一種認為唐雪是故意殺人,甚至是謀殺。

我堅決支持唐雪正當防衛,理由不用說,李某湘酒後攔車辱罵人,凌晨組織20多人去砍唐雪家門,唐雪開門對她拳打腳踢(梳理整個案件報道得出具體事件脈絡),導致唐雪下體受傷,臉部、頭部也受傷,在這種情況下,她奮起反擊,將李某湘劃傷導致死亡,正當防衛,沒錯。

那麼,為何會有人,甚至一群人覺得唐雪故意傷人或者蓄意謀殺?他們的理由是:

1、李某湘中途把刀扔下。

2、李某湘沒有用刀砍人,不然唐雪要死了。

3、唐雪沒選擇報警,而是選擇主動出擊。

4、唐雪明知李某湘沒有刀,她提刀出來行凶。

5、唐雪一刀斃命。

這些人,主要依然存在自我主觀看法,先入為主,沒有仔細研究案件的整個經過。對於上述情況,我的反駁如下:

1、實際上,當時李某湘的刀是被同伴強行奪走扔掉,不存在主動放棄攻擊。如果他手上有菜刀,不排除會砍殺唐雪。

2、唐雪不報警,也是一種自我選擇,當你受到攻擊的時候,可以選擇報警,則可以選擇主動出擊,這個不衝突。

3、作為正常人,凌晨有人來考你家門,外面還有20多人,你出去查看,帶不帶刀?如果你說“不”,那就不是正常人思維,正常情況下,人人都會帶刀出去查看的。

4、凌晨一點,農村沒有路燈,燈光灰暗,唐雪不知道李某湘的菜刀被同伴奪走。

5、唐雪受到攻擊下,用菜刀揮舞做自我防衛,沒毛病,

6、不存在一刀斃命,僅僅是因為李某湘在攻擊毆打唐雪的時候,唐雪揮舞刀具,做自我防衛時,不慎將李某湘右胸部捅傷,導致大動脈出血死亡,不涉及故意殺人或者謀殺。

因此,提出這種故意殺人或者謀殺的,站不住腳。

啟示三、不能總是拿正當防衛開玩笑,不能總是傷了見義勇為或者正當防衛人的心。實際上,這個案子安全可以參考淶源反殺案、崑山反殺案,兩個案子,都是起初當事人被拘留,引發廣大人民群眾的關注,最終,上級部門介入調查,對前面的錯誤進行了糾正,還了當事人的清白而無罪釋放,然而,這一次唐雪的反殺案,跟前面很相似,為何還會如此?為何要讓老百姓來監督?不管結果如何,至少,目前知道的情況,是屬於正當防衛,但還能出現被拘留這麼長時間,並被認定為故意殺人罪,這也提醒,基層執法者需要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

手机用户16682600192

別人在你頭上,拉屎拉尿,欺負到你家裡來了,你不反抗?這是何道理?做人也太過軟弱了吧?是想任人宰割嗎?就像以前的清政府軟弱可欺才導致了他任人宰割,簽訂了各種不平等的條約,悲哀啊!國人你醒醒吧!!!!

0梦的远方0

都拿刀上家裡砍門鬧事了,誰也不會乖乖的坐家裡任人宰割,兔子急了還會咬人呢,保家衛國,不懼惡霸 保衛家人,人人有責,哪怕付出生命代價,對於此案 ,完全可以理直氣壯的說:正當防衛無罪釋放,少玩文字遊戲,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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