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意外去世,賠償金兒子一人獨得,沒有分給女兒,女兒和女婿對岳母還有贍養義務嗎?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冰焰
2018-11-26

這道題目涉及到兩個重要的法律問題,我來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死亡賠償金的歸屬

可能在很多人的認識裡,死亡賠償金的法律性質屬於遺產,但這種想法其實是錯誤的。

根據最高院的裁判觀點,死亡賠償金被侵權人的死後所得,並不是他的生前合法財產,因此不屬於遺產。死亡賠償金是侵權人對被侵權人死亡而喪失的未來經濟收入的賠償,它應當歸屬於死者的近親屬共同共有。只不過在分割時並不是平均分割,而是根據與死者的親密程度來酌情分割。

因此,從法律上來說,老人的死亡賠償金不能讓兒子一人獨吞,而是遺孀、兒子、女兒三人共同分割。考慮到遺孀和死者的親密程度、經濟聯繫更為密切,她能適當多分一些,但絕對不能一點也不給女兒。

法定贍養義務

當然,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必須履行的,不能附加任何條件。即使母親偏心,將父親的死亡賠償金悉數給了兒子,女兒一分錢沒撈著,但女兒還是要盡到基本的贍養義務,而不能以此為藉口拒絕履行。

當然,履行贍養義務只需要能保證老人的基本生活條件就行。至於更多的,就看你願不願意再付出了。

沩水河边人
2018-10-03

我爸勞苦,也愛財。卻不幸去逝,留下近十萬存款,作為一輩子農民,確實不易!晚年治療住院及後事,全部我出錢一人承擔。我就二兄弟,老弟問,遺產怎麼分?我說,你沒錢你全拿走吧!歸你。我不是不愛錢,也不是沒資格拿這個錢,而是:一,父親血汗錢,用之不忍心。二,父親臨逝前拜託我照顧好弟弟一家,他讀書少,能力差點。

所以你岳父怎麼安排,是他的事,他女兒考順的話,更應該遵循遺囑或他生前安排。你僅是他女婿,頂多半個兒,無權插手此事!這不是法律問題,只證明你鑽到了錢眼裡!從另一個方面來說,你岳父生前洞察秋毫,他安排十分正確!

手机用户6064635183
2018-10-30

關於繼承,岳父去逝的賠償金分配,第一繼承人當然你的岳母,如果岳母也不在世的話,這才是你岳父母的子女們。

岳母在世,這筆錢當然是由你岳母繼承,你岳母有如何支配這筆錢的權利。

現在,岳母把這筆錢都給了兒子,沒有給女兒一分錢,當然是太不公平了。不過,在我們農村就是這樣的,父母去逝了,所有的遺產都是歸兒子們的,女兒是沾不到邊的。

至於,你談到的今後岳母的贍養問題,它跟繼承遺產是沒有直接關係的。因為,贍養父母是兒女們應盡的義務,並且是法定的義務。

這位女婿,我也是做別人家女婿的人,但是,死人的錢不管多少,我都不會去惦記它。發家致富靠的是我們勤勞的雙手。有句古話說的好,命裡有來終須有,命裡冇來莫強求,意思是說,是你的終究是你的,不是你的就算被你 把它抓到手了,它也會從你指縫裡溜走的。

這位女婿,看開點,就當你岳父大人是自然死亡,沒有這筆賠償金,時間長了,你心中的不平就會慢慢消失的。

願你的岳父一路走好!願你們兩家和好如初,家和萬事興嗎。

宝塔镇酒鬼
2018-10-07

我媳婦的奶奶,今年9月過世,三個女兒二個兒子,臥床3年,之前一直自己過,自打臥床,根據奶奶的要求,3個女兒輪班接到家裡伺候,不去兒子家,說兒媳婦伺候的不好。去世之前,把自己攢的錢分給3個女兒,其中有老房子動遷的款,兒子給了8萬,女兒是幾倍。 所有人都認為很正常,也很正確。

老朱席
2018-11-12

各家都有各家的理由,我是一個農民,說說我的情況吧。我老婆姐妹四個,還有一個最小的弟弟,弟弟有點坑人,向四個家家借錢,多的十來萬,少的三四萬,然後又讓四個姐夫給擔保貸款三十萬,從沒還過誰,岳父岳母看病花錢都是我們女婿的,兒子就說沒錢,現在岳父岳母年齡大了,今年我把他們接我家裡,我養著,謝謝坑人的小舅子,心裡也有氣。但是對老人我們只能盡孝,(我身體不好,腰椎盤突出,有時四五十天不能下床,今年剛好一點)所以我認為,孝敬老人我們不是為了圖老人的東西,而是盡做兒女的義務,他們生養了小,我們就應該養他們的老。

你我他868686
2018-10-24

這老太太怕是糊塗吧,要麼就是太拿兒子當回事了,我有個親戚,兩女一兒,她老公去世後,她早早就把錢全給了自己兒子,沒幾年自己也生病不能自理,結果兒子不管她,兩女兒也因為當時她偏心也不管她,全靠80多歲的老母親照顧她,最後她在60來歲就去世了,其實她的病並不致命,就是骨折後沒做手術走不了路沒法自理,但沒人能好好照顧她,就這樣去世了。你說這是慘還是自找的呢,老人不到最後一刻,不能把錢分掉,在自己手裡有保障,即使兒女不是很孝順的人,看在你手裡錢的份上,也不敢對你太差。

探客E族
2018-10-03

這個在中國目前的父母都要這個心理,當初我買房的時候,差了裡3萬,實在沒辦法了打電話給岳父借過來週轉保證3個月內還,最終不肯,還叫我把交的首付押金10萬去退,說買不起就不要買了,更氣的是直接跟我老婆說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我老婆氣的不行,今年岳母生病住院大舅子趕不回來辦理住院帶著各種檢查全是我搞定,還出醫藥費,後面說女婿也是半個兒子,我岳父岳母家對我老婆絕對不止我說的這一件事這麼可惡

打虎拍蝇
2018-11-27

確實不太合理,不知道這是誰作出的安排,在分配岳父死亡賠償金時有沒有徵求過女兒的意見,或者在分配時有沒有對岳母將來的生活作出安排?

現實生活中確實有這種情況,在商談賠償金時把女兒撇在一邊,不當自己人,拿到手後也是悶不吭聲,就當沒有這回事。世上不乏這樣偏心的父母,其做法確實讓人寒心,也是人為製造矛盾。

當然,如果女兒要求分配死亡賠償金,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求,在法律上,兒女是平等的,享有同樣的權利,也要承擔同樣的義務。

由此可知,不管女兒有沒有分到死亡賠償金,其贍養老人的義務都不會因此而免除。

實際上在有些地區,兒子獲得父母留下的一切,承擔父母養老送終的義務,女兒作為嫁出去的人,實際上並不承擔父母的養老義務。如果是這種情況,那麼作出這樣的安排,也是無可厚非的。

如果老人非要女兒承擔贍養義務,而女兒不願意,最後對簿公堂,由於女兒沒有分到死亡賠償金,那麼其可以要求在承擔贍養義務時適當減輕責任,當然也可以反訴,要求對死亡賠償金進行重新分配。

429方寸世界
2018-10-26

婚姻法規定,子女應贍養父母。女婿在法律上沒有贍養岳母的法定義務,女兒有贍養岳母的法定義務。

岳父死亡賠償金分配情況不影響其女兒贍養母親的法定義務,岳母無勞動能力或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的,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自己贍養費。子女不支付贍養費的,岳母可以起訴其女兒和兒子兩人。

岳父死亡賠償金,應歸岳母、妻子、舅子三人所得,舅子一人獨得沒有法律依據。如果妻子、岳母主動放棄權利的,舅子可以獨得,舅子花父親用生命換來的錢卻不贍養母親,貪得無厭,人生不會有好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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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律师
2018-10-03

女兒是有義務贍養母親的!

法律分析:

一、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的義務,即便沒有繼承老人財產也是不能免除的。我國繼承法、老年人權益法等法律都有明文規定,而且贍養老人是沒有任何條件可講的。

二、本案中的女兒是可以要求分配父親的賠償金的。死亡賠償金不是遺產,是賠償給其他的家庭成員的,是死者未來預期收入的賠償。具體分割可以按照遺產分配,現在兒子都拿走,女兒可以向其索要自己的那一部分。

三、是否索要自己的份額是女兒自己的權利,但是,贍養老人是自己的義務是不能推脫的。這種家庭事務最好還是協商解決,以免傷了和氣,更傷了老人的心,老人把子女撫養成人本是頤養天年的時候,不應該在受這種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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