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車停家門口,一中年婦女騎電動車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賠一百多萬,你怎麼看?

中年婦女大白天騎車太快不看路,撞車上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賠一百多萬,是否不合理,應該怎麼辦?
10 個回答
幸生
2019-04-29

發生此種交通事故,既然要賠100多萬,說明過錯方是車主要負全責,說明是經過了交警部門現場實際勘查過確定而劃分的責任。


車主過錯的原因,大概有幾點:


1,車主未按規定停車,亂停亂放。


2,停靠的位置,影響對方的視線。


3,車主停的位置佔用機動車道,未按指定點停靠。


4,也可能是車主突然停車,後面跟隨中年婦女的電動車,來不及剎車或轉彎,導致嚴重撞擊致死。


以上都會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停車亂停,亂放,急停,隨時會導致他人失去生命。


車禍猛如虎。


每次交通事故,都給了我們很深的教訓和啟發。


希望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引以為戒。


朋友車停家門口,一中年婦女騎電動車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賠一百多萬,你怎麼看?


車主停車不但要考慮自己停放的位置是否得當,還要考慮到是否會影響別人的安全。


電動車主也要隨時注意路面情況,以免發生意外和不必要的糾紛。


前不久,就看到這樣一起交通事故。


一小車車主把車停在人行道,佔道停放,車主在早餐店吃早餐,想著吃早餐是一會兒的工夫。


結果剛好碰到一女性逆向行使,騎著摩托車在拐角處出來,由於女性是新手,車速過快,結果撞在車上,造成重傷。


根據摩托女車主回憶,他當時急著去辦事,所以車速開的過快,加上又是逆向行駛,導致重大交通事故。


經交警部門勘察現場處理,各承擔50%的責任。


行車安全第一,生命寶貴,為了你我他的安全,請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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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eicizui
2019-09-08

這個事情跟我親戚當年的車禍很類似,當時是夜裡,在國道上,司機開車(僱的司機,是個剛二十出頭的小孩)我親戚在後面休息。前面一輛半掛停在路邊休息,沒開任何警示燈,他們車直接裝上去了,我親戚在車禍中去世了。這個本來是前車違規停車導致的,前車的全責。結果交警來了問我親戚那個司機是不是犯困了,孩子也受傷了,連也嚇得夠嗆,想都沒想就說是。大車一聽揪著不放了,打官司啥的,最後也只判了各50%。

所以這個事情我覺得是這樣,首先先看你朋友的車是否違規停車,如果不是那就好說了,如果是那責任肯定是要擔的,至於多少那就不好說了。對方是否是正常行駛?正常行駛、視線良好的情況下,她是否有減速動作,如果沒有那當時為啥不減速,是注意力不集中還是在做別的事情(比如看手機)影響了注意力。另外騎電動車能撞死,她當時的速度應該也不低,判斷下是否存在超速等情況,如果能找到對方也存在責任的地方,至少可以跟對方家屬有個談判的籌碼,以免對方獅子大開口,承受不了。當然如果條件容許的話,從人道主義的角度可以給與一些適當的補償,畢竟人死為大嘛。

誓言14930
2019-12-29

我也碰到過這樣的事,有一次是下雨天我車停在朋友的廠門口等他下班,可不一會突然有個電瓶車撞上了我的車屁股,我當坐在車裡嚇一跳……後來那人就說受傷了,我還報警了,警察讓我陪他去醫院檢查,檢查出來也沒什麼大事就是腳扭傷了需要休息,後來到了派出所那人就要我給出賠償,我當時就蒙了……我車停在那你撞上來的,我車撞壞了就算了你還問我要賠償?後來警察也說了是他違章,我能賠他去醫院就不錯了……經過調解我還是答應了由我來承擔他的醫藥費。說實話:我對這件事真的挺無語的……

Sunny珂儿
2019-11-29

我知道一件類似的事情,是我朋友的朋友親身經歷的,說真的讓人覺得很無奈,他朋友急著要買個零件,可是一時半會找不到停車位,就暫時把車停在了該店門口,因為也是路邊,想著並不會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再者進去買個東西最多用不了3分鐘,可就是這短短几分鐘就出事了,一個大爺騎的電三輪直接撞上了他的車,並受了傷,交警來判說是他全責……他也很無奈,不過判決已定也沒辦法,就只能全全承擔,一直到現在還在付醫藥費著呢,因為老人年紀大了,身體各項機能本身就比較弱,所以問題比較多……哎

用户5408062678828
2019-05-19

我愛人60多歲前幾天出去撞壞道扎’本人也是渾身擦傷手臂骨折當時物業不讓走說把一道扎修好在走我愛人給我打電話我去把道扎搬回原處在去醫院看病到下午才從醫院回來保安見我們說這個杆要1000元我說你這也正常使用為什麼要這些錢我這個小區物業也就是惠州市碧桂園十里銀灘山林海’物業管理他們先打110 報警,沒解決,又報交警,交警說這是交通事故,讓我把電動車送去我沒同意,現在碧桂園物業放狠話說如果不給錢就去法院,我真想不通我們也造成二處骨折你們這個杆也有責任,在說你門碧桂園一箇舊杆為什麼要我們新杆錢,在說現在這杆還能用,唉沒辦法

小仙女好好听
2019-12-05

這真的是不合理,停在自己家門口為什麼要賠一百多萬。可以適當地補償,但是一百多萬還是不太合適吧!再說了是中年婦女自己車開太快導致了車禍。這隻能怪自己不看路。還有如果是車主把車停到不合理的地方導致的車禍,這個狀況賠一百多萬還是合理的,因為你自己的錯誤導致的車禍,當然這個狀況雙方都有責任。記得我大姨他們那邊有有一個小孩,在路邊玩因為他們家就在旁邊開超市,結果孩子就在貨車地下玩,然後貨車司機開車準備走了,然後那個孩子被碾壓到內臟都出來了,但是還有一口氣,貨車司機連忙下車查看。孩子上下都分離了就皮連著,這個時候附近的人都在喊孩子的父母,孩子父母看到孩子都崩潰了。最重要的是孩子還跟媽媽說媽媽我渴了想喝水。沒多久孩子過世了。這樣的狀況又該如何判罰,貨車停在了專用道,孩子自己在車底玩,結果導致了悲劇,最後的結果,我是心疼司機的,還有最心疼的孩子。好像最後聽大姨說是孩子父母因為這個原因離了婚。貨車司機也賠了幾十萬。所有世事無常,大家開車多注意看四周。

冰焰
2019-10-31

我們當地前不久也發生了一起類似的真實案件。
朋友車停家門口,一中年婦女騎電動車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賠一百多萬,你怎麼看?
某運輸公司的貨車司機在深更半夜跑長途運輸時,突然飢腸轆轆,於是就把車停在某宵夜館門口的馬路邊上。一方面他認為深更半夜了路上沒什麼人,另一方面又實在餓得不行,於是就只開了雙閃沒有設置警示標誌,就飛也似的進了宵夜館。

也是合當有事,一對夫妻騎著摩托車深夜回家。可能是歸心似箭吧,就火力全開乘風破浪。途徑宵夜館所在馬路時,沒能及時發現貨車雙閃,等反應過來時已經來不及剎車了,於是就重重地撞上了貨車尾部,夫妻雙雙當場斃命。

最後交警來處理這起交通事故,他們認為雖然摩托車存在超速行為,但貨車不該停在這裡,臨時停在這裡也沒有設置警示標誌,且考慮到死者一方非常可憐,就判定貨車一方承擔全責。

大家知道,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的,將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到如今,貨車司機也只能希望保險公司和運輸公司能積極賠償受害者,好爭取一個從輕判決了。

因此,如果在禁停地點違法停車,沒有設置警示標誌,也沒有在深夜打開雙閃,即使別人自己撞上去把自己給撞死了,也很有可能承擔全責,且很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這時候,怨天尤人是沒用的,積極賠償才是可行方法。

秘语相传
2019-10-15

騎電動車婦女死亡,你朋友全責,符合刑法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你朋友涉及的不僅是民事賠償,而且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為什麼你的朋友被判全責?

朋友車停家門口,一中年婦女騎電動車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賠一百多萬,你怎麼看?
從題目信息可以看出,你的朋友把車停在路邊,婦女騎電動車撞在車上,你的朋友全責,你認為不可思議!

首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可以複核的!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其次,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會載明你朋友承擔全責的基礎。

我經歷過類似的案例,轎車車主想下車去商店買瓶水,沒有靠邊停車的情形下,也沒有看車後身,一開車門,結果一老大爺撞上去了,最後轎車車主全責。

朋友車停家門口,一中年婦女騎電動車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賠一百多萬,你怎麼看?
因此,你朋友停車的位置很關鍵!還有他是否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是否年檢等等都是他承擔全責的基礎原因。

如果已經刑事立案,該怎麼辦?

如果經過複核,你朋友還是全責,那麼接下來就是賠償問題了。

一、儘量賠償

有保險更好,沒有保險也儘可能賠償,想想別人家是沒了人,而你朋友只是經濟賠償而已。

二、儘量獲得婦女家屬諒解

你朋友要承擔刑事責任,賠償諒解對其量刑有很大影響,這些都是法定的減輕刑罰的理由。

朋友車停家門口,一中年婦女騎電動車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賠一百多萬,你怎麼看?
最後奉勸大家一句,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凡喝酒,逃逸,全責妥妥的。

敬請關注,點贊哦,謝謝😜

席越
2019-02-27

先清楚一個問題——“停在自己家門口”,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物業安排的停車區域,如果不是,責無旁貸,誰叫自己不遵守公共規則在先,如果是,再來細說這個問題。

中國社會一向說“死者為大”,就算橫看豎看這件事也像是那中年婦女“咎由自取”——人家車是“死”的,杵在那不動的,你人是活的,也不見得那條路就那麼窄,非得叫人撞上去不可,不管那中年婦女是出於什麼原因撞上去的,責任大頭應該都是她本人,但是她出人命了,問題也就有點複雜了。

不管是法是理是情,人家都出人命了給人家賠償也不算過分。

但是這個數目有待商榷,100萬,那肯定是太大了,要是我是那車主人,我也不依,就算打官司打到世界末日也沒關係,就算把100萬打官司到一分不剩也沒關係,沒有這個理。

賠個十幾二十萬,甚至30、40萬那也算是自己的一點歉意,畢竟始作俑者並非自己,賠100萬真是想都不要想的。

遇我得福
2019-09-07

路邊停車,一騎電動車婦女撞上去被撞死了,車主被判全責,死者方家屬索賠100多萬,認為非常不合理該怎麼辦?

朋友車停家門口,一中年婦女騎電動車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賠一百多萬,你怎麼看?

類似的事件我家附近還真的發生過,大概十多年前了,車主在路邊停著的是一輛貨車,晚上,一名騎摩托車男子直接撞到車上,當場死亡。過後判路邊停車車主全責,賠償死者11萬元,當然那時11萬元也是不小的數額。交警給出的事故認定,自然是違規停車,導致他人傷亡。

假如車主把車停在指定停車位,或有停車位標識的路邊,那麼發生類似案件,就與車主無關了,所以停車時車主們還是按規定把車停在指定位置為好,以免真的發生一些意外情況,使自己遭受損失。
朋友車停家門口,一中年婦女騎電動車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賠一百多萬,你怎麼看?

而另一個問題是,車主認可擔責,可死者家屬索賠數額巨大,簡直獅子大開口,自己也沒有能力承擔。當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車主就需要一是和死者家屬協商,儘量往低壓縮一下索賠數額,雖然尊重死者,但也絕不能任由“我死我有理”的漫天要價。

當協商無果的時候,那就只能通過法院根據事實情況來判定了,自然也是據理力爭,哭訴自己的經濟狀況,甚至一審還是無法承擔,那就繼續申訴,法院也會根據事實情況給予酌情再次處理的,再有死者家屬也不會願意把事情拖的太久的,也會適當做出讓步的。
朋友車停家門口,一中年婦女騎電動車撞上去把自己撞死了,朋友要賠一百多萬,你怎麼看?(這種撞路燈杆上出事故,該誰負責呀?哈哈)

雖然這種事件對於車主來說可能感覺很冤,但必定是車違規停在路邊導致了他人傷亡,所以這個責任肯定是要負的,只不過賠償多少就需要雙方協商或訴訟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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