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單位適應勞務派遣員工?

10 個回答
视职场
2019-05-19

針對題主這個問題,不知道題主是否真正瞭解什麼叫勞務派遣工及其適用工作範圍?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勞務派遣工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簡單地說,就是勞務派遣工的工作只能是短期的,通常是以某一項工作的完成作為結束的標誌,而且也明確了勞務派遣工的工作期限:通常是一個季度、或者是某項工作的完成結束、或者是半年!

只有這種臨時時、輔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才能適用那些派遣工!

例如,學校某個女老師請產假,為了找人代課,而學校上課是以半年為期,則這個女老師的崗位工作,可以適用派遣工!

只要女老師產假結束後回到學校,派遣工的工作便完成結束,就該離開用人單位了。

可現實生活中,很多用人單位已經完全抹去了勞務派遣的有關具體工作範圍的規定,將派遣工當成了正式合同工在使用!

事實上現在用人單位,真正具有臨時性、輔助,替代性的工作又有多少呢?

其實大家都是很清楚明白的,任何家用人單位真正滿足勞務派遣要求的工作不及該單位總工作的十分之一!

所以,國務院出臺專門規定,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工不能超過該單位員工人數的10%!目的就是為了防止用人單位將勞務派遣用工擴大化,氾濫化!

現在很多用人單位,在使用勞務派遣工時都沒有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也嚴重違反了國務院有關派遣工人數的規定,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有些用人單位,長期使用派遣工,有些人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幾二十年,居然還是派遣工!

也有些用人單位,除了少數員工是合同工外,2/3的勞動者都是屬於派遣工,甚至是更有用人單位,把合同工轉變為派遣工!

……

面對這些用人單位的亂七八糟行為,其實質還是因為其中的一些利益關係所導致!具體有哪些呢?

①、由於派遣用工是由用工單位與勞務公司談判而簽訂協議,不必直接面對員工,往往會在用工報酬上給予故意降低,甚至是遠低於合同制員工的報酬,從而來達到降低企業用工的勞動力成本。

資本市場都是以逐利為其目標,但凡可以為自己帶來經濟利益的行動方法,都是企業必將採取的行動。

毫無疑問,勞務派遣給了用人單位一種可乘之機,那就是通過與勞務公司來儘可能降低勞動者的薪酬待遇,以此來實現自己增收益的目標!

②、現在企業勞動力市場的用工風險較高,一旦與勞動者發生勞資糾紛,企業將會為此而支付一大筆的經濟補償金或者是賠償金。

如果企業使用派遣工,則在與員工發生勞資糾紛時,絕大部分的風險都被轉移到勞務公司了,即使有點責任風險,也只是負點連帶責任而已。這比較起企業使用合同制員工,帶來的風險不知減少了多少壓力。

隨著勞動者法律意識的增強,各種法律法的完備,企業用工的風險也在不斷增加。

在這種大環境形勢之下,原本是作為勞動力市場的補充用工制派遣用工,就成了企業轉嫁、降低用工風險的最佳選擇!

同時這種用工制還可以為企業降低勞動力成本,這樣一箭雙鵰的好事情,企業又怎麼會放過去呢?

所以,現在縱多的用人單位,並不是從工作性質與範圍來考慮派遣工的使用,完全是站在了用人單位的私利角度來思考派遣工!

你說這些用人單位還適應派遣工嗎?完全就是為了個人利益,逃避責任的用人單位,還能談什麼適不適應派遣工的問題呢?

所以,我的觀點就是:當前99%的用人單位都不適應勞務派遣工,適應的還是讓99%的勞動者成為合同工!

你又是怎麼看待這種勞務市場的用工現象呢?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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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五有话说95983
2019-05-17

按道理說,哪個單位都不適應勞務派遣員工。

單位要用工,就是有人力資源需求。按常理說,有了人力資源需求,就應該直接到市場上去招人,該給工資給工資,該給福利給福利,該買養老社保就買養老社保,沒有什麼爭議的

而員工該提供服務提供服務,該上班上班,以勞動換取報酬,天經地義。為什麼一定要在中間加一道手續。是單位沒有能力招到人還是務工人員找不到工作需要人們幫忙。

顯然從最後員工就業的情況來看,兩者都不是,那這當然就是勞務派遣就有問題了,要麼是其中有貓膩,要麼就是有人故意為之,其中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就不詳談了。

因此,我認為較真起來,哪個單位都不需要勞務派遣,哪樣的打工者也不需要勞務派遣。勞務派遣是市場經濟的畸形兒,取締是沒有問題的。

梦里澜涛
2019-05-18

什麼單位適應派遣工?那些想故意把員工生活水平拉低的單位就適應派遣工。我親眼見過一個家附近的大企業倒閉,我來談談它為什麼倒閉。

他倒閉的原因很簡單,沒有人進諫忠言。在大概2017年的時候,這個企業發展得很好,他為了發展得更好,就通過各種渠道募集資金,跟一個來路不明的老闆借貸。

說句不好聽的,企業裡面的員工都知道這是陷阱貸,套路貸。因為借貸有一個原則,那就是不論怎麼借貸,債權人對於抵押物品都不能有直接的處置權。

等於是這個即將破產的企業,每抵押一件資產,這件資產立刻就會被債權人處置,而老總卻以為他賺到了,這聽起來很可怕。就像皇帝的新衣。但是,這麼多人都看在眼裡,卻沒有一個員工出來進諫忠言。

這些員工包括正式工,也包括勞務派遣工。對派遣工來說,不是他們不想進諫忠言,而是企業根本就沒有把派遣工當人看,明明很優秀的派遣工,企業卻拿它來當驢子使,真正到了關鍵的時候,這些員工一句話也說不上,就算說上了,領導也不肯聽進去。

為什麼聽不進去?因為領導說你不是正式工。只有正式工說的話是人話,只有正式工說的話中聽。

然而,當這個企業出現影響企業存亡的,不可忽視的端倪的時候,正式工有出來進諫嗎?

也沒有啊。

為什麼沒有呢?因為正式工養尊處優慣了,他哪裡懂得什麼居安思危?所謂的正式工,無非就是陪商紂享樂的那群人罷了。

企業不想讓派遣工過得好,那也由著他。畢竟錢是企業的。可是企業連派遣工的一點忠言都聽不進去,那就別指望任何人會成為他的忠臣了。

笔记簿杏豆
2019-05-19

一提到勞務派遣工,很多人都是氣不打一處來,因為很多人都曾經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本來是可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的,但是經過勞務派遣公司一番不正規的操作之後,工資待遇變了,社保公積金福利變了,糾紛發生後經濟補償也變了,總之現在混亂的派遣制度讓派遣工已經無法言喻了,基本上成了每個人的一道傷疤。

那麼是不是所有的崗位都可以使用勞務派遣工呢?勞動法的規定是,只有在臨時性,輔助性和可替代性的崗位上才可以使用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人員的比例應該佔據單位總人數的10,也就是說單位總人數為100人,其中派遣工最多10名是合法的,超了就是違法。

而現實生活中,很多公司並沒有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去計劃勞務派遣工,為了降低企業的勞動成本,無論什麼崗位都使用勞務派遣工,在比例上也並沒有控制,置法律與不顧,這是因為勞動法對於勞務派遣工用工形式的監管疏漏導致的。

勞動法在哪些單位可以使用勞務派遣工工並沒有說明,實際在行業上是不可限定的,所以對於職業性質的限定更為精準,只有臨時性,輔助性和可替代性的職位才可以使用勞務派遣工,嚴格的說其他職位並不可以使用勞務派遣工。

雖然說勞務派遣工在發生勞動糾紛後維權無門,但是不代表勞務派遣工不可以維權,如果是遭遇到不公平的對待時都可以勞動仲裁,或者投訴舉報來維護自己權益,如果您不懂還可以繼續評論問我。

感謝閱讀,歡迎添加我的關注!

MrBlue34029516
2019-05-17

政府機關裡 都是派遣工比正式工還多的

贵州小禄
2019-05-17

我個人認為哪種單位只要給錢,保證勞動者臨時工的收益都可以都可以派遣臨時工的。,現在。國家法制健全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都可以派遣的。

吾之鹰
2019-05-17

現在很多企事業單位都使用勞務派遣員工,財政發錢,給本單位幹活,何樂不為。

認識妳自己
2019-05-17

城管,出了事都是臨時工。

用户1776571673434
2019-05-17

沒有平等就沒有和諧,

l菜太咸l
2019-05-17

我就想知道 勞動法是保護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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