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對葉重秋禁賽6場,罰款6萬元,謝鵬飛禁賽3場,罰款3萬,你認為處罰的尺度如何?

8 個回答
久古gg
2019-07-20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這個犯規賽後引起一場全國性的太討論,各種球迷、媒體、專家、名宿紛紛粉墨登場、各抒己見、莫衷一是。最終結果是保利尼奧沒有受到追加處罰,只是因紅牌自動停賽一場。

2、7月11日,中超聯賽第17輪恆大客場挑戰泰達。這場比賽極可能因為雙方犯規次數之多、黃牌之多而列入中超史冊。90分鐘內,主裁判共向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泰達3張、恆大7張。

而恆大的7張黃牌中,有一張是判給保利尼奧的。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泰達球員郭皓有一個從後面衝向剛剛出球的保利尼奧的動作。但從慢鏡頭來看,郭皓並沒有踩踏或衝撞到保利尼奧,也沒有其他任何犯規動作。但保利尼奧抬起左臂直接給了郭皓一肘子,跟NBA的最負盛名的“肘擊專家”馬龍的鐵肘有形似之處。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這個犯規賽後引起一場全國性的太討論,各種球迷、媒體、專家、名宿紛紛粉墨登場、各抒己見、莫衷一是。最終結果是保利尼奧沒有受到追加處罰,只是因紅牌自動停賽一場。

2、7月11日,中超聯賽第17輪恆大客場挑戰泰達。這場比賽極可能因為雙方犯規次數之多、黃牌之多而列入中超史冊。90分鐘內,主裁判共向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泰達3張、恆大7張。

而恆大的7張黃牌中,有一張是判給保利尼奧的。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泰達球員郭皓有一個從後面衝向剛剛出球的保利尼奧的動作。但從慢鏡頭來看,郭皓並沒有踩踏或衝撞到保利尼奧,也沒有其他任何犯規動作。但保利尼奧抬起左臂直接給了郭皓一肘子,跟NBA的最負盛名的“肘擊專家”馬龍的鐵肘有形似之處。


這個明顯的故意肘擊動作,只是領到黃牌。而在此之前的第14輪,魯能與泰達之戰,費萊尼因肘擊對方球員被紅牌罰下,並追加3場停賽的處罰。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這個犯規賽後引起一場全國性的太討論,各種球迷、媒體、專家、名宿紛紛粉墨登場、各抒己見、莫衷一是。最終結果是保利尼奧沒有受到追加處罰,只是因紅牌自動停賽一場。

2、7月11日,中超聯賽第17輪恆大客場挑戰泰達。這場比賽極可能因為雙方犯規次數之多、黃牌之多而列入中超史冊。90分鐘內,主裁判共向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泰達3張、恆大7張。

而恆大的7張黃牌中,有一張是判給保利尼奧的。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泰達球員郭皓有一個從後面衝向剛剛出球的保利尼奧的動作。但從慢鏡頭來看,郭皓並沒有踩踏或衝撞到保利尼奧,也沒有其他任何犯規動作。但保利尼奧抬起左臂直接給了郭皓一肘子,跟NBA的最負盛名的“肘擊專家”馬龍的鐵肘有形似之處。


這個明顯的故意肘擊動作,只是領到黃牌。而在此之前的第14輪,魯能與泰達之戰,費萊尼因肘擊對方球員被紅牌罰下,並追加3場停賽的處罰。


3、最令人感興趣的是粵媒對費萊尼和保利尼奧肘擊的態度。聯賽第6輪魯能客場挑戰恆大,比賽進行到第68分鐘,費萊尼有一個連續兩次肘擊何超的動作,被判罰黃牌。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這個犯規賽後引起一場全國性的太討論,各種球迷、媒體、專家、名宿紛紛粉墨登場、各抒己見、莫衷一是。最終結果是保利尼奧沒有受到追加處罰,只是因紅牌自動停賽一場。

2、7月11日,中超聯賽第17輪恆大客場挑戰泰達。這場比賽極可能因為雙方犯規次數之多、黃牌之多而列入中超史冊。90分鐘內,主裁判共向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泰達3張、恆大7張。

而恆大的7張黃牌中,有一張是判給保利尼奧的。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泰達球員郭皓有一個從後面衝向剛剛出球的保利尼奧的動作。但從慢鏡頭來看,郭皓並沒有踩踏或衝撞到保利尼奧,也沒有其他任何犯規動作。但保利尼奧抬起左臂直接給了郭皓一肘子,跟NBA的最負盛名的“肘擊專家”馬龍的鐵肘有形似之處。


這個明顯的故意肘擊動作,只是領到黃牌。而在此之前的第14輪,魯能與泰達之戰,費萊尼因肘擊對方球員被紅牌罰下,並追加3場停賽的處罰。


3、最令人感興趣的是粵媒對費萊尼和保利尼奧肘擊的態度。聯賽第6輪魯能客場挑戰恆大,比賽進行到第68分鐘,費萊尼有一個連續兩次肘擊何超的動作,被判罰黃牌。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這個犯規賽後引起一場全國性的太討論,各種球迷、媒體、專家、名宿紛紛粉墨登場、各抒己見、莫衷一是。最終結果是保利尼奧沒有受到追加處罰,只是因紅牌自動停賽一場。

2、7月11日,中超聯賽第17輪恆大客場挑戰泰達。這場比賽極可能因為雙方犯規次數之多、黃牌之多而列入中超史冊。90分鐘內,主裁判共向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泰達3張、恆大7張。

而恆大的7張黃牌中,有一張是判給保利尼奧的。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泰達球員郭皓有一個從後面衝向剛剛出球的保利尼奧的動作。但從慢鏡頭來看,郭皓並沒有踩踏或衝撞到保利尼奧,也沒有其他任何犯規動作。但保利尼奧抬起左臂直接給了郭皓一肘子,跟NBA的最負盛名的“肘擊專家”馬龍的鐵肘有形似之處。


這個明顯的故意肘擊動作,只是領到黃牌。而在此之前的第14輪,魯能與泰達之戰,費萊尼因肘擊對方球員被紅牌罰下,並追加3場停賽的處罰。


3、最令人感興趣的是粵媒對費萊尼和保利尼奧肘擊的態度。聯賽第6輪魯能客場挑戰恆大,比賽進行到第68分鐘,費萊尼有一個連續兩次肘擊何超的動作,被判罰黃牌。


賽後,粵媒對此提出質疑,認為上一輪即上述恆大客場對陣人和之戰保利尼奧因抬腳過高先是判罰黃牌,但聽取VAR裁判的意見後直接改判紅牌,主裁判並沒有觀看視頻回放。這次費萊尼肘擊何超,VAR對此卻沒有任何提示,主裁判也只是直接判罰黃牌。粵媒就此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上述第14輪費萊尼的肘擊,追加處罰停賽3場,沒有任何人有任何爭議。但保利尼奧同樣的肘擊,卻只是令到黃牌。魯能又不高興了,認為受到“區別對待”。

只是,粵媒這次不作任何表態,當然也不會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二)堅持聯賽為本、不以處罰為目的的原則,彰顯足協管理上的進步

舉這3個例子,是想說明一個事實,本賽季,足協在處罰一些犯規問題上,方法和技巧較之以往有了較大的進步,人性化更濃。特別是賽季之初,各種紅黃牌不斷,一度成為04年以來紅黃牌最多的“前5輪”。個別球隊動輒罰款30萬、50萬、停賽一個月之類,彷彿罰得越重越好,並且一個比一個罰得重、罰得嚴,大有互相攀比之勢。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這個犯規賽後引起一場全國性的太討論,各種球迷、媒體、專家、名宿紛紛粉墨登場、各抒己見、莫衷一是。最終結果是保利尼奧沒有受到追加處罰,只是因紅牌自動停賽一場。

2、7月11日,中超聯賽第17輪恆大客場挑戰泰達。這場比賽極可能因為雙方犯規次數之多、黃牌之多而列入中超史冊。90分鐘內,主裁判共向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泰達3張、恆大7張。

而恆大的7張黃牌中,有一張是判給保利尼奧的。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泰達球員郭皓有一個從後面衝向剛剛出球的保利尼奧的動作。但從慢鏡頭來看,郭皓並沒有踩踏或衝撞到保利尼奧,也沒有其他任何犯規動作。但保利尼奧抬起左臂直接給了郭皓一肘子,跟NBA的最負盛名的“肘擊專家”馬龍的鐵肘有形似之處。


這個明顯的故意肘擊動作,只是領到黃牌。而在此之前的第14輪,魯能與泰達之戰,費萊尼因肘擊對方球員被紅牌罰下,並追加3場停賽的處罰。


3、最令人感興趣的是粵媒對費萊尼和保利尼奧肘擊的態度。聯賽第6輪魯能客場挑戰恆大,比賽進行到第68分鐘,費萊尼有一個連續兩次肘擊何超的動作,被判罰黃牌。


賽後,粵媒對此提出質疑,認為上一輪即上述恆大客場對陣人和之戰保利尼奧因抬腳過高先是判罰黃牌,但聽取VAR裁判的意見後直接改判紅牌,主裁判並沒有觀看視頻回放。這次費萊尼肘擊何超,VAR對此卻沒有任何提示,主裁判也只是直接判罰黃牌。粵媒就此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上述第14輪費萊尼的肘擊,追加處罰停賽3場,沒有任何人有任何爭議。但保利尼奧同樣的肘擊,卻只是令到黃牌。魯能又不高興了,認為受到“區別對待”。

只是,粵媒這次不作任何表態,當然也不會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二)堅持聯賽為本、不以處罰為目的的原則,彰顯足協管理上的進步

舉這3個例子,是想說明一個事實,本賽季,足協在處罰一些犯規問題上,方法和技巧較之以往有了較大的進步,人性化更濃。特別是賽季之初,各種紅黃牌不斷,一度成為04年以來紅黃牌最多的“前5輪”。個別球隊動輒罰款30萬、50萬、停賽一個月之類,彷彿罰得越重越好,並且一個比一個罰得重、罰得嚴,大有互相攀比之勢。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這個犯規賽後引起一場全國性的太討論,各種球迷、媒體、專家、名宿紛紛粉墨登場、各抒己見、莫衷一是。最終結果是保利尼奧沒有受到追加處罰,只是因紅牌自動停賽一場。

2、7月11日,中超聯賽第17輪恆大客場挑戰泰達。這場比賽極可能因為雙方犯規次數之多、黃牌之多而列入中超史冊。90分鐘內,主裁判共向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泰達3張、恆大7張。

而恆大的7張黃牌中,有一張是判給保利尼奧的。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泰達球員郭皓有一個從後面衝向剛剛出球的保利尼奧的動作。但從慢鏡頭來看,郭皓並沒有踩踏或衝撞到保利尼奧,也沒有其他任何犯規動作。但保利尼奧抬起左臂直接給了郭皓一肘子,跟NBA的最負盛名的“肘擊專家”馬龍的鐵肘有形似之處。


這個明顯的故意肘擊動作,只是領到黃牌。而在此之前的第14輪,魯能與泰達之戰,費萊尼因肘擊對方球員被紅牌罰下,並追加3場停賽的處罰。


3、最令人感興趣的是粵媒對費萊尼和保利尼奧肘擊的態度。聯賽第6輪魯能客場挑戰恆大,比賽進行到第68分鐘,費萊尼有一個連續兩次肘擊何超的動作,被判罰黃牌。


賽後,粵媒對此提出質疑,認為上一輪即上述恆大客場對陣人和之戰保利尼奧因抬腳過高先是判罰黃牌,但聽取VAR裁判的意見後直接改判紅牌,主裁判並沒有觀看視頻回放。這次費萊尼肘擊何超,VAR對此卻沒有任何提示,主裁判也只是直接判罰黃牌。粵媒就此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上述第14輪費萊尼的肘擊,追加處罰停賽3場,沒有任何人有任何爭議。但保利尼奧同樣的肘擊,卻只是令到黃牌。魯能又不高興了,認為受到“區別對待”。

只是,粵媒這次不作任何表態,當然也不會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二)堅持聯賽為本、不以處罰為目的的原則,彰顯足協管理上的進步

舉這3個例子,是想說明一個事實,本賽季,足協在處罰一些犯規問題上,方法和技巧較之以往有了較大的進步,人性化更濃。特別是賽季之初,各種紅黃牌不斷,一度成為04年以來紅黃牌最多的“前5輪”。個別球隊動輒罰款30萬、50萬、停賽一個月之類,彷彿罰得越重越好,並且一個比一個罰得重、罰得嚴,大有互相攀比之勢。


為了遏止這種錯誤的做法,足協在管理方法上運用了極為巧妙的手段。幾招化骨綿掌,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一般輕輕化解。

保利尼奧蹬踹羅歆,因為見血了,給張紅牌就算了,不作追加處罰。費萊尼雖然使出了連擊絕招,但因為此前魯能在聯賽第2輪與建業比賽中的某些判罰“餘波末了”,於是黃牌就黃牌,也不干預。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這個犯規賽後引起一場全國性的太討論,各種球迷、媒體、專家、名宿紛紛粉墨登場、各抒己見、莫衷一是。最終結果是保利尼奧沒有受到追加處罰,只是因紅牌自動停賽一場。

2、7月11日,中超聯賽第17輪恆大客場挑戰泰達。這場比賽極可能因為雙方犯規次數之多、黃牌之多而列入中超史冊。90分鐘內,主裁判共向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泰達3張、恆大7張。

而恆大的7張黃牌中,有一張是判給保利尼奧的。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泰達球員郭皓有一個從後面衝向剛剛出球的保利尼奧的動作。但從慢鏡頭來看,郭皓並沒有踩踏或衝撞到保利尼奧,也沒有其他任何犯規動作。但保利尼奧抬起左臂直接給了郭皓一肘子,跟NBA的最負盛名的“肘擊專家”馬龍的鐵肘有形似之處。


這個明顯的故意肘擊動作,只是領到黃牌。而在此之前的第14輪,魯能與泰達之戰,費萊尼因肘擊對方球員被紅牌罰下,並追加3場停賽的處罰。


3、最令人感興趣的是粵媒對費萊尼和保利尼奧肘擊的態度。聯賽第6輪魯能客場挑戰恆大,比賽進行到第68分鐘,費萊尼有一個連續兩次肘擊何超的動作,被判罰黃牌。


賽後,粵媒對此提出質疑,認為上一輪即上述恆大客場對陣人和之戰保利尼奧因抬腳過高先是判罰黃牌,但聽取VAR裁判的意見後直接改判紅牌,主裁判並沒有觀看視頻回放。這次費萊尼肘擊何超,VAR對此卻沒有任何提示,主裁判也只是直接判罰黃牌。粵媒就此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上述第14輪費萊尼的肘擊,追加處罰停賽3場,沒有任何人有任何爭議。但保利尼奧同樣的肘擊,卻只是令到黃牌。魯能又不高興了,認為受到“區別對待”。

只是,粵媒這次不作任何表態,當然也不會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二)堅持聯賽為本、不以處罰為目的的原則,彰顯足協管理上的進步

舉這3個例子,是想說明一個事實,本賽季,足協在處罰一些犯規問題上,方法和技巧較之以往有了較大的進步,人性化更濃。特別是賽季之初,各種紅黃牌不斷,一度成為04年以來紅黃牌最多的“前5輪”。個別球隊動輒罰款30萬、50萬、停賽一個月之類,彷彿罰得越重越好,並且一個比一個罰得重、罰得嚴,大有互相攀比之勢。


為了遏止這種錯誤的做法,足協在管理方法上運用了極為巧妙的手段。幾招化骨綿掌,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一般輕輕化解。

保利尼奧蹬踹羅歆,因為見血了,給張紅牌就算了,不作追加處罰。費萊尼雖然使出了連擊絕招,但因為此前魯能在聯賽第2輪與建業比賽中的某些判罰“餘波末了”,於是黃牌就黃牌,也不干預。


到了第14輪費萊尼故伎重演,不得不對其作出警告,追加3場停賽“意思意思”。但保利尼奧的肘擊,相比於費萊尼那個動作,幅度確實不大,雖有肘擊之形,但無肘擊之實,判個黃牌也說得過去了。再說了,這場比賽(第17輪恆大-泰達)黃牌實在太多了,要是較真,得有好幾名球員被追加處罰,極有可能包括鄭智和韋世豪等。所以,為了化繁為簡、方便管理,採取了不作追加處罰的決定。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這個犯規賽後引起一場全國性的太討論,各種球迷、媒體、專家、名宿紛紛粉墨登場、各抒己見、莫衷一是。最終結果是保利尼奧沒有受到追加處罰,只是因紅牌自動停賽一場。

2、7月11日,中超聯賽第17輪恆大客場挑戰泰達。這場比賽極可能因為雙方犯規次數之多、黃牌之多而列入中超史冊。90分鐘內,主裁判共向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泰達3張、恆大7張。

而恆大的7張黃牌中,有一張是判給保利尼奧的。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泰達球員郭皓有一個從後面衝向剛剛出球的保利尼奧的動作。但從慢鏡頭來看,郭皓並沒有踩踏或衝撞到保利尼奧,也沒有其他任何犯規動作。但保利尼奧抬起左臂直接給了郭皓一肘子,跟NBA的最負盛名的“肘擊專家”馬龍的鐵肘有形似之處。


這個明顯的故意肘擊動作,只是領到黃牌。而在此之前的第14輪,魯能與泰達之戰,費萊尼因肘擊對方球員被紅牌罰下,並追加3場停賽的處罰。


3、最令人感興趣的是粵媒對費萊尼和保利尼奧肘擊的態度。聯賽第6輪魯能客場挑戰恆大,比賽進行到第68分鐘,費萊尼有一個連續兩次肘擊何超的動作,被判罰黃牌。


賽後,粵媒對此提出質疑,認為上一輪即上述恆大客場對陣人和之戰保利尼奧因抬腳過高先是判罰黃牌,但聽取VAR裁判的意見後直接改判紅牌,主裁判並沒有觀看視頻回放。這次費萊尼肘擊何超,VAR對此卻沒有任何提示,主裁判也只是直接判罰黃牌。粵媒就此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上述第14輪費萊尼的肘擊,追加處罰停賽3場,沒有任何人有任何爭議。但保利尼奧同樣的肘擊,卻只是令到黃牌。魯能又不高興了,認為受到“區別對待”。

只是,粵媒這次不作任何表態,當然也不會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二)堅持聯賽為本、不以處罰為目的的原則,彰顯足協管理上的進步

舉這3個例子,是想說明一個事實,本賽季,足協在處罰一些犯規問題上,方法和技巧較之以往有了較大的進步,人性化更濃。特別是賽季之初,各種紅黃牌不斷,一度成為04年以來紅黃牌最多的“前5輪”。個別球隊動輒罰款30萬、50萬、停賽一個月之類,彷彿罰得越重越好,並且一個比一個罰得重、罰得嚴,大有互相攀比之勢。


為了遏止這種錯誤的做法,足協在管理方法上運用了極為巧妙的手段。幾招化骨綿掌,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一般輕輕化解。

保利尼奧蹬踹羅歆,因為見血了,給張紅牌就算了,不作追加處罰。費萊尼雖然使出了連擊絕招,但因為此前魯能在聯賽第2輪與建業比賽中的某些判罰“餘波末了”,於是黃牌就黃牌,也不干預。


到了第14輪費萊尼故伎重演,不得不對其作出警告,追加3場停賽“意思意思”。但保利尼奧的肘擊,相比於費萊尼那個動作,幅度確實不大,雖有肘擊之形,但無肘擊之實,判個黃牌也說得過去了。再說了,這場比賽(第17輪恆大-泰達)黃牌實在太多了,要是較真,得有好幾名球員被追加處罰,極有可能包括鄭智和韋世豪等。所以,為了化繁為簡、方便管理,採取了不作追加處罰的決定。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這個犯規賽後引起一場全國性的太討論,各種球迷、媒體、專家、名宿紛紛粉墨登場、各抒己見、莫衷一是。最終結果是保利尼奧沒有受到追加處罰,只是因紅牌自動停賽一場。

2、7月11日,中超聯賽第17輪恆大客場挑戰泰達。這場比賽極可能因為雙方犯規次數之多、黃牌之多而列入中超史冊。90分鐘內,主裁判共向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泰達3張、恆大7張。

而恆大的7張黃牌中,有一張是判給保利尼奧的。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泰達球員郭皓有一個從後面衝向剛剛出球的保利尼奧的動作。但從慢鏡頭來看,郭皓並沒有踩踏或衝撞到保利尼奧,也沒有其他任何犯規動作。但保利尼奧抬起左臂直接給了郭皓一肘子,跟NBA的最負盛名的“肘擊專家”馬龍的鐵肘有形似之處。


這個明顯的故意肘擊動作,只是領到黃牌。而在此之前的第14輪,魯能與泰達之戰,費萊尼因肘擊對方球員被紅牌罰下,並追加3場停賽的處罰。


3、最令人感興趣的是粵媒對費萊尼和保利尼奧肘擊的態度。聯賽第6輪魯能客場挑戰恆大,比賽進行到第68分鐘,費萊尼有一個連續兩次肘擊何超的動作,被判罰黃牌。


賽後,粵媒對此提出質疑,認為上一輪即上述恆大客場對陣人和之戰保利尼奧因抬腳過高先是判罰黃牌,但聽取VAR裁判的意見後直接改判紅牌,主裁判並沒有觀看視頻回放。這次費萊尼肘擊何超,VAR對此卻沒有任何提示,主裁判也只是直接判罰黃牌。粵媒就此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上述第14輪費萊尼的肘擊,追加處罰停賽3場,沒有任何人有任何爭議。但保利尼奧同樣的肘擊,卻只是令到黃牌。魯能又不高興了,認為受到“區別對待”。

只是,粵媒這次不作任何表態,當然也不會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二)堅持聯賽為本、不以處罰為目的的原則,彰顯足協管理上的進步

舉這3個例子,是想說明一個事實,本賽季,足協在處罰一些犯規問題上,方法和技巧較之以往有了較大的進步,人性化更濃。特別是賽季之初,各種紅黃牌不斷,一度成為04年以來紅黃牌最多的“前5輪”。個別球隊動輒罰款30萬、50萬、停賽一個月之類,彷彿罰得越重越好,並且一個比一個罰得重、罰得嚴,大有互相攀比之勢。


為了遏止這種錯誤的做法,足協在管理方法上運用了極為巧妙的手段。幾招化骨綿掌,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一般輕輕化解。

保利尼奧蹬踹羅歆,因為見血了,給張紅牌就算了,不作追加處罰。費萊尼雖然使出了連擊絕招,但因為此前魯能在聯賽第2輪與建業比賽中的某些判罰“餘波末了”,於是黃牌就黃牌,也不干預。


到了第14輪費萊尼故伎重演,不得不對其作出警告,追加3場停賽“意思意思”。但保利尼奧的肘擊,相比於費萊尼那個動作,幅度確實不大,雖有肘擊之形,但無肘擊之實,判個黃牌也說得過去了。再說了,這場比賽(第17輪恆大-泰達)黃牌實在太多了,要是較真,得有好幾名球員被追加處罰,極有可能包括鄭智和韋世豪等。所以,為了化繁為簡、方便管理,採取了不作追加處罰的決定。


而如果以這些處罰為參照系,對葉重秋和謝鵬飛的處罰,就顯得非常恰當了。真要說,上賽季末輪河南建業顧操故意踹踐埃德爾那次犯規,賽後被追加處罰停賽10場,那倒是顯得有點“冤”了。要再往前,秦升踩踏維特塞爾那一下,整整停賽了半年,真的有點過分了!以至於我認為某協對秦升抱有某種“愧疚”之感,也正因此,秦升上將本賽季到目前為止毫髮無損,也算是一種進步!

所以,從方方面面綜合分析,我認為足協這次對葉重秋、謝鵬飛的處罰尺度把握得非常好,也處理得極有水平。甚至,我認為這是足協管理水平進步的一個顯著標志。繼續這麼提高下去,我認為足協的管理水平可能先於中國足球的水平提高得更快、進步更大。

謝謝您的邀請!我覺得這個處罰非常準確、非常公平!體現了足協在處理一些技術犯規的問題上,從過去的一刀切式粗暴處理,變得更為理性、也更講究技巧、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從這點上而言,我覺得應該為足協點個大讚。

第一、足協對謝鵬飛、葉重秋追加處罰

7月19日,足協官方發佈處罰公告,對7月13日中超聯賽第17輪蘇寧主場與上港的比賽中,蘇寧球員謝鵬飛和葉重秋的犯規作出追加處罰。其中,在謝鵬飛的處罰公告中,使用了“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等描述性詞語,謝鵬飛最終被追加處罰停賽3場、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而在對葉重秋的處罰公告中,對其犯規的表述是這樣的:“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葉重秋被追加停賽6場、罰款人民幣6萬元的處罰。


第二、為什麼說對謝鵬飛和葉重秋的追加處罰非常準確呢?

1、謝鵬飛是“故意”,但傷得不重。從犯規動作的慢鏡頭來看,謝鵬飛的犯規動作確實帶著主觀、故意的性質。

當時奧斯卡帶球突破,謝鵬飛跟在其後大概不到1米的距離。而當奧斯卡將球傳出、謝鵬飛已經根本不可能夠到球、更不可能搶到球的情況下,飛身一躍、雙腿離地向前對著奧斯卡的右小腿直接飛鏟。飛鏟的力量+謝鵬飛的自身淨重+加速度產生的力量,3力合一全部鏟在奧斯卡的右小腿正後面。這的確是典型的沖人不衝球的犯規,性質確實惡劣。

足協的處罰公告中用了“故意”的字眼,我認為正常準確。

2、葉重秋的犯規雖然傷害更重,但非故意。相對於謝鵬飛的故意犯規,開賽僅僅5分鐘的葉重秋對楊世林的“蹬踹”,同樣表述得非常到位。從當時的比賽場面來看,葉重秋和楊世元都是為了爭搶球權,並沒有故意傷害對方的主觀惡意。相比於謝鵬飛那那個動作,性質更輕一些。但楊世元是用頭去爭頂,葉重秋則是抬起右腳,並且由於雙方都是騰空而起、相向運動,在空中運行過程中誰都無法收腳或者“收頭”,結果產生了對撞。

不過,雖然不是故意傷人,但葉重秋的動作確實產生了蹬踹對方面部和胸部的客觀事實,對方也因此受傷被迫離場。從犯規所造成的影響上來說,確實葉重秋比謝鵬飛更嚴重。所以說,處罰公告的定性是準確的。

第三、為什麼說這兩個處罰的尺度把握得非常好呢?

(一)先看3個例子

1、參照保利尼奧紅牌的處罰標準。4月14日,中超聯賽第5輪恆大客場挑戰人和。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保利尼奧在邊路拼搶中被判定抬腳過高,致人和球員羅歆頭頂流血。當值主裁判王迪先是向保利尼奧出示黃牌,但得到視頻裁判提示後改判紅牌將其罰下。


這個犯規賽後引起一場全國性的太討論,各種球迷、媒體、專家、名宿紛紛粉墨登場、各抒己見、莫衷一是。最終結果是保利尼奧沒有受到追加處罰,只是因紅牌自動停賽一場。

2、7月11日,中超聯賽第17輪恆大客場挑戰泰達。這場比賽極可能因為雙方犯規次數之多、黃牌之多而列入中超史冊。90分鐘內,主裁判共向雙方出示了10張黃牌。其中泰達3張、恆大7張。

而恆大的7張黃牌中,有一張是判給保利尼奧的。比賽進行到第87分鐘,泰達球員郭皓有一個從後面衝向剛剛出球的保利尼奧的動作。但從慢鏡頭來看,郭皓並沒有踩踏或衝撞到保利尼奧,也沒有其他任何犯規動作。但保利尼奧抬起左臂直接給了郭皓一肘子,跟NBA的最負盛名的“肘擊專家”馬龍的鐵肘有形似之處。


這個明顯的故意肘擊動作,只是領到黃牌。而在此之前的第14輪,魯能與泰達之戰,費萊尼因肘擊對方球員被紅牌罰下,並追加3場停賽的處罰。


3、最令人感興趣的是粵媒對費萊尼和保利尼奧肘擊的態度。聯賽第6輪魯能客場挑戰恆大,比賽進行到第68分鐘,費萊尼有一個連續兩次肘擊何超的動作,被判罰黃牌。


賽後,粵媒對此提出質疑,認為上一輪即上述恆大客場對陣人和之戰保利尼奧因抬腳過高先是判罰黃牌,但聽取VAR裁判的意見後直接改判紅牌,主裁判並沒有觀看視頻回放。這次費萊尼肘擊何超,VAR對此卻沒有任何提示,主裁判也只是直接判罰黃牌。粵媒就此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上述第14輪費萊尼的肘擊,追加處罰停賽3場,沒有任何人有任何爭議。但保利尼奧同樣的肘擊,卻只是令到黃牌。魯能又不高興了,認為受到“區別對待”。

只是,粵媒這次不作任何表態,當然也不會認為中超的VAR存在“區別對待”。

(二)堅持聯賽為本、不以處罰為目的的原則,彰顯足協管理上的進步

舉這3個例子,是想說明一個事實,本賽季,足協在處罰一些犯規問題上,方法和技巧較之以往有了較大的進步,人性化更濃。特別是賽季之初,各種紅黃牌不斷,一度成為04年以來紅黃牌最多的“前5輪”。個別球隊動輒罰款30萬、50萬、停賽一個月之類,彷彿罰得越重越好,並且一個比一個罰得重、罰得嚴,大有互相攀比之勢。


為了遏止這種錯誤的做法,足協在管理方法上運用了極為巧妙的手段。幾招化骨綿掌,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一般輕輕化解。

保利尼奧蹬踹羅歆,因為見血了,給張紅牌就算了,不作追加處罰。費萊尼雖然使出了連擊絕招,但因為此前魯能在聯賽第2輪與建業比賽中的某些判罰“餘波末了”,於是黃牌就黃牌,也不干預。


到了第14輪費萊尼故伎重演,不得不對其作出警告,追加3場停賽“意思意思”。但保利尼奧的肘擊,相比於費萊尼那個動作,幅度確實不大,雖有肘擊之形,但無肘擊之實,判個黃牌也說得過去了。再說了,這場比賽(第17輪恆大-泰達)黃牌實在太多了,要是較真,得有好幾名球員被追加處罰,極有可能包括鄭智和韋世豪等。所以,為了化繁為簡、方便管理,採取了不作追加處罰的決定。


而如果以這些處罰為參照系,對葉重秋和謝鵬飛的處罰,就顯得非常恰當了。真要說,上賽季末輪河南建業顧操故意踹踐埃德爾那次犯規,賽後被追加處罰停賽10場,那倒是顯得有點“冤”了。要再往前,秦升踩踏維特塞爾那一下,整整停賽了半年,真的有點過分了!以至於我認為某協對秦升抱有某種“愧疚”之感,也正因此,秦升上將本賽季到目前為止毫髮無損,也算是一種進步!

所以,從方方面面綜合分析,我認為足協這次對葉重秋、謝鵬飛的處罰尺度把握得非常好,也處理得極有水平。甚至,我認為這是足協管理水平進步的一個顯著標志。繼續這麼提高下去,我認為足協的管理水平可能先於中國足球的水平提高得更快、進步更大。

(今日頭條悟空獨稿,未經許可禁止轉載!圖片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謝謝!)

中国足球论道
2019-07-20

足協在今天公佈了對中超俱樂部兩名球員葉重慶和謝鵬飛的罰單,其中,葉重秋禁賽6場,罰款6萬元,謝鵬飛禁賽3場,罰款3萬。對此,有不少球迷認為對於葉重秋的處罰太輕,甚至很多球迷都認為應該對葉重秋終身停賽才對,因為葉重秋是一箇中超犯規的“慣犯”,他如此的暴力動作,並不是發生一次兩次,足協僅僅對葉重秋禁賽6場的處罰,明顯尺度太輕。

足協在今天公佈了對中超俱樂部兩名球員葉重慶和謝鵬飛的罰單,其中,葉重秋禁賽6場,罰款6萬元,謝鵬飛禁賽3場,罰款3萬。對此,有不少球迷認為對於葉重秋的處罰太輕,甚至很多球迷都認為應該對葉重秋終身停賽才對,因為葉重秋是一箇中超犯規的“慣犯”,他如此的暴力動作,並不是發生一次兩次,足協僅僅對葉重秋禁賽6場的處罰,明顯尺度太輕。



在本賽季中超第17輪的一場比賽當中,江蘇蘇寧主場0-3不敵上海上港,葉重秋和謝鵬飛兩個人在上下半場,分別吃到了一張紅牌。前者是因為在一次拼搶當中,葉重秋抬腿踢到了楊世元的面部,然後又往下滑著踢倒了楊世元的胸部,導致了楊世元臉部和胸部都有多道劃痕,連楊世元的球衣都被葉重秋的鞋釘給刮破了,導致楊世元無法堅持比賽。

足協在今天公佈了對中超俱樂部兩名球員葉重慶和謝鵬飛的罰單,其中,葉重秋禁賽6場,罰款6萬元,謝鵬飛禁賽3場,罰款3萬。對此,有不少球迷認為對於葉重秋的處罰太輕,甚至很多球迷都認為應該對葉重秋終身停賽才對,因為葉重秋是一箇中超犯規的“慣犯”,他如此的暴力動作,並不是發生一次兩次,足協僅僅對葉重秋禁賽6場的處罰,明顯尺度太輕。



在本賽季中超第17輪的一場比賽當中,江蘇蘇寧主場0-3不敵上海上港,葉重秋和謝鵬飛兩個人在上下半場,分別吃到了一張紅牌。前者是因為在一次拼搶當中,葉重秋抬腿踢到了楊世元的面部,然後又往下滑著踢倒了楊世元的胸部,導致了楊世元臉部和胸部都有多道劃痕,連楊世元的球衣都被葉重秋的鞋釘給刮破了,導致楊世元無法堅持比賽。



可以說,葉重秋的這一個惡意粗暴的犯規動作,是相當嚴重的。當值主裁判也毫不猶豫向葉重秋出示了紅牌罰下。而且,這不是葉重秋第一次做出如此粗野的犯規動作,在本賽季,江蘇蘇寧和廣州恆大的比賽當中,葉重秋對於郜林的犯規,導致後者養傷了差不多有兩個月的時間無法參加比賽。而足協僅僅給予葉重秋停賽6場的處罰規定,讓很多球迷認為這個處罰有些過輕,不少球迷呼籲對葉重秋終身停賽。

足協在今天公佈了對中超俱樂部兩名球員葉重慶和謝鵬飛的罰單,其中,葉重秋禁賽6場,罰款6萬元,謝鵬飛禁賽3場,罰款3萬。對此,有不少球迷認為對於葉重秋的處罰太輕,甚至很多球迷都認為應該對葉重秋終身停賽才對,因為葉重秋是一箇中超犯規的“慣犯”,他如此的暴力動作,並不是發生一次兩次,足協僅僅對葉重秋禁賽6場的處罰,明顯尺度太輕。



在本賽季中超第17輪的一場比賽當中,江蘇蘇寧主場0-3不敵上海上港,葉重秋和謝鵬飛兩個人在上下半場,分別吃到了一張紅牌。前者是因為在一次拼搶當中,葉重秋抬腿踢到了楊世元的面部,然後又往下滑著踢倒了楊世元的胸部,導致了楊世元臉部和胸部都有多道劃痕,連楊世元的球衣都被葉重秋的鞋釘給刮破了,導致楊世元無法堅持比賽。



可以說,葉重秋的這一個惡意粗暴的犯規動作,是相當嚴重的。當值主裁判也毫不猶豫向葉重秋出示了紅牌罰下。而且,這不是葉重秋第一次做出如此粗野的犯規動作,在本賽季,江蘇蘇寧和廣州恆大的比賽當中,葉重秋對於郜林的犯規,導致後者養傷了差不多有兩個月的時間無法參加比賽。而足協僅僅給予葉重秋停賽6場的處罰規定,讓很多球迷認為這個處罰有些過輕,不少球迷呼籲對葉重秋終身停賽。



至於謝鵬飛,則是在這場比賽的下半場,在奧斯特已經出球之後,他有一個踩踏的動作。明明是在自己拿不到球的情況下,竟然還出腳如此粗野,當場也被紅牌罰下。而這也不是本賽季謝鵬飛第一次吃紅牌。其實,對於葉重秋和謝鵬飛兩個人,足協應該給予重罰才是。包括江蘇蘇寧俱樂部也應該在內部對其二人進行停賽,處罰的力度要比足協更大,否則的話,真的是難以服眾。

落叶无情心
2019-07-20

足協連續對蘇寧球員葉重秋及謝鵬飛開出罰單,葉重秋禁賽6場,而謝鵬飛禁賽3場,但還沒有開出對帕萊塔的罰單,而根據葉重秋及謝鵬飛兩人的罰單來看,帕萊塔極有可能會更重。

足協連續對蘇寧球員葉重秋及謝鵬飛開出罰單,葉重秋禁賽6場,而謝鵬飛禁賽3場,但還沒有開出對帕萊塔的罰單,而根據葉重秋及謝鵬飛兩人的罰單來看,帕萊塔極有可能會更重。

對於這兩人的處罰來看,葉重秋的6場還是有些過輕,不過極可能為了更好地處理帕萊塔的停賽場次而給出這個6場的數字。

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追加停賽處罰,基本上就是三場起步並沒有見少於三場的處罰,而像謝鵬飛的背後剷球是帶有一種報復性的心態,只不過最終對手沒有太大的傷害,3場是合理的,如果處罰5場的話就真的是處罰過重了。

足協連續對蘇寧球員葉重秋及謝鵬飛開出罰單,葉重秋禁賽6場,而謝鵬飛禁賽3場,但還沒有開出對帕萊塔的罰單,而根據葉重秋及謝鵬飛兩人的罰單來看,帕萊塔極有可能會更重。

對於這兩人的處罰來看,葉重秋的6場還是有些過輕,不過極可能為了更好地處理帕萊塔的停賽場次而給出這個6場的數字。

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追加停賽處罰,基本上就是三場起步並沒有見少於三場的處罰,而像謝鵬飛的背後剷球是帶有一種報復性的心態,只不過最終對手沒有太大的傷害,3場是合理的,如果處罰5場的話就真的是處罰過重了。

至於葉重秋的處罰,可能很多球迷認為他是無意的,但作為一名職業球員這種動作根本不應該出現,都把腳踢1米多高的地方,這種根本不是踢球的動作,或者在野球會出現,但職業賽場出現的話就不應該了。

所以我們針對這個動作並不能先劃定有意還是無意,但這個動作比普通的肘擊更嚴重,或者停賽7場更讓人覺得合理。

足協連續對蘇寧球員葉重秋及謝鵬飛開出罰單,葉重秋禁賽6場,而謝鵬飛禁賽3場,但還沒有開出對帕萊塔的罰單,而根據葉重秋及謝鵬飛兩人的罰單來看,帕萊塔極有可能會更重。

對於這兩人的處罰來看,葉重秋的6場還是有些過輕,不過極可能為了更好地處理帕萊塔的停賽場次而給出這個6場的數字。

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追加停賽處罰,基本上就是三場起步並沒有見少於三場的處罰,而像謝鵬飛的背後剷球是帶有一種報復性的心態,只不過最終對手沒有太大的傷害,3場是合理的,如果處罰5場的話就真的是處罰過重了。

至於葉重秋的處罰,可能很多球迷認為他是無意的,但作為一名職業球員這種動作根本不應該出現,都把腳踢1米多高的地方,這種根本不是踢球的動作,或者在野球會出現,但職業賽場出現的話就不應該了。

所以我們針對這個動作並不能先劃定有意還是無意,但這個動作比普通的肘擊更嚴重,或者停賽7場更讓人覺得合理。

當然了,蘇寧還有一個更大的犯規動作球員就是帕萊塔,如果葉重秋停7場的話,那麼總不能帕萊塔同樣是停7-8場吧,但現在6場的話,那麼帕萊塔的停賽極有可能就是8場起步了。

足協連續對蘇寧球員葉重秋及謝鵬飛開出罰單,葉重秋禁賽6場,而謝鵬飛禁賽3場,但還沒有開出對帕萊塔的罰單,而根據葉重秋及謝鵬飛兩人的罰單來看,帕萊塔極有可能會更重。

對於這兩人的處罰來看,葉重秋的6場還是有些過輕,不過極可能為了更好地處理帕萊塔的停賽場次而給出這個6場的數字。

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追加停賽處罰,基本上就是三場起步並沒有見少於三場的處罰,而像謝鵬飛的背後剷球是帶有一種報復性的心態,只不過最終對手沒有太大的傷害,3場是合理的,如果處罰5場的話就真的是處罰過重了。

至於葉重秋的處罰,可能很多球迷認為他是無意的,但作為一名職業球員這種動作根本不應該出現,都把腳踢1米多高的地方,這種根本不是踢球的動作,或者在野球會出現,但職業賽場出現的話就不應該了。

所以我們針對這個動作並不能先劃定有意還是無意,但這個動作比普通的肘擊更嚴重,或者停賽7場更讓人覺得合理。

當然了,蘇寧還有一個更大的犯規動作球員就是帕萊塔,如果葉重秋停7場的話,那麼總不能帕萊塔同樣是停7-8場吧,但現在6場的話,那麼帕萊塔的停賽極有可能就是8場起步了。

當然,如果不論場次的話,直接停賽半年都沒有問題,但半年與8場對於蘇寧來說相賽都會更換外援,畢竟聯賽還有12輪。他們需要爭取好成績的話,找一個更好的外援是他們的首要任務。如果蘇寧只想平穩過度這個賽季,鍛鍊新人都可以,畢竟蘇寧保級肯定沒有問題的。這就是取決於蘇寧的態度了。

而現在這麼多名球員停賽,或者鍛鍊新人是一處不錯的選擇。

良哥看足球
2019-07-20

這個處罰對於葉重秋來說算是從輕發落,因為他的動作太明顯,這種廢人的行為絕對是不能容忍的。而對於謝鵬飛來說有點量刑過重,但是沒辦法,這場比賽已經引起了社會關注,肯定是從嚴判罰。

這個處罰對於葉重秋來說算是從輕發落,因為他的動作太明顯,這種廢人的行為絕對是不能容忍的。而對於謝鵬飛來說有點量刑過重,但是沒辦法,這場比賽已經引起了社會關注,肯定是從嚴判罰。

01,失去理智不可取,賽場行為讓人難以接受。

最近的江蘇蘇寧可以說是風雨飄搖之中,球迷分分倒戈,拒不原諒他們的默契球行為,在與上港的比賽裡更是出現球迷退場和背對而做,表達對俱樂部,對球員的不滿。而似乎場上的球員也失去了理智,失去了平常心,在場上動作很大,在比賽進行到第8分鐘的時候,葉重秋在爭搶過程中就蹬踏對方球員,紅牌罰下。在第70分鐘,謝鵬飛在無法完成防守的情況下,背後踢人,吃到紅牌被罰下場。這對於他來說還能不能進入國家隊是一個重要影響。這兩種行為都讓人難以接受。葉重秋就是在爭搶時候產生的蹬踏,如果無球的情況下,他的職業生涯恐怕就結束了。而謝鵬飛的背後對人不對球的背後放鏟也是不可取,被對方過掉,只能說明你的能力問題。本身現在的蘇寧就在球迷的質疑聲中,現在的做法無毅於把自家球迷往外趕。

這個處罰對於葉重秋來說算是從輕發落,因為他的動作太明顯,這種廢人的行為絕對是不能容忍的。而對於謝鵬飛來說有點量刑過重,但是沒辦法,這場比賽已經引起了社會關注,肯定是從嚴判罰。

01,失去理智不可取,賽場行為讓人難以接受。

最近的江蘇蘇寧可以說是風雨飄搖之中,球迷分分倒戈,拒不原諒他們的默契球行為,在與上港的比賽裡更是出現球迷退場和背對而做,表達對俱樂部,對球員的不滿。而似乎場上的球員也失去了理智,失去了平常心,在場上動作很大,在比賽進行到第8分鐘的時候,葉重秋在爭搶過程中就蹬踏對方球員,紅牌罰下。在第70分鐘,謝鵬飛在無法完成防守的情況下,背後踢人,吃到紅牌被罰下場。這對於他來說還能不能進入國家隊是一個重要影響。這兩種行為都讓人難以接受。葉重秋就是在爭搶時候產生的蹬踏,如果無球的情況下,他的職業生涯恐怕就結束了。而謝鵬飛的背後對人不對球的背後放鏟也是不可取,被對方過掉,只能說明你的能力問題。本身現在的蘇寧就在球迷的質疑聲中,現在的做法無毅於把自家球迷往外趕。

02,他們到底怎麼了?

中超聯賽現在受到球迷的關注度非常高,球迷也不是盲目的追捧自己的球隊,球迷現在更加理智的看待問題,就江蘇蘇寧默契球讓球迷很惱火。球員在場上失去了自信和正確對待比賽的平常心,在絕望中的爆發吧,那壓抑的氣氛和強大的對手讓他們失去了理智,球員們在場上動作變形,動作加大,讓人感覺害怕。感覺這支球隊失去了希望和未來,他們絕望了。中國足球這樣的例子不少,只不過最近幾年有所收斂,在以前真的很常見。這也是我們足球發展不起來的原因,丟掉了自信,丟掉了平常心和理智面對問題的決心。

這個處罰對於葉重秋來說算是從輕發落,因為他的動作太明顯,這種廢人的行為絕對是不能容忍的。而對於謝鵬飛來說有點量刑過重,但是沒辦法,這場比賽已經引起了社會關注,肯定是從嚴判罰。

01,失去理智不可取,賽場行為讓人難以接受。

最近的江蘇蘇寧可以說是風雨飄搖之中,球迷分分倒戈,拒不原諒他們的默契球行為,在與上港的比賽裡更是出現球迷退場和背對而做,表達對俱樂部,對球員的不滿。而似乎場上的球員也失去了理智,失去了平常心,在場上動作很大,在比賽進行到第8分鐘的時候,葉重秋在爭搶過程中就蹬踏對方球員,紅牌罰下。在第70分鐘,謝鵬飛在無法完成防守的情況下,背後踢人,吃到紅牌被罰下場。這對於他來說還能不能進入國家隊是一個重要影響。這兩種行為都讓人難以接受。葉重秋就是在爭搶時候產生的蹬踏,如果無球的情況下,他的職業生涯恐怕就結束了。而謝鵬飛的背後對人不對球的背後放鏟也是不可取,被對方過掉,只能說明你的能力問題。本身現在的蘇寧就在球迷的質疑聲中,現在的做法無毅於把自家球迷往外趕。

02,他們到底怎麼了?

中超聯賽現在受到球迷的關注度非常高,球迷也不是盲目的追捧自己的球隊,球迷現在更加理智的看待問題,就江蘇蘇寧默契球讓球迷很惱火。球員在場上失去了自信和正確對待比賽的平常心,在絕望中的爆發吧,那壓抑的氣氛和強大的對手讓他們失去了理智,球員們在場上動作變形,動作加大,讓人感覺害怕。感覺這支球隊失去了希望和未來,他們絕望了。中國足球這樣的例子不少,只不過最近幾年有所收斂,在以前真的很常見。這也是我們足球發展不起來的原因,丟掉了自信,丟掉了平常心和理智面對問題的決心。

這個判罰對於葉重秋來說,不重。對於謝鵬飛來說,可以接受。但是在這背後的問題,是不是值得深思和解決。

26岁的女房客
2019-07-20

我們先來看足協公告: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9年7月13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17輪場序136場,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蘇寧易購隊與上海上港集團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南京奧體中心體育場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當事人情況說明及視頻等,當比賽進行到第8分鐘時,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蘇寧易購隊30號球員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及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在自然停賽基礎上追加如下處罰:

一、對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蘇寧易購隊30號球員葉重秋予以停賽6場;

二、罰款人民幣6萬元。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當事人情況說明及視頻等,當比賽進行到第70分鐘時,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蘇寧易購隊11號球員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被裁判員紅牌罰令出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在自然停賽基礎上追加如下處罰:

一、對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蘇寧易購隊11號球員謝鵬飛予以停賽3場;

二、罰款人民幣3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關於違規違紀的停賽執行細則》、《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其實楊世元上來飛膝這下也夠狠的的,葉要不用這個飛踹姿勢擋一下,估計得被頂殘了,楊世元的踢法就是動作猛,完全不顧自己和對手的安危,坐穩主力靠的就是拼命,尤其在對國安比賽中開場不到20分鐘鐵頭兩連擊給人印象深刻。並從此坐穩主力,拼搶動作大,就看你躲不躲,只不過這次碰到個葉重秋,但我人個人覺得楊世元也髒,早晚有老球痞教育他。

同樣奧斯卡踢兩腳禁賽8場,所以說這次處罰有點重,我們也應該遵從文明比賽第一,成績第二,當然有好的體制才有好的聯賽,希望我們中國聯賽能越來越好。

我們先來看足協公告:各賽區委員會、各足球俱樂部:

2019年7月13日,中國足球協會超級聯賽第17輪場序136場,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蘇寧易購隊與上海上港集團足球俱樂部隊的比賽在南京奧體中心體育場舉行。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當事人情況說明及視頻等,當比賽進行到第8分鐘時,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蘇寧易購隊30號球員葉重秋在爭搶球的過程中,蹬踹對方球員面部和胸部,致使對方球員受傷下場,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及第四十八條之規定,在自然停賽基礎上追加如下處罰:

一、對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蘇寧易購隊30號球員葉重秋予以停賽6場;

二、罰款人民幣6萬元。

根據比賽監督報告、裁判員報告、當事人情況說明及視頻等,當比賽進行到第70分鐘時,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蘇寧易購隊11號球員謝鵬飛故意踢對方球員腿部,被裁判員紅牌罰令出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五十三條之規定,在自然停賽基礎上追加如下處罰:

一、對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蘇寧易購隊11號球員謝鵬飛予以停賽3場;

二、罰款人民幣3萬元。

上述處罰應按照《中國足球協會關於違規違紀的停賽執行細則》、《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第十七條及第一百一十二條的規定執行。

本處罰決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其實楊世元上來飛膝這下也夠狠的的,葉要不用這個飛踹姿勢擋一下,估計得被頂殘了,楊世元的踢法就是動作猛,完全不顧自己和對手的安危,坐穩主力靠的就是拼命,尤其在對國安比賽中開場不到20分鐘鐵頭兩連擊給人印象深刻。並從此坐穩主力,拼搶動作大,就看你躲不躲,只不過這次碰到個葉重秋,但我人個人覺得楊世元也髒,早晚有老球痞教育他。

同樣奧斯卡踢兩腳禁賽8場,所以說這次處罰有點重,我們也應該遵從文明比賽第一,成績第二,當然有好的體制才有好的聯賽,希望我們中國聯賽能越來越好。

曙光179237098姚曙光
2019-07-20

謝謝邀請

在第十七輪的中超聯賽中,蘇寧球員葉重秋暴力飛踹上港球員的胸部,造成對方球員臉部和胸部受傷流血,還有謝鵬飛鏟上港球員,葉重秋,謝鵬飛雙雙被紅牌罰下,足協開出的罰單,我認為葉重秋的處罰過輕,葉重秋的犯規牲質惡劣,如果他的腳在上一點,上港球員的眼晴可能會踹瞎,我認為像這種球場上的暴力行為,要堅決打擊,葉重秋至少要停賽10場,罰10萬元,而且還要寫出書面檢討,蘇寧俱樂部把他下放到俱樂部反省。

還有在第十八輪中蘇寧外援柏萊塔報復腳踢卓爾球員頭部一事,足協應該有更嚴厲的處罰。

蘇寧的賽風賽紀一貫中規中矩,上賽季30場聯賽沒有一張紅牌,本賽季輸給申花以後,俱樂部,球隊,球迷都表現反常,沒有找出球隊輸球的原因而引起球迷的強烈不滿,也給球員的心理上造成陰影,有了不良情緒,因此,球員們在場上情緒激動而導致輸球又輸人,這與俱樂部的管理不善有關。

真诚71461
2019-07-20

葉重秋這樣的球員必須開除,一生禁賽才行

开心自然笑
2019-07-20

罰的太輕了終身禁賽這是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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