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死後留下的歷史疑案,招見兒子曹彰到底想交待什麼?

曹操死後留下的歷史疑案,招見兒子曹彰到底想交待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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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20年,曹操在收到了孫權送來的關羽的首級以後,不久便舊病(頭風)復發,派人叫曹彰趕快來洛陽。曹彰很快來到洛陽,但曹操已死。

曹操死後留下的歷史疑案,招見兒子曹彰到底想交待什麼?

替曹操辦喪事的,是賈逵。曹彰問賈逵:“先王(曹操)的璽與綬,在什麼地方?”

賈逵回答:“先王已經有了太子(曹丕)。璽綬在什麼地方,不是(您)君侯所應該問的。”曹彰是鄢陵侯,所以賈逵稱他為“君侯”。

曹丕這時候不在洛陽,在鄴縣。曹丕的左右,有曹操留下的老臣華歆、王朗之流,叫曹丕不必去洛陽奔喪,立刻就在鄴縣行禮即位(宣佈繼承曹操的魏王之位)。這是很厲害的一著,消弭了其他王子可能有的爭位的野心。

曹彰向賈逵詢問了璽綬在什麼地方;他為什麼要如此呢,是不是自己想繼位為魏王?進一步說,曹操為什麼要在病危之時,派人叫曹彰趕快來洛陽?是不是想叫曹彰繼位?或是,如魚豢在《魏略》裡所說,“依照曹彰的猜測,曹操想改立曹植為太子。以曹植繼位為王?

《三國志集解》的作者盧弼。認為《魏略》的說法“不足信”。盧弼舉出《太平御覽》卷二百四十一所保存的一條曹操的“令”。這一條“令”,是寫給“子文”的(子文是曹彰的字)。令的全文是:“告子文:汝等悉為侯,而子桓獨不封,止為五宮中郎將,此是太子可知矣。”

我卻以為《太平御覽》之中的這一條“令”,也未必可靠。我懷疑這一條“令”,因為:(一)當父親的很少不稱兒子的名而稱字;(二)曹操早就立了曹丕為魏國的太子,曹彰不是不知道。曹操用不著提起曹丕尚未封侯的事,用這一點事實,來證明曹丕是太子。當父親的,想立誰為太子,就立誰為太子;已經立了誰,誰便是太子,當父親的用不著向別的兒子解釋,或提出什麼證明。

曹操死後留下的歷史疑案,招見兒子曹彰到底想交待什麼?

《魏略》又說,曹彰向曹植說:“先王叫我回來,大概是想改立你為太子罷?”曹植回答:“你不可以有如此想法。袁紹的兄弟爭位,你沒有見到麼?”

《魏略》這一部書,充滿了這種“想當然耳”的謠言。《魏略》的作者魚豢忽略了曹操在建安二十四年年底與二十五年年初,早已對曹植失望,連一個“南中郎將、行徵虜將軍”的官職都撤銷了,怎麼會異想天開,又要把曹丕換了,改立這喝酒喝得爛醉的曹植?同時,曹丕在這幾年以來,頗會裝模作樣,做出一副彬彬有禮、謹慎小心的姿態,已經贏得丁曹操的信任。

曹彰沒有理由,對曹植特別好,對曹丕特別不好。他沒有理由為了曹植而去傷害曹丕。

那末,他又為什麼要向賈逵詢問:“先王的璽綬何在?”我以為,他可能是自己想繼位為王。曹丕當然很快就接到賈逵的報告。也很快就下令所有諸侯,包括鄢陵侯曹彰與臨淄侯曹植,都各回本國(按照當時的制度,諸侯在所封的本國居住,“科禁甚嚴”。所謂“科”,是一條一條的規矩。例如,不得與別的諸侯有所來往或通訊,不得於未經請準之時,擅自進京或到魏國的都城鄴縣、求見皇帝或當政的“丞相、魏王”;也不得於言語上及行動上“非禮”。所謂“非禮”,包括喝酒過量,或酒後罵人,尤其是罵了“監國謁者”。監國謁者,在事實上等於是監視諸侯的“獄吏”,而諸侯等於是“待決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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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侯”,這是何等令人嚮往的一種享受!被光武帝封了侯的入,的確是活得很舒服。到了曹丕之時,這就不是滋味了。

曹彰在建安二十五年(也就是延康元年)曹丕繼位以後,奉令去鄢陵縣“就國”。在小地方當小諸侯(鄢陵侯);正如別的諸侯一樣,常常看監國謁者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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