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清楚的理解一下UGC。
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指用戶原創內容,是伴隨著以提倡個性化為主要特點的Web2.0概念而興起的。它並不是某一種具體的業務,而是一種用戶使用互聯網的新方式,即由原來的以下載為主變成下載和上傳並重。隨著互聯網運用的發展,網絡用戶的交互作用得以體現,用戶既是網絡內容的瀏覽者,也是網絡內容的創造者。
對網易雲音樂有很多益處——
1.擁有巨大的潛在用戶群
用戶越來越習慣和喜愛自己創作內容,並與他人分享。在互聯網上,UGC已經成為很多網民的生活方式,例如在UGC最為活躍的BBS和博客領域,國內已經有很大的用戶群體,並且仍在迅速增長。互聯網上的UGC用戶可以自然過渡到移動UGC。
2.形成新的商業模式和利潤
UGC在移動領域的發展將帶來新的商業模式和收入來源。由於互聯網在商業模式和管理機制上較為寬鬆,對用戶創作的內容無法進行版權保護和收入分成,而在移動網絡上,運營商可以比較容易地就具有增值價值的內容與用戶進行收入分成,此外移動運營商也可以通過這類業務刺激流量、獲得廣告收益等。
3.運營商獲得更高利潤
除了潛在市場巨大之外,UGC產業鏈的參與者相對較少也是移動運營商發展這類業務的有利因素。不像移動音樂,主要收入被傳統音樂行業賺取,而移動運營商的收入來自流量費,在UGC的價值鏈參與者中,幾乎沒有傳統行業的企業,更多的是互聯網新興網站,內容則來自分散的用戶,運營商在討價還價的談判過程中擁有主動權,這樣運營商往往可以獲得較高利潤。
4.提高用戶忠誠度
UGC業務不僅可以刺激用戶使用業務,提高運營商收入,同時也是運營商提高用戶忠誠度的有效手段,用戶不僅可以和自己的親朋好友分享自己的喜怒哀樂,還可以從自己創作的內容中獲得分成。
在UGC模式下,網友不再只是觀眾,而是成為互聯網內容的生產者和供應者,體驗式互聯網服務得以更深入的進行。
第一,用戶生產內容(UGC)將其與依靠編輯“copy and paste”的傳統新聞網站區別開來。
第二,多媒體手段的廣泛使用。
第三,新的贏利模式的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