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機構改革中文化執法局如何改?

4 個回答
80后小工勤
2018-11-02

其實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在2016年4月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意見》。今年國家機構改革已經明確文化與旅遊執法機構合併,下一步如何改還得等待兩辦出臺新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意見予以明確,以及《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條例》的頒佈。
市縣機構改革中文化執法局如何改?

這裡我結合國家、省級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政策,我個人分析以下觀點,僅供交流學習探討。

一、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文化執法屬於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裡面五支國字號執法隊伍之一,說明中央對文化和旅遊執法是相當重視的。文化執法機構名稱和性質各省市設置都不同,比如設區的市、縣,湖南省、山東省叫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政府組成部門或者直屬機構)、湖北省叫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大隊(文化部門管理的事業單位),設區的市(地級市)基本上落實了同城一支隊伍,無論執法機構稱局還是總隊、支隊、大隊,政府所屬還是部門管理對於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都要接受宣傳部的領導和文旅部門的指導,待新聞出版(版權)和電影歸口宣傳部後宣傳部直接指導文化執法機構。目前全國絕大部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都是委託執法,為委託的機關負責,有的地方使用行政編制、有的地方參公事業、有的地方純公益事業單位,為了捋順打造正規化、專業化執法隊伍所以2016年中央兩辦下發了文化執法機構改革意見,省級以下執法機構統一機構名稱、明確執法人員依法依規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等,各省市相應出臺了文化執法機構改革實施意見、辦法(文件可以百度),巧遇2018年各級機構改革,市、縣下一步具體怎麼改還要待中央和省對五個領域執法機構改革方案予以明確。

二、個人分析:《公務員法》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2016年兩辦出臺了《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先了解什麼是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是指依照法律、法規對行政相對人直接履行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職責的公務員,其職責具有執行性、強制性。也相應的還出臺了《專業技術類公務員管理暫行辦法》,可以看出《公務員法》主要的調整對象應該是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那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暫行規定》調整對象就是暫列在事業單位系列的五大領域綜合執機構伍再加上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簡單點今後正規化的國字號執法隊伍只有這5+1,頂層出臺法律法規、規章都是環環相扣的,為下一步改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已經在上海市試點,2016年~2018年上海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考試招考城管執法人員和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不言自明下一步向五個領域綜合執法機構推廣那只是時間問題。

新《公務員法》修改出臺後,如果還保留“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條款。那麼參公事業單位還會繼續存在。

劃重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規定第三十條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工作人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參照本規定進行管理。足以說明頂層設計時改革思路是:最終要將行政執法機構全部納入行政編制規範管理或者將執法機構繼續保留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序列,機構和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行政編制總量不突破這是原則行政執法機構置換行政編制不現實,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參公可能性最大。關於參公的話題最熱門,事關執法機構的正規化和執法人員待遇,由於各地參公編制緊缺管控嚴格、執法人員身份認定複雜、歷史遺留等問題的原因執法機構參公難度較大,比如當年的聘幹人員、非幹部身份人員、成了學歷通過公開招考進入人員、聘任在管理崗位上的工人身份人員等等,對於這些疑難雜症組織人事部門必須要明確相關政策、條件。特別是在這次人大2018年《公務員法》(修訂草案)條款:第一百一十二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在釋義中必須對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工人身份”、“工勤技能崗位”做出詳細的說明解釋。“工勤人員”是指聘在工勤崗位上的工作人員還是指工人身份的工作人員?是崗位還是身份?事業單位聘在管理和專技崗位上工人身份的工作人員如何界定?藉此契機予以明確,對執法機構改革提供人事政策依據。

但是遼寧省大連市又是特例。2017年7月16日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 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市、縣兩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人員依法依規納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2018年7月7日,《大連市市屬公益性事業單位優化整合方案》出臺,將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劃入新組建的文化旅遊綜合執法服務中心,執法機構定為非參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原執法參公人員繼續保留待遇或者與機關轉任 。

對於綜合執法改革10月份公佈的其他省級改革方案大致是以下內容:改革後,除行政執法機構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整合組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繼續深入推動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省級行政主管部門原則上不設行政執法隊伍,主要負責政策標準制定、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設區的市與市轄區原則上只設一個執法層級,避免重複執法。在鄉鎮(街道)、開發區(園區)和有條件的縣(市、區)探索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嚴禁使用輔助人員執法。

三、文件摘要:2016年4月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意見》。

意見指出,要高度重視文化市場管理問題,進一步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推動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建設,更好地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和意識形態安全,更好地促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繁榮發展。

意見明確了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並立足於當前文化市場現狀和綜合執法工作實際,提出適合文化市場發展和監管要求的改革措施。

一是明確綜合執法機構適用範圍,提出綜合執法機構相對集中行使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版權)等部門的行政執法權,推進統一執法。

二是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運行機制,釐清綜合執法機構與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形成分工負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體制,建立文化部牽頭的全國文化市場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充實完善省、市、縣三級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四是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健全執法人員培訓機制,建立統一規範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規則;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強非現場監管執法,提升執法效能;健全文化市場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建立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事中事後監管體制。

五是規範直轄市和市、縣兩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設置。直轄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可對各區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實行直接管理;副省級城市、省轄市可整合市區兩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組建市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縣級市和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加強隊伍建設,切實履行監管責任。

六是強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保障。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要統一規範綜合執法機構名稱,並結合本轄區地理範圍、執法任務等情況,統籌考慮綜合執法機構編制安排。執法人員依法依規實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所需工作經費和能力建設經費列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文化與旅遊執法機構的合併整合下一步執法改革意見必定重新修訂下發,最理想的就是待《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條例》的頒佈,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成為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我相信改革只會越來越好,支持黨中央的英明決策。文化執法人員只有不斷的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才會在改革的浪潮中砥礪前行。💪
市縣機構改革中文化執法局如何改?

真宁腔调
2018-11-02

文化執法是行政綜合執法改革中“5+1”領域執法隊伍之一,隨同行政執法綜合改革,設置文化旅遊執法中心。

作為行政類事業單位的一類,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被明確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行政執法綜合改革,以縣區為主,省級、設區的市不再對應單獨設立行政執法部門。縣區一級行政執法機構的設立,有兩種方案,一種是以遼寧省為試點的縣區只成立一個“行政綜合執法中心”;另一種是根據4月份出臺的《黨政機構改革方案》中,要求組建農業、文化、交通、市場、環保五個專業領域執法隊伍,根據這一要求,在縣區建立“5+1”綜合執法隊伍,即在五個領域執法隊伍成立之後,將剩餘的其他行政執法職能整合在一起,成立一個“行政綜合執法中心”。設區的市,行政執法機構與區整合,以區為主。

在事業單位改革中,由於行政類職能劃歸黨政機關承擔,事業單位取消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屬性,也就是說,從此以後,事業單位不再參公管理了,原來的參公單位,成為普通事業單位。行政執法雖然是行政職能,但事業單位不參公是整體改革模式,也會遵照執行。原來的參公人員暫時保留身份和待遇,未參公的和新進人員一律不參公,按普通事業人員對待。臨時人員全面清退出執法隊伍,禁止輔助人員參與行政執法。

市縣機構改革中文化執法局如何改?

Z140210411
2018-11-01

這個猜不出來的,得根據各縣區的情況來定。

森林74693
2018-11-02

撫順市東洲區 東方上城小區 3千餘戶,暖氣到11月1號了。總管線還是冰涼的。供熱單位是能港熱電。沒有供暖。心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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