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企業高管,西安奔馳女車主王女士到你處求職或尋求企業合作你將會怎樣處理?

8 個回答
太阳雨47155173
2019-04-16

不要,因為她處理的方式用的不是智慧也不是依法只是本能,而且造成了撒潑的負面影響。

買東西有規矩的,這個東西只要沒有經過我手就不是我的,你是好是壞那是你的事,就算經過我手,在法定期限內只要不是我的原因造成的損壞也不是我的事。只有兩個條件,在我規定要這個東西的時間內,要麼給我想要的東西,要麼退我錢,現在這麼發達,什麼東西哪裡沒有?!

前幾年不是有一個郵政包裹有毒品,喊你報警什麼什麼的詐騙電話,有的人接著電話就怕了,聰明的跑去派出所問,上當的也有不少。我也接著過,我回答她的是:既然有毒品,東西也在你們手裡,應該是你報警。拍的一下掛了我的電話,回打過去把我拉黑了。

不管從哪方面說,那家賣車的都站不著腳,幾句話就解決的問題,為什麼要撒潑。那家賣車公司的推銷員無非就是欺負善良的人想賺昧心的錢,既然要經過網絡支持或者法律才能解決,就不能只是道歉,美國炸我們大使館的時候就玩過這招,但是同時還在侵犯我們南海,為了正能量回歸,我認為應該依法依規給那家公司和推銷員一點教訓。

秦伟良1
2019-04-16

1984年,我曾經自學獲得過(公共關係)特等優秀生,被保送北大繼續深造。單位人事主管說,你辭職可以去,那個年代我放棄了深造。後來我對公共關係現狀的瞭解,慶幸得虧沒去。公共關係在中國已經演變成,為不法行為擦屁股的學問了。由於市場經濟發展到產品差異性不斷縮小,服務品質越來越重要的時候。這個研究生假如來我的公司應聘,如果,她本人同意並被聘用,就以她事件為出發點,展開誠實守信對個人利益和企業利益影響大討論。應該討論會有一個結論。這個結論就是企業服務改革的方向,此時真正的公共關係關注企業產品對應人群之間關係引入企業管理和對外溝通和交流上。切不可因她特立獨行的維權,企業嚇得不敢要她,怕不好管!

随心一问
2019-04-16

謝邀請:

企業招聘是要招到對的人,並不會針對某人,只要人品沒問題,會給企業帶來好的發展,企業都會委於重任的。

人是自私的,常言道:“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雖然王女士在維權的過程中,行為有所不當,在網絡上造成言論。雖然事情已經解決,但也給了王女士一種經歷,她也會從中得到經驗,對處事會更幾成熟,更加幹練。

如果西安奔馳女車主王女士到我們公司求職或尋求企業合作,只要對雙方是有利的,我會歡迎的。。。。

ヽ扯淡
2019-04-17

給個理由幹嘛不用,就因四兒子店這個事? 人家正常維權,據理力爭,不就是坐了個引擎蓋。設身處地想想,還沒出門就漏油,拖了這麼多天,四兒子店使出渾身解數敷衍顧客,換個人估計得提著冒藍火的加特林上門了。言歸正傳,沒有接觸過一個人,怎可非議聘不聘用她,難不成你火眼金睛,初見或者隔屏就能透視一個人

别样的异乡人
2019-04-17

對於樓主,我想問一下你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抓著一個社會熱點審視社會嗎?媒體是應該澄清事實,客觀報道,還是博人眼球?

對於不要,不好管理這類,請不要針對一個人說什麼,那會對別人造成很大的傷害,這也表示,貴公司在管理在理念上是有問題的,這樣的公司不去也罷。

阳光下的星星1234787
2019-04-16

謝謝邀請:

這種問題不能一概而論,畢竟是兩碼事。從人的角度來講,人,是自私的,包括所有人,個人的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又怎能去為企業謀發展呢。雖然“車主女士”的舉動有過激之處,給某公司和企業帶來顏面和信譽的反響之大。事後該公司和企業已經妥善處理好相應的問題和工作,社會各界人士有目共睹,誤會已經消除。

假若“該車主女士”來“我企業,公司尋求經營作合作伙伴”。“我持歡迎的態度”。(個人見解,不代表任何立場)

在水一方46974334
2019-04-16

老實說如果我碰到此種情況我會婉轉表態拒絕,今天與多位人士一起在談論此事時幾乎異口同聲拒絕,箇中情形或者傍人難以理解但共識是:有時企業架構和程序性流程使需解決問題有時可能有所延誤或突發事件處理延誤,基於企業利益只有放棄。

顺其自然毛13484622931
2019-04-16

你是否頭讓騾子踢了,如果車主不用那辦法,4S店就是霸王條款啊誰都知道是被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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