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員送快遞,收件客戶要求快遞員把貨放到門房,結果貨丟了,這該誰賠?

10 個回答
冰焰
2019-06-16

既然快遞員是在收貨人的要求之下,把快遞放在門房的。那麼,該快遞被第三人盜走的風險負擔,就應該由收貨人自己承擔,而不應讓快遞員無辜承擔。
快遞員送快遞,收件客戶要求快遞員把貨放到門房,結果貨丟了,這該誰賠?
如題所述,一名快遞員上門送貨,結果收件人因某種原因而不方便取貨,於是就讓快遞小哥把快遞放在小區門房裡,等他有空了再去自取。快遞小哥聽從收件人的安排,把快遞放在小區門房後,便自行離開去送其它快遞了。本以為這單快遞已經完成,不會再有後續麻煩,結果麻煩的事還是找上門來了。

收件人忙完以後去小區門房取快遞時,反覆翻找都沒找到該快遞。於是,他得出一個顯而易見的結論:快遞被人冒領了。於是,收件人怒不可遏地打電話給快遞小哥,聲色俱厲地質問他道:“我的快遞怎麼被人偷了?你怎麼負責送貨的?叫你放在小區門房那裡,你就不管了嗎?你有沒有一點職業道德?……”就這麼不由分說地劈頭蓋臉一頓臭罵,快遞小哥當即感到非常委屈。

那麼,快遞小哥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畢竟,快遞小哥和收件人之間,僅僅只有貨物運輸合同關係,而不具有貨物保管合同關係。因此,快遞小哥把快遞交給收件人或者放在收件人的指定地點後,他的合同義務便履行完畢,不再負有其他義務。更何況,是收件人本人要求快遞小哥把快遞放在小區門房的,那麼有關的風險負擔便應由收件人自行承擔。

敢情收件人認為,快遞小哥要在門房那裡守著快遞,等你忙完了再交給你嗎?想的真美!
快遞員送快遞,收件客戶要求快遞員把貨放到門房,結果貨丟了,這該誰賠?

小角色1979
2019-06-16

說一個真實的案例吧。

兩個文件封放在保安哪。三天後,打電話給我說她沒收到件。忙得要死,去保安室。沒找到件,調監控,從我把快遞放在保安,到她拿走,都清清楚楚的。我又去找他,那女的咬定沒收到件。我要求她一起看監控,她也不。就咬定沒收到,還動手推我。我只報警,警察來了,又找到公司兩個副總一起看監控。當大家看到監控她把快遞拿走後,這時副總想把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想把事搞大了。警察也說,跟你沒關係了,你已經把快遞送到了。我也沒想要怎麼樣,就算了。沒想到,第二天又來電話說,監控裡她拿走的不是某某人寄過來的。那個人寄過來的件是我沒送到,是我給搞丟了。我又和領導去,她還是一口咬定沒收到快遞,最後我們在她們廠裡廢品堆裡把快遞包裝找出來。那死女人才閉嘴。

佛系妈妈育儿
2019-06-18

頭條真是神啊,我正好前幾天才遇到這樣的情況。

前些天在網上買了一瓶化妝品,但是送的時候我在家,

但由於一個人帶娃,孩子又太小,不著急用,我就讓快遞員把化妝品放在門衛室了。

(因為現在的快遞基本上都不送貨上門的,況且不是特別急用的東西我一般也不會要求送貨上門)

後來,下午孩子爸爸回來之後,我讓他看著娃,我下樓去拿快遞。

在門衛室怎麼都找不到我的快遞。

沒辦法又給快遞員打電話,問他放在那裡了,按他說的位置找還是無果。快遞員送快遞,收件客戶要求快遞員把貨放到門房,結果貨丟了,這該誰賠?


第二天,快遞員過來送快遞,

又幫我找,還是沒找到。這才覺得應該是被別人拿走了,

一兩百塊錢雖說不多,但對我這種窮逼來說也是錢啊。

於是,接下來就跟快遞員協商解決的問題。

因為我覺得是我要求快遞員把快遞放在門衛室的。

自己有責任,所以在賠償問題上,

沒有要求快遞員全賠。(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要求人家全賠)

快遞員態度也很誠懇,願意承擔一部分的賠償。


在和平的協商之後,我倆一人承擔一半的責任,

也就是他賠償了我快遞一半的費用。

我也不知道這合不合理,但對我來說已經知足,

下次自己吸取教訓好了。

其實快遞員也不恨容易。

這個事情,要相互理解吧。如果是貴重物品,最好要求快遞送貨上門或者自己立馬去取,

不要放在門衛室太久,

不然丟了很麻煩的。快遞員送快遞,收件客戶要求快遞員把貨放到門房,結果貨丟了,這該誰賠?

酱油卖不卖
2019-06-16

我覺得都脫不了關係,人心複雜,我說一下我的經歷。又一次我在網上買的小米盒子,用了一段時間壞了,就返廠,寄回來時沒有用小米常用的那個快遞,用了一個什麼通的,那個就不說了,派件員給我打電話我讓放門衛室了,結果下午去找怎麼也找不到,我給派件員打電話,他說放哪了,我問放在什麼位置,他說的清清楚楚在哪裡,然後我就把整個放快遞的地方翻了幾遍,還是沒找到,我又打電話問他放的時候屋裡有人沒有,他仍然說有,就是放哪了,記得很清楚,我說看監控吧,然後他就改口說他也再找找,一會打過來電話說忘車上了,放的時候可能漏拿了,沒過一會就送過來來了。像這種情況應該不會只有一例。不能說打電話同意了就沒責任,那也要有放哪的證據吧?

热诚关心要求
2019-07-24

做快遞會遇到很多刁民,我2017年6月17號就遇到了一個刁民。

16號,晚上,在深圳清湖龍湖君薈時尚公寓, 我打電話給一個客戶:“您好!我圓通快遞的,您的快遞到了,麻煩過來拿一下。”

他說:“明天給我,這邊我才剛搬過來,不熟悉。”

“那我幫投櫃子吧!”

“不行,我不熟悉!”

“那好吧!”

17號早上8點多,我再次打電話給他,叫他過來拿他的包裹, 他回答:“我還未過來,你幫我放前臺吧!”

然後,我就找到那個男的前臺保安,和他說放個快遞在他那裡。 還叫那保安和他通了兩分鐘電話。

誰知10點多的時候,他打電話過來說:“我找不到那個件,你到底放哪裡了?”

我說:“就在B棟一樓前臺那裡,你都和那個保安說了半個鍾電話了,你不知道嗎?”

他很大聲:“我不知道,你不給我找到,我就投訴你!”

我一聽火了:“你投訴我都沒用,你同意放那裡的。我都有電話錄音的。”

他說:“那你過來幫我找。”

我說:“我還在派件中,還有很多件沒有派,12點後吧!”

十二點半,他又打電話過來:“最遲兩點鐘,不解決,我就找你公司解決。” 我說:“兩點前幫你解決。”

一點半,我過去龍湖君薈一看,件還在那桌子上。

我就把它拍下來,送件上他辦公室,給他看了一下:“件就在下面,你怎麼不看一下是不是你?上面有名字的。”

他說:“這是後面放上去的嗎?我沒看到。” 我說:“早上8點多,我就放那裡,沒動過。”

他還嘮嘮叨叨, 我就說:“沒事就算了。”

聽朋友說:“還有更刁民的。一個女的收到付件,直接在快遞員面前用剪刀把衣服剪爛,然後拒收。

還說:‘你有證據證明是我剪的嗎?’她是為了報復賣家,因為之前和賣家交易的時候發生了矛盾,這次特意買一件衣服剪爛來報復的。”

lu163228800
2019-07-26

一般情形:

快遞員:喂,快遞到了你家裡好像沒人。

客戶:給我放在保安室/物業/門口/水錶井……

快遞員:恩,好吧!

然後標註好放在保安室,登記不登記視具體情況而定。(PS:正常情況下快遞員不會不放給自己找麻煩)

客戶:我去沒找到,你來幫我找一下。

快遞員:你仔細看看。

客戶:找了好幾遍就是沒有,你放在哪裡的?

快遞員:就在保安室,實在找不到等下我過來看看!

過來查找:

結果一:順利找到,兩種可能1.有些客戶懶得很根本不找,就是想讓快遞員找到送過去!(別不信,什麼人都有,至於客戶是不是這種人,送過幾次自然知道了)2.客戶真的沒在意,或者快遞員標註不清。

結果二:沒找到,兩種可能1.被別人拿走,不論有心沒心,這種快遞再還回來可能性為零,即使有監控、報警找回來可能性也不大,況且快遞員真的很忙,不一定有時間去這麼折騰。2.被收件人自己拿走,可能性相對第一種情況小一些,但別不信就有這種人!

不論那種可能都是三種處理結果:1查找到,大家相安無事,如果是收件人自己拿走的被查到的,以後所有快遞至少都會防著你(同行之間會相互告知一些垃圾客戶信息,相互提醒)。2低價值相互協商理賠。3高價值或者快遞員不願賠付,收件人會選擇退貨或者投訴,在現有行業規則下,快遞員損失是避免不了的!

對身處一線的業務員忠告:

1.出現問題不要情緒化,非保價物品有賠償限額,不至於到了要動怒、動粗甚至極端情況犯法的地步。(保價物品只接受本人身份證簽收)

2.不論什麼暫放方式都有風險性,經驗會告訴你哪些地方安全,對於經常出問題不安全的地方建議不要放,實在不得已一定要在通話中跟收件人確定好取件時間,提醒儘快取件,放置時間太長的又不安全的堅決不放!

3.多與同行溝通,相互瞭解一下出現問題的客戶,如果一個客戶幾個快遞都出現過問題,那麼這個客戶幾乎100%有問題!果斷拉進黑名單,不收不送。

4.丟過件的地方或者客戶,自己做個記錄,畢竟送個件一塊錢,吃過這麼大的虧,不能在一個地方再跌倒了是吧,以後有這個地方或者客戶的快遞小心對待。

5.服務行業什麼樣的人都可能遇到,況且是快遞這種服務對象大眾化的行業,客戶群體特徵因地而異,應對方式也要因地制宜!

對客戶說幾句話:自己的東西應該知道快遞價值,如果很貴重請不要讓快遞員放在不怎麼安全的地方。碰到快遞員不好說話的,理應拿起手機投訴為自己維權!下次不要選擇這個快遞,但也不要以自己是客戶就予取予求,人和人尊重都是相互的,你不尊重別人,別人不可能用心為你服務,一句感謝有可能別人心理就是雨過天晴!

-禾刀-
2019-06-16

百分之百快遞員賠!

1.快遞員無法證明是客戶授意放門口的。(除非快遞員有通話錄音,並報一次單號,這是不可能的)。

2.快遞員無法證明這個貨放在的是他家門口。在總部或者發件網點核實收件人時,為了個人利益,收件人往往會說沒有收到。退一萬步,收件人說,我是讓他放了呀,但是我沒收到呀!(總部會讓派件網點調取投遞證明,就是一路上的監控和電梯監控,這些都是需要報警才可以調取的,而且只能偷拍,只有警察才能合法存走。而且除非他是別墅,就這一戶,如果多戶,投降吧)

3.因非本人簽收導致的破損或者遺失,由派件員承擔。門房,前臺,快遞櫃,家人,同事,放門口,都是非本人簽收範圍。洗洗睡吧,陪定了。

還有其他的,不細說了。以前嘛,怕教壞客戶。現在都這個鬼樣子了,我說一句聽得懂的。

只要你說這個件沒收到,快遞員百分之百要賠錢!哪怕是你本人收的,還簽字了!!!只要你不承認,快遞員是無法證明這個字是你本人籤的!最後判定就是賠!

為什麼快遞員要賠?!因為他不想損失更多!!!單純的賠了,也就一個貨款。跟收件人說好,就說收到了,就沒事。

如果被公司判定遺失,還有加罰!對於業務員會多付出50元左右的代價,對於派件分部會影響遺失率考核。所以到最後,都是快遞員硬著頭皮去賠!!!

就跟張芒果這個事情一樣,如果你收到了賠償,還要說是快遞員陪給你的,沒錯,快遞員要被加罰最少50。再加上二次投訴500塊!張芒果這個鳥人不停地投訴導致了總部直接認為派件網點沒有積極處理,甚至服務態度出現偏差,所以加倍的罰!

多說一句,末端真的很苦,我是從快遞員做出來的快遞小老闆,每次看著那些變態的罰款下來了。不知道默默地幫他們扛了多少,因為我知道這樣罰下去人會有多難受。但是多了有些實在扛不動的也只能罰下去。沒辦法,別的行業虧錢可以不信,快遞站點虧損一半以上吧,這不是祕密,只是陷在泥潭出不了。如果不做,車輛,鋪子,設備,押金,貨款。等等加起來最少20~30萬左右的成本,全部白瞎,拖家帶口的賭不起脾氣。

也就今明兩年,快遞行業會出現大的變動。因為今年下半年開始會有大量快遞網點倒閉,導致行業調整。為什麼?派費低,考核嚴,罰款重,攬收價格跟屎一樣,加上人手越來越難招,去年就都頂不住了。今年唉~~~~

說順豐好的,自己掏心窩子的去跟順豐的快遞員聊聊,他們離職率有多高,可能會驚嚇到你的。

yy清947
2019-07-24

快遞員送快遞,給你打了電話,你個人同意快遞員把快件放到門房?我不明白你為什麼不能親自下來取件?你自己知不知道誰在門房裡?有沒有人在值班?你與門房裡的人通電話說明情況沒有?這些你都沒有說,既然這個樣子,這個快件丟失了,只有你自己負責!一般快遞員都有電話錄音,就我知道的,我們週日廠裡沒有人在,快遞員都會給我打電話,問我是否週一再來送快件!只要我答應了,他立馬會有一個信息發過來,所以我敢肯定,你要麼用的快遞公司不正規,要麼這件事情要有你自己負全責!自己賠!(請看下面的通知單)謝謝邀請!
快遞員送快遞,收件客戶要求快遞員把貨放到門房,結果貨丟了,這該誰賠?

简单HUI
2019-06-16

真實情況,快遞員電話買家說放便利店,結果買家過了幾天去拿沒有,鄉鎮便利店沒有監控自然查不到去哪裡了。

然後買家就找賣家,說沒收到件,一查確實不是本人簽收。然後賣家請求發貨快遞處理,回覆說派件員按客戶要求送貨了,客戶說就是沒收到。幾個回合下來,買家就申請退款,賣家自然是叫快遞協助找件。過了幾天,退款申請都要自動處理了,快遞才反饋,快遞員已經處理了,也就是快遞員自己賠了。買家還申請著退款,沒興趣追究然後了,賣家知道快遞員自己賠了,聯繫快遞員退了商品成本價和實付款差價。

服務行業,都不容易,不要說什麼出了意外誰的責任誰買單。一般要麼快遞員買單要麼賣家買單,買家是不可能有錯的。

工业互联网
2019-09-19

這真是一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情,然而很多時候,客戶往往是有理的,即使無理也要鬧三分的,這大概是當前諸如快遞一類的服務業所面臨的一個一言難盡的困局。所以一說起這件事,或者是這類事,做快遞工作的小哥,就有說不完的委屈、倒不完的苦水。作為客戶,表示理解他們的難處。

快遞員送快遞,收件客戶要求快遞員把貨放到門房,結果貨丟了,這該誰賠?

然而站在客戶的立場上,有些時候,真的是會遇到一些令人崩潰的事情的,我有一次在網上買了一條連衣裙,是原廠品牌的春裝新品,從預訂到發貨足足等了半個月,從看到賣家發貨那一刻起我就盯著物流信息,翹首以盼,結果一直也不到,等了三四天的樣子,我有點著急了,就向賣家反應他們家的快遞實在是太慢了,賣家表示幫忙催幾次,結果依然是收不到,於是就給快遞打投訴電話,打了一下午,都是無人接聽狀態,最後等了大概一個禮拜,件終於收到了,然而這個過程中的種種體驗,已經將我對裙子本身的興趣消磨掉了一大半,雖然裙子還挺好看的,但是似乎對等待新裙子這件事,充滿了怨言與不愉快的體驗。當然,也對某快遞產生了怨念。

快遞員送快遞,收件客戶要求快遞員把貨放到門房,結果貨丟了,這該誰賠?

後來類似的體驗也有,比如說有一次朋友給我寄了一套瓷碗,結果快遞寄丟了,給快遞員打電話,快遞小哥一副不耐煩的樣子衝我喊道:那個配送點早就關門倒閉了,別再找我了!我一臉懵逼,本來丟失了朋友送的禮物就已經十分憋屈了,居然還要受這種沒來由的氣。

好了,舊事再提,也還生氣,快遞小哥有好有壞,客戶亦是如此,願我們都能站在彼此的立場上為對方考慮,減少不必要的相互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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