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出現業主被狗咬傷,物業要負責任嗎?

2 個回答
Hello温哥华
2019-06-18

今天正巧看了一個有關狂犬病發作的視頻,印象太深刻了,恐怖和痛心是最大的感受。

大家都知道狂犬病一旦得了那是100%死亡率,而且發作的時候就跟瘋狗一樣,一旦傷了他人又是一出悲劇。被狗咬後打狂犬疫苗只是一種補救方式,但是並不是百分之一百能夠避免得病,所以千萬別被咬,也不能相信“我家狗從來都不咬人”的世紀謊言。

回到小區被狗咬的事情上,第一責任人一定是狗的主人,物業一定不是主要責任。物業雖然應該對小區範圍內業主的安全負責任,但是大家也應該清楚,中國物業的尷尬境地,就算物業對遛狗和如何遛狗有相關規定,但是有些頑固執著的遛狗的業主搭理嗎?物業按照規定處罰,他們理睬嗎?所謂規定形同虛設就是這個意思,所以,還是找主要責任方狗的主人吧。

在對狗的態度這件事情上,世界上的人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愛狗人士,另一類是無感人士,所以為了解決對狗的態度這個千古難題,最好的方法就是畫好界限,雙方老死不相往來,這樣一方可以享受與狗的天倫之樂,另一方也可以遠離狗有可能帶來的傷害和攜帶的致命的狂犬病毒。

別越界,否則彼此都饒不了對方。

419517811
2019-06-13

在小區內出現被狗咬傷的情況,是令人痛心的。至於誰擔責的問題,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小區內的業主公約有規定不準養狗或有禁止養育的犬的約定。先由狗的所有者承擔責任,物業公司有盡到勸阻或報告的義務,不擔責任;反之,則承擔部分責任。對於無主狗,物業公司盡其所能履職的,可不擔責或承擔部分責任;反之,要擔責任。

二、小區內的業主公約規定可以養狗的約定。未栓狗繩的,狗的所有者承擔責任,已栓狗繩的,被咬者有過錯的,根據情況分配責任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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