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提前一個月寫辭職書,但是老闆沒同意辭職申請,員工可以離職嗎?如果離職了還有工資嗎?

10 個回答
次等大叔
2019-07-28

員工只要按正規流程提交了離職申請,那麼一定可以離職,並且能夠得到工作期間的全額工資。很多人對勞動法的不熟悉,導致自己不敢隨便行動,以為對自己不利。實際上這種擔心是多餘的,瞭解了下面的信息,在面對這種情況時,就知道如何處理了。具體闡述如下。

員工只要按正規流程提交了離職申請,那麼一定可以離職,並且能夠得到工作期間的全額工資。很多人對勞動法的不熟悉,導致自己不敢隨便行動,以為對自己不利。實際上這種擔心是多餘的,瞭解了下面的信息,在面對這種情況時,就知道如何處理了。具體闡述如下。

01 離職行為屬於單方授意行為,不需要一定得到對方的認可

對於任何兩個主體之間的意思表示分為兩種,即雙方確認及單方授意。像單位提出的勞動合同解除,就需要得到勞動者當事人的同意。這就是雙向的意思表示。

而勞動者提出離職申請,屬於單向的意思表示。只要勞動者按照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提前3天,轉正後提前30天,提出申請,即可在時間到期時自動解除。

企業不能以任何理由作為藉口,阻止勞動者的辭職行為。除非企業和勞動者協商之後,勞動者願意在某個期限之後再離職。

當然在離職之前還沒有結算的工資也需要正常結算,並不能因為你離職,公司就有理由拒絕發放。

員工只要按正規流程提交了離職申請,那麼一定可以離職,並且能夠得到工作期間的全額工資。很多人對勞動法的不熟悉,導致自己不敢隨便行動,以為對自己不利。實際上這種擔心是多餘的,瞭解了下面的信息,在面對這種情況時,就知道如何處理了。具體闡述如下。

01 離職行為屬於單方授意行為,不需要一定得到對方的認可

對於任何兩個主體之間的意思表示分為兩種,即雙方確認及單方授意。像單位提出的勞動合同解除,就需要得到勞動者當事人的同意。這就是雙向的意思表示。

而勞動者提出離職申請,屬於單向的意思表示。只要勞動者按照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提前3天,轉正後提前30天,提出申請,即可在時間到期時自動解除。

企業不能以任何理由作為藉口,阻止勞動者的辭職行為。除非企業和勞動者協商之後,勞動者願意在某個期限之後再離職。

當然在離職之前還沒有結算的工資也需要正常結算,並不能因為你離職,公司就有理由拒絕發放。

02 如果公司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同時不發放工資,勞動者有權要求按正常勞動法辦理,否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企業拒不履行其職責,只要手續齊全,勞動者可以與企業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為此,相關的材料勞動者可以提前準備。

比如簽訂的勞動合同,上下班的打卡記錄,月度工資條,社保繳費證明等等。這些都可以作為勞動仲裁的證明。另外勞動者提交的離職申請也可以作為證明。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最好是通過某些特別的方式將其傳遞給領導,比如發郵件發微信等等。因為這些方式不會存在丟失的情況,企業就沒辦法否認。

甚至可以直接找領導溝通相關的問題,並提前做好錄音。在整個溝通過程中要不卑不亢,將自己的正常權利主張表達出來。

將以上每一點做好,即便出現問題再申請仲裁,也可以確保自己的權利不受到損失。

員工只要按正規流程提交了離職申請,那麼一定可以離職,並且能夠得到工作期間的全額工資。很多人對勞動法的不熟悉,導致自己不敢隨便行動,以為對自己不利。實際上這種擔心是多餘的,瞭解了下面的信息,在面對這種情況時,就知道如何處理了。具體闡述如下。

01 離職行為屬於單方授意行為,不需要一定得到對方的認可

對於任何兩個主體之間的意思表示分為兩種,即雙方確認及單方授意。像單位提出的勞動合同解除,就需要得到勞動者當事人的同意。這就是雙向的意思表示。

而勞動者提出離職申請,屬於單向的意思表示。只要勞動者按照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提前3天,轉正後提前30天,提出申請,即可在時間到期時自動解除。

企業不能以任何理由作為藉口,阻止勞動者的辭職行為。除非企業和勞動者協商之後,勞動者願意在某個期限之後再離職。

當然在離職之前還沒有結算的工資也需要正常結算,並不能因為你離職,公司就有理由拒絕發放。

02 如果公司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同時不發放工資,勞動者有權要求按正常勞動法辦理,否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企業拒不履行其職責,只要手續齊全,勞動者可以與企業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為此,相關的材料勞動者可以提前準備。

比如簽訂的勞動合同,上下班的打卡記錄,月度工資條,社保繳費證明等等。這些都可以作為勞動仲裁的證明。另外勞動者提交的離職申請也可以作為證明。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最好是通過某些特別的方式將其傳遞給領導,比如發郵件發微信等等。因為這些方式不會存在丟失的情況,企業就沒辦法否認。

甚至可以直接找領導溝通相關的問題,並提前做好錄音。在整個溝通過程中要不卑不亢,將自己的正常權利主張表達出來。

將以上每一點做好,即便出現問題再申請仲裁,也可以確保自己的權利不受到損失。

03 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和企業撕破臉,這對自己也有不利的地方

當企業否認員工的離職行為,不發工資的時候,企業實際上已經知道他們觸犯了勞動法。他們之所以敢這麼做,就說明他們抱有繼續鬧下去的準備。

一旦企業真的很不要“臉”,那麼對勞動者來說是非常不利的。企業很可能會利用自己的優勢來醜化勞動者的實際行為。這不利於勞動者接下來的職業生涯,準確來說是不利於其找下一份工作。

所以於勞動者而言,最好的辦法,是能夠和企業達成協商一致的意見。對你好,對企業也好。如果企業非要表現得很無賴,那麼再採取必要的行動也不為過。

所以總的來說有三點:

1、只要提出離職申請,正常情況下都可以走,並且可以取得離職工資。

2、為了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需要提前收取相關證據。

3、最好的結果是雙方可以協商一致。


員工只要按正規流程提交了離職申請,那麼一定可以離職,並且能夠得到工作期間的全額工資。很多人對勞動法的不熟悉,導致自己不敢隨便行動,以為對自己不利。實際上這種擔心是多餘的,瞭解了下面的信息,在面對這種情況時,就知道如何處理了。具體闡述如下。

01 離職行為屬於單方授意行為,不需要一定得到對方的認可

對於任何兩個主體之間的意思表示分為兩種,即雙方確認及單方授意。像單位提出的勞動合同解除,就需要得到勞動者當事人的同意。這就是雙向的意思表示。

而勞動者提出離職申請,屬於單向的意思表示。只要勞動者按照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提前3天,轉正後提前30天,提出申請,即可在時間到期時自動解除。

企業不能以任何理由作為藉口,阻止勞動者的辭職行為。除非企業和勞動者協商之後,勞動者願意在某個期限之後再離職。

當然在離職之前還沒有結算的工資也需要正常結算,並不能因為你離職,公司就有理由拒絕發放。

02 如果公司拒絕辦理離職手續,同時不發放工資,勞動者有權要求按正常勞動法辦理,否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企業拒不履行其職責,只要手續齊全,勞動者可以與企業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為此,相關的材料勞動者可以提前準備。

比如簽訂的勞動合同,上下班的打卡記錄,月度工資條,社保繳費證明等等。這些都可以作為勞動仲裁的證明。另外勞動者提交的離職申請也可以作為證明。

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最好是通過某些特別的方式將其傳遞給領導,比如發郵件發微信等等。因為這些方式不會存在丟失的情況,企業就沒辦法否認。

甚至可以直接找領導溝通相關的問題,並提前做好錄音。在整個溝通過程中要不卑不亢,將自己的正常權利主張表達出來。

將以上每一點做好,即便出現問題再申請仲裁,也可以確保自己的權利不受到損失。

03 不到萬不得已,不要和企業撕破臉,這對自己也有不利的地方

當企業否認員工的離職行為,不發工資的時候,企業實際上已經知道他們觸犯了勞動法。他們之所以敢這麼做,就說明他們抱有繼續鬧下去的準備。

一旦企業真的很不要“臉”,那麼對勞動者來說是非常不利的。企業很可能會利用自己的優勢來醜化勞動者的實際行為。這不利於勞動者接下來的職業生涯,準確來說是不利於其找下一份工作。

所以於勞動者而言,最好的辦法,是能夠和企業達成協商一致的意見。對你好,對企業也好。如果企業非要表現得很無賴,那麼再採取必要的行動也不為過。

所以總的來說有三點:

1、只要提出離職申請,正常情況下都可以走,並且可以取得離職工資。

2、為了應對可能出現的不利情況,需要提前收取相關證據。

3、最好的結果是雙方可以協商一致。


伊酷童
2019-05-28

員工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辭職、提交辭職書,不用公司同意,也可以離職,工資也要照發。

如果公司以不發工資等手段強行留人,那麼員工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

以下說的是真實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2014年6月進了一個餐飲店當服務員,為什麼進餐飲店當服務員,說出來你門可能不信,因為聽網友說餐飲店有很多女服務員,還漂亮,然後就信了他的邪,去當了服務員。

迴歸正題,一開始我去當服務員的時候,店長把我安排在大廳當服務員,做了一個多星期的服務員

後來有個傳菜的自離了,就是工資都不要直接走了的,因為傳菜部加上部長就3個人,突然走了一個,肯定忙不過來,所以店長就把我調去做傳菜

做了幾天傳菜我才知道之前那個傳菜的為什麼要走了,另外一個做傳菜的是店長的小舅子,部長一天天的什麼事情基本都是安排我來做,而店長的小舅子就忙的時候來和我一起上上菜

早上做準備工作都是我來做,晚上收東西,洗東西也全我做。做了差不多十天的傳菜因為受不了那個氣,就向部長提出辭職,部長說叫我去跟店長說

我就寫了份辭職書給店長,店長當著我的面把辭職書給撕了,當時我就發火了,問他什麼意思,他說你不想要工資可以直接走,辭職我是不會批的。

當天晚上下班,我就去複印店那讓店老闆打了兩份辭職書,然後用手機拍了照,當時我就想著,如果30天后店長耍賴我就到勞動局仲裁。

第二天上班我在次把辭職書交給店長。他看都不看就扔垃圾桶了,我也不說話就去工作了。

當時忍著氣又做了30天,30天后我去跟店長辦理離職手續,他說他沒批准,你辦什麼離職手續?你要走就拿不到工資。

我說30天前我交給你辭職書了,你不同意我也可以走,工資也要照發,不然我就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他說你去把,我做這麼久的店長還沒見過你這麼狂的員工。

後面大家應該都猜到了,我到當地《中山小欖》的勞動局提交了工作單位,姓名,什麼原因申請仲裁之類的。還有仲裁的證據,就是我複印的那份辭職書還有我拍的那個照。

大概過了差不多1個月,勞動局的人打電話給我,叫我去工作單位領工資。

當時我去領工資的時候,店長說:有事可以好好說,不是我不讓你走,是人手不夠,招不到人呀。


員工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辭職、提交辭職書,不用公司同意,也可以離職,工資也要照發。

如果公司以不發工資等手段強行留人,那麼員工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

以下說的是真實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2014年6月進了一個餐飲店當服務員,為什麼進餐飲店當服務員,說出來你門可能不信,因為聽網友說餐飲店有很多女服務員,還漂亮,然後就信了他的邪,去當了服務員。

迴歸正題,一開始我去當服務員的時候,店長把我安排在大廳當服務員,做了一個多星期的服務員

後來有個傳菜的自離了,就是工資都不要直接走了的,因為傳菜部加上部長就3個人,突然走了一個,肯定忙不過來,所以店長就把我調去做傳菜

做了幾天傳菜我才知道之前那個傳菜的為什麼要走了,另外一個做傳菜的是店長的小舅子,部長一天天的什麼事情基本都是安排我來做,而店長的小舅子就忙的時候來和我一起上上菜

早上做準備工作都是我來做,晚上收東西,洗東西也全我做。做了差不多十天的傳菜因為受不了那個氣,就向部長提出辭職,部長說叫我去跟店長說

我就寫了份辭職書給店長,店長當著我的面把辭職書給撕了,當時我就發火了,問他什麼意思,他說你不想要工資可以直接走,辭職我是不會批的。

當天晚上下班,我就去複印店那讓店老闆打了兩份辭職書,然後用手機拍了照,當時我就想著,如果30天后店長耍賴我就到勞動局仲裁。

第二天上班我在次把辭職書交給店長。他看都不看就扔垃圾桶了,我也不說話就去工作了。

當時忍著氣又做了30天,30天后我去跟店長辦理離職手續,他說他沒批准,你辦什麼離職手續?你要走就拿不到工資。

我說30天前我交給你辭職書了,你不同意我也可以走,工資也要照發,不然我就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他說你去把,我做這麼久的店長還沒見過你這麼狂的員工。

後面大家應該都猜到了,我到當地《中山小欖》的勞動局提交了工作單位,姓名,什麼原因申請仲裁之類的。還有仲裁的證據,就是我複印的那份辭職書還有我拍的那個照。

大概過了差不多1個月,勞動局的人打電話給我,叫我去工作單位領工資。

當時我去領工資的時候,店長說:有事可以好好說,不是我不讓你走,是人手不夠,招不到人呀。



員工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辭職、提交辭職書,不用公司同意,也可以離職,工資也要照發。

如果公司以不發工資等手段強行留人,那麼員工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

以下說的是真實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2014年6月進了一個餐飲店當服務員,為什麼進餐飲店當服務員,說出來你門可能不信,因為聽網友說餐飲店有很多女服務員,還漂亮,然後就信了他的邪,去當了服務員。

迴歸正題,一開始我去當服務員的時候,店長把我安排在大廳當服務員,做了一個多星期的服務員

後來有個傳菜的自離了,就是工資都不要直接走了的,因為傳菜部加上部長就3個人,突然走了一個,肯定忙不過來,所以店長就把我調去做傳菜

做了幾天傳菜我才知道之前那個傳菜的為什麼要走了,另外一個做傳菜的是店長的小舅子,部長一天天的什麼事情基本都是安排我來做,而店長的小舅子就忙的時候來和我一起上上菜

早上做準備工作都是我來做,晚上收東西,洗東西也全我做。做了差不多十天的傳菜因為受不了那個氣,就向部長提出辭職,部長說叫我去跟店長說

我就寫了份辭職書給店長,店長當著我的面把辭職書給撕了,當時我就發火了,問他什麼意思,他說你不想要工資可以直接走,辭職我是不會批的。

當天晚上下班,我就去複印店那讓店老闆打了兩份辭職書,然後用手機拍了照,當時我就想著,如果30天后店長耍賴我就到勞動局仲裁。

第二天上班我在次把辭職書交給店長。他看都不看就扔垃圾桶了,我也不說話就去工作了。

當時忍著氣又做了30天,30天后我去跟店長辦理離職手續,他說他沒批准,你辦什麼離職手續?你要走就拿不到工資。

我說30天前我交給你辭職書了,你不同意我也可以走,工資也要照發,不然我就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他說你去把,我做這麼久的店長還沒見過你這麼狂的員工。

後面大家應該都猜到了,我到當地《中山小欖》的勞動局提交了工作單位,姓名,什麼原因申請仲裁之類的。還有仲裁的證據,就是我複印的那份辭職書還有我拍的那個照。

大概過了差不多1個月,勞動局的人打電話給我,叫我去工作單位領工資。

當時我去領工資的時候,店長說:有事可以好好說,不是我不讓你走,是人手不夠,招不到人呀。




員工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辭職、提交辭職書,不用公司同意,也可以離職,工資也要照發。

如果公司以不發工資等手段強行留人,那麼員工可以到勞動局申請仲裁。

以下說的是真實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2014年6月進了一個餐飲店當服務員,為什麼進餐飲店當服務員,說出來你門可能不信,因為聽網友說餐飲店有很多女服務員,還漂亮,然後就信了他的邪,去當了服務員。

迴歸正題,一開始我去當服務員的時候,店長把我安排在大廳當服務員,做了一個多星期的服務員

後來有個傳菜的自離了,就是工資都不要直接走了的,因為傳菜部加上部長就3個人,突然走了一個,肯定忙不過來,所以店長就把我調去做傳菜

做了幾天傳菜我才知道之前那個傳菜的為什麼要走了,另外一個做傳菜的是店長的小舅子,部長一天天的什麼事情基本都是安排我來做,而店長的小舅子就忙的時候來和我一起上上菜

早上做準備工作都是我來做,晚上收東西,洗東西也全我做。做了差不多十天的傳菜因為受不了那個氣,就向部長提出辭職,部長說叫我去跟店長說

我就寫了份辭職書給店長,店長當著我的面把辭職書給撕了,當時我就發火了,問他什麼意思,他說你不想要工資可以直接走,辭職我是不會批的。

當天晚上下班,我就去複印店那讓店老闆打了兩份辭職書,然後用手機拍了照,當時我就想著,如果30天后店長耍賴我就到勞動局仲裁。

第二天上班我在次把辭職書交給店長。他看都不看就扔垃圾桶了,我也不說話就去工作了。

當時忍著氣又做了30天,30天后我去跟店長辦理離職手續,他說他沒批准,你辦什麼離職手續?你要走就拿不到工資。

我說30天前我交給你辭職書了,你不同意我也可以走,工資也要照發,不然我就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他說你去把,我做這麼久的店長還沒見過你這麼狂的員工。

後面大家應該都猜到了,我到當地《中山小欖》的勞動局提交了工作單位,姓名,什麼原因申請仲裁之類的。還有仲裁的證據,就是我複印的那份辭職書還有我拍的那個照。

大概過了差不多1個月,勞動局的人打電話給我,叫我去工作單位領工資。

當時我去領工資的時候,店長說:有事可以好好說,不是我不讓你走,是人手不夠,招不到人呀。




赌上余生遇见
2019-01-28

說說我的經歷,進公司的時候籤的合同是試用期辭職要提前三天,轉正之後,辭職要提前30天。後來上崗了,部門負責人說:在我這個部門辭職要提前十天,轉正後是一個月。心想,來了就做唄,反正也差不了幾天。

後來,在上班的時候有一次打卡,怎麼打也打不上,去找部門經理,問他怎麼辦,當時離上班時間還有十幾分鍾,他告訴我說:沒事,先上班。那天他也沒來找我,以為沒事就過了。誰知第二天拿了一張表過來找我,說我昨天沒打上卡,給我記上忘卡了。事情他沒處理好,還給我戴了個忘卡的帽子。自己的責任推的一乾二淨,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算了,不計較。

再後來,加班多了,人受不了。準備請假,找到部門負責人說了。他說:你寫請假條吧,我說行。他又說:最好找個理由,我當時有點鬱悶,請假還要個理由。都說了身體受不了,還不行嗎?他說:不行!好吧,你贏了,找個理由,我給你找。寫好了以後給他,然後那天沒加班。第二天他告訴我說,昨天給我打的曠工。當時心裡一萬個草泥馬跑過啊!!!但是為了工資,必須忍住。只是又被莫名其妙的安了個曠工的名頭!!

之後還發生了很多事,實在忍不住了。告訴部門負責人說要辭工,一個月後走。但是,得到的答案是各種理由,各種推脫。本來就待不下去了,辭工還辭不了。火氣立馬就爆發了,大吵一架。說得他沒話回覆我,傻眼了。最後實在不行了,他被迫同意了。現在我在回家的路上,,,

我當時就在想,和公司籤的那合同到底算什麼?到公司裡,就公司說了算。只要公司不答應,我走了就算自離,之前的付出一分錢拿不到。工作的時候我認真做好了我的事,我沒犯公司的章程,也沒違紀。我問我自己,我來這是坐牢的還是來工作的?

最後總結,社會套路也許就這樣咯!除了自己,誰都不能信。窮人是沒有話語權的,就算你再對。在別人眼裡,連個屁都不是!!!想要得到尊重,你得靠自己怕到別人只能仰望的高度才行。

希望和我有一樣經歷的你,不要氣餒。相信我們終有一天能上到那個別人仰望的高度,傲視群雄!!

(●─●)
2019-02-18

如果你真的不願意做了,跟領導說好。辭工書寫好交給他,最好寫兩份如果中途他沒有找你不批准你辭工,一直到30天滿了才找你不需要跟他有任何的爭吵,只要一個電話到勞動局就可以了!我以前在一家40多人小公司上班,我沒有結婚的時候也是一直拖工資,當時沒有壓力覺得無所謂,拖就拖了!後來自己結婚了,要還房貸。之前一直都是拖10天這樣,本來就已經壓工資30天,後來就開始拖到50天,有一次更過分拖了60天,我找我的同事他們一起去打電話去給勞動局他們都不敢打,我就自己打電話給勞動局。當天下午勞動局就來了,結果到晚上工資就到賬了,第二天勞動局還親自打電話問我工資到賬沒有!後來每一個月都準時發工資!後來我辭工走了以後這個廠又開始拖工資。。。。

出來打工都是為了掙錢,只要自己沒有做錯!勞動局不會不管的!!!

李勉9
2019-01-29

這問題有個坑,大家一定要注意,提前一個月發出辭職信或者辭職通知。留下副本或者其他證據,那麼一個月內注意好交接工作,最多一個月就可以拍屁股走人了。

那麼坑在哪裡,千萬不要交一個辭職申請上去,千萬不要交一個辭職申請上去,千萬不要交一個辭職申請上去。

這問題有個坑,大家一定要注意,提前一個月發出辭職信或者辭職通知。留下副本或者其他證據,那麼一個月內注意好交接工作,最多一個月就可以拍屁股走人了。

那麼坑在哪裡,千萬不要交一個辭職申請上去,千萬不要交一個辭職申請上去,千萬不要交一個辭職申請上去。

因為申請是需要批覆的,是協商的意思。而辭職信就是知會通知的意思,不需要層層批覆的。

這問題有個坑,大家一定要注意,提前一個月發出辭職信或者辭職通知。留下副本或者其他證據,那麼一個月內注意好交接工作,最多一個月就可以拍屁股走人了。

那麼坑在哪裡,千萬不要交一個辭職申請上去,千萬不要交一個辭職申請上去,千萬不要交一個辭職申請上去。

因為申請是需要批覆的,是協商的意思。而辭職信就是知會通知的意思,不需要層層批覆的。

千萬千萬記得,是辭職信。只要能證明對方收到了就夠了,不要寫辭職申請

老茶聊职场
2019-08-17

碰到這種情況,不要直接離職一走了之,那樣不但對自己不利,而且公司還能借此理由剋扣你的工資。如果碰到後面的公司做背調的話,還可能影響到後面公司的錄用。要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要先了解下老闆為什麼不同意你的辭職申請。

碰到這種情況,不要直接離職一走了之,那樣不但對自己不利,而且公司還能借此理由剋扣你的工資。如果碰到後面的公司做背調的話,還可能影響到後面公司的錄用。要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要先了解下老闆為什麼不同意你的辭職申請。

員工辭職因素跟老闆理念相沖突

員工之所以辭職,無非是受到組織因素、經濟因素還有個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組織因素像工作環境、企業文化、管理方式、公司內部人際關係等;經濟因素像工資福利、獎金分配的合理性、晉升機制等;個人因素就是員工的工作態度、家離公司遠近、家庭原因等。

這些因素長期處於不協調狀態下,老闆又沒辦法解決掉這些問題的情況下,最終導致了員工提出辭職。

那麼,這個時候員工提出辭職申請的時候,老闆心理就想到兩個問題。一個是該員工走了,工作誰來接替?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該員工能力很強,走了挺可惜的,不能讓他走。明白了老闆心理所想,也就很容易理解,為啥員工提前一個月遞交了辭職信,但是老闆卻一直不批的原因了。

如果老闆一直不批,是不是可以一走了之了,這個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從職業精神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行為明顯是不符合職業精神的,沒經過老闆的批准就走,工作沒有進行完整的交接,將導致後續接手的人會非常被動,特別是對於一些重點崗位來說,波及面會更廣。所以,任何的離職交接都要做好才行,這個是一個職業精神的體現。

從個人利益角度來看,這樣的行為也是不符合自身利益的,就如上面分析的老闆不同意的兩點原因。如果是第一點,員工一走了之,讓老闆更加被動,到時在工資上面就會出現剋扣行為,比如給多扣考勤工資啥的。還有新公司在進行背調的時候,也會參考舊公司領導的評價的。

如果是第二點,說明老闆還是很看重這名員工的,如果員工跟老闆能進行適當的溝通,把辭職因素化解掉的話,說不定能有更好的發展。有時候員工的衝動性辭職,往往就是因為溝通不暢導致的。

碰到這種情況,不要直接離職一走了之,那樣不但對自己不利,而且公司還能借此理由剋扣你的工資。如果碰到後面的公司做背調的話,還可能影響到後面公司的錄用。要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要先了解下老闆為什麼不同意你的辭職申請。

員工辭職因素跟老闆理念相沖突

員工之所以辭職,無非是受到組織因素、經濟因素還有個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組織因素像工作環境、企業文化、管理方式、公司內部人際關係等;經濟因素像工資福利、獎金分配的合理性、晉升機制等;個人因素就是員工的工作態度、家離公司遠近、家庭原因等。

這些因素長期處於不協調狀態下,老闆又沒辦法解決掉這些問題的情況下,最終導致了員工提出辭職。

那麼,這個時候員工提出辭職申請的時候,老闆心理就想到兩個問題。一個是該員工走了,工作誰來接替?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該員工能力很強,走了挺可惜的,不能讓他走。明白了老闆心理所想,也就很容易理解,為啥員工提前一個月遞交了辭職信,但是老闆卻一直不批的原因了。

如果老闆一直不批,是不是可以一走了之了,這個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從職業精神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行為明顯是不符合職業精神的,沒經過老闆的批准就走,工作沒有進行完整的交接,將導致後續接手的人會非常被動,特別是對於一些重點崗位來說,波及面會更廣。所以,任何的離職交接都要做好才行,這個是一個職業精神的體現。

從個人利益角度來看,這樣的行為也是不符合自身利益的,就如上面分析的老闆不同意的兩點原因。如果是第一點,員工一走了之,讓老闆更加被動,到時在工資上面就會出現剋扣行為,比如給多扣考勤工資啥的。還有新公司在進行背調的時候,也會參考舊公司領導的評價的。

如果是第二點,說明老闆還是很看重這名員工的,如果員工跟老闆能進行適當的溝通,把辭職因素化解掉的話,說不定能有更好的發展。有時候員工的衝動性辭職,往往就是因為溝通不暢導致的。

善用“保留面子效應”輕鬆解決這個難題

那麼老闆如果一直這樣拖著,員工是不是就沒辦法了?懂得利用“保留面子效應”原理,還是可以很輕鬆的解決掉這個難題的,而且還能做到有禮有節,不傷彼此和氣。

所謂保留面子效應,就是要懂得保全他人的面子,進而產生更積極的表現。這個很好理解,順著老闆的思路走、給老闆面子,讓老闆主動做出決定,自然就能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

就如上面說的,老闆辭職申請一直不批的原因無非就是兩個,那麼員工就需要通過跟老闆的溝通來判斷到底是哪一個原因,這樣才能更好的有針對性的解決。如果在跟老闆溝通的時候,老闆反覆強調後續工作交接的問題,那麼就說明老闆關心的是第一個原因;要是老闆反覆強調員工能力多好,態度多好,有挽留的意思,那說明老闆關心的就是第二個原因了。

這兩個原因,老闆礙於面子都不會直接跟員工坦白的,所以需要員工自己通過溝通獲得。

碰到這種情況,不要直接離職一走了之,那樣不但對自己不利,而且公司還能借此理由剋扣你的工資。如果碰到後面的公司做背調的話,還可能影響到後面公司的錄用。要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要先了解下老闆為什麼不同意你的辭職申請。

員工辭職因素跟老闆理念相沖突

員工之所以辭職,無非是受到組織因素、經濟因素還有個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組織因素像工作環境、企業文化、管理方式、公司內部人際關係等;經濟因素像工資福利、獎金分配的合理性、晉升機制等;個人因素就是員工的工作態度、家離公司遠近、家庭原因等。

這些因素長期處於不協調狀態下,老闆又沒辦法解決掉這些問題的情況下,最終導致了員工提出辭職。

那麼,這個時候員工提出辭職申請的時候,老闆心理就想到兩個問題。一個是該員工走了,工作誰來接替?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該員工能力很強,走了挺可惜的,不能讓他走。明白了老闆心理所想,也就很容易理解,為啥員工提前一個月遞交了辭職信,但是老闆卻一直不批的原因了。

如果老闆一直不批,是不是可以一走了之了,這個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從職業精神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行為明顯是不符合職業精神的,沒經過老闆的批准就走,工作沒有進行完整的交接,將導致後續接手的人會非常被動,特別是對於一些重點崗位來說,波及面會更廣。所以,任何的離職交接都要做好才行,這個是一個職業精神的體現。

從個人利益角度來看,這樣的行為也是不符合自身利益的,就如上面分析的老闆不同意的兩點原因。如果是第一點,員工一走了之,讓老闆更加被動,到時在工資上面就會出現剋扣行為,比如給多扣考勤工資啥的。還有新公司在進行背調的時候,也會參考舊公司領導的評價的。

如果是第二點,說明老闆還是很看重這名員工的,如果員工跟老闆能進行適當的溝通,把辭職因素化解掉的話,說不定能有更好的發展。有時候員工的衝動性辭職,往往就是因為溝通不暢導致的。

善用“保留面子效應”輕鬆解決這個難題

那麼老闆如果一直這樣拖著,員工是不是就沒辦法了?懂得利用“保留面子效應”原理,還是可以很輕鬆的解決掉這個難題的,而且還能做到有禮有節,不傷彼此和氣。

所謂保留面子效應,就是要懂得保全他人的面子,進而產生更積極的表現。這個很好理解,順著老闆的思路走、給老闆面子,讓老闆主動做出決定,自然就能很好的解決這個問題。

就如上面說的,老闆辭職申請一直不批的原因無非就是兩個,那麼員工就需要通過跟老闆的溝通來判斷到底是哪一個原因,這樣才能更好的有針對性的解決。如果在跟老闆溝通的時候,老闆反覆強調後續工作交接的問題,那麼就說明老闆關心的是第一個原因;要是老闆反覆強調員工能力多好,態度多好,有挽留的意思,那說明老闆關心的就是第二個原因了。

這兩個原因,老闆礙於面子都不會直接跟員工坦白的,所以需要員工自己通過溝通獲得。

為老闆提供解決方案,避免不給面子的恐懼效益

不給面子的恐懼效益是非常不好的,就如員工不等老闆批准就一走了之,這個明顯就是不給老闆面子,自然後面會出現很多不利於員工自己的問題。用保留面子效應原理,來針對性的解決掉第一個辭職申請不被批的問題。

老闆因為找不到接替的人,所以一直給員工拖著不批。這裡面還有兩種原因,一個就是老闆已經在招人了但是招不到,另外一種就是老闆壓根就沒有在招人,這個崗位打算撤掉了。不管是哪種原因,主動提供解決方案給老闆,既能保全老闆的面子,又能讓老闆明白員工非走不可的決心,自然也就不會再挽留了。

懂得互惠互利,既能保全老闆面子也能保證自己的利益

針對第二種辭職不獲批的原因,如果員工打算接著幹下去,那麼可以跟老闆溝通,在保證自己必要的利益情況下,適當降低一些非必要的利益,這樣既給老闆面子又讓自己獲取到更多好處。至於什麼是必要的利益,這個每個人的追求不一樣,但是歸納起來無非就是錢、權的問題,爭取到這些必要的利益後,其他非必要的利益可以暫時捨去。

如果員工對該公司已經沒有任何留戀了,那麼坦白跟老闆說,但是切記不要貶低公司,也不要指責公司內部人員。這個時候老闆都會問員工對公司有沒有什麼建議的,切記不要真的把建議說出來,對雙方都不好,員工完全可以說些無傷大雅的建議就行。

滴水在成长
2019-02-08

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所以如果你已經進行書面申請的話,其實不需要老闆批准,就可以在一個月之後離職了。

在這裡有幾個注意事項需要注意:

第一,向你提出了離職申請之前,是否有效跟相關的部門經理以及老闆進行溝通?

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所以如果你已經進行書面申請的話,其實不需要老闆批准,就可以在一個月之後離職了。

在這裡有幾個注意事項需要注意:

第一,向你提出了離職申請之前,是否有效跟相關的部門經理以及老闆進行溝通?



這個其實一般會進行溝通,而老闆和經理也會對你離職的事情進行商議,會問你為什麼想要離職,是因為工資還是工作內容不滿意。

如果你工資不滿意,而老闆又想留你的話,可能會通過給你漲薪的方式,留住你。

如果你是對工作崗位不滿意的話,老闆可能會給你換一個項目或者換到其他部門。

像我今年其實就想要換部門,但是因為處於盲區的原因,並沒有同意我換部門,最後結果是給我換了一個項目。

第二,離職申請是否只發給了經理?

正常情況下離職,不僅需要發給經理,老闆,還需要發給人力部門。

這樣的話人力才知道你要離職了,它會相應的辦理離職手續,給你結算工資,並且在你離職之後辦理社保和公積金的減員手續。

如果你只是把自己的離職申請發給了部門經理,而沒有發給老闆也沒有抄送人力的話,其實屬於比較懸,經理可能會以沒有看到為由而拖延。

第三,如果老闆一直拖的話,需要自己不斷的催促

離職畢竟是自己的事情,老闆一直不批覆的話會讓我們的內心很焦慮,這個時候就應該主動去找老闆,問他能不能批離職申請,一次不行就多談幾次。

當然很可能老闆會找各種各樣的理由而拒絕跟你談,這個時候記得在發郵件催促,保證有紙製的痕跡。

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所以如果你已經進行書面申請的話,其實不需要老闆批准,就可以在一個月之後離職了。

在這裡有幾個注意事項需要注意:

第一,向你提出了離職申請之前,是否有效跟相關的部門經理以及老闆進行溝通?



這個其實一般會進行溝通,而老闆和經理也會對你離職的事情進行商議,會問你為什麼想要離職,是因為工資還是工作內容不滿意。

如果你工資不滿意,而老闆又想留你的話,可能會通過給你漲薪的方式,留住你。

如果你是對工作崗位不滿意的話,老闆可能會給你換一個項目或者換到其他部門。

像我今年其實就想要換部門,但是因為處於盲區的原因,並沒有同意我換部門,最後結果是給我換了一個項目。

第二,離職申請是否只發給了經理?

正常情況下離職,不僅需要發給經理,老闆,還需要發給人力部門。

這樣的話人力才知道你要離職了,它會相應的辦理離職手續,給你結算工資,並且在你離職之後辦理社保和公積金的減員手續。

如果你只是把自己的離職申請發給了部門經理,而沒有發給老闆也沒有抄送人力的話,其實屬於比較懸,經理可能會以沒有看到為由而拖延。

第三,如果老闆一直拖的話,需要自己不斷的催促

離職畢竟是自己的事情,老闆一直不批覆的話會讓我們的內心很焦慮,這個時候就應該主動去找老闆,問他能不能批離職申請,一次不行就多談幾次。

當然很可能老闆會找各種各樣的理由而拒絕跟你談,這個時候記得在發郵件催促,保證有紙製的痕跡。

有些想法的郭先生
2019-02-12

作為專業人士,給你些建議,不喜別噴。

第一,關於離職,根據勞動合同法,你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無論單位是不是批,一個月之後你都可以離職。如果不放心,你可以不寫離職申請而寫離職通知單。這一個月如果單位沒有安排人給你做工作交接,那也是單位的問題。你沒有任何責任。

第二,日常中工作中,如果受到不公的待遇,可以保留證據。萬一發生仲裁,可以作為依據。

第三,根據我的經驗,一般的部門負責人並不會對部門的技術骨幹或者有能力的人在一些小事上揪著不放。因為這些人是他業績的一個保證。我的建議是你先成為這些所謂的牛人,或者是公司你在的崗位有一定話語權的人。社會就是這個社會,你離開了這邊,到了下一家單位,也不會有人專門疼惜你。先別盯著那些小事,先把自己做好。

劳动争议工伤律师
2019-07-28

根據本人辦理勞動案件十年的經驗,給大家就員工辭職的問題,總結如下;貴在實用,不求字多。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種形式。都不需要同意為條件。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有二種解除勞動合同的形式:1.是無理由解除,需要提前三十年書面通知單位,到時自行解除勞動關係。2.因單位過錯解除;根據勞動法,單位有下列行為的;不能提供勞動條件勞動保護、拖欠工資、拖欠社會保險、單位規章制度違法侵害員工權利的。員工可以即時通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提前30天,也需要書面通知。更不需要單位同意。

二、員工依法離職的在解除勞動關係的同時單位結清員工工資。

根據〈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單位要及時結清員工工資,只要員工履行了法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單位不能以未經同意擅自離職而扣發員工資。拖欠工資的除及進支付工資外還要賠償拖欠工資50%-100%的賠償金。

總結建議: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通知解除或者即時解除,單位拖欠工資,可以找單位負責人理直氣壯的討要,拒絕支付的向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共享人才APP
2019-05-01

寫辭職書之前應該有一個與領導溝通的過程,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是用人單位不用承擔經濟補償。只要辭職理由合法,任何單位都不能拒絕,若是沒有合法的理由,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甚至還會讓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

辭職理由建議採用: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等。

重新檢查一遍你的辭職申請報告,表明辭職原因。若勞動者按照以上照做了,該單位不履行責任,不支付勞動工資,勞動者可直接向有關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向單位索賠(儘可能的收集一些相關證據)!

寫辭職書之前應該有一個與領導溝通的過程,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是用人單位不用承擔經濟補償。只要辭職理由合法,任何單位都不能拒絕,若是沒有合法的理由,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甚至還會讓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

辭職理由建議採用: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等。

重新檢查一遍你的辭職申請報告,表明辭職原因。若勞動者按照以上照做了,該單位不履行責任,不支付勞動工資,勞動者可直接向有關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向單位索賠(儘可能的收集一些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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