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馳女車主被指拖欠錢款?上海警方:薛姓女子曾遇追債入派出所協商,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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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兩件事一碼是一碼,但是也要將心擺正,不希望被傷害,也不能傷害別人。
一、維權是作為購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女子憑藉傲人口才和動人的哭訴直擊每位消費者心底,給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沸沸揚揚的奔馳女車主坐引擎蓋哭訴事件告一段落,女車主贏的精彩漂亮,賠錢換車參觀外加VIP。廣大網民前所未有的關注維權進程,希望消費者權益保護取得進步,但最終還是無疾而終,維權難問題仍然像一塊大石頭壓力每個消費者心中。
二、不希望被傷害,但也不要傷害別
筆者從報道瞭解到,奔馳女車主繫上海競集公司監事、其家屬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該公司因經營問題產生了700萬糾紛,受害者在派出所與該女士協商和解,也有幾名受害者提前了訴訟。
這個案件目前來看是一起經濟糾紛,而且糾紛主體是公司而不是奔馳女車主個人,從她在公司法律地位來看,監事並不會因為公司經營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即使她在公司任職,也是公司行為,和個人無關。從法律層面看確實與她個人無關。
但是,其家屬是實際控制人,直白的說就是她家在經營公司,不論是經營不善還是惡意違約,都給其他人造成了損失,應該依法依約承擔責任。很多人質疑有錢買豪車,沒錢還債,是有一定道理的,目前很多公司確實大量存在,掙錢通過手段變個人的,賠錢算公司的,公司虧完了,欠別人去也就不還了,理所當然成為“老賴”。
三、法制進步靠每個人的誠信
每個人都扮演不同角色,成為受害者要積極維權,有意無意傷害別人要積極彌補,正向奔馳女士所說的,法制化進程是螺旋上升的,不是她一個人能推動。但是筆者想說,每個人都遵紀守法,打造誠信社會,法制春天很快到來。
解答百姓疑惑,追蹤社會熱點,敬請關注頭條號“全民普法宣傳”~
我認為橋歸橋路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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