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銀行20多萬,律師說因為本人沒出庭,判10年有期徒刑,真的有那麼嚴重嗎?

10 個回答
南山法律人
2019-07-27

既然都涉及到判刑了,那麼就是刑事案件了,不知道是何方律師說的話,目前在我國,刑事案件裡面沒有缺席判決這一說(在反貪案件中,有專家建議增設缺席判決)。只要銀行到公安機關報案之後,公安機關就會採取行動了,在法院開庭的時候,被告肯定會到庭接受審判。在民事訴訟中,倒是有缺席判決這個說法:

既然都涉及到判刑了,那麼就是刑事案件了,不知道是何方律師說的話,目前在我國,刑事案件裡面沒有缺席判決這一說(在反貪案件中,有專家建議增設缺席判決)。只要銀行到公安機關報案之後,公安機關就會採取行動了,在法院開庭的時候,被告肯定會到庭接受審判。在民事訴訟中,倒是有缺席判決這個說法: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在銀行借了錢還不上,本來屬於民間借貸,是屬於民間糾紛,那麼有沒有可能會涉嫌犯罪,觸犯刑法呢?有可能。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既然都涉及到判刑了,那麼就是刑事案件了,不知道是何方律師說的話,目前在我國,刑事案件裡面沒有缺席判決這一說(在反貪案件中,有專家建議增設缺席判決)。只要銀行到公安機關報案之後,公安機關就會採取行動了,在法院開庭的時候,被告肯定會到庭接受審判。在民事訴訟中,倒是有缺席判決這個說法: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在銀行借了錢還不上,本來屬於民間借貸,是屬於民間糾紛,那麼有沒有可能會涉嫌犯罪,觸犯刑法呢?有可能。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如果銀行鍼對這比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被告沒有出庭,法院進行了缺席判決,判令被告還錢,被告有能力還錢卻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話,那麼就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進行量刑,最多也是判處有期徒刑7年。題主所說的10年有期徒刑在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中是不可能達到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
下列情形屬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信用卡詐騙罪

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果是惡意透支銀行發出的信用卡的錢,並且達到一定數額,那麼就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第八條規定,

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所以按題主所說的,如果是惡意透支信用卡額度達到20萬元,那麼就屬於《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中的“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也不可能會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既然都涉及到判刑了,那麼就是刑事案件了,不知道是何方律師說的話,目前在我國,刑事案件裡面沒有缺席判決這一說(在反貪案件中,有專家建議增設缺席判決)。只要銀行到公安機關報案之後,公安機關就會採取行動了,在法院開庭的時候,被告肯定會到庭接受審判。在民事訴訟中,倒是有缺席判決這個說法: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在銀行借了錢還不上,本來屬於民間借貸,是屬於民間糾紛,那麼有沒有可能會涉嫌犯罪,觸犯刑法呢?有可能。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如果銀行鍼對這比欠款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被告沒有出庭,法院進行了缺席判決,判令被告還錢,被告有能力還錢卻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的話,那麼就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進行量刑,最多也是判處有期徒刑7年。題主所說的10年有期徒刑在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中是不可能達到的。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解釋:
下列情形屬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信用卡詐騙罪

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如果是惡意透支銀行發出的信用卡的錢,並且達到一定數額,那麼就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第八條規定,

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所以按題主所說的,如果是惡意透支信用卡額度達到20萬元,那麼就屬於《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中的“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也不可能會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

總之,1.如果是向銀行貸款20萬元,到期沒有歸還,被銀行提起民事訴訟,被告有能力執行卻拒不執行,那麼就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根據情節輕重判刑,刑期最多是7年;2.如果是惡意透支信用卡20萬元,那麼就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刑期在5年以下,所以怎麼都不可能像題主的律師所說的那樣,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並且題主還沒有到庭參加庭審就被判刑了。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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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侵刪。

孙战2016
2019-06-08

不可能判十年。本人是一線風控人員,不是律師,也不是理論家。

我親手送6個欠信用卡逾期不還款的人送進拘留所,警方抓人都根據信用卡詐騙罪,也就是欠銀行信用卡錢逾期後,經信用卡中心催收後仍然不還款,採取各種辦法拖延推諉玩失蹤,最後被我們找出來交由警方直接拘留。

拘留後你有兩個選擇,還款或者不還款。大部分人被關進拘留所後,家人都急眼了,賣車賣房也得幫你把欠款還了。少部分實在沒錢還,家人湊了一部分先還點表示個態度,然後本人及家人寫承諾還款書和擔保書,承諾餘下欠款多久還清,家人擔保你按計劃還清,否則家人代償,並保證不再失蹤失聯後,才會釋放。

我也見過不還款銀行起訴的,但判刑都在3年以下,沒見判10年的,也可能是我寡聞。

欠銀行的錢是一定要還的,否則即使不坐牢你也會很難受。

鄧行长
2019-12-21

感謝誠邀,我在銀行工作多年,下面我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不存在的。

欠銀行20多萬,對銀行來說,都不是什麼大數目。銀行到法院起訴的時候,如果被告人不出庭,也可以直接判罰,而且這種情況下,法院肯定是支持銀行。

如果只是欠銀行貸款20萬,這只是簡單的民事訴訟,根本不構成刑事案件,法院也不會判有期徒刑。

感謝誠邀,我在銀行工作多年,下面我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不存在的。

欠銀行20多萬,對銀行來說,都不是什麼大數目。銀行到法院起訴的時候,如果被告人不出庭,也可以直接判罰,而且這種情況下,法院肯定是支持銀行。

如果只是欠銀行貸款20萬,這只是簡單的民事訴訟,根本不構成刑事案件,法院也不會判有期徒刑。

但是如果你是刷了銀行信用卡,透支了20萬,然後你玩失蹤,這種情況下有可能構成惡意透支信用卡詐騙罪,可能會面臨刑事責任,這個具體你也要問一下律師。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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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床上喝咖啡
2019-11-23

胡說八道!

第一,債務糾紛是民事糾紛,不是刑事案件。民事糾紛只涉及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等方面的訴求與判決,絕對不涉及刑事判決。年利息超過24%你可以不認。利息加違約金合計超過年24%你也可以不認。如果是銀行正規貸款,利息一般在年10%以內,信用卡18%以內,那麼貸款違約金超過年3%或者信用卡違約金超過年5.4%(合同法有規定違約金不能超過合同相對方損失的30%,借款的損失就是利息),你都可以不認。這幾個不認,你向法官提出,就100%得到支持。否則,你就上訴。

第二、借款糾紛中唯一可以上升到刑事案件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你借款時就有不想還款的主觀意願,出借方懷疑你有,必須提供相應證據;

二是你使用了虛假的貸款或信用卡申報資料。出借方以此起訴你,也必須有證據證明你的材料是虛假的;

三是借款後你有欺詐不還的客觀事實。比如一次都沒有還,接到了就更換了號碼住址讓出借方找不到你。只要你借款後還過一部分本金或者利息,都是你本意想還款的證據。

四是公安的經偵大隊找你錄了口供,你的口供有證明你涉嫌用欺詐手段騙取貸款或信用卡的事實。那麼,公安部門可能會移交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綜上所述,如果你們沒有借款不還的主觀意願,也沒有用欺詐手段騙取貸款或信用卡,一般情況下不會構成刑事案件。萬一公安人員找你錄口供了,你注意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很重要,努力證明自己貸款或者領取信用卡時有償還能力,只是客觀情況發生了變化,自己的償還能力因此發生了變化無法還款,這樣公安也很難確認你有刑事責任。

最後,沒見到公安人員之前,所有的律師函、法院通知什麼的,只要說你觸犯了刑法要判刑的話,百分之百是催收人員弄得假的東西恐嚇你的。你可以向人行相關部門投訴!

长沙邓洁文
2019-11-23

不是同行自黑,我看到很多朋友收到因欠銀行信用卡的所謂律師函,漏洞百出。簡直不如一個在校生的作業。一來為了委託自我降格,有的法律術語和規則都用錯。還勁帶恐嚇和威脅,律師的語言應該是在法律的規則內預判。恐嚇多了就變成了狼來了的故事,以後經你手發出去的律師函還有什麼用。也有的朋友和我說麻煩你寫個律師函嚇唬嚇唬他,我去你的。律師函不是嚇唬人的。我更不是嚇唬人的。要想一擊必中必須真實客觀。你寫商務函我隨便你寫,寫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那必須聽我的。題主的問題就是一種恐嚇和拙劣的律師告誡。沒出庭也只是缺席判決。如果是真的欠錢沒有爭議我不出庭和出庭有什麼區別?

东北虎男323
2019-04-24

別聽律師胡說八道!他們都是騙子

第一,判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在開庭前幾個月就已經被公安機關拘留關進看守所了,沒有開庭前還能在看守所外面的,沒有!

第二,民事和刑事是兩大類型,民事案件,再嚴重也不會判刑!你這是民事案件,頂天就是多賠錢

第三,律師是嚇唬你,想騙你出庭,你不接開庭通知書,你不出庭,法官不會開庭判決,你欠的錢有可能不用還了,律師他著急,所以騙你


別聽律師胡說八道!他們都是騙子

第一,判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在開庭前幾個月就已經被公安機關拘留關進看守所了,沒有開庭前還能在看守所外面的,沒有!

第二,民事和刑事是兩大類型,民事案件,再嚴重也不會判刑!你這是民事案件,頂天就是多賠錢

第三,律師是嚇唬你,想騙你出庭,你不接開庭通知書,你不出庭,法官不會開庭判決,你欠的錢有可能不用還了,律師他著急,所以騙你



別聽律師胡說八道!他們都是騙子

第一,判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在開庭前幾個月就已經被公安機關拘留關進看守所了,沒有開庭前還能在看守所外面的,沒有!

第二,民事和刑事是兩大類型,民事案件,再嚴重也不會判刑!你這是民事案件,頂天就是多賠錢

第三,律師是嚇唬你,想騙你出庭,你不接開庭通知書,你不出庭,法官不會開庭判決,你欠的錢有可能不用還了,律師他著急,所以騙你



法律故事汇
2019-03-27

這個絕對是假消息!欠錢不還是民事責任,而有期徒刑是刑罰,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不知道這個律師是真還是假,如果是真律師也是無良律師,想要嚇你趕快還銀行錢而已。我這裡有一個具體的案例:


小王和小李自由戀愛然後結婚。妻子生下第一胎之後,小王便和老婆商量外出創業。但是他們倆手頭並沒有足夠的本金,在別人的建議之下小王向銀行借款幾十萬。起初,生意也不錯,小兩口日子雖說沒有很多的盈餘但也算是小康生活。


但是天有不測風雲,因為某些市場上的原因小王的生意變得冷淡甚至瀕臨破產。隨著還款日期的逼近,夫妻倆無力償還卻又害怕銀行追債。

這個絕對是假消息!欠錢不還是民事責任,而有期徒刑是刑罰,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不知道這個律師是真還是假,如果是真律師也是無良律師,想要嚇你趕快還銀行錢而已。我這裡有一個具體的案例:


小王和小李自由戀愛然後結婚。妻子生下第一胎之後,小王便和老婆商量外出創業。但是他們倆手頭並沒有足夠的本金,在別人的建議之下小王向銀行借款幾十萬。起初,生意也不錯,小兩口日子雖說沒有很多的盈餘但也算是小康生活。


但是天有不測風雲,因為某些市場上的原因小王的生意變得冷淡甚至瀕臨破產。隨著還款日期的逼近,夫妻倆無力償還卻又害怕銀行追債。

像這種情況下,在規定的時間沒有還款的話,銀行會發消息進行催款,幾次催款無果,銀行就會向法院起訴了。正如題目所問的,是民事還是刑事責任?會不會坐牢呢?


首先要明白,法律規定刑事審判是不能缺席判決,也就是題目說的本人沒出庭,怎麼可以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呢。然後我們再看欠了20萬,要負什麼責任,怎麼負責呢?


先根據法條來看:《民法通則》規定了:債權應當償清。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這個絕對是假消息!欠錢不還是民事責任,而有期徒刑是刑罰,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不知道這個律師是真還是假,如果是真律師也是無良律師,想要嚇你趕快還銀行錢而已。我這裡有一個具體的案例:


小王和小李自由戀愛然後結婚。妻子生下第一胎之後,小王便和老婆商量外出創業。但是他們倆手頭並沒有足夠的本金,在別人的建議之下小王向銀行借款幾十萬。起初,生意也不錯,小兩口日子雖說沒有很多的盈餘但也算是小康生活。


但是天有不測風雲,因為某些市場上的原因小王的生意變得冷淡甚至瀕臨破產。隨著還款日期的逼近,夫妻倆無力償還卻又害怕銀行追債。

像這種情況下,在規定的時間沒有還款的話,銀行會發消息進行催款,幾次催款無果,銀行就會向法院起訴了。正如題目所問的,是民事還是刑事責任?會不會坐牢呢?


首先要明白,法律規定刑事審判是不能缺席判決,也就是題目說的本人沒出庭,怎麼可以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呢。然後我們再看欠了20萬,要負什麼責任,怎麼負責呢?


先根據法條來看:《民法通則》規定了:債權應當償清。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小王和銀行訂立了的是借款合同,而借款不還只是民事上經濟糾紛,還沒有到坐牢的地步。但是會不會觸犯打刑法呢?也有可能欠下了鉅款,既然無法一次償還,那就分期償還。當然,銀行也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財產,執行欠款方所有可以執行的財產。


那如果拒絕履行義務的,那麼便會觸犯刑法中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但是要注意:坐牢了錢也還是要還)所以像題目所說的欠銀行20萬,並不會一上來就抓你去坐牢,而是先經過民事訴訟程序先履行銀行的判決,如果拒不執行才會被提起刑事訴訟。

這個絕對是假消息!欠錢不還是民事責任,而有期徒刑是刑罰,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不知道這個律師是真還是假,如果是真律師也是無良律師,想要嚇你趕快還銀行錢而已。我這裡有一個具體的案例:


小王和小李自由戀愛然後結婚。妻子生下第一胎之後,小王便和老婆商量外出創業。但是他們倆手頭並沒有足夠的本金,在別人的建議之下小王向銀行借款幾十萬。起初,生意也不錯,小兩口日子雖說沒有很多的盈餘但也算是小康生活。


但是天有不測風雲,因為某些市場上的原因小王的生意變得冷淡甚至瀕臨破產。隨著還款日期的逼近,夫妻倆無力償還卻又害怕銀行追債。

像這種情況下,在規定的時間沒有還款的話,銀行會發消息進行催款,幾次催款無果,銀行就會向法院起訴了。正如題目所問的,是民事還是刑事責任?會不會坐牢呢?


首先要明白,法律規定刑事審判是不能缺席判決,也就是題目說的本人沒出庭,怎麼可以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呢。然後我們再看欠了20萬,要負什麼責任,怎麼負責呢?


先根據法條來看:《民法通則》規定了:債權應當償清。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小王和銀行訂立了的是借款合同,而借款不還只是民事上經濟糾紛,還沒有到坐牢的地步。但是會不會觸犯打刑法呢?也有可能欠下了鉅款,既然無法一次償還,那就分期償還。當然,銀行也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財產,執行欠款方所有可以執行的財產。


那如果拒絕履行義務的,那麼便會觸犯刑法中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但是要注意:坐牢了錢也還是要還)所以像題目所說的欠銀行20萬,並不會一上來就抓你去坐牢,而是先經過民事訴訟程序先履行銀行的判決,如果拒不執行才會被提起刑事訴訟。

因為和銀行借錢借出了10年有期徒刑,我只能想到一種可能。在實務中除了借貸糾紛,關於銀行最多的案件還有一類就是信用卡詐騙,其中包括惡意透支、冒用別人的銀行卡等等都直接觸犯了刑法會被判刑。


其中如果數額特別巨大而且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當然了,這個數額巨大也絕對不可能是20萬元而已,也不是我們普通老百姓能夠借得到的錢。

這個絕對是假消息!欠錢不還是民事責任,而有期徒刑是刑罰,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不知道這個律師是真還是假,如果是真律師也是無良律師,想要嚇你趕快還銀行錢而已。我這裡有一個具體的案例:


小王和小李自由戀愛然後結婚。妻子生下第一胎之後,小王便和老婆商量外出創業。但是他們倆手頭並沒有足夠的本金,在別人的建議之下小王向銀行借款幾十萬。起初,生意也不錯,小兩口日子雖說沒有很多的盈餘但也算是小康生活。


但是天有不測風雲,因為某些市場上的原因小王的生意變得冷淡甚至瀕臨破產。隨著還款日期的逼近,夫妻倆無力償還卻又害怕銀行追債。

像這種情況下,在規定的時間沒有還款的話,銀行會發消息進行催款,幾次催款無果,銀行就會向法院起訴了。正如題目所問的,是民事還是刑事責任?會不會坐牢呢?


首先要明白,法律規定刑事審判是不能缺席判決,也就是題目說的本人沒出庭,怎麼可以判處十年有期徒刑呢。然後我們再看欠了20萬,要負什麼責任,怎麼負責呢?


先根據法條來看:《民法通則》規定了:債權應當償清。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小王和銀行訂立了的是借款合同,而借款不還只是民事上經濟糾紛,還沒有到坐牢的地步。但是會不會觸犯打刑法呢?也有可能欠下了鉅款,既然無法一次償還,那就分期償還。當然,銀行也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財產,執行欠款方所有可以執行的財產。


那如果拒絕履行義務的,那麼便會觸犯刑法中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但是要注意:坐牢了錢也還是要還)所以像題目所說的欠銀行20萬,並不會一上來就抓你去坐牢,而是先經過民事訴訟程序先履行銀行的判決,如果拒不執行才會被提起刑事訴訟。

因為和銀行借錢借出了10年有期徒刑,我只能想到一種可能。在實務中除了借貸糾紛,關於銀行最多的案件還有一類就是信用卡詐騙,其中包括惡意透支、冒用別人的銀行卡等等都直接觸犯了刑法會被判刑。


其中如果數額特別巨大而且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當然了,這個數額巨大也絕對不可能是20萬元而已,也不是我們普通老百姓能夠借得到的錢。

話說回來,在超前消費的現代社會,借貸行為屬於正常現象,但是其中的義務和責任也要理清,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所謂“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如果信用被登記不良,會給自己的生活造成諸多不便,還要多支付一大筆產生利息和滯納金,更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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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焰
2019-03-24

一般來說,欠錢不還只是簡單的民事糾紛,不太可能因為債權人是銀行就搞特殊。

一般來說,欠錢不還只是簡單的民事糾紛,不太可能因為債權人是銀行就搞特殊。

如題所述,某人之前向銀行借款,但到現在卻無力還款,禁止目前累計欠款20多萬。於是,銀行便把債務人告上銀行,起訴他歸還借款。債務人似乎覺得這種官司反正都是必輸無疑,去不去都是一回事,便佛系對待照常做事。沒想到,銀行的代理律師竟然一通電話發過來,言之鑿鑿地警告他:“因為你拒不出庭,所以法庭要判你十年有期徒刑。”那麼,這話是否靠譜呢?

當然是不靠譜的,欠錢不還(即使是欠銀行的錢)也只是簡單的民事糾紛,而不屬於刑事案件。因此,既然本案並非刑事案件,又何來判決有期徒刑的說法?更何況,民事案件雖然會給當事人送達出庭通知書,但該出庭通知書並沒有強制力作為保障,如果當事人實在不去法庭也只好缺席審判。

我估計銀行的代理律師之所以這樣嚇人,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想旁敲側擊地提醒債務人,現在你即將面臨牢獄之災了,不過如果乖乖還錢給銀行,銀行會請求法庭對你網開一面。很多不懂法律被嚇蒙的債務人,有可能會乖乖照辦的。

當然,有一種“借錢不還”是可能被判刑罰的,即明明知道自己沒有償還能力,卻惡意透支銀行信用卡。這種行為有非法佔有的目的,被刑法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四)惡意透支的。   

除此以外,借錢不還都只是民事案件,與有期徒刑是沒有緣分的。

一般來說,欠錢不還只是簡單的民事糾紛,不太可能因為債權人是銀行就搞特殊。

如題所述,某人之前向銀行借款,但到現在卻無力還款,禁止目前累計欠款20多萬。於是,銀行便把債務人告上銀行,起訴他歸還借款。債務人似乎覺得這種官司反正都是必輸無疑,去不去都是一回事,便佛系對待照常做事。沒想到,銀行的代理律師竟然一通電話發過來,言之鑿鑿地警告他:“因為你拒不出庭,所以法庭要判你十年有期徒刑。”那麼,這話是否靠譜呢?

當然是不靠譜的,欠錢不還(即使是欠銀行的錢)也只是簡單的民事糾紛,而不屬於刑事案件。因此,既然本案並非刑事案件,又何來判決有期徒刑的說法?更何況,民事案件雖然會給當事人送達出庭通知書,但該出庭通知書並沒有強制力作為保障,如果當事人實在不去法庭也只好缺席審判。

我估計銀行的代理律師之所以這樣嚇人,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想旁敲側擊地提醒債務人,現在你即將面臨牢獄之災了,不過如果乖乖還錢給銀行,銀行會請求法庭對你網開一面。很多不懂法律被嚇蒙的債務人,有可能會乖乖照辦的。

當然,有一種“借錢不還”是可能被判刑罰的,即明明知道自己沒有償還能力,卻惡意透支銀行信用卡。這種行為有非法佔有的目的,被刑法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四)惡意透支的。   

除此以外,借錢不還都只是民事案件,與有期徒刑是沒有緣分的。

淮北日月升
2019-02-18

這種情況,可以說多數是忽悠你。

第一、借銀行的款不還,一般情況下屬於民事糾紛,並不構成刑事犯罪,即使銀行起訴的時候你沒有到庭,最多是因為你沒有到庭,你自己失去了辯解的機會,法庭缺席判決,而不會因為不到庭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即便是你虛構事實騙取銀行的信用卡並惡意透支達到二十多萬,按信用卡詐騙罪定罪量刑,數額特別巨大,量刑是十年左右不錯,但是這種刑事案件,立案定罪量刑都有嚴格的程序規定,至少要將嫌疑人抓捕歸案,對相關事實調查清楚相關證據一一落實以後才可以依法判處,絕不可能人未見面案子已經判下來了。

第三,還有一種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是,當事人欠銀行的錢,法院已經判下來,但是當事人有能力拒不履行法院裁定判決(例如將法院查封的財產轉移等),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般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在判決之前已經歸還了,一般可以免於刑事處分。這種情況,一般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後,法院也是先找當事人談談看是否有還款意願,或者法院已經查封了相關的賬戶,基本不會被執行人不知道就已經判了的情況。

因此,估計這種話很可能是一些外包催收公司的忽悠之詞。

不過真要是欠了銀行二十多萬並逾期,建議儘量籌集資金還清為好。

清远启明大师
2019-07-28

我不明白:……前個星期,我去銀行了解放貸過程:中行建行,工行,農行!每間都有規定,貸錢要抵押,和問明用途去處。如沒有,不能貸!那為什麼信用卡就不控制呢?及支付寶,那麼氾濫容易貨呢?多卡和多間銀行放貸氾濫?本質和實質意義為何?信用貸,先包容打著信用,後現形,?真絕!面對九十後的人,無可奈何:實中招先使未來錢,後究無賴:如保持現在左審右押,何以氾濫成災?萬民不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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