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規定了“一戶一宅”,為什麼在農村有人還“一戶多宅”呢?
已經規定了“一戶一宅”,為什麼在農村有人還“一戶多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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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規定了“一戶一宅”,為什麼在農村有人還“一戶多宅”呢?
已經規定了“一戶一宅”,為什麼在農村有人還“一戶多宅”呢?
已經規定了“一戶一宅”,為什麼在農村有人還“一戶多宅”呢?
已經規定了“一戶一宅”,為什麼在農村有人還“一戶多宅”呢?
wang小船
1/6 1、\一戶一宅\ 是對農村村民擁有宅基地處數的規定,具體法律條文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但該部法律並未對戶應當如何界定予以明確規定。\n參照各地實際操作:\戶\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戶口且享受集體資產分配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n(圖片來自東方IC)
2/6 已經規定了“一戶一宅”,為什麼還有的人家是一戶多宅呢?其中又有什麼學問呢?其實,在下面幾種情況下,是可以一戶多宅的。(圖片來自東方IC)
3/6 1、因繼承原因造成的“一戶多宅”是可以確權登記的;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不屬於遺產,是不可以繼承的,但宅基地上的但房屋卻是村民個人所有的私有財產,而繼承房屋宅基地必然會跟隨房屋一起,這種情況下出現的一戶多宅是可以確權登記的,但要在《集體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圖片來自東方IC)
4/6 2、農村村民有兩處或兩處以上宅基地,但多處宅基地的佔面積總沒有超過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宅基地面積審批標準,這樣的情況是合法的,可以進行宅基地確權登記的,但這和情況在農村不常見,大部分都存在超佔面積。(圖片來自東方IC)
5/6 3、有的農村家庭達到當地申請分戶的條件,但沒有分戶造成“一戶多宅”的,可按規定補辦有關用地手續後,依法予以確權登記;(圖片來自東方IC)
6/6 4、達到分戶條件,確因參軍入伍、上大學等情況遷走戶口,但戶口還是會遷回原籍,戶籍部門需要申請宅基地,國土部門需要分戶,不同的政策要求就可能導致一戶多宅情況發生,這情況也是合法的。\n以上文字僅供參考。\n部分文字來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刪除。(圖片來自東方IC)
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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