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奇案:休斯敦大屠殺

懸疑志 2017-07-23

作者:黑夜的2009,出處:天涯社區

迪安·阿諾德·科勒,(Dean Arnold Corll 1939年12月24日–1973年8月8日)是美國的一個連環殺手,他與他的兩名小夥伴布魯克斯和亨利 ,涉嫌綁架,強姦,折磨、殺害至少28個男孩,罪行曝光後,被媒體稱為休斯敦大屠殺,不過惡有惡報, 亨利最後良心發現,在一場火併中,將科勒幹掉,也算是為民除害了!

今天就來扒一扒科勒這名變態連環殺手!

迪安·阿諾德·科勒,出生於美國印第安納州的韋恩堡(Fort Wayne, IN),很小時就經歷了父母離婚、搬到其他州生活的變故。他從小內向羞怯,因為有心臟病而身體不好,看起來就是弱不禁風的樣子。

美國奇案:休斯敦大屠殺

▲少年時的科勒

不過,其母親後來開了一家糖果企業,生意做得還蠻大,而科勒當然也就成了富二代。他曾參加美軍服役,退伍後回到休斯敦高地接手了家族產業,成了糖果廠的老闆,並經常給周邊的孩子們免費發糖吃。 因此,他也被當地人親切地稱為“糖果叔叔”(Candyman)。 然而,往事並不如煙,這個青年才俊還有著不為人知的可怕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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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後的科勒

早在服役之時,科勒就發現自己的性取向不太一樣:他是個男同志。當時美軍中對此的政策是“你不說,我不問”,所以他也就一直壓抑著自己的性衝動,直到光榮退伍。 本來,這只是個人的性取向問題而已,並沒有對錯之分;但是,科勒的性取向中包括了一些奇怪的部分:他喜歡對同性先虐待再性侵犯。 有案可查的第一名受害者,名叫傑弗瑞·科嫩(Jeffrey Konen),於1970年9月25日被害,歿年18歲,是一名剛上大學的男生。科勒很可能是哄騙其可以搭順風車,從而將其騙到家中,先性侵後殘忍勒死,遺體埋在海灘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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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的科勒

首次作案成功,讓科勒大受鼓舞。然而,這種在街頭攔截、綁架男生的做法,顯然並不可靠,一則是容易失手,畢竟對方也是人高馬大的小夥子;二來則可能留下許多目擊證人,弄不好警察就摸到門上了。 怎麼辦呢? 科勒改變了戰術,不再依靠暴力解決問題。他往往從貧民區裡物色目標,然後邀請其到自家做客,提供酒精、大麻等非法物質(在美國,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料)作為誘餌,然後再用藥物將其催眠,或者乾脆等受害人喝醉之後再將其拿下。

但是,這樣的操作還是低效的,畢竟誰對於陌生人都有戒心。於是,科勒先後找到了兩個幫手: 戴維·布魯克斯(David Brooks,1955—)和埃爾默·維恩·亨利(Elmer Wayne Henley,1954—)。 這兩個男孩,本來都沒有犯罪記錄。然而,可能是由於家庭貧困,也可能是受到了科勒的蠱惑,他們最終成了科勒的幫凶。

據悉,兩個人都分別和科勒發生過關係,但科勒沒有將其殺死,而是發展成為自己的耳目。很難理解兩人的作案動機,也許最開始只是一些錢和毒品之類的小恩小惠,也許是因為斯德哥爾摩綜合徵產生的依賴感,反正他們就真的甘心為虎作倀,從此成為這個連環殺手的同謀。 具體而言,他們的任務,就是幫科勒物色受害人,最好是那種年輕、英俊、缺錢、叛逆、家庭不和的男孩。然後,他們會和受害人混熟,取得其信任,再以參加聚會、抽大麻等為藉口,將這些無辜的男孩騙到科勒的住處來。

一旦這些男孩喝醉或者被麻翻,他們的噩夢就來臨了。 科勒會將受害人拖到地下室,綁在一個他自制的拷打架上,這個拷打架由木板、尼龍繩和手銬製成,非常堅固,可以讓受害者無法反抗;整個架子被固定在地下室的牆壁上。 為了掩蓋自己的罪行,科勒還會逼著被綁起來的受害人打電話或寫紙條給自己的家人,藉此來迷惑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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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展示科勒犯罪證據

然後,無一例外地,這些男孩子都會被科勒性侵。但這只是個開始:科勒會對他們拳打腳踢,用各種物體侵入他們的體內;一根一根地拔掉他們的體毛;會用玻璃棒插入他們的尿道,並故意讓玻璃棒在其中斷裂……整個過程往往持續數日。 更有一些受害者,在遺體被找到時,發現他們的生殖器有所缺失:至少2人被以外科手術的方式閹割,一人的陰莖似乎被人齊根咬下。 還有幾個受害者,是兩人一起去科勒家“聚會”時被抓住的。

科勒把他們面對面綁起來,讓其中一個看著另一個被他折磨,再反過來折磨這一個讓另一個看著。有時候,他會讓兩個受害者對打,謊稱“打贏的那個就可以活著出去”,等兩人都遍體鱗傷再將其勒死。科勒會將遺體剝光,用塑料布裹起來再深埋。他總共有4處拋屍地點,後來都被髮掘出來。 這樣的恐怖,即便是小丑殺手加西,也難以望其項背。

另外,彷彿是在狩獵一般,科勒喜歡在每位受害者身上都留下一點紀念品,比如他們的鑰匙作為收藏。在案發之後,這些鑰匙也被作為物證使用。 從1970年到1973年,科勒、布魯克斯、亨利這個惡魔三人組,至少一共性侵、殺害了28名男孩,年齡最小的是亨利的鄰居——13歲的傑瑞·林恩·沃爾德羅普(Jerry Lynn Waldrop),最大的1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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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受害者

最令人唏噓的,是科勒付給布魯克斯、亨利的報酬:他們每次把一名無辜受害者誘騙進魔窟,僅領到區區的兩百美元。即便是考慮到20世紀70年代的美元比現在值錢,也不過就是幾千塊人民幣而已;而這就能讓他們喪失人性,做出這種傷天害理的事情,著實讓人心寒。(當然,也有人質疑這種說法是布魯克斯和亨利為了減輕自己責任而編造的謊言,實則兩人完全自願地無償參加犯罪;但既然兩個人的口供都對得上,其可信度還是較高的。) 1973年8月7日,這一切罪惡終於要大白於天下了。

當天,17歲的亨利,邀請了19歲的蒂姆斯·克利(Timothy Kerley)來到了科勒的宅子。他們一起喝了酒,嗅吸了強力膠(內含一種稀釋劑會造成上癮)。然而,科勒當天並不在家。於是,半夜時分,亨利帶著蒂姆斯開車外出去買食物。 在半道上,亨利找了自己的女友朗達·威廉姆斯(Rhonda Williams),她因為和自己的父親吵架而無家可歸。於是,亨利就帶著威廉姆斯、蒂姆斯一起來到了科勒的家中暫時住下。

深夜,當亨利醒來時,發現自己與威廉姆斯、蒂姆斯都被綁起來了。科勒大發雷霆,抽出手槍威脅要殺死他,因為他不能容忍亨利竟然帶了一個女人回來——這可能也說明了科勒與他之間的關係並非同謀這麼簡單,或許還有爭風吃醋的意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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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挖掘屍首

隨後,亨利努力說服科勒放過自己,科勒隨即決定,讓亨利動手性侵、殺死威廉姆斯,自己同時來收拾蒂姆斯。驚恐不已的威廉姆斯大聲喊著亨利的名字,乞求他不要這麼做,正是這幾聲呼喊,讓亨利感到了良心不安,他請求先把威廉姆斯帶走。 而科勒並沒有理睬他。

威廉姆斯在哭喊,而科勒已經劃開了蒂姆斯的衣服。 電光火石之間,殘存的人性終於佔了上風。亨利一把抓起丟在旁邊的手槍,喝令科勒停止動作。科勒不敢相信,自己的幫凶居然掉轉了槍口對準自己,並沒有認真對待。

“你殺死了我所有的朋友!”亨利大聲喊道。 隨即,他開槍了。 科勒中彈倒下,跌坐在牆邊。亨利衝上去,又連開了好幾槍,直到子彈打光為止。

隨後,他釋放了自己的兩個朋友,並在後者的建議下報警。 警方聞訊後大驚失色,立即按照亨利的交代,搜查了幾個藏屍地點,果然一具又一具屍體被挖了出來,讓整個美國都為之色變。 主謀迪安·科勒,已經被擊斃,無法再接受法律的懲罰;但對於亨利和布魯克斯的審判,還是必須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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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又一具屍體被挖了出來

對於布魯克斯,實在沒什麼好說的,為虎作倀、心狠手辣,依法就該嚴懲;對於亨利,則有過很大的爭議:的確,他做過壞事,明知會將受害人送往地獄,還一次次地欺哄他們去科勒的魔窟;同時,他也曾主動或被動參與了性侵、謀殺、藏屍的犯罪活動。

然而,在那關鍵一刻,他畢竟還是選擇了復歸人性,擊斃了科勒而救下了兩個年輕人的性命。就憑這一點,該不該對他從輕處罰呢? 經過了複雜的審判和辯論、上訴過程,最終,布魯克斯和亨利都被判處無期徒刑,基本不可能獲得假釋機會,目前仍都在服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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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

而科勒的案件,雖然是非常罕見的特例,卻證明男孩子同樣也需要提高警惕,特別是那些沾染了大麻與酒精等違禁品的孩子。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有時候,這個代價甚至高昂得如此可怕。

作者:黑夜的2009,出處:天涯社區, 特別聲明除標註“原創”之外,其他文章資料部分來源於各類報刊雜誌及天涯、豆瓣、果殼、臺灣論壇等網站,摘錄僅供閱讀探討,不代表懸疑志同意其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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