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怎樣解決光棍問題的?

10 個回答
西堤君
2019-07-31

古代解決光棍問題最主要的一個手段就是徵軍,把大量光棍徵召到軍隊裡去,西漢的王莽就是這麼幹的。從了王莽的軍,可以搶錢,搶糧,搶媳婦兒。

古代解決光棍問題最主要的一個手段就是徵軍,把大量光棍徵召到軍隊裡去,西漢的王莽就是這麼幹的。從了王莽的軍,可以搶錢,搶糧,搶媳婦兒。

古代由於重男輕女的社會習俗,男女比例嚴重失調。

在古代,沒有計劃生育,所以很多人想生多少就生多少孩子。特別是農耕家庭,生孩子不要命,避孕措施又不夠,孩子一大堆,即便他們養不活這麼多。

古代重男輕女的原因是什麼呢?就是農耕社會需要男勞動力,需要多生男孩幹農活。

因此,生了女孩往往被溺死,導致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窮人找不到老婆,產生了大量的光棍。

另外,古代婦女地位低下,很多女孩子被賣到達官貴人家裡做小妾,做家妓,做丫頭女傭,社會上的男光棍更找不到老婆了。看看《紅樓夢》裡面,一個公子哥或小姐,手下好幾個丫頭。

古代解決光棍問題最主要的一個手段就是徵軍,把大量光棍徵召到軍隊裡去,西漢的王莽就是這麼幹的。從了王莽的軍,可以搶錢,搶糧,搶媳婦兒。

古代由於重男輕女的社會習俗,男女比例嚴重失調。

在古代,沒有計劃生育,所以很多人想生多少就生多少孩子。特別是農耕家庭,生孩子不要命,避孕措施又不夠,孩子一大堆,即便他們養不活這麼多。

古代重男輕女的原因是什麼呢?就是農耕社會需要男勞動力,需要多生男孩幹農活。

因此,生了女孩往往被溺死,導致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窮人找不到老婆,產生了大量的光棍。

另外,古代婦女地位低下,很多女孩子被賣到達官貴人家裡做小妾,做家妓,做丫頭女傭,社會上的男光棍更找不到老婆了。看看《紅樓夢》裡面,一個公子哥或小姐,手下好幾個丫頭。

古代社會,達官貴人三妻四妾,窮人卻討不到老婆,資源對接嚴重不均,從而產生大量光棍。

我國古代,在男女婚姻上不是一夫一妻制,嚴格來說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導致富人有好多女人,窮人一個女人都沒有。

皇帝就不用說了,不但自己有三宮六院,三千後宮,還需要大量的宮女。據說唐朝宮女達到四萬多,明朝宮女也達到一萬多。

這每一個宮女就代表一個光棍,本來社會上婦女就少於男性,皇帝一個人就佔有好幾萬婦女名額,相當於皇帝一個人就製造了好幾萬光棍。

皇帝以下,什麼王公貴族,達官貴人,地主富豪,哪個不是三妻四妾,妻妾成群。

此外自己家裡還有大量的丫頭女傭。比如石崇,就擁有好幾百美女,這就製造了還幾百的光棍啊。連白居易蘇東坡韓愈這樣的文人,不也好幾個姬妾。

本來男女比例就不協調,僧多肉少,那些上層人佔有了大部分,所以窮人只能打光棍。

古代解決光棍問題最主要的一個手段就是徵軍,把大量光棍徵召到軍隊裡去,西漢的王莽就是這麼幹的。從了王莽的軍,可以搶錢,搶糧,搶媳婦兒。

古代由於重男輕女的社會習俗,男女比例嚴重失調。

在古代,沒有計劃生育,所以很多人想生多少就生多少孩子。特別是農耕家庭,生孩子不要命,避孕措施又不夠,孩子一大堆,即便他們養不活這麼多。

古代重男輕女的原因是什麼呢?就是農耕社會需要男勞動力,需要多生男孩幹農活。

因此,生了女孩往往被溺死,導致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窮人找不到老婆,產生了大量的光棍。

另外,古代婦女地位低下,很多女孩子被賣到達官貴人家裡做小妾,做家妓,做丫頭女傭,社會上的男光棍更找不到老婆了。看看《紅樓夢》裡面,一個公子哥或小姐,手下好幾個丫頭。

古代社會,達官貴人三妻四妾,窮人卻討不到老婆,資源對接嚴重不均,從而產生大量光棍。

我國古代,在男女婚姻上不是一夫一妻制,嚴格來說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導致富人有好多女人,窮人一個女人都沒有。

皇帝就不用說了,不但自己有三宮六院,三千後宮,還需要大量的宮女。據說唐朝宮女達到四萬多,明朝宮女也達到一萬多。

這每一個宮女就代表一個光棍,本來社會上婦女就少於男性,皇帝一個人就佔有好幾萬婦女名額,相當於皇帝一個人就製造了好幾萬光棍。

皇帝以下,什麼王公貴族,達官貴人,地主富豪,哪個不是三妻四妾,妻妾成群。

此外自己家裡還有大量的丫頭女傭。比如石崇,就擁有好幾百美女,這就製造了還幾百的光棍啊。連白居易蘇東坡韓愈這樣的文人,不也好幾個姬妾。

本來男女比例就不協調,僧多肉少,那些上層人佔有了大部分,所以窮人只能打光棍。

大量光棍產生不穩定因素。

對於一個古代窮人來說,他的一生大部分時間是依靠種地謀生,如果有地,這一輩子也只能混口嚼裹兒,如果連地都沒有,則成為了社會青年,像韓信這樣,沒有地,只好去做遊俠,就是社會不穩定因素。

再一個,一個家庭,地是有限的,生的兒子多了,分家了,每個人佔的地就更少了,更沒法活了,就去做社會青年。

由於古代光棍太多,這種不穩定因素就無限地放大了。像李自成張獻忠這樣的,我吃不起飯,又娶不到媳婦,你們大明朝廷別怪我反啊。

古代解決光棍問題最主要的一個手段就是徵軍,把大量光棍徵召到軍隊裡去,西漢的王莽就是這麼幹的。從了王莽的軍,可以搶錢,搶糧,搶媳婦兒。

古代由於重男輕女的社會習俗,男女比例嚴重失調。

在古代,沒有計劃生育,所以很多人想生多少就生多少孩子。特別是農耕家庭,生孩子不要命,避孕措施又不夠,孩子一大堆,即便他們養不活這麼多。

古代重男輕女的原因是什麼呢?就是農耕社會需要男勞動力,需要多生男孩幹農活。

因此,生了女孩往往被溺死,導致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窮人找不到老婆,產生了大量的光棍。

另外,古代婦女地位低下,很多女孩子被賣到達官貴人家裡做小妾,做家妓,做丫頭女傭,社會上的男光棍更找不到老婆了。看看《紅樓夢》裡面,一個公子哥或小姐,手下好幾個丫頭。

古代社會,達官貴人三妻四妾,窮人卻討不到老婆,資源對接嚴重不均,從而產生大量光棍。

我國古代,在男女婚姻上不是一夫一妻制,嚴格來說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導致富人有好多女人,窮人一個女人都沒有。

皇帝就不用說了,不但自己有三宮六院,三千後宮,還需要大量的宮女。據說唐朝宮女達到四萬多,明朝宮女也達到一萬多。

這每一個宮女就代表一個光棍,本來社會上婦女就少於男性,皇帝一個人就佔有好幾萬婦女名額,相當於皇帝一個人就製造了好幾萬光棍。

皇帝以下,什麼王公貴族,達官貴人,地主富豪,哪個不是三妻四妾,妻妾成群。

此外自己家裡還有大量的丫頭女傭。比如石崇,就擁有好幾百美女,這就製造了還幾百的光棍啊。連白居易蘇東坡韓愈這樣的文人,不也好幾個姬妾。

本來男女比例就不協調,僧多肉少,那些上層人佔有了大部分,所以窮人只能打光棍。

大量光棍產生不穩定因素。

對於一個古代窮人來說,他的一生大部分時間是依靠種地謀生,如果有地,這一輩子也只能混口嚼裹兒,如果連地都沒有,則成為了社會青年,像韓信這樣,沒有地,只好去做遊俠,就是社會不穩定因素。

再一個,一個家庭,地是有限的,生的兒子多了,分家了,每個人佔的地就更少了,更沒法活了,就去做社會青年。

由於古代光棍太多,這種不穩定因素就無限地放大了。像李自成張獻忠這樣的,我吃不起飯,又娶不到媳婦,你們大明朝廷別怪我反啊。

怎麼解決光棍太多的問題?王莽說,從軍啊,跟著朝廷去打仗,搶錢,搶糧,搶媳婦兒。

看過李連杰、劉德華、金城武主演的《投名狀》的,都記得他們有個口號,叫“搶錢、搶糧、搶娘們兒”。

你不是窮的沒錢沒地沒媳婦兒嗎?王莽就說說了,跟著我幹,不但像梁山好漢一樣,大口喝酒大口吃肉,還能搶錢搶娘們兒。

這麼一來,那些光棍肯定踴躍參加,你都不用號召他們,他們自己就投軍了。明太祖朱元璋不就是餓的沒飯吃,投了紅巾軍啊。

古代解決光棍問題最主要的一個手段就是徵軍,把大量光棍徵召到軍隊裡去,西漢的王莽就是這麼幹的。從了王莽的軍,可以搶錢,搶糧,搶媳婦兒。

古代由於重男輕女的社會習俗,男女比例嚴重失調。

在古代,沒有計劃生育,所以很多人想生多少就生多少孩子。特別是農耕家庭,生孩子不要命,避孕措施又不夠,孩子一大堆,即便他們養不活這麼多。

古代重男輕女的原因是什麼呢?就是農耕社會需要男勞動力,需要多生男孩幹農活。

因此,生了女孩往往被溺死,導致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窮人找不到老婆,產生了大量的光棍。

另外,古代婦女地位低下,很多女孩子被賣到達官貴人家裡做小妾,做家妓,做丫頭女傭,社會上的男光棍更找不到老婆了。看看《紅樓夢》裡面,一個公子哥或小姐,手下好幾個丫頭。

古代社會,達官貴人三妻四妾,窮人卻討不到老婆,資源對接嚴重不均,從而產生大量光棍。

我國古代,在男女婚姻上不是一夫一妻制,嚴格來說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導致富人有好多女人,窮人一個女人都沒有。

皇帝就不用說了,不但自己有三宮六院,三千後宮,還需要大量的宮女。據說唐朝宮女達到四萬多,明朝宮女也達到一萬多。

這每一個宮女就代表一個光棍,本來社會上婦女就少於男性,皇帝一個人就佔有好幾萬婦女名額,相當於皇帝一個人就製造了好幾萬光棍。

皇帝以下,什麼王公貴族,達官貴人,地主富豪,哪個不是三妻四妾,妻妾成群。

此外自己家裡還有大量的丫頭女傭。比如石崇,就擁有好幾百美女,這就製造了還幾百的光棍啊。連白居易蘇東坡韓愈這樣的文人,不也好幾個姬妾。

本來男女比例就不協調,僧多肉少,那些上層人佔有了大部分,所以窮人只能打光棍。

大量光棍產生不穩定因素。

對於一個古代窮人來說,他的一生大部分時間是依靠種地謀生,如果有地,這一輩子也只能混口嚼裹兒,如果連地都沒有,則成為了社會青年,像韓信這樣,沒有地,只好去做遊俠,就是社會不穩定因素。

再一個,一個家庭,地是有限的,生的兒子多了,分家了,每個人佔的地就更少了,更沒法活了,就去做社會青年。

由於古代光棍太多,這種不穩定因素就無限地放大了。像李自成張獻忠這樣的,我吃不起飯,又娶不到媳婦,你們大明朝廷別怪我反啊。

怎麼解決光棍太多的問題?王莽說,從軍啊,跟著朝廷去打仗,搶錢,搶糧,搶媳婦兒。

看過李連杰、劉德華、金城武主演的《投名狀》的,都記得他們有個口號,叫“搶錢、搶糧、搶娘們兒”。

你不是窮的沒錢沒地沒媳婦兒嗎?王莽就說說了,跟著我幹,不但像梁山好漢一樣,大口喝酒大口吃肉,還能搶錢搶娘們兒。

這麼一來,那些光棍肯定踴躍參加,你都不用號召他們,他們自己就投軍了。明太祖朱元璋不就是餓的沒飯吃,投了紅巾軍啊。

如果光棍命大,戰場上沒死,那就厲害了,朱元璋當了皇帝,三宮六院不說,還搞了上萬宮女伺候自己,就連朱元璋的老鄉湯和,都弄了一百多姬妾,不但不用打光棍,還妻妾成群。

举办上课1
2019-08-02

在古代,光棍問題其實比現在要嚴重多了,且歷代都有。古代允許開妓院,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解決這部分光棍男人的性生活。但逛妓院終歸不是徹底的解決辦法。那麼,古代是如何解決光棍問題的?

在古代,光棍問題其實比現在要嚴重多了,且歷代都有。古代允許開妓院,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解決這部分光棍男人的性生活。但逛妓院終歸不是徹底的解決辦法。那麼,古代是如何解決光棍問題的?

 強制女子出嫁

  如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歲了,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那麼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了,逼其強行嫁人。

在古代,光棍問題其實比現在要嚴重多了,且歷代都有。古代允許開妓院,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解決這部分光棍男人的性生活。但逛妓院終歸不是徹底的解決辦法。那麼,古代是如何解決光棍問題的?

 強制女子出嫁

  如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歲了,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那麼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了,逼其強行嫁人。


2、“ 瓜不甜” 也要強扭

在晉代, 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 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 武帝紀》( 卷三) 記載, 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 使長吏配之”。意思是, 女孩子到17歲了, 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 那麼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了, 逼其強行嫁人。

在古代,光棍問題其實比現在要嚴重多了,且歷代都有。古代允許開妓院,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解決這部分光棍男人的性生活。但逛妓院終歸不是徹底的解決辦法。那麼,古代是如何解決光棍問題的?

 強制女子出嫁

  如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歲了,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那麼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了,逼其強行嫁人。


2、“ 瓜不甜” 也要強扭

在晉代, 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 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 武帝紀》( 卷三) 記載, 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 使長吏配之”。意思是, 女孩子到17歲了, 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 那麼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了, 逼其強行嫁人。

3、鼓勵“ 二婚”

在古代有“ 好女不二嫁” 的說法, 講究的是從一而終的婚嫁習俗。所以不管是民間, 還是官府, 鼓勵再嫁是非常有難度的。在古代, 男人一般視娶寡婦為低人一等, 在社會上會抬不起頭, 讓人看不起, 除非實在討不到, 或討不起黃花閨女了, 才會選擇有婚史的女人結婚成家。

日久见人心i
2019-08-27

在古代,單身漢的問題實際上比現在嚴重得多,在各個朝代都有發現。在古代,妓院在很大程度上被允許開放,以解決單身漢的這部分性生活。但參觀妓院並不是一個完全的解決辦法。那麼,古代你是如何解決單身漢問題的呢?

強迫一個女人結婚

如果在金代,女人必須在一定年齡結婚,否則政府會強迫她找伴侶。“金樹?吳地吉”(第三卷)記載,西米揚在泰國開始了九年的冬令和十月的要求,“讓女人的17位父母不結婚,讓長官相配”,意思是女孩17歲。

如果父母不把女兒嫁出去,那麼當地的領導就會找到她的丈夫,強迫她以武力結婚。

2。“甜瓜不甜”也應該在金代被迫扭曲

,女人必須在一定年齡結婚,否則政府會強迫她找人。“金樹?吳地吉”(第三卷)記載,司馬延在泰國九年冬天和十月曾要求“父母在女性年不結婚的人,使他們與官員相匹配”,意思是如果女孩17歲,如果父母不娶她的女兒,當地領導人就會找到她的丈夫,強迫她以武力結婚。

3.鼓勵“第二次婚姻”

在古代,注意從頭到尾的婚姻習俗。因此,無論是私營部門還是政府,都很難鼓勵再婚。在古代,男人一般認為寡婦的婚姻是低劣的,在社會上,她們無法抬起頭來讓人們瞧不起她們。除非她們找不到她們或負擔不起女兒,否則她們會選擇有婚姻歷史的婦女結婚並建立家庭。

HuiNanHistory
2019-08-01

古代政府並沒有能解決光棍問題,以至於出現了“共妻”、“一妻多夫”這些即便擱在當代也足以奪人眼球的社會問題。


光棍:一個老大難問題。

古代政府並沒有能解決光棍問題,以至於出現了“共妻”、“一妻多夫”這些即便擱在當代也足以奪人眼球的社會問題。


光棍:一個老大難問題。

光棍的產生,與三個現象有關:

①人口的持續高速增長。

②為了養活這些人口,就必須要進行開墾。然而,持續的大規模開墾活動,使得耕地環境退化,進而影響到糧食產量,這就是人口生計的困境。

③由於重男輕女的認知(溺女嬰),社會的性別比例嚴重失調。

大部分人在沒有辦法養活自己,或者無法賺夠足以成婚的家資的情況下,再加上未婚女性的數量不多的因素,最終都構成光棍普遍存在的基礎。

以清朝為例,清代的底層社會就出現了大量的未婚光棍群體,並帶來形勢嚴峻的社會危機,包括一妻多夫、賣妻、共妻等現象。


一妻多夫與共妻

古代政府並沒有能解決光棍問題,以至於出現了“共妻”、“一妻多夫”這些即便擱在當代也足以奪人眼球的社會問題。


光棍:一個老大難問題。

光棍的產生,與三個現象有關:

①人口的持續高速增長。

②為了養活這些人口,就必須要進行開墾。然而,持續的大規模開墾活動,使得耕地環境退化,進而影響到糧食產量,這就是人口生計的困境。

③由於重男輕女的認知(溺女嬰),社會的性別比例嚴重失調。

大部分人在沒有辦法養活自己,或者無法賺夠足以成婚的家資的情況下,再加上未婚女性的數量不多的因素,最終都構成光棍普遍存在的基礎。

以清朝為例,清代的底層社會就出現了大量的未婚光棍群體,並帶來形勢嚴峻的社會危機,包括一妻多夫、賣妻、共妻等現象。


一妻多夫與共妻

如果娶不起老婆,那麼光棍們就只能去租一個。

如果養不起老婆,那麼已婚的男人就只能被迫把老婆租出去跟人分享。

這正是光棍問題所帶來的社會危機的直觀體現。例如,《清稗類鈔》中就提到了“甘人租妻”的現象:

雍、乾以前,甘肅有租妻之俗。蓋力不能娶而望子者,則僦他人妻,立券,書期限,或二年,或三年,或以得子為限。過期,則原夫促回,不能一日留也。

這裡說的很清楚:由於太窮,底層的男性沒辦法娶老婆,那麼就租用別人的老婆,在約定期限內生了娃,再把租來的老婆退回去。

這些行為在當時都是非法的,但是官府沒辦法管,最後只能是“民不舉,官不究”。

古代政府並沒有能解決光棍問題,以至於出現了“共妻”、“一妻多夫”這些即便擱在當代也足以奪人眼球的社會問題。


光棍:一個老大難問題。

光棍的產生,與三個現象有關:

①人口的持續高速增長。

②為了養活這些人口,就必須要進行開墾。然而,持續的大規模開墾活動,使得耕地環境退化,進而影響到糧食產量,這就是人口生計的困境。

③由於重男輕女的認知(溺女嬰),社會的性別比例嚴重失調。

大部分人在沒有辦法養活自己,或者無法賺夠足以成婚的家資的情況下,再加上未婚女性的數量不多的因素,最終都構成光棍普遍存在的基礎。

以清朝為例,清代的底層社會就出現了大量的未婚光棍群體,並帶來形勢嚴峻的社會危機,包括一妻多夫、賣妻、共妻等現象。


一妻多夫與共妻

如果娶不起老婆,那麼光棍們就只能去租一個。

如果養不起老婆,那麼已婚的男人就只能被迫把老婆租出去跟人分享。

這正是光棍問題所帶來的社會危機的直觀體現。例如,《清稗類鈔》中就提到了“甘人租妻”的現象:

雍、乾以前,甘肅有租妻之俗。蓋力不能娶而望子者,則僦他人妻,立券,書期限,或二年,或三年,或以得子為限。過期,則原夫促回,不能一日留也。

這裡說的很清楚:由於太窮,底層的男性沒辦法娶老婆,那麼就租用別人的老婆,在約定期限內生了娃,再把租來的老婆退回去。

這些行為在當時都是非法的,但是官府沒辦法管,最後只能是“民不舉,官不究”。

如果說古代精英男性階層的象徵是一夫多妻,那麼對於那些底層貧窮男性群體而言,他們的特徵或許就是被迫與他人共妻。

金兔历史
2019-07-31

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光棍問題都是一個很值得重視且很值得討論的問題。事實上,古人比我們更重視光棍問題。

政府重視是因為生產力較低的古代,人口就是生產力,並且在統治者看來,人口數量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國家的富強與否,所以古代政府就很重視解決光棍問題;至於民間重視的原因則是為了傳宗接代。

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光棍問題都是一個很值得重視且很值得討論的問題。事實上,古人比我們更重視光棍問題。

政府重視是因為生產力較低的古代,人口就是生產力,並且在統治者看來,人口數量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國家的富強與否,所以古代政府就很重視解決光棍問題;至於民間重視的原因則是為了傳宗接代。

而古代解決光棍問題的方式有很多,概括起來看,主要有7種:

1.強制女子出嫁

顧名思義,就是女子滿足一定年齡了,就必須要嫁人,否則就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比如漢惠帝時期,15歲以上、30歲以下的未婚女子要多交五倍的人頭稅;

再如南北朝時期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說,如果女子15歲還不出嫁,還會連累家人,家人要跟著坐牢。

2.官媒指定

過去的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媒人有兩種,一是私媒,就是民間收錢給男女牽線的介紹人;二是官媒,就是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政府專職人員。

官媒的職能類似於今天在民政局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但官媒的權力更大,他們可以利用強制性的手段來給光棍脫單,可以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

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光棍問題都是一個很值得重視且很值得討論的問題。事實上,古人比我們更重視光棍問題。

政府重視是因為生產力較低的古代,人口就是生產力,並且在統治者看來,人口數量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國家的富強與否,所以古代政府就很重視解決光棍問題;至於民間重視的原因則是為了傳宗接代。

而古代解決光棍問題的方式有很多,概括起來看,主要有7種:

1.強制女子出嫁

顧名思義,就是女子滿足一定年齡了,就必須要嫁人,否則就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比如漢惠帝時期,15歲以上、30歲以下的未婚女子要多交五倍的人頭稅;

再如南北朝時期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說,如果女子15歲還不出嫁,還會連累家人,家人要跟著坐牢。

2.官媒指定

過去的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媒人有兩種,一是私媒,就是民間收錢給男女牽線的介紹人;二是官媒,就是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政府專職人員。

官媒的職能類似於今天在民政局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但官媒的權力更大,他們可以利用強制性的手段來給光棍脫單,可以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

官媒最早出現在秦朝,該機構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解決邊疆大量單身男子的婚配問題,以此來維護邊疆的穩定。這時候婚配女子的主要來源是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荒逃災的女子、戰爭中俘虜或者搶來的女性。

發展到後面,官媒權力更大,可以強制滿足年齡但未婚配的女子嫁給某個單身男子。

比如《晉書·武帝紀》(卷三)中記載,司馬炎在秦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光棍問題都是一個很值得重視且很值得討論的問題。事實上,古人比我們更重視光棍問題。

政府重視是因為生產力較低的古代,人口就是生產力,並且在統治者看來,人口數量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國家的富強與否,所以古代政府就很重視解決光棍問題;至於民間重視的原因則是為了傳宗接代。

而古代解決光棍問題的方式有很多,概括起來看,主要有7種:

1.強制女子出嫁

顧名思義,就是女子滿足一定年齡了,就必須要嫁人,否則就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比如漢惠帝時期,15歲以上、30歲以下的未婚女子要多交五倍的人頭稅;

再如南北朝時期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說,如果女子15歲還不出嫁,還會連累家人,家人要跟著坐牢。

2.官媒指定

過去的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媒人有兩種,一是私媒,就是民間收錢給男女牽線的介紹人;二是官媒,就是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政府專職人員。

官媒的職能類似於今天在民政局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但官媒的權力更大,他們可以利用強制性的手段來給光棍脫單,可以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

官媒最早出現在秦朝,該機構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解決邊疆大量單身男子的婚配問題,以此來維護邊疆的穩定。這時候婚配女子的主要來源是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荒逃災的女子、戰爭中俘虜或者搶來的女性。

發展到後面,官媒權力更大,可以強制滿足年齡但未婚配的女子嫁給某個單身男子。

比如《晉書·武帝紀》(卷三)中記載,司馬炎在秦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3.支持寡婦再嫁

傳統的迷信觀念認為,如果一個女人嫁了兩次,就等於讓兩個男子過手,不僅生前會讓人看不起,死後也不得安寧,到了陰間會被二鬼纏身。倘若二鬼鬧到閻王爺那裡就更加恐怖了,會被鋸成兩半、分給二鬼。

不過在男多女少的地區,為了保持婚配男女數量的平衡,不管是民間還是政府,對寡婦再嫁都持支持態度,而不是強調從一而終。

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光棍問題都是一個很值得重視且很值得討論的問題。事實上,古人比我們更重視光棍問題。

政府重視是因為生產力較低的古代,人口就是生產力,並且在統治者看來,人口數量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國家的富強與否,所以古代政府就很重視解決光棍問題;至於民間重視的原因則是為了傳宗接代。

而古代解決光棍問題的方式有很多,概括起來看,主要有7種:

1.強制女子出嫁

顧名思義,就是女子滿足一定年齡了,就必須要嫁人,否則就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比如漢惠帝時期,15歲以上、30歲以下的未婚女子要多交五倍的人頭稅;

再如南北朝時期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說,如果女子15歲還不出嫁,還會連累家人,家人要跟著坐牢。

2.官媒指定

過去的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媒人有兩種,一是私媒,就是民間收錢給男女牽線的介紹人;二是官媒,就是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政府專職人員。

官媒的職能類似於今天在民政局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但官媒的權力更大,他們可以利用強制性的手段來給光棍脫單,可以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

官媒最早出現在秦朝,該機構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解決邊疆大量單身男子的婚配問題,以此來維護邊疆的穩定。這時候婚配女子的主要來源是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荒逃災的女子、戰爭中俘虜或者搶來的女性。

發展到後面,官媒權力更大,可以強制滿足年齡但未婚配的女子嫁給某個單身男子。

比如《晉書·武帝紀》(卷三)中記載,司馬炎在秦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3.支持寡婦再嫁

傳統的迷信觀念認為,如果一個女人嫁了兩次,就等於讓兩個男子過手,不僅生前會讓人看不起,死後也不得安寧,到了陰間會被二鬼纏身。倘若二鬼鬧到閻王爺那裡就更加恐怖了,會被鋸成兩半、分給二鬼。

不過在男多女少的地區,為了保持婚配男女數量的平衡,不管是民間還是政府,對寡婦再嫁都持支持態度,而不是強調從一而終。

4.限制富人納妾數量

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富人往往會納好幾房小妾,在重男輕女觀念嚴重的古代,適婚女性的數量本來就少,如果每個富人或者官員都納十幾房甚至幾十房小妾,那麼民間的普通男子就很難脫單了。

所以一些朝代就會限制富人納妾的數量,比如漢朝就規定,只有“功成受封”才準“得備八妾”。再比如朱元璋,朱元璋也規定了對官員納妾數量的限制,最高是親王一級,允許納10個小妾,“許奏選一次,多者止於十人”;最低的只允許納四個小妾。

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光棍問題都是一個很值得重視且很值得討論的問題。事實上,古人比我們更重視光棍問題。

政府重視是因為生產力較低的古代,人口就是生產力,並且在統治者看來,人口數量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國家的富強與否,所以古代政府就很重視解決光棍問題;至於民間重視的原因則是為了傳宗接代。

而古代解決光棍問題的方式有很多,概括起來看,主要有7種:

1.強制女子出嫁

顧名思義,就是女子滿足一定年齡了,就必須要嫁人,否則就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比如漢惠帝時期,15歲以上、30歲以下的未婚女子要多交五倍的人頭稅;

再如南北朝時期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說,如果女子15歲還不出嫁,還會連累家人,家人要跟著坐牢。

2.官媒指定

過去的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媒人有兩種,一是私媒,就是民間收錢給男女牽線的介紹人;二是官媒,就是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政府專職人員。

官媒的職能類似於今天在民政局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但官媒的權力更大,他們可以利用強制性的手段來給光棍脫單,可以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

官媒最早出現在秦朝,該機構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解決邊疆大量單身男子的婚配問題,以此來維護邊疆的穩定。這時候婚配女子的主要來源是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荒逃災的女子、戰爭中俘虜或者搶來的女性。

發展到後面,官媒權力更大,可以強制滿足年齡但未婚配的女子嫁給某個單身男子。

比如《晉書·武帝紀》(卷三)中記載,司馬炎在秦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3.支持寡婦再嫁

傳統的迷信觀念認為,如果一個女人嫁了兩次,就等於讓兩個男子過手,不僅生前會讓人看不起,死後也不得安寧,到了陰間會被二鬼纏身。倘若二鬼鬧到閻王爺那裡就更加恐怖了,會被鋸成兩半、分給二鬼。

不過在男多女少的地區,為了保持婚配男女數量的平衡,不管是民間還是政府,對寡婦再嫁都持支持態度,而不是強調從一而終。

4.限制富人納妾數量

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富人往往會納好幾房小妾,在重男輕女觀念嚴重的古代,適婚女性的數量本來就少,如果每個富人或者官員都納十幾房甚至幾十房小妾,那麼民間的普通男子就很難脫單了。

所以一些朝代就會限制富人納妾的數量,比如漢朝就規定,只有“功成受封”才準“得備八妾”。再比如朱元璋,朱元璋也規定了對官員納妾數量的限制,最高是親王一級,允許納10個小妾,“許奏選一次,多者止於十人”;最低的只允許納四個小妾。

5.一妻多夫

字面意思很容易理解,比如今天尼泊爾某些偏遠的山區依舊存在著這種婚姻關係。

6.收繼婚制

收繼婚制主要在古代的少數民族中流行,簡單來說,就是父親死了,他的兒子可以繼承除生母之外父親的所有妻子,比如漢朝的王昭君,她本來是嫁給了呼韓耶單于,後來呼韓耶單于去世後,王昭君就再次嫁給了呼韓耶單于的長子復株累單于。

此外,當兄長死後,他的弟弟可以繼承自己的所有嫂子,納她們為妾。

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光棍問題都是一個很值得重視且很值得討論的問題。事實上,古人比我們更重視光棍問題。

政府重視是因為生產力較低的古代,人口就是生產力,並且在統治者看來,人口數量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國家的富強與否,所以古代政府就很重視解決光棍問題;至於民間重視的原因則是為了傳宗接代。

而古代解決光棍問題的方式有很多,概括起來看,主要有7種:

1.強制女子出嫁

顧名思義,就是女子滿足一定年齡了,就必須要嫁人,否則就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比如漢惠帝時期,15歲以上、30歲以下的未婚女子要多交五倍的人頭稅;

再如南北朝時期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說,如果女子15歲還不出嫁,還會連累家人,家人要跟著坐牢。

2.官媒指定

過去的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媒人有兩種,一是私媒,就是民間收錢給男女牽線的介紹人;二是官媒,就是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政府專職人員。

官媒的職能類似於今天在民政局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但官媒的權力更大,他們可以利用強制性的手段來給光棍脫單,可以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

官媒最早出現在秦朝,該機構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解決邊疆大量單身男子的婚配問題,以此來維護邊疆的穩定。這時候婚配女子的主要來源是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荒逃災的女子、戰爭中俘虜或者搶來的女性。

發展到後面,官媒權力更大,可以強制滿足年齡但未婚配的女子嫁給某個單身男子。

比如《晉書·武帝紀》(卷三)中記載,司馬炎在秦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3.支持寡婦再嫁

傳統的迷信觀念認為,如果一個女人嫁了兩次,就等於讓兩個男子過手,不僅生前會讓人看不起,死後也不得安寧,到了陰間會被二鬼纏身。倘若二鬼鬧到閻王爺那裡就更加恐怖了,會被鋸成兩半、分給二鬼。

不過在男多女少的地區,為了保持婚配男女數量的平衡,不管是民間還是政府,對寡婦再嫁都持支持態度,而不是強調從一而終。

4.限制富人納妾數量

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富人往往會納好幾房小妾,在重男輕女觀念嚴重的古代,適婚女性的數量本來就少,如果每個富人或者官員都納十幾房甚至幾十房小妾,那麼民間的普通男子就很難脫單了。

所以一些朝代就會限制富人納妾的數量,比如漢朝就規定,只有“功成受封”才準“得備八妾”。再比如朱元璋,朱元璋也規定了對官員納妾數量的限制,最高是親王一級,允許納10個小妾,“許奏選一次,多者止於十人”;最低的只允許納四個小妾。

5.一妻多夫

字面意思很容易理解,比如今天尼泊爾某些偏遠的山區依舊存在著這種婚姻關係。

6.收繼婚制

收繼婚制主要在古代的少數民族中流行,簡單來說,就是父親死了,他的兒子可以繼承除生母之外父親的所有妻子,比如漢朝的王昭君,她本來是嫁給了呼韓耶單于,後來呼韓耶單于去世後,王昭君就再次嫁給了呼韓耶單于的長子復株累單于。

此外,當兄長死後,他的弟弟可以繼承自己的所有嫂子,納她們為妾。

7.增加“奔”的機會

這裡的“奔”,指的是男女間自由交流,比如私奔中的奔就有這種意思。這種解決光棍問題的方式,其實就是給單身的男女提供一個自由的交友(相親)平臺。

例如春秋時期有“仲春會”就是“提高奔的機會”的典型方式。《周禮》中《地官·媒民》是這樣說的:

“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

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光棍問題都是一個很值得重視且很值得討論的問題。事實上,古人比我們更重視光棍問題。

政府重視是因為生產力較低的古代,人口就是生產力,並且在統治者看來,人口數量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國家的富強與否,所以古代政府就很重視解決光棍問題;至於民間重視的原因則是為了傳宗接代。

而古代解決光棍問題的方式有很多,概括起來看,主要有7種:

1.強制女子出嫁

顧名思義,就是女子滿足一定年齡了,就必須要嫁人,否則就會受到一定的處罰。

比如漢惠帝時期,15歲以上、30歲以下的未婚女子要多交五倍的人頭稅;

再如南北朝時期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也就是說,如果女子15歲還不出嫁,還會連累家人,家人要跟著坐牢。

2.官媒指定

過去的婚姻,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媒人有兩種,一是私媒,就是民間收錢給男女牽線的介紹人;二是官媒,就是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政府專職人員。

官媒的職能類似於今天在民政局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但官媒的權力更大,他們可以利用強制性的手段來給光棍脫單,可以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

官媒最早出現在秦朝,該機構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解決邊疆大量單身男子的婚配問題,以此來維護邊疆的穩定。這時候婚配女子的主要來源是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荒逃災的女子、戰爭中俘虜或者搶來的女性。

發展到後面,官媒權力更大,可以強制滿足年齡但未婚配的女子嫁給某個單身男子。

比如《晉書·武帝紀》(卷三)中記載,司馬炎在秦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3.支持寡婦再嫁

傳統的迷信觀念認為,如果一個女人嫁了兩次,就等於讓兩個男子過手,不僅生前會讓人看不起,死後也不得安寧,到了陰間會被二鬼纏身。倘若二鬼鬧到閻王爺那裡就更加恐怖了,會被鋸成兩半、分給二鬼。

不過在男多女少的地區,為了保持婚配男女數量的平衡,不管是民間還是政府,對寡婦再嫁都持支持態度,而不是強調從一而終。

4.限制富人納妾數量

古代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富人往往會納好幾房小妾,在重男輕女觀念嚴重的古代,適婚女性的數量本來就少,如果每個富人或者官員都納十幾房甚至幾十房小妾,那麼民間的普通男子就很難脫單了。

所以一些朝代就會限制富人納妾的數量,比如漢朝就規定,只有“功成受封”才準“得備八妾”。再比如朱元璋,朱元璋也規定了對官員納妾數量的限制,最高是親王一級,允許納10個小妾,“許奏選一次,多者止於十人”;最低的只允許納四個小妾。

5.一妻多夫

字面意思很容易理解,比如今天尼泊爾某些偏遠的山區依舊存在著這種婚姻關係。

6.收繼婚制

收繼婚制主要在古代的少數民族中流行,簡單來說,就是父親死了,他的兒子可以繼承除生母之外父親的所有妻子,比如漢朝的王昭君,她本來是嫁給了呼韓耶單于,後來呼韓耶單于去世後,王昭君就再次嫁給了呼韓耶單于的長子復株累單于。

此外,當兄長死後,他的弟弟可以繼承自己的所有嫂子,納她們為妾。

7.增加“奔”的機會

這裡的“奔”,指的是男女間自由交流,比如私奔中的奔就有這種意思。這種解決光棍問題的方式,其實就是給單身的男女提供一個自由的交友(相親)平臺。

例如春秋時期有“仲春會”就是“提高奔的機會”的典型方式。《周禮》中《地官·媒民》是這樣說的:

“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

簡單來說,當官媒組織男女“交流”時,在此期間私定終身的男女一概不理,想怎麼來就怎麼來,唯一要求的是,如果無故不來參加“相親會”的,就會受到處罰。

一般“仲春會”在“三月三”這天舉行,在正月十五、七月七等日子也會舉行。

總的來說,古代解決光棍問題還是很有一套的。

海佑讲史
2019-08-16

根據新聞報導,我國男性人口已經比女性多了3000萬,要知道,這世界上80%的國家,人口都還沒3000萬!急劇的性別比例失衡,造成了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大量男青年娶不到媳婦兒,久而久之就成了光棍兒。

同時,由於我國一直以來,女子要嫁比自己更強夫君的婚姻觀念,導致城市裡面很多高學歷、高收入的女性也出嫁難,時間長了就成了剩女。

其實在古代,當時的男女性別比也是失衡的。古代我國是農耕社會,大家都要種田,而男性,則是幹農活兒不可或缺的勞動力,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古代男性也要多於女性。同時,古代富貴人家的女兒,從小飽讀詩書、知書達理,那時嫁女兒的觀念,跟現在區別也不是很大,如果按照現在這種情況,古代應該也會產生不少剩男剩女。

根據新聞報導,我國男性人口已經比女性多了3000萬,要知道,這世界上80%的國家,人口都還沒3000萬!急劇的性別比例失衡,造成了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大量男青年娶不到媳婦兒,久而久之就成了光棍兒。

同時,由於我國一直以來,女子要嫁比自己更強夫君的婚姻觀念,導致城市裡面很多高學歷、高收入的女性也出嫁難,時間長了就成了剩女。

其實在古代,當時的男女性別比也是失衡的。古代我國是農耕社會,大家都要種田,而男性,則是幹農活兒不可或缺的勞動力,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古代男性也要多於女性。同時,古代富貴人家的女兒,從小飽讀詩書、知書達理,那時嫁女兒的觀念,跟現在區別也不是很大,如果按照現在這種情況,古代應該也會產生不少剩男剩女。

但是我們研讀歷史可以知道,古代是幾乎不存在剩男和剩女的,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古代朝廷,對民間的婚姻嫁娶,管理得都是非常嚴格的。

總體說來,對於民間嫁娶,古代朝廷主要採取了下面四個政策,從而保證了男有所娶、女有所嫁,從而杜絕了大面積剩男剩女現象的產生。

第一、強制嫁人,不嫁人父母要被問罪

古代的強制婚姻,主要針對的是女子,因為一般都是女子不願意嫁人。而且,這個強制方式主要有兩種:

第一,到官府規定的嫁人年齡還未出嫁的,強行婚配。

比如晉朝就規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就是說,誰家女兒17歲了還沒嫁人,那麼官府就會給她配個夫君,官府找夫君,可沒閒心給你尋個白馬王子,很多時候隨便找個阿貓阿狗,那你是不嫁也得嫁了……

根據新聞報導,我國男性人口已經比女性多了3000萬,要知道,這世界上80%的國家,人口都還沒3000萬!急劇的性別比例失衡,造成了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大量男青年娶不到媳婦兒,久而久之就成了光棍兒。

同時,由於我國一直以來,女子要嫁比自己更強夫君的婚姻觀念,導致城市裡面很多高學歷、高收入的女性也出嫁難,時間長了就成了剩女。

其實在古代,當時的男女性別比也是失衡的。古代我國是農耕社會,大家都要種田,而男性,則是幹農活兒不可或缺的勞動力,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古代男性也要多於女性。同時,古代富貴人家的女兒,從小飽讀詩書、知書達理,那時嫁女兒的觀念,跟現在區別也不是很大,如果按照現在這種情況,古代應該也會產生不少剩男剩女。

但是我們研讀歷史可以知道,古代是幾乎不存在剩男和剩女的,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古代朝廷,對民間的婚姻嫁娶,管理得都是非常嚴格的。

總體說來,對於民間嫁娶,古代朝廷主要採取了下面四個政策,從而保證了男有所娶、女有所嫁,從而杜絕了大面積剩男剩女現象的產生。

第一、強制嫁人,不嫁人父母要被問罪

古代的強制婚姻,主要針對的是女子,因為一般都是女子不願意嫁人。而且,這個強制方式主要有兩種:

第一,到官府規定的嫁人年齡還未出嫁的,強行婚配。

比如晉朝就規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就是說,誰家女兒17歲了還沒嫁人,那麼官府就會給她配個夫君,官府找夫君,可沒閒心給你尋個白馬王子,很多時候隨便找個阿貓阿狗,那你是不嫁也得嫁了……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女兒後半生的幸福,很多父母,在女兒剛到婚配年齡的時候,就會給她尋個好人家嫁了。

第二,不嫁人,就治父母的罪。

有時候,朝廷會將婚嫁上升到刑法的高度。比如宋朝就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就是說,你家閨女到了15歲了還沒有嫁人,那麼做父母的就得問罪,要坐牢的。現代社會,很多男女自由戀愛,到了結婚的時候,過不了丈母孃這一關,這如果放在古代,丈母孃是要被問罪的……

第二、指定婚配,不嫁也得嫁。

在古代,凡是一個安定的王朝,都會有“屯墾戍邊”這樣一個政策。我國古代是一個農耕社會,人口主要聚集在中原一帶,因為往北走是草原、往西走是戈壁,這些土壤都不適宜耕種,所以這些地方人煙稀少。

而中原王朝遭受的外族入侵,基本上都是從這兩個方向來的。政府為了戍邊,就只能徵調人口到那些荒涼的地方,一邊開荒種地,一邊保家衛國,這就是“屯墾戍邊”的政策。

根據新聞報導,我國男性人口已經比女性多了3000萬,要知道,這世界上80%的國家,人口都還沒3000萬!急劇的性別比例失衡,造成了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大量男青年娶不到媳婦兒,久而久之就成了光棍兒。

同時,由於我國一直以來,女子要嫁比自己更強夫君的婚姻觀念,導致城市裡面很多高學歷、高收入的女性也出嫁難,時間長了就成了剩女。

其實在古代,當時的男女性別比也是失衡的。古代我國是農耕社會,大家都要種田,而男性,則是幹農活兒不可或缺的勞動力,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古代男性也要多於女性。同時,古代富貴人家的女兒,從小飽讀詩書、知書達理,那時嫁女兒的觀念,跟現在區別也不是很大,如果按照現在這種情況,古代應該也會產生不少剩男剩女。

但是我們研讀歷史可以知道,古代是幾乎不存在剩男和剩女的,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古代朝廷,對民間的婚姻嫁娶,管理得都是非常嚴格的。

總體說來,對於民間嫁娶,古代朝廷主要採取了下面四個政策,從而保證了男有所娶、女有所嫁,從而杜絕了大面積剩男剩女現象的產生。

第一、強制嫁人,不嫁人父母要被問罪

古代的強制婚姻,主要針對的是女子,因為一般都是女子不願意嫁人。而且,這個強制方式主要有兩種:

第一,到官府規定的嫁人年齡還未出嫁的,強行婚配。

比如晉朝就規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就是說,誰家女兒17歲了還沒嫁人,那麼官府就會給她配個夫君,官府找夫君,可沒閒心給你尋個白馬王子,很多時候隨便找個阿貓阿狗,那你是不嫁也得嫁了……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女兒後半生的幸福,很多父母,在女兒剛到婚配年齡的時候,就會給她尋個好人家嫁了。

第二,不嫁人,就治父母的罪。

有時候,朝廷會將婚嫁上升到刑法的高度。比如宋朝就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就是說,你家閨女到了15歲了還沒有嫁人,那麼做父母的就得問罪,要坐牢的。現代社會,很多男女自由戀愛,到了結婚的時候,過不了丈母孃這一關,這如果放在古代,丈母孃是要被問罪的……

第二、指定婚配,不嫁也得嫁。

在古代,凡是一個安定的王朝,都會有“屯墾戍邊”這樣一個政策。我國古代是一個農耕社會,人口主要聚集在中原一帶,因為往北走是草原、往西走是戈壁,這些土壤都不適宜耕種,所以這些地方人煙稀少。

而中原王朝遭受的外族入侵,基本上都是從這兩個方向來的。政府為了戍邊,就只能徵調人口到那些荒涼的地方,一邊開荒種地,一邊保家衛國,這就是“屯墾戍邊”的政策。

調過去的,主要是軍人,那麼這裡面就有一個成家的問題,軍人們都在人跡罕至的邊區,怎麼娶媳婦兒呢?那就只能靠朝廷來配置了,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國家給你發媳婦兒”。

負責給邊區軍人“發媳婦兒”的,主要是官方的媒婆,史稱“官媒”。比如在明清時期,很多男子按照國家政策戍守邊疆,為了保持安定,朝廷在這些地方設置官媒,對那些發配、或者遷移到此的女子進行強行指定婚配。

也就是說,官媒有權力決定,將哪個女子許配給哪個男子。由於官媒權力太大,也因此產生很多的灰色交易,很多光棍送點錢,就能娶到很漂亮的女子。

第三、限制富豪以及官員納妾。

由於受到現代影視劇的誤導,很多人以為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實我國古代實行的,一直是“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妾相對於妻來說,其地位差距就不要太大了。

在古代,妾只是一個可供買賣的奴婢,也可以說是商品,家裡主妻,一不開心,就可以把妾給發賣了去,遠不是很多電視劇裡面描寫的那樣,妾囂張跋扈還會跟主妻勾心鬥角。

而且古代,對男人納妾的數量,也都是有明文規定的。比如漢代就規定卿大夫一妻二妾,就是那種卿大夫的大官,也只能納兩個妾。士一妻一妾,一般的知識分子、官員只能納一個妾。朱元璋時代也規定,親王納妾不能多於10人,郡王及世子納妾不能超過4人。

根據新聞報導,我國男性人口已經比女性多了3000萬,要知道,這世界上80%的國家,人口都還沒3000萬!急劇的性別比例失衡,造成了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大量男青年娶不到媳婦兒,久而久之就成了光棍兒。

同時,由於我國一直以來,女子要嫁比自己更強夫君的婚姻觀念,導致城市裡面很多高學歷、高收入的女性也出嫁難,時間長了就成了剩女。

其實在古代,當時的男女性別比也是失衡的。古代我國是農耕社會,大家都要種田,而男性,則是幹農活兒不可或缺的勞動力,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古代男性也要多於女性。同時,古代富貴人家的女兒,從小飽讀詩書、知書達理,那時嫁女兒的觀念,跟現在區別也不是很大,如果按照現在這種情況,古代應該也會產生不少剩男剩女。

但是我們研讀歷史可以知道,古代是幾乎不存在剩男和剩女的,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古代朝廷,對民間的婚姻嫁娶,管理得都是非常嚴格的。

總體說來,對於民間嫁娶,古代朝廷主要採取了下面四個政策,從而保證了男有所娶、女有所嫁,從而杜絕了大面積剩男剩女現象的產生。

第一、強制嫁人,不嫁人父母要被問罪

古代的強制婚姻,主要針對的是女子,因為一般都是女子不願意嫁人。而且,這個強制方式主要有兩種:

第一,到官府規定的嫁人年齡還未出嫁的,強行婚配。

比如晉朝就規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就是說,誰家女兒17歲了還沒嫁人,那麼官府就會給她配個夫君,官府找夫君,可沒閒心給你尋個白馬王子,很多時候隨便找個阿貓阿狗,那你是不嫁也得嫁了……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女兒後半生的幸福,很多父母,在女兒剛到婚配年齡的時候,就會給她尋個好人家嫁了。

第二,不嫁人,就治父母的罪。

有時候,朝廷會將婚嫁上升到刑法的高度。比如宋朝就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就是說,你家閨女到了15歲了還沒有嫁人,那麼做父母的就得問罪,要坐牢的。現代社會,很多男女自由戀愛,到了結婚的時候,過不了丈母孃這一關,這如果放在古代,丈母孃是要被問罪的……

第二、指定婚配,不嫁也得嫁。

在古代,凡是一個安定的王朝,都會有“屯墾戍邊”這樣一個政策。我國古代是一個農耕社會,人口主要聚集在中原一帶,因為往北走是草原、往西走是戈壁,這些土壤都不適宜耕種,所以這些地方人煙稀少。

而中原王朝遭受的外族入侵,基本上都是從這兩個方向來的。政府為了戍邊,就只能徵調人口到那些荒涼的地方,一邊開荒種地,一邊保家衛國,這就是“屯墾戍邊”的政策。

調過去的,主要是軍人,那麼這裡面就有一個成家的問題,軍人們都在人跡罕至的邊區,怎麼娶媳婦兒呢?那就只能靠朝廷來配置了,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國家給你發媳婦兒”。

負責給邊區軍人“發媳婦兒”的,主要是官方的媒婆,史稱“官媒”。比如在明清時期,很多男子按照國家政策戍守邊疆,為了保持安定,朝廷在這些地方設置官媒,對那些發配、或者遷移到此的女子進行強行指定婚配。

也就是說,官媒有權力決定,將哪個女子許配給哪個男子。由於官媒權力太大,也因此產生很多的灰色交易,很多光棍送點錢,就能娶到很漂亮的女子。

第三、限制富豪以及官員納妾。

由於受到現代影視劇的誤導,很多人以為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實我國古代實行的,一直是“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妾相對於妻來說,其地位差距就不要太大了。

在古代,妾只是一個可供買賣的奴婢,也可以說是商品,家裡主妻,一不開心,就可以把妾給發賣了去,遠不是很多電視劇裡面描寫的那樣,妾囂張跋扈還會跟主妻勾心鬥角。

而且古代,對男人納妾的數量,也都是有明文規定的。比如漢代就規定卿大夫一妻二妾,就是那種卿大夫的大官,也只能納兩個妾。士一妻一妾,一般的知識分子、官員只能納一個妾。朱元璋時代也規定,親王納妾不能多於10人,郡王及世子納妾不能超過4人。

從古至今,不管哪種社會中,都會有富豪權貴,這些人利用自己的財富和權力,可以佔有很多女子。而明文規定這些權貴階層的妻妾數量,能夠避免大量女子被少數人佔有,從而促進社會資源的平均分配,有利於人口的繁衍。

不過從實際情況來看,雖然明文對妻妾數量做了限制,但還是有很多權貴和富豪會以養乾女兒、養歌姬、養仕女等方式佔有更多女人,這一點和現在似曾相識。

第四,鼓勵寡婦再嫁,支持光棍娶寡婦。

在宋明程朱理學盛行的時代,寡婦再嫁,是被鄰里宗族所反對的,當時都提倡女人要從一而終,在這種情況下,很多男性也不願意娶寡婦,在社會上會抬不起頭來。

可是在宋明之前,漢唐時代,當時的社會風氣是比較開放的,寡婦再嫁的事情比較普遍,社會的接受度也高。

比如漢武帝的姐姐平陽公主,最開始嫁給漢朝開國功臣曹參的曾孫——平陽侯曹壽,她本是被封陽信公主的,因為嫁給了平陽侯,所以改稱平陽公主。但是沒過幾年,曹壽死了,她就改嫁給了汝陰候夏侯頗。嫁過去的第二年,夏侯頗與其父夏侯賜的姬妾通姦的事情敗露,夏侯頗畏罪自殺,平陽公主又守了寡。後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平陽公主嫁給了自己的僕人——大將軍衛青,從此一起到白頭。

根據新聞報導,我國男性人口已經比女性多了3000萬,要知道,這世界上80%的國家,人口都還沒3000萬!急劇的性別比例失衡,造成了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大量男青年娶不到媳婦兒,久而久之就成了光棍兒。

同時,由於我國一直以來,女子要嫁比自己更強夫君的婚姻觀念,導致城市裡面很多高學歷、高收入的女性也出嫁難,時間長了就成了剩女。

其實在古代,當時的男女性別比也是失衡的。古代我國是農耕社會,大家都要種田,而男性,則是幹農活兒不可或缺的勞動力,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古代男性也要多於女性。同時,古代富貴人家的女兒,從小飽讀詩書、知書達理,那時嫁女兒的觀念,跟現在區別也不是很大,如果按照現在這種情況,古代應該也會產生不少剩男剩女。

但是我們研讀歷史可以知道,古代是幾乎不存在剩男和剩女的,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古代朝廷,對民間的婚姻嫁娶,管理得都是非常嚴格的。

總體說來,對於民間嫁娶,古代朝廷主要採取了下面四個政策,從而保證了男有所娶、女有所嫁,從而杜絕了大面積剩男剩女現象的產生。

第一、強制嫁人,不嫁人父母要被問罪

古代的強制婚姻,主要針對的是女子,因為一般都是女子不願意嫁人。而且,這個強制方式主要有兩種:

第一,到官府規定的嫁人年齡還未出嫁的,強行婚配。

比如晉朝就規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就是說,誰家女兒17歲了還沒嫁人,那麼官府就會給她配個夫君,官府找夫君,可沒閒心給你尋個白馬王子,很多時候隨便找個阿貓阿狗,那你是不嫁也得嫁了……

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女兒後半生的幸福,很多父母,在女兒剛到婚配年齡的時候,就會給她尋個好人家嫁了。

第二,不嫁人,就治父母的罪。

有時候,朝廷會將婚嫁上升到刑法的高度。比如宋朝就規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就是說,你家閨女到了15歲了還沒有嫁人,那麼做父母的就得問罪,要坐牢的。現代社會,很多男女自由戀愛,到了結婚的時候,過不了丈母孃這一關,這如果放在古代,丈母孃是要被問罪的……

第二、指定婚配,不嫁也得嫁。

在古代,凡是一個安定的王朝,都會有“屯墾戍邊”這樣一個政策。我國古代是一個農耕社會,人口主要聚集在中原一帶,因為往北走是草原、往西走是戈壁,這些土壤都不適宜耕種,所以這些地方人煙稀少。

而中原王朝遭受的外族入侵,基本上都是從這兩個方向來的。政府為了戍邊,就只能徵調人口到那些荒涼的地方,一邊開荒種地,一邊保家衛國,這就是“屯墾戍邊”的政策。

調過去的,主要是軍人,那麼這裡面就有一個成家的問題,軍人們都在人跡罕至的邊區,怎麼娶媳婦兒呢?那就只能靠朝廷來配置了,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國家給你發媳婦兒”。

負責給邊區軍人“發媳婦兒”的,主要是官方的媒婆,史稱“官媒”。比如在明清時期,很多男子按照國家政策戍守邊疆,為了保持安定,朝廷在這些地方設置官媒,對那些發配、或者遷移到此的女子進行強行指定婚配。

也就是說,官媒有權力決定,將哪個女子許配給哪個男子。由於官媒權力太大,也因此產生很多的灰色交易,很多光棍送點錢,就能娶到很漂亮的女子。

第三、限制富豪以及官員納妾。

由於受到現代影視劇的誤導,很多人以為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實我國古代實行的,一直是“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妾相對於妻來說,其地位差距就不要太大了。

在古代,妾只是一個可供買賣的奴婢,也可以說是商品,家裡主妻,一不開心,就可以把妾給發賣了去,遠不是很多電視劇裡面描寫的那樣,妾囂張跋扈還會跟主妻勾心鬥角。

而且古代,對男人納妾的數量,也都是有明文規定的。比如漢代就規定卿大夫一妻二妾,就是那種卿大夫的大官,也只能納兩個妾。士一妻一妾,一般的知識分子、官員只能納一個妾。朱元璋時代也規定,親王納妾不能多於10人,郡王及世子納妾不能超過4人。

從古至今,不管哪種社會中,都會有富豪權貴,這些人利用自己的財富和權力,可以佔有很多女子。而明文規定這些權貴階層的妻妾數量,能夠避免大量女子被少數人佔有,從而促進社會資源的平均分配,有利於人口的繁衍。

不過從實際情況來看,雖然明文對妻妾數量做了限制,但還是有很多權貴和富豪會以養乾女兒、養歌姬、養仕女等方式佔有更多女人,這一點和現在似曾相識。

第四,鼓勵寡婦再嫁,支持光棍娶寡婦。

在宋明程朱理學盛行的時代,寡婦再嫁,是被鄰里宗族所反對的,當時都提倡女人要從一而終,在這種情況下,很多男性也不願意娶寡婦,在社會上會抬不起頭來。

可是在宋明之前,漢唐時代,當時的社會風氣是比較開放的,寡婦再嫁的事情比較普遍,社會的接受度也高。

比如漢武帝的姐姐平陽公主,最開始嫁給漢朝開國功臣曹參的曾孫——平陽侯曹壽,她本是被封陽信公主的,因為嫁給了平陽侯,所以改稱平陽公主。但是沒過幾年,曹壽死了,她就改嫁給了汝陰候夏侯頗。嫁過去的第二年,夏侯頗與其父夏侯賜的姬妾通姦的事情敗露,夏侯頗畏罪自殺,平陽公主又守了寡。後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平陽公主嫁給了自己的僕人——大將軍衛青,從此一起到白頭。

從這件事情我們也可以看到,平陽公主是當時的皇室宗親,是天下臣民的表率,尚且改嫁了兩次,說明當時的社會,對婦女改嫁,完全是持接受態度的。

而且古代政府,出於人口增長和國家經濟發展的考慮,是極力鼓勵寡婦再嫁和光棍娶寡婦的。而且在程朱理學盛行的宋明時期,官方政策上也是支持寡婦再嫁的。這樣既能讓寡婦重新有個依靠,又能使得資源能夠綜合利用,最主要的是讓光棍們至少能成個家,這樣也能減少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可謂一勞永逸。

這四個政策下來,古代社會,幾乎就不存在剩男剩女了,不得不感嘆古代政治的高明!雖說這裡面很多方式方法,在我們現代看來,是不和情理的,但它卻是實實在在有效果的。

婚姻嫁娶,從古至今,都是一個複雜的問題,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吧。

我是越关
2019-08-16

從古至今,光棍現象一直存在,而且古代的光棍現象遠比現代嚴重。為此,古代的百姓和官府想盡了辦法解決光棍問題,甚至做出了很多現代人無法理解的事情。

從古至今,光棍現象一直存在,而且古代的光棍現象遠比現代嚴重。為此,古代的百姓和官府想盡了辦法解決光棍問題,甚至做出了很多現代人無法理解的事情。



古代的貧苦百姓的方法

眾所周知,由於古代權貴階層壟斷了土地和教育資源,導致大量普通百姓沒有獲得知識和財富的途徑,因此變得赤貧。這種情況也使得社會的貧富差距極大,有錢人可以三妻四妾,而窮人可能會一輩子沒有老婆。

為此,很多窮人開始“租賃老婆”。當然,租賃來的老婆也是窮人的家的妻子,他們也是迫於生計才把妻子的出租,然後換取一定的生活費。

這種情況再封建社會普遍存在,被人們稱之為“典妻”。典妻在漢代已經產生,《漢書·賈捐之傳》中記載;

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

由此可見,漢代的窮人迫於無奈,已經開始賣妻賣子。

從古至今,光棍現象一直存在,而且古代的光棍現象遠比現代嚴重。為此,古代的百姓和官府想盡了辦法解決光棍問題,甚至做出了很多現代人無法理解的事情。



古代的貧苦百姓的方法

眾所周知,由於古代權貴階層壟斷了土地和教育資源,導致大量普通百姓沒有獲得知識和財富的途徑,因此變得赤貧。這種情況也使得社會的貧富差距極大,有錢人可以三妻四妾,而窮人可能會一輩子沒有老婆。

為此,很多窮人開始“租賃老婆”。當然,租賃來的老婆也是窮人的家的妻子,他們也是迫於生計才把妻子的出租,然後換取一定的生活費。

這種情況再封建社會普遍存在,被人們稱之為“典妻”。典妻在漢代已經產生,《漢書·賈捐之傳》中記載;

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

由此可見,漢代的窮人迫於無奈,已經開始賣妻賣子。



隨著時代的發展,民間的典妻行為逐漸形成了完整的流程。一般情況下,租賃雙方會簽訂合同,租期大致為3至5年,價格則根據女人的年齡、相貌,以及典租的時間長短而定。

清朝時期,由於清軍入關,大量八旗子弟搶奪婦女,民間的典妻之風更甚。在所謂的康乾盛世時也是如此,在汪景祺所著的《西征隨筆》中有這樣的記載;

然督撫藩臬,皆滿洲人為之。此輩不諳吏制,貪暴成性。三十年來,有司民以奉仁官。取之閭左者,十倍正供,桁楊桎梏,至賣兒貼婦以償。

民國時期,毛主席在《興國調查》中也曾說過清朝的情況;地主富農不僅有妻,而且還有若干個妾,而中農的的百分之十,貧農和手工業者的百分之三十,僱農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沒有妻子的。貧困的生活也使得典妻現象普遍存在。

從古至今,光棍現象一直存在,而且古代的光棍現象遠比現代嚴重。為此,古代的百姓和官府想盡了辦法解決光棍問題,甚至做出了很多現代人無法理解的事情。



古代的貧苦百姓的方法

眾所周知,由於古代權貴階層壟斷了土地和教育資源,導致大量普通百姓沒有獲得知識和財富的途徑,因此變得赤貧。這種情況也使得社會的貧富差距極大,有錢人可以三妻四妾,而窮人可能會一輩子沒有老婆。

為此,很多窮人開始“租賃老婆”。當然,租賃來的老婆也是窮人的家的妻子,他們也是迫於生計才把妻子的出租,然後換取一定的生活費。

這種情況再封建社會普遍存在,被人們稱之為“典妻”。典妻在漢代已經產生,《漢書·賈捐之傳》中記載;

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

由此可見,漢代的窮人迫於無奈,已經開始賣妻賣子。



隨著時代的發展,民間的典妻行為逐漸形成了完整的流程。一般情況下,租賃雙方會簽訂合同,租期大致為3至5年,價格則根據女人的年齡、相貌,以及典租的時間長短而定。

清朝時期,由於清軍入關,大量八旗子弟搶奪婦女,民間的典妻之風更甚。在所謂的康乾盛世時也是如此,在汪景祺所著的《西征隨筆》中有這樣的記載;

然督撫藩臬,皆滿洲人為之。此輩不諳吏制,貪暴成性。三十年來,有司民以奉仁官。取之閭左者,十倍正供,桁楊桎梏,至賣兒貼婦以償。

民國時期,毛主席在《興國調查》中也曾說過清朝的情況;地主富農不僅有妻,而且還有若干個妾,而中農的的百分之十,貧農和手工業者的百分之三十,僱農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沒有妻子的。貧困的生活也使得典妻現象普遍存在。



當然,除了典妻這種情況,還有一妻多夫的現象。

關於一妻多夫,大部分時候是幾個窮人,或者是兄弟幾人共同娶一個妻子。明代陸容的《菽園雜記》中曾記載,浙江舟山群島上有一些貧困的漁民,他們大部分都是一家兄弟幾人共同娶一個妻子。而妻子所生的孩子,也由兄弟幾人共同撫養。

古代朝廷和官府的方法

古代官府針對光棍現象,想出了很多強制性的措施。比如強制早婚早育,或者是強迫女子出嫁。一些極端的時候,甚至還會強迫尼姑還俗嫁人。

漢代時,劉邦確立了人頭稅;

人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漢儀注》

此稅一出,很多人家迫不及待的把自己家中已經15歲的女兒嫁了出去。後來,劉邦的老婆呂雉又在這一基礎上增加了女性的“單身稅”,規定15歲以上女子沒有嫁人的收取600錢。

從古至今,光棍現象一直存在,而且古代的光棍現象遠比現代嚴重。為此,古代的百姓和官府想盡了辦法解決光棍問題,甚至做出了很多現代人無法理解的事情。



古代的貧苦百姓的方法

眾所周知,由於古代權貴階層壟斷了土地和教育資源,導致大量普通百姓沒有獲得知識和財富的途徑,因此變得赤貧。這種情況也使得社會的貧富差距極大,有錢人可以三妻四妾,而窮人可能會一輩子沒有老婆。

為此,很多窮人開始“租賃老婆”。當然,租賃來的老婆也是窮人的家的妻子,他們也是迫於生計才把妻子的出租,然後換取一定的生活費。

這種情況再封建社會普遍存在,被人們稱之為“典妻”。典妻在漢代已經產生,《漢書·賈捐之傳》中記載;

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

由此可見,漢代的窮人迫於無奈,已經開始賣妻賣子。



隨著時代的發展,民間的典妻行為逐漸形成了完整的流程。一般情況下,租賃雙方會簽訂合同,租期大致為3至5年,價格則根據女人的年齡、相貌,以及典租的時間長短而定。

清朝時期,由於清軍入關,大量八旗子弟搶奪婦女,民間的典妻之風更甚。在所謂的康乾盛世時也是如此,在汪景祺所著的《西征隨筆》中有這樣的記載;

然督撫藩臬,皆滿洲人為之。此輩不諳吏制,貪暴成性。三十年來,有司民以奉仁官。取之閭左者,十倍正供,桁楊桎梏,至賣兒貼婦以償。

民國時期,毛主席在《興國調查》中也曾說過清朝的情況;地主富農不僅有妻,而且還有若干個妾,而中農的的百分之十,貧農和手工業者的百分之三十,僱農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沒有妻子的。貧困的生活也使得典妻現象普遍存在。



當然,除了典妻這種情況,還有一妻多夫的現象。

關於一妻多夫,大部分時候是幾個窮人,或者是兄弟幾人共同娶一個妻子。明代陸容的《菽園雜記》中曾記載,浙江舟山群島上有一些貧困的漁民,他們大部分都是一家兄弟幾人共同娶一個妻子。而妻子所生的孩子,也由兄弟幾人共同撫養。

古代朝廷和官府的方法

古代官府針對光棍現象,想出了很多強制性的措施。比如強制早婚早育,或者是強迫女子出嫁。一些極端的時候,甚至還會強迫尼姑還俗嫁人。

漢代時,劉邦確立了人頭稅;

人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漢儀注》

此稅一出,很多人家迫不及待的把自己家中已經15歲的女兒嫁了出去。後來,劉邦的老婆呂雉又在這一基礎上增加了女性的“單身稅”,規定15歲以上女子沒有嫁人的收取600錢。



當然,除了這種做法,還有官媒指定,由官府強行將女子婚配。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晉書》

另外,古代官府還會鼓勵寡婦再嫁,或者是一定程度上限制富人納妾。比如,明朝的律法規定,百姓四十歲以上無子者才能納妾,否則杖四十。

最後說說強迫尼姑還俗嫁人。

實際上,古代朝廷對和尚、尼姑的管理並不健全,因此很多時候寺廟便成為了藏汙納垢之所。南北朝時期,北齊皇帝高湛的皇后甚至還把高湛的龍床搬到了相輪寺之內,與主持曇獻媾和。這也是很多有為的帝王滅佛的原因之一。

從古至今,光棍現象一直存在,而且古代的光棍現象遠比現代嚴重。為此,古代的百姓和官府想盡了辦法解決光棍問題,甚至做出了很多現代人無法理解的事情。



古代的貧苦百姓的方法

眾所周知,由於古代權貴階層壟斷了土地和教育資源,導致大量普通百姓沒有獲得知識和財富的途徑,因此變得赤貧。這種情況也使得社會的貧富差距極大,有錢人可以三妻四妾,而窮人可能會一輩子沒有老婆。

為此,很多窮人開始“租賃老婆”。當然,租賃來的老婆也是窮人的家的妻子,他們也是迫於生計才把妻子的出租,然後換取一定的生活費。

這種情況再封建社會普遍存在,被人們稱之為“典妻”。典妻在漢代已經產生,《漢書·賈捐之傳》中記載;

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

由此可見,漢代的窮人迫於無奈,已經開始賣妻賣子。



隨著時代的發展,民間的典妻行為逐漸形成了完整的流程。一般情況下,租賃雙方會簽訂合同,租期大致為3至5年,價格則根據女人的年齡、相貌,以及典租的時間長短而定。

清朝時期,由於清軍入關,大量八旗子弟搶奪婦女,民間的典妻之風更甚。在所謂的康乾盛世時也是如此,在汪景祺所著的《西征隨筆》中有這樣的記載;

然督撫藩臬,皆滿洲人為之。此輩不諳吏制,貪暴成性。三十年來,有司民以奉仁官。取之閭左者,十倍正供,桁楊桎梏,至賣兒貼婦以償。

民國時期,毛主席在《興國調查》中也曾說過清朝的情況;地主富農不僅有妻,而且還有若干個妾,而中農的的百分之十,貧農和手工業者的百分之三十,僱農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沒有妻子的。貧困的生活也使得典妻現象普遍存在。



當然,除了典妻這種情況,還有一妻多夫的現象。

關於一妻多夫,大部分時候是幾個窮人,或者是兄弟幾人共同娶一個妻子。明代陸容的《菽園雜記》中曾記載,浙江舟山群島上有一些貧困的漁民,他們大部分都是一家兄弟幾人共同娶一個妻子。而妻子所生的孩子,也由兄弟幾人共同撫養。

古代朝廷和官府的方法

古代官府針對光棍現象,想出了很多強制性的措施。比如強制早婚早育,或者是強迫女子出嫁。一些極端的時候,甚至還會強迫尼姑還俗嫁人。

漢代時,劉邦確立了人頭稅;

人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漢儀注》

此稅一出,很多人家迫不及待的把自己家中已經15歲的女兒嫁了出去。後來,劉邦的老婆呂雉又在這一基礎上增加了女性的“單身稅”,規定15歲以上女子沒有嫁人的收取600錢。



當然,除了這種做法,還有官媒指定,由官府強行將女子婚配。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晉書》

另外,古代官府還會鼓勵寡婦再嫁,或者是一定程度上限制富人納妾。比如,明朝的律法規定,百姓四十歲以上無子者才能納妾,否則杖四十。

最後說說強迫尼姑還俗嫁人。

實際上,古代朝廷對和尚、尼姑的管理並不健全,因此很多時候寺廟便成為了藏汙納垢之所。南北朝時期,北齊皇帝高湛的皇后甚至還把高湛的龍床搬到了相輪寺之內,與主持曇獻媾和。這也是很多有為的帝王滅佛的原因之一。



和尚不檢點,很多尼姑也是如此。為此,歷史上很多朝代也曾限制女人出家,或者強迫一些生活不檢點的尼姑還俗嫁人,在這一方面限制尼姑最多的就是明朝。

明太祖朱元璋曾經下令,百姓家的女子不滿40歲,不可以出家,後來建文帝朱允炆甚至把條件上升到了59歲。並且在《大明律》中規定,女子私自出家,杖責一百,責令還俗嫁人。嘉靖時期,條件放寬,雖然免除杖責,但依舊需要還俗嫁人。

禁止砍伐的熊大
2019-08-08

確實,說到這個問題很多人回想到那個方面——“妓院”,而且在古時候歷朝歷代都是久存不衰的。當然這也算是其中一個吧,但卻不是唯一的而且也不是最好的辦法,只能算是飲鴆止渴。動輒就會讓許多人傾家蕩產,並不是很好的一個舉措。


其實在解決這個問題上,古代的階級統治者還是很下了一番苦功的,畢竟那時候生產力低下,人口才是經濟、發展的重頭戲,只有人口興旺了國家才會興旺,同樣一個家族一個家庭也是如此,所以,他們不得不為這些做出一些實際有效的改革辦法。

確實,說到這個問題很多人回想到那個方面——“妓院”,而且在古時候歷朝歷代都是久存不衰的。當然這也算是其中一個吧,但卻不是唯一的而且也不是最好的辦法,只能算是飲鴆止渴。動輒就會讓許多人傾家蕩產,並不是很好的一個舉措。


其實在解決這個問題上,古代的階級統治者還是很下了一番苦功的,畢竟那時候生產力低下,人口才是經濟、發展的重頭戲,只有人口興旺了國家才會興旺,同樣一個家族一個家庭也是如此,所以,他們不得不為這些做出一些實際有效的改革辦法。

其一:強制女子出嫁

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歲了,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那麼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了,逼其強行嫁人。而到南北朝時這一律令更加嚴苛,適齡女子沒有婚嫁的話還要法辦其親人父母,這樣就更進一步遏制了“剩女”的產生,雖說在當時是為了保證人口增長,但同樣也是在減少光棍的產生。


這樣,就從法律制度上限制了“孤男”“寡女”的數量,使得男女在儘可能大的程度上減少浪費,盡最大可能的解決“光棍問題”。

確實,說到這個問題很多人回想到那個方面——“妓院”,而且在古時候歷朝歷代都是久存不衰的。當然這也算是其中一個吧,但卻不是唯一的而且也不是最好的辦法,只能算是飲鴆止渴。動輒就會讓許多人傾家蕩產,並不是很好的一個舉措。


其實在解決這個問題上,古代的階級統治者還是很下了一番苦功的,畢竟那時候生產力低下,人口才是經濟、發展的重頭戲,只有人口興旺了國家才會興旺,同樣一個家族一個家庭也是如此,所以,他們不得不為這些做出一些實際有效的改革辦法。

其一:強制女子出嫁

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歲了,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那麼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了,逼其強行嫁人。而到南北朝時這一律令更加嚴苛,適齡女子沒有婚嫁的話還要法辦其親人父母,這樣就更進一步遏制了“剩女”的產生,雖說在當時是為了保證人口增長,但同樣也是在減少光棍的產生。


這樣,就從法律制度上限制了“孤男”“寡女”的數量,使得男女在儘可能大的程度上減少浪費,盡最大可能的解決“光棍問題”。

其二:官媒指定

過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給男女牽紅線的介紹人。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中,崔鶯鶯和張生在普救寺裡的偶然相遇,一見鍾情,私訂終身,中間有一個紅娘,這紅娘就是媒人。這種媒人都是民間的,屬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專職人員,與今天民政上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在職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權力更大,官媒通過強制手段給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給某男,純是“拉女配”。在清代,就設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罰配去的新疆,為了邊疆穩定,後繼有人,就設了不少官媒,方便給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區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給某一光棍,讓他們一起生活,繁衍後代。因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們爭著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紅包。有意思的是,為了防止男女繞過官媒私下來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牆子”。所謂的“牆子”就是小巷子、旮旯處,這些男女方便私會之所。如果發現崔鶯鶯和張生那樣翻牆私會現象,光棍男子往往會被官媒趕走。


從今天的角度來看,似乎有些不合理法,有些“強娶”的意味,但是在那個年代,確實解決了不少光棍問題。因為那時候理法本身就存在缺陷,而且民主意識度沒有現在高,而且現在也不是在談論理法問題,所以說,這種官媒指定在當時也是非常好的一個手段。

確實,說到這個問題很多人回想到那個方面——“妓院”,而且在古時候歷朝歷代都是久存不衰的。當然這也算是其中一個吧,但卻不是唯一的而且也不是最好的辦法,只能算是飲鴆止渴。動輒就會讓許多人傾家蕩產,並不是很好的一個舉措。


其實在解決這個問題上,古代的階級統治者還是很下了一番苦功的,畢竟那時候生產力低下,人口才是經濟、發展的重頭戲,只有人口興旺了國家才會興旺,同樣一個家族一個家庭也是如此,所以,他們不得不為這些做出一些實際有效的改革辦法。

其一:強制女子出嫁

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歲了,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那麼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了,逼其強行嫁人。而到南北朝時這一律令更加嚴苛,適齡女子沒有婚嫁的話還要法辦其親人父母,這樣就更進一步遏制了“剩女”的產生,雖說在當時是為了保證人口增長,但同樣也是在減少光棍的產生。


這樣,就從法律制度上限制了“孤男”“寡女”的數量,使得男女在儘可能大的程度上減少浪費,盡最大可能的解決“光棍問題”。

其二:官媒指定

過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給男女牽紅線的介紹人。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中,崔鶯鶯和張生在普救寺裡的偶然相遇,一見鍾情,私訂終身,中間有一個紅娘,這紅娘就是媒人。這種媒人都是民間的,屬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專職人員,與今天民政上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在職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權力更大,官媒通過強制手段給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給某男,純是“拉女配”。在清代,就設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罰配去的新疆,為了邊疆穩定,後繼有人,就設了不少官媒,方便給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區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給某一光棍,讓他們一起生活,繁衍後代。因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們爭著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紅包。有意思的是,為了防止男女繞過官媒私下來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牆子”。所謂的“牆子”就是小巷子、旮旯處,這些男女方便私會之所。如果發現崔鶯鶯和張生那樣翻牆私會現象,光棍男子往往會被官媒趕走。


從今天的角度來看,似乎有些不合理法,有些“強娶”的意味,但是在那個年代,確實解決了不少光棍問題。因為那時候理法本身就存在缺陷,而且民主意識度沒有現在高,而且現在也不是在談論理法問題,所以說,這種官媒指定在當時也是非常好的一個手段。

其三:支持寡婦再嫁。

這在當時可謂是一個了不起的改革吧,過去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抱著走”的說法,“好女不嫁二嫁”,講究從一而終。因為迷信認為,一個女人嫁給了兩個男人,等於讓兩個男人過手,是犯賤,會被人看不起不說,死後也不得安寧,到陰間會遭二鬼纏身。如果二鬼鬧到閻王爺那裡就恐怖了,往往會判女鬼鋸成兩半,分給二鬼。所以,古代讓寡婦再嫁還是有難度的,為了使適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論是民間,還是官府,對寡婦再嫁都持積極的支持的態度,而不是強調三綱五常,從一而終。而這種做法在當時可謂也是一種進步吧,雖然本意可能不是如此,但確實有打破封建傳統,解放女性束縛。

確實,說到這個問題很多人回想到那個方面——“妓院”,而且在古時候歷朝歷代都是久存不衰的。當然這也算是其中一個吧,但卻不是唯一的而且也不是最好的辦法,只能算是飲鴆止渴。動輒就會讓許多人傾家蕩產,並不是很好的一個舉措。


其實在解決這個問題上,古代的階級統治者還是很下了一番苦功的,畢竟那時候生產力低下,人口才是經濟、發展的重頭戲,只有人口興旺了國家才會興旺,同樣一個家族一個家庭也是如此,所以,他們不得不為這些做出一些實際有效的改革辦法。

其一:強制女子出嫁

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歲了,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那麼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了,逼其強行嫁人。而到南北朝時這一律令更加嚴苛,適齡女子沒有婚嫁的話還要法辦其親人父母,這樣就更進一步遏制了“剩女”的產生,雖說在當時是為了保證人口增長,但同樣也是在減少光棍的產生。


這樣,就從法律制度上限制了“孤男”“寡女”的數量,使得男女在儘可能大的程度上減少浪費,盡最大可能的解決“光棍問題”。

其二:官媒指定

過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給男女牽紅線的介紹人。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中,崔鶯鶯和張生在普救寺裡的偶然相遇,一見鍾情,私訂終身,中間有一個紅娘,這紅娘就是媒人。這種媒人都是民間的,屬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專職人員,與今天民政上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在職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權力更大,官媒通過強制手段給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給某男,純是“拉女配”。在清代,就設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罰配去的新疆,為了邊疆穩定,後繼有人,就設了不少官媒,方便給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區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給某一光棍,讓他們一起生活,繁衍後代。因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們爭著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紅包。有意思的是,為了防止男女繞過官媒私下來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牆子”。所謂的“牆子”就是小巷子、旮旯處,這些男女方便私會之所。如果發現崔鶯鶯和張生那樣翻牆私會現象,光棍男子往往會被官媒趕走。


從今天的角度來看,似乎有些不合理法,有些“強娶”的意味,但是在那個年代,確實解決了不少光棍問題。因為那時候理法本身就存在缺陷,而且民主意識度沒有現在高,而且現在也不是在談論理法問題,所以說,這種官媒指定在當時也是非常好的一個手段。

其三:支持寡婦再嫁。

這在當時可謂是一個了不起的改革吧,過去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抱著走”的說法,“好女不嫁二嫁”,講究從一而終。因為迷信認為,一個女人嫁給了兩個男人,等於讓兩個男人過手,是犯賤,會被人看不起不說,死後也不得安寧,到陰間會遭二鬼纏身。如果二鬼鬧到閻王爺那裡就恐怖了,往往會判女鬼鋸成兩半,分給二鬼。所以,古代讓寡婦再嫁還是有難度的,為了使適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論是民間,還是官府,對寡婦再嫁都持積極的支持的態度,而不是強調三綱五常,從一而終。而這種做法在當時可謂也是一種進步吧,雖然本意可能不是如此,但確實有打破封建傳統,解放女性束縛。

其四:鼓勵娶二婚

與上面提倡寡婦再嫁相對是鼓勵男人娶寡婦,找二婚老婆。過去男人一般視娶寡婦為低人一等,在社會上會抬不起頭,讓人看不起,除非實在討不到,或討不起黃花閨女了,才會選擇有婚史的女人結婚成家。所以,過去不只寡婦再嫁難,男子娶二婚女亦難。但是,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辦了。習以為常之下,還會慢慢演變成一種社會風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數民族中,便不以娶寡為恥,特別是在家族內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種常規倫理。在早期,一些少數民族甚至還有“妻後母”風俗,即兒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中國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過這種令她尷尬的事情,她和親邊塞,丈夫匈奴呼韓邪單于閼氏死後,只得入鄉隨俗,嫁給了前夫的兒子。這種家庭內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利用育齡女人的生殖能力,來增加家族人丁問題,但在事實上卻也有助於解決光棍問題。而且對於思想觀念開放也是有一定的推進作用。

確實,說到這個問題很多人回想到那個方面——“妓院”,而且在古時候歷朝歷代都是久存不衰的。當然這也算是其中一個吧,但卻不是唯一的而且也不是最好的辦法,只能算是飲鴆止渴。動輒就會讓許多人傾家蕩產,並不是很好的一個舉措。


其實在解決這個問題上,古代的階級統治者還是很下了一番苦功的,畢竟那時候生產力低下,人口才是經濟、發展的重頭戲,只有人口興旺了國家才會興旺,同樣一個家族一個家庭也是如此,所以,他們不得不為這些做出一些實際有效的改革辦法。

其一:強制女子出嫁

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對象。《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歲了,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那麼地方領導就要給她找老公了,逼其強行嫁人。而到南北朝時這一律令更加嚴苛,適齡女子沒有婚嫁的話還要法辦其親人父母,這樣就更進一步遏制了“剩女”的產生,雖說在當時是為了保證人口增長,但同樣也是在減少光棍的產生。


這樣,就從法律制度上限制了“孤男”“寡女”的數量,使得男女在儘可能大的程度上減少浪費,盡最大可能的解決“光棍問題”。

其二:官媒指定

過去男女婚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大家都懂,就是給男女牽紅線的介紹人。元代王實甫的《西廂記》中,崔鶯鶯和張生在普救寺裡的偶然相遇,一見鍾情,私訂終身,中間有一個紅娘,這紅娘就是媒人。這種媒人都是民間的,屬私媒。官媒,就是官府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專職人員,與今天民政上髮結婚證書的公務員在職能上有相同的地方,但權力更大,官媒通過強制手段給光棍找老婆,指定某女嫁給某男,純是“拉女配”。在清代,就設有“官媒”,如大量男子被罰配去的新疆,為了邊疆穩定,後繼有人,就設了不少官媒,方便給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一些農民起義軍的妻女、災區逃荒女子,往往被官媒指定給某一光棍,讓他們一起生活,繁衍後代。因為男多女少,官媒油水很足,光棍們爭著送“聘金”呢,不送就向光棍索紅包。有意思的是,為了防止男女繞過官媒私下來往,玩私奔,官媒常在晚上“查牆子”。所謂的“牆子”就是小巷子、旮旯處,這些男女方便私會之所。如果發現崔鶯鶯和張生那樣翻牆私會現象,光棍男子往往會被官媒趕走。


從今天的角度來看,似乎有些不合理法,有些“強娶”的意味,但是在那個年代,確實解決了不少光棍問題。因為那時候理法本身就存在缺陷,而且民主意識度沒有現在高,而且現在也不是在談論理法問題,所以說,這種官媒指定在當時也是非常好的一個手段。

其三:支持寡婦再嫁。

這在當時可謂是一個了不起的改革吧,過去有“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抱著走”的說法,“好女不嫁二嫁”,講究從一而終。因為迷信認為,一個女人嫁給了兩個男人,等於讓兩個男人過手,是犯賤,會被人看不起不說,死後也不得安寧,到陰間會遭二鬼纏身。如果二鬼鬧到閻王爺那裡就恐怖了,往往會判女鬼鋸成兩半,分給二鬼。所以,古代讓寡婦再嫁還是有難度的,為了使適婚男女比例平衡,在男多女少的地方,不論是民間,還是官府,對寡婦再嫁都持積極的支持的態度,而不是強調三綱五常,從一而終。而這種做法在當時可謂也是一種進步吧,雖然本意可能不是如此,但確實有打破封建傳統,解放女性束縛。

其四:鼓勵娶二婚

與上面提倡寡婦再嫁相對是鼓勵男人娶寡婦,找二婚老婆。過去男人一般視娶寡婦為低人一等,在社會上會抬不起頭,讓人看不起,除非實在討不到,或討不起黃花閨女了,才會選擇有婚史的女人結婚成家。所以,過去不只寡婦再嫁難,男子娶二婚女亦難。但是,任何事物只要看多了就好辦了。習以為常之下,還會慢慢演變成一種社會風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數民族中,便不以娶寡為恥,特別是在家族內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一種常規倫理。在早期,一些少數民族甚至還有“妻後母”風俗,即兒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中國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過這種令她尷尬的事情,她和親邊塞,丈夫匈奴呼韓邪單于閼氏死後,只得入鄉隨俗,嫁給了前夫的兒子。這種家庭內部的再婚和再嫁,初衷是最大可能地利用育齡女人的生殖能力,來增加家族人丁問題,但在事實上卻也有助於解決光棍問題。而且對於思想觀念開放也是有一定的推進作用。

其五:限制富人娶妾

不論是現代,還是古代,男女性別比例是一定的,在自然狀態下基本上不會有剩男或剩女。但瞭解中國古代史的人都知道,過去不像現在婚姻實行一夫一妻制,在漫長時間內,實行的是多妻制或一妻多妾制。這樣便人為造成了“男多女少”現象,好多適婚男人找不到適齡的女人,適婚女人去當小老婆了啊。國家統治者看到男人過度納妾給社會帶來的多方面嚴重問題,所以,不少朝代都加以限制,並不是說你有錢就能任意討小的。如在漢代,蔡邕所著的《獨斷》稱,“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貢獻,才可以最多娶八個妾——“功成受封,得備八妾”。有點文化和身份的人,可以娶一個妾,即“士一妻一妾”。普通老百姓是不準娶小老婆的,“庶人一夫一婦”,和現在一樣,是一夫一妻制。元代則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庶人(老百姓)不得娶妾。即使符合納妾條件的,也不是什麼時想納就什麼時納的。如明朝,朱元璋規定,親王一級的“許奏選一次,多者止於十人”;世子及郡王則少多了,減了一多半,“額妾四人,一生中一般就是納妾一次,除非無後才可再納。


隨著時間的推移,可以說這些法律也越來越完善,有時候可能並不是這麼個意思,但不可否認的以今天的眼光來看確實是一種進步,所以也看起來越來越合理。“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妾”完全就是一種資源浪費,雖然說私下裡許多人都想著這樣很好,但是有沒有想過實際,能否照顧的過來,還有許多人是“光棍”呢!歷史上之所以發生許多“私通”之類的事情想想應該也是合理的,畢竟是人,力有不逮,站在光棍的角度來看,這些人還真不值得同情,浪費那麼多資源又是何苦呢?活該頭上“綠油油”的吧。


其六:一妻多夫

就是一個女人有不只一名丈夫,或者說,幾個男人合夥娶一個妻子,輪流同房。這種現象在今天的西藏等地方,在共和國成立好多年後,仍能找到研究案例,往往是兄弟幾個共娶一個妻子。當然一些極度貧困、文化落後的地方也有存在的可能,但是從進化論角度來講,是不建議這種,對人類的發展大局有影響。


其七:增加“奔”的機會

奔,可簡單理解男女自由交流,“私奔”裡的奔就有這種意思。用今天的話來說,這叫為單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臺,這種解決光棍的手段,在現代最受推崇,工會、居委會的大媽大嬸最樂於此事。春秋時期的“仲春會”就一個典型的“奔”機會,為青年適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處提供了特殊機會,提高男女婚配率。《周禮》中的《地官·媒民》是這樣說的,“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仲春會”一般在“三月三”。除了這一天,古代可以給光棍提供擇偶良機還有不少,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當然,古代解決光棍問題的手段和方式還有很多。但是,再多也沒有現代機會多、花樣多。現在有電腦,有網絡,有舞廳,有歌廳……還有如《非誠勿擾》這樣的的電視相親節目。依我來說,光棍們現在根本不需要什麼媒人、紅娘,只需要努力提升自己,自己就可以搞定終身大事。大家覺得呢?

历史宝藏
2019-08-12

歡迎打開歷史寶藏。


光棍問題,不僅是現實問題,也是一個歷史問題。

歡迎打開歷史寶藏。


光棍問題,不僅是現實問題,也是一個歷史問題。

歷朝歷代,都會有妻妾成群的,也都會有光棍出現。

有問題就會有解決辦法,那麼古人是怎麼解決光棍問題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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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問題,不僅是現實問題,也是一個歷史問題。

歷朝歷代,都會有妻妾成群的,也都會有光棍出現。

有問題就會有解決辦法,那麼古人是怎麼解決光棍問題的呢?

首先就是古代的各種特殊娛樂場所如青樓之類的了。

這些地方雖然被很多人不齒,但是也是一個能兩情相悅的地方,出錢買歡,兩廂情願,雖然不是什麼長久之計,但是聊勝於無,也是一個能安撫光棍不滿情緒的好地方。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一妻多夫”。

要想生活過得去,何妨頭上帶點綠。

古代光棍想要個自己的孩子,可以租一個老婆用。

不會吧?老婆還能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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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問題,不僅是現實問題,也是一個歷史問題。

歷朝歷代,都會有妻妾成群的,也都會有光棍出現。

有問題就會有解決辦法,那麼古人是怎麼解決光棍問題的呢?

首先就是古代的各種特殊娛樂場所如青樓之類的了。

這些地方雖然被很多人不齒,但是也是一個能兩情相悅的地方,出錢買歡,兩廂情願,雖然不是什麼長久之計,但是聊勝於無,也是一個能安撫光棍不滿情緒的好地方。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一妻多夫”。

要想生活過得去,何妨頭上帶點綠。

古代光棍想要個自己的孩子,可以租一個老婆用。

不會吧?老婆還能租?

還真的可以,《清稗類鈔》中就提到了清代時候“甘人租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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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問題,不僅是現實問題,也是一個歷史問題。

歷朝歷代,都會有妻妾成群的,也都會有光棍出現。

有問題就會有解決辦法,那麼古人是怎麼解決光棍問題的呢?

首先就是古代的各種特殊娛樂場所如青樓之類的了。

這些地方雖然被很多人不齒,但是也是一個能兩情相悅的地方,出錢買歡,兩廂情願,雖然不是什麼長久之計,但是聊勝於無,也是一個能安撫光棍不滿情緒的好地方。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一妻多夫”。

要想生活過得去,何妨頭上帶點綠。

古代光棍想要個自己的孩子,可以租一個老婆用。

不會吧?老婆還能租?

還真的可以,《清稗類鈔》中就提到了清代時候“甘人租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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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棍問題,不僅是現實問題,也是一個歷史問題。

歷朝歷代,都會有妻妾成群的,也都會有光棍出現。

有問題就會有解決辦法,那麼古人是怎麼解決光棍問題的呢?

首先就是古代的各種特殊娛樂場所如青樓之類的了。

這些地方雖然被很多人不齒,但是也是一個能兩情相悅的地方,出錢買歡,兩廂情願,雖然不是什麼長久之計,但是聊勝於無,也是一個能安撫光棍不滿情緒的好地方。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一妻多夫”。

要想生活過得去,何妨頭上帶點綠。

古代光棍想要個自己的孩子,可以租一個老婆用。

不會吧?老婆還能租?

還真的可以,《清稗類鈔》中就提到了清代時候“甘人租妻”的故事。

甘肅的這些無力娶妻的人,就去租別人的妻子,還要立個字據,寫清楚期限,或者兩年,或者三年,或者以生孩子為期限,到了這個日子,原來的丈夫就來帶女人回家,一天也不能多留。

真的是大開眼界啊!

歡迎打開歷史寶藏。


光棍問題,不僅是現實問題,也是一個歷史問題。

歷朝歷代,都會有妻妾成群的,也都會有光棍出現。

有問題就會有解決辦法,那麼古人是怎麼解決光棍問題的呢?

首先就是古代的各種特殊娛樂場所如青樓之類的了。

這些地方雖然被很多人不齒,但是也是一個能兩情相悅的地方,出錢買歡,兩廂情願,雖然不是什麼長久之計,但是聊勝於無,也是一個能安撫光棍不滿情緒的好地方。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一妻多夫”。

要想生活過得去,何妨頭上帶點綠。

古代光棍想要個自己的孩子,可以租一個老婆用。

不會吧?老婆還能租?

還真的可以,《清稗類鈔》中就提到了清代時候“甘人租妻”的故事。

甘肅的這些無力娶妻的人,就去租別人的妻子,還要立個字據,寫清楚期限,或者兩年,或者三年,或者以生孩子為期限,到了這個日子,原來的丈夫就來帶女人回家,一天也不能多留。

真的是大開眼界啊!

當然了,古代的朝廷,也是為光棍問題想了不少辦法,因為光棍無法傳宗接代,這在古時候以人口為重的時代,是對長遠發展不理的。

因此政府就會鼓勵早點結婚,如漢初有規定,女子年滿十五就要結婚,不結婚徵收重稅,這可是光棍的福利啊。還會限制富人納妾過多,防止資源過度集中。還會鼓勵寡婦再嫁,地方官府幫助無力成家者成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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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梓菌
2019-08-09

古代政府設有官媒,如果到了一定年齡還沒有結婚的話,政府就會給你發對象,不過這種絕對屬於盲婚啞嫁,因為不知道分給你的對象是什麼樣的!還有另外一種方法,就是到了一定年齡之後,如果還不結婚,就會被罰款。

而且罰款特別高,一般的家庭負擔不起,所以古代都是在到了固定的年齡之前,就會結婚。歷史上有好幾個朝代都是這樣的,其中秦朝關於這方面的律法好像最嚴苛!其實這種不結婚的在古代應該不會有很多吧!

畢竟古代的人視傳宗接代為頭等大事,而且不止現在才有逼婚的,古代肯定也有啊!我想如果現在還有的話,那肯定沒這麼多大齡青年了! 以前政府不是有鼓勵多生多育的嗎?我們爺爺奶奶的那一輩就都會生很多子女!

在她們之前就更別說了!可惜當時糧食不夠吃,有很多孩子都養不大。像我奶奶,生了8個孩子,就養活了三個。 因為當時生多了,中國人口爆炸式增長,所以才會有十幾年前的不準多生。直到現在才開放二胎政策。所以有好多人都在思考要不要生二胎!


古代政府設有官媒,如果到了一定年齡還沒有結婚的話,政府就會給你發對象,不過這種絕對屬於盲婚啞嫁,因為不知道分給你的對象是什麼樣的!還有另外一種方法,就是到了一定年齡之後,如果還不結婚,就會被罰款。

而且罰款特別高,一般的家庭負擔不起,所以古代都是在到了固定的年齡之前,就會結婚。歷史上有好幾個朝代都是這樣的,其中秦朝關於這方面的律法好像最嚴苛!其實這種不結婚的在古代應該不會有很多吧!

畢竟古代的人視傳宗接代為頭等大事,而且不止現在才有逼婚的,古代肯定也有啊!我想如果現在還有的話,那肯定沒這麼多大齡青年了! 以前政府不是有鼓勵多生多育的嗎?我們爺爺奶奶的那一輩就都會生很多子女!

在她們之前就更別說了!可惜當時糧食不夠吃,有很多孩子都養不大。像我奶奶,生了8個孩子,就養活了三個。 因為當時生多了,中國人口爆炸式增長,所以才會有十幾年前的不準多生。直到現在才開放二胎政策。所以有好多人都在思考要不要生二胎!



古代政府設有官媒,如果到了一定年齡還沒有結婚的話,政府就會給你發對象,不過這種絕對屬於盲婚啞嫁,因為不知道分給你的對象是什麼樣的!還有另外一種方法,就是到了一定年齡之後,如果還不結婚,就會被罰款。

而且罰款特別高,一般的家庭負擔不起,所以古代都是在到了固定的年齡之前,就會結婚。歷史上有好幾個朝代都是這樣的,其中秦朝關於這方面的律法好像最嚴苛!其實這種不結婚的在古代應該不會有很多吧!

畢竟古代的人視傳宗接代為頭等大事,而且不止現在才有逼婚的,古代肯定也有啊!我想如果現在還有的話,那肯定沒這麼多大齡青年了! 以前政府不是有鼓勵多生多育的嗎?我們爺爺奶奶的那一輩就都會生很多子女!

在她們之前就更別說了!可惜當時糧食不夠吃,有很多孩子都養不大。像我奶奶,生了8個孩子,就養活了三個。 因為當時生多了,中國人口爆炸式增長,所以才會有十幾年前的不準多生。直到現在才開放二胎政策。所以有好多人都在思考要不要生二胎!




古代政府設有官媒,如果到了一定年齡還沒有結婚的話,政府就會給你發對象,不過這種絕對屬於盲婚啞嫁,因為不知道分給你的對象是什麼樣的!還有另外一種方法,就是到了一定年齡之後,如果還不結婚,就會被罰款。

而且罰款特別高,一般的家庭負擔不起,所以古代都是在到了固定的年齡之前,就會結婚。歷史上有好幾個朝代都是這樣的,其中秦朝關於這方面的律法好像最嚴苛!其實這種不結婚的在古代應該不會有很多吧!

畢竟古代的人視傳宗接代為頭等大事,而且不止現在才有逼婚的,古代肯定也有啊!我想如果現在還有的話,那肯定沒這麼多大齡青年了! 以前政府不是有鼓勵多生多育的嗎?我們爺爺奶奶的那一輩就都會生很多子女!

在她們之前就更別說了!可惜當時糧食不夠吃,有很多孩子都養不大。像我奶奶,生了8個孩子,就養活了三個。 因為當時生多了,中國人口爆炸式增長,所以才會有十幾年前的不準多生。直到現在才開放二胎政策。所以有好多人都在思考要不要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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