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爍與製片方簽定合同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他要求按此前約定獲取片酬你怎麼看?

小包總楊爍2018年9月4日與製片方簽定演出合同(片酬8750萬),廣電總局於2018年11月9日發佈限薪令(總片酬不超過5000萬),楊爍要求製片方按照之前的約定提供8750萬的片酬,以致雙方發生分歧,導致電視劇《異鄉人》停機。對此,你怎麼看?\n
10 個回答
v小萝莉
2019-04-19

很多人一邊喊著法制,一邊又要用其他的標準來約束法制。有人說限薪令政策,但說到政策,那依法治國更應該算是立國之本。契約精神作為法制的根本(不是法學專業,不知道對不對),合同既然簽訂了,製作方不按照合同執行,拒演根本是無可厚非。反倒是製作方,在這個時候散出這些消息,引導輿論,其目的何在?所有的事應該一碼歸一碼,楊爍出軌什麼的,作為公眾人物,肯定是不對,但在這件事上,我個人覺得完全沒問題。

娱乐八卦掌柜
2019-04-19

客觀來說,楊爍這樣做沒毛病。因為這是之前簽下的合同,雖然後面由於不可抗力因素片酬降了,但是錯不在他。但是從情義上來說,楊爍這樣做未免有些不近人情了。

楊爍與製片方簽定合同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他要求按此前約定獲取片酬你怎麼看?

限娛令出來後,其實不少原本熱衷綜藝的演員都轉身回到演藝圈演戲了,像鄧超、陳赫、孫紅雷這些人都是這樣。楊爍因為限娛令感覺自己的片酬減少了,這個時候又有了更好的項目,他完全可以放棄之前的項目,因為從合約上來說這並不是他的錯,所以劇組只能單方面無奈宣佈解散,這有點想要造勢讓輿論給楊爍施壓的感覺。楊爍與製片方簽定合同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他要求按此前約定獲取片酬你怎麼看?

然而因為楊爍的退出,這一整個劇組不知道要損失多少錢。拍一部戲不是單純人來了就能拍的,還要前後籌備,組建團隊製作道具戲服等等,這些都是花費人力物力財力的。現在這部劇都已經準備好就差男主了,這個時候楊爍卻提出了辭演,無疑會讓整個劇組運轉陷入困境,甚至只能通過解散劇組來解決問題。楊爍與製片方簽定合同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他要求按此前約定獲取片酬你怎麼看?

不過讓我有一點想不明白的是,這部劇的男主角一定是非楊爍不可嗎?中國娛樂圈年青一代這麼多優秀的實力派演員,比如張譯、黃渤、鄧超等等,隨便挑一個出來都不會比楊爍差勁。之前楊爍還沒火的時候,中國電視劇也不是照樣運轉嗎?現在怎麼缺了一個楊爍就不行了呢?還非得要解散劇組,實在是讓人匪夷所思。楊爍與製片方簽定合同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他要求按此前約定獲取片酬你怎麼看?

楊爍這樣做真的很難去判定他是對還是錯。演員演戲首要的就是工作賺錢,誰都喜歡挑片酬高然後製作水平也不錯的團隊,像楊爍要是遇到了《大江大河》這樣的好故事,放棄《異鄉人》也是再正常不過了。不過話說回來,這次楊爍的負面新聞是一件接著一件,這對他真的是十分的不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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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故纸堆
2019-04-20

一直想針對演員高片酬的問題寫點東西,演員高片酬一直是人們津津樂道並且詬病的事,每次提及,五味雜陳,不知是羨慕,憤概,感嘆、悲涼、吃驚、抑或是麻木。今天我就借問主的問題說一下。

且不說該拿8000萬還是5000萬

先要為廣電的限薪令贊一個。

其實,個人認為限薪就是保薪了。5000萬什麼概念,可以在北上廣中心區域買一座300一500平米的大豪宅,這僅是明星拍一部電視劇的酬勞,也就是說,一年花若干個月拍一部電視劇,剩下時間就可以瀟灑玩樂了。再接接代言、廣告,不要太好過哦!這日子還不舒服嗎?還不滿足嗎?如果還不滿足,那讓那些辛勤勞作,天天忙碌,為生活奔命,風裡去雨裡來賺血汗錢的人們何地自容,情何以堪,恐怕血都要冷了,心都要死了吧。

5000萬,我都覺得太高了。不就是演了一部戲嗎,為國家和社會做了多大的貢獻?一些人演戲還不敬業,用替身,摳圖像,臺詞念數字、耍大牌,三天打魚兩天晒網。就這樣輕鬆應付後,銀行帳上就多了5000萬,這錢也未必太好賺了吧,怎麼不上天啊?

我們都應該反思一下,是什麼造成了演員這個行業今天的現狀。有人說是市場經濟,有人說是資本運作,有人說是洗錢,但不管哪種情況,如果不加以管束,最後必然造成混亂無序,勢成氣候,尾大不掉的狀況。

十年前,一集電視劇5萬元可以請個好演員,而如今動輒就是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物價增長的速度也望塵莫及吧。

投資人就這麼有錢?就這麼傻?大把大把的鈔票就給了演員明星?投資人不傻,他們的錢投入後是必須要有回報的,不管電視劇賣給電視臺還是賣給視頻網站,其投入產出比都是可觀的,演員的片酬對他們來說也許不算什麼。

但即使這樣,也不能肆意增加演員的片酬。有人說,這是市場行為,演員或明星拿多少是市場的事,很正常,與自己無關。

但我要說,說這樣話的人要麼智商欠缺,要麼情商不足,就象魯迅筆下那些麻木的旁觀者。且不說演員或明星的過高收入有失公平公正,就說百姓的生活吧,都與之有相關的。

下面我來論述下這個問題

投資人要賺錢吧,電視臺和網絡平臺要賺錢吧,天下沒有白做的生意,這錢哪裡來?

不錯,廣告收入,企業在電視臺和平臺上做廣告,這是成本,企業也要賺錢吧,那麼這筆支出又哪裡補來?當然,一種方法就是轉到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和銷量上。東西暢銷了,漲價了,老百姓買單。轉了個圈,演員或明星的片酬最終還是老百姓給的。

不是說演員明星不可以賺錢,但得有個度,需要管束。高片酬如果放任自流,任其畸形發展,

一是會增加電影電視劇的成本,而沒有更多的資金用於製作上,使得影片、電視劇的質量大大下降,粗製濫造,五毛特效,偷工減料,忽悠騙錢的片子會不斷湧向市場,對影視行業的發展有百害而無一利。

二是影響社會的公平公正,一個演員,說句不好聽的就是戲子,拿那麼高的薪酬,而對社會有真正貢獻的人收入卻不及他們的百分之一,這是絕對不正常的。而且,演員明星們納了多少稅?甚至還偷稅漏稅,讓人心寒心酸。

三是不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良性發展。市場經濟雖然有市場二字,但並不是沒有調控的。一切都向錢看勢必會讓財富過於集中,資本是貪婪的,人心是不足的,為了賺錢無所不用其極,為了賺錢,不斷增加片酬,只為了佔有那些明星的流量,有沒有考慮過在質量上下功夫?有沒有拍一些真正有意義的,有正能量的電影電視劇?也許這些年,影視行業是發展很快,讓許多資本都趨之若鶩,產生了很高經濟價值,這也是演員片酬不斷提高的原因。它讓很多演員明星都發家致富、一夜暴富,但同時也出現了演員明星漫天要價,片場耍大牌,不敬業等諸多現象。我想,賺錢的同時也更應該要思考下社會價值吧!

市場寵著你,片方寵著你,腦殘的粉絲寵著你,但公平公正的人心可不會慣著你。市場不代表混亂,市場不代表沒有管束。

四是誤導了社會的價值取向。讓人覺得"萬端皆下品,唯有演員高“,讀什麼大學都不如上影視戲劇學院,因為出來就可以賺大錢了嘛。

五是高片酬並不能保證演員明星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準,反而讓他們中的某些人有資本從事諸如吸毒、嫖娼、包養小三、炫富、作假等的行為。

再一次為限薪令叫好,讓狂熱的市場冷靜下來,讓狂熱的投資人冷靜下來,市場或許會給演員明星們帶來財富,讓他們旱澇保收。但沒有質量,誠意做支撐的影片電視劇會讓投資人傾家蕩產,血本無歸,欲哭無淚,千萬不要自己挖坑自己跳。醒醒吧,經過爛片洗禮的觀眾們再也不會為圈錢,洗錢買單了。

創作好的優質的電影電視劇作品,請從"向高片酬說不"做起!還影視市場一個健康、良性的發展空間。

最後總結一句話。

高片酬是資本湧入了影視,而資本又能賺到大錢造成的,試想,如果資本不賺錢,能傻到給那些人那麼多錢嗎?問題來了,資本為什麼能賺錢?從什麼渠道賺錢?錢最終從哪來的?搞清這些問題就知道為什麼會有高片酬,為什麼會出現亂象了!

#我是"流浪故紙堆"。關注我,謝謝!#


楊爍與製片方簽定合同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他要求按此前約定獲取片酬你怎麼看?
36290036
2019-04-19

百度來的:對於合同簽訂後相關法律法規變更的情形,法律上有兩種原則:其一、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即國家不能用當前制定的法律去指導人們過去的行為,更不能由於人們過去從事了某種當時是合法但是現在看來是違法的行為而依照當前的法律處罰他們。其二、有利追溯原則。即如果先前的某種行為或者關係在行為時並不符合當時法律的規定,但依照現行法律是合法的,並且與相關各方都有利,就應當依照新法律承認其合法性並且予以保護。

綜上所述,製片方如果要楊爍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拍攝等工作,則必須支付全部應付報酬;如製片方不肯支付全部報酬,那麼甲方違約,我相信楊爍的合同上應該有甲方違約乙方可以停止拍攝的責任條款。

再舉個例子,你不幸拿的工資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2000元整,更不幸的是次年當地政策最低工資調整到1800元。這時你的老闆強制撕毀合同調整你的月薪成1800元。你幹麼?

前面什麼大米文化的回答,說是中國國情下政策比法律更有實際約束力。是在是太沒文化太不懂法了。

楚里11
2019-04-19

這事件關楊爍屁事。

不去譴責有錢任性,興風作浪的有錢人,卻去圍攻幾乎成為有錢人玩物的楊爍,真是服了。

舊社會大爺捧戲子,現在有錢人拔個腿毛8000萬找個二線演員圖個。更何況還有其他演員,順便再灑幾把錢,比過去的大爺牛多了。

娛樂圈高薪說白了就是有錢的大爺錢多的花不完,捧幾個角兒玩玩,角兒拿了錢又哆哆嗦嗦的偷個稅啥的多拿點,都是有錢人的玩物而已。民聲沸騰,都羨慕嫉妒恨的罵著那些成為大爺的玩物,卻連那些大爺錢哪兒來的,怎麼就能揮金如土,提都不敢提一句,是覺得成為有錢人的奴才挺好的嗎?

再說那份合同,既然認定違反國家規定,就是無效合同。對雙方都沒有約束力,是不是也可以這麼理解,畫個大餅,圈來一票人,然後說餅沒那麼大,要是不玩,就一頓黑,這不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手法嗎?


楊爍與製片方簽定合同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他要求按此前約定獲取片酬你怎麼看?
楊爍與製片方簽定合同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他要求按此前約定獲取片酬你怎麼看?
郭广吉律师
2019-04-19

就這個事件看,應該涉及兩個層面的問題:

1、“法”不溯及既往是法治的一項基本原則

"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就是國家不能用當前制定的法律去指導人們過去的行為,更不能由於人們過去從事了某種當時是合法但是現在看來是違法的行為而依照當前的法律處罰他們。有利追溯除外。

簡單的說,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規定去約束昨天的行為。

在我國,"法無溯及力"同樣適用於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那麼,2018年11月9日發佈的規定,能否約束2018年9月4日的行為,根據現在通行的法治原則,是不能的。

為什麼法不能溯及既往?

道理很簡單:

一是社會秩序穩定的需要。如果法可以溯及既往,那就意味著以前依據舊法所建設起來的法律關係都可以隨時被新法打破:一個父親經手的房屋買賣,時隔多年後有可能被宣佈無效。後來居住房屋的人必須退出房屋,一切恢復到原始狀態……;

二是安全的需要。如果法可以溯及既往,那就意味著公民今天作出的一個合法行為,明天可以被重新認定為違法行為來加以追究;

三是為了讓人們對自己的行為結果可以預期。堅持“法不溯及既往”,人們就可以用行為時的法律來判斷是非,才可預期和把控自己行為的後果。


2、限薪令不是法律,也不是國務院頒佈的行政法規,其效力不足以導致已經成立並生效合同的無效

廣電總局的限薪令還達不到法的層面,也達不到行政法規的層面。

合同因違法而無效的法,僅僅指法律和行政法規。也就是說,合同即使違反了限薪令,也不會導致合同無效。

限薪令屬於抽象行政行為,因為抽象行政行為的不可訴性,而將限薪令算作不可抗力的話,那麼其後果也是解除合同,或者變更合同,而不是當初簽訂的合同無效。

大米有文化
2019-04-19

這個事情應該從中國國情和法律層面兩個角度來解讀:

1、從國情層面而言“沒有選擇”。在實際操作中,主管部門的規定有的時候要比法律更具有實際約束力。譬如廣電下的限薪令或者某個題材的禁播令。有的時候甚至都沒有明確規定,譬如“建國後不能有鬼”這樣的電影潛規則。你不按照這個規定或者“潛規則”來操作那麼你的作品就面臨無法上映或者播出的可能。這就是在實際操作中主管部門的規定就是天。這個事件中,雖然製片方和楊爍是在限薪令出臺之前籤的約,但是電視劇卻是要在出臺後播出,如果你不解決這個薪酬問題就能很難播出,這是個硬性規定。至於這個硬性規定合不合理,合不合法這是另外一個層面探討的問題。從這個角度而言製片方這麼做無可厚非,也是被逼無奈。當然對製片方也有利,雖然存在“違約”的可能性。

楊爍與製片方簽定合同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他要求按此前約定獲取片酬你怎麼看?


2、從法律角度而言,這是“違約”。“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的基本準則,這就好比中國的很多汽車號牌搖號、房地產限購等政策,都是從頒佈之日起,之前簽訂合同可以照常進行。而這個事件中楊爍和製片方的合同是在限薪令頒佈之前簽訂的,原則上應該按照合同執行。但是這是一個無法執行的合同。按理說廣電總局在頒佈某個法規之前應該考慮的更周全,對於之前的歷史遺留問題應該有一個詳細的說明會比較好,這才是奔著對產業負責的態度,而不是一拍腦袋就出一個法令,不管不顧。

楊爍與製片方簽定合同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他要求按此前約定獲取片酬你怎麼看?


3、演員薪酬的確太高了,我們從製片方透露出來的數字來看8000多萬的片酬確實高的離譜,而且還有可能是稅後的。這種扭曲的市場機制其實也是中國影視行業的無奈體現。純粹靠明星流量的做法應該摒棄,之前無論是正午陽光的《都挺好》還是《芝麻胡同》這種不靠流量明星,靠踏踏實實創作的做法才是市場和觀眾喜歡的。而楊爍卻不考慮大環境和影視行業的政策和市場風險,頂風作案,一意孤行,未來誰還敢用他?畢竟這種沒有演技靠耍酷帥的演員市場上太多了。

楊爍與製片方簽定合同在前,廣電總侷限薪令在後,他要求按此前約定獲取片酬你怎麼看?

天明遥遥山海关
2019-04-19

法不溯及既往

俺的黄沙人
2019-04-21

法律基本常識,法不溯及既往,就是說,新的法律法規,不能管以前的舊事兒,否則天下大亂了,難道說,新的稅法出臺了,以前3500交稅,現在5000交稅,那麼,稅務局會把新稅法以前我們交的稅退回來嗎?有討論的必要嗎?先搞清楚最基本的法律常識再來提有技術含量的問題!

如风1109
2019-04-19

無聊,看到某些法律棍子在提什麼法不既往就來氣!憑什麼?一部片子就8500萬?幾個科學院院士一輩子的工資都掙不了這麼多!有一點名氣就泡妞,泡完給吃零食的錢都上萬,然後的然後……總之就是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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