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9年,現公司要調崗(不降薪),個人不願接受新工作,公司發了調崗通知怎麼辦?

10 個回答
职场不难
2019-03-04

這將是職場的重大轉折點,一定要慎重!

試著從這幾方面先分析及準備後在作出行動:

1,找到調崗的原因

在找領導談話之前,一定要先分析並多瞭解一些情況:

回顧在公司的9年的績效情況。

如果是銷售類崗位很簡單,看看是不是銷量下降。

其他職能崗位如有量化績效數據,看看這9年的績效的走向,同時分析下目前這崗位給公司帶來的價值?在一個崗位時間長了,不做一些變革,很難更得上公司的戰略發展。

公司行業或公司戰略的調整。


2,分析自己的職業規劃

可以藉助一些工具,如:MBTI,SWOT公司工作9年,現公司要調崗(不降薪),個人不願接受新工作,公司發了調崗通知怎麼辦?

換新崗位一定慎重,看看新崗位和目前崗位的聯繫性,我見過從HRD轉到銷售,並在三年之內發展到了更高的職位,這也是建立在她對自己的分析和對銷售崗位瞭解。


3,保持與外界信息暢通

瞭解同行企業的發展,人才戰略,在社交平臺多認識一些朋友,瞭解外面的信息。

這樣並不是對企業不忠誠,誰也保證不了企業能生存多久,中國民營企業平均壽命2.5年,

在崗位就要對崗位和公司盡職盡責,但切記不可做切斷了外界聯繫。


有了上述的準備後,立即開始行動

1,找領導談話,保持平常心,溝通下在目前崗位的情況,如果調任新崗位的原因。

如果新崗位也在自己職業發展的路徑上,公司對你也是很認可,不妨去嘗試。

2,在保密基礎上接觸獵頭,或指定企業HR,給自己留條後路,也許會是更寬更快的職場通道。

职场再出发
2019-03-04

工作9年的老員工,在員工不同意的情況下,公司單方面強制調崗,是需要提供足夠理由的,否則很有可能(注意是可能)公司是不合規的!


通常而言,在同一家公司工作9年的員工,基本都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老員工了,對於這部分員工調整崗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必須要和員工協商一致,如果員工態度非常明確,就是不同意,公司想要單方面調整崗位只有三條途徑:


1、合同約定

就是在當時簽訂勞動合同時,已經在合同裡明確進行了約定,公司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和業務情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


2、不能勝任

就是證明員工不能勝任現崗位,所以需要調崗,但這個操作起來是非常麻煩的,首先公司要用各種數據證明員工不能勝任。按照勞動法規定,不能勝任也不能立即調崗的,還要首先進行培訓和學習,培訓後還不能勝任的,才可以調崗。


3、重大變化

就是當初簽訂合同時的客觀情況已經發生重大變化,比如公司因經營不善都需要裁員了,比如業務範圍重組轉型等,原來的崗位可能都沒有了,不換崗怎麼辦?


除此之外,公司想要調整員工的崗位,必須要和員工協商,並獲得員工的同意,否則的話,單方面強制通知員工崗位調整,是不合規的。但實際中,公司都是屬於絕對強勢一方的,動不動就是一幅“不願意幹趕緊給老子滾”的嘴臉,員工只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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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监理师小跳
2019-03-10

我很佩服題主,因為你能在一家公司,勤懇工作9年,始終如一;也很佩服這家公司,能存活下來9年之多,養活眾多員工,實屬不易。公司給你調崗,並強制發起調崗通知,這種情況其實很正常,我只能說,“接受調崗是本分,拒絕調崗靠情分”,可惜的是,做企業,為生存,只能強調本分,而忽略情分。

勞動法規定,企業需本著員工自願原則,對崗位、薪資進行調整,但是從實際來看,出現這種情況,你基本早晚要離開了。所以,給你點建議了,你自己再判斷權衡一下。希望能幫到你。

1、仔細看一下你的合同,有無約定單位有單方調崗的權利,如果有,你就認了吧;接受調崗,或者離職。記住,離職的話,除非單位沒有繳納社保、沒有安排休假等存在違法情形,否則你將拿不到經濟補償金;

2、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單位單方調崗的權利,那麼你稍微自由一些。 單位以你不能勝任工作需要有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直接調崗的話,你可以拒絕接受調崗;單位強行調崗的話,取好證據,準備離職吧,然後要上一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如果你不考慮上述情況,直接接受單位的建議,自行辭職,那麼同上,除非單位沒有繳納社保、沒有安排休假等存在違法情形,否則你將拿不到經濟補償金。空手走吧。

小流水123456
2019-03-05

首先明確一點,調崗必須得經過你本人的同意。也就是說需要你和公司協商,雙方同意之後才能調崗。公司調崗前提是,證明你不能勝任此項工作。考核不合格後,經過培訓,上崗還不合格,方正調崗!但也需要雙方協商一致!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雙方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時,企業需根據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並另行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提前30日通知之後,要求其離職。

現在我單位的做法是,由於公司改制或生產設備改造,造成原崗位缺失的!統一進入,再就業培訓中心進行學習,培訓!一般在一週之內安排新的工作!對於新工作不能勝任的,繼續回,再就業培訓中心等待第二次分配!一般在一個月內會有三次重新分配機會!!在此期間發培訓工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對確實不能從事新崗位工作的,公司領導會與其協商!雙方共同協調工作崗位!!最後,對不能安排人員協商辭退,N+1方式給予經濟補償金!!!這種員工很少很少!!!

對一些不能勝任本工作的員工,經考核不能上崗的!再就業中心培訓,等待重新分配工作!基本同無崗人員流程一樣!

大家都不願離開,因為大家都愛崗敬業!!但企業的發展,公司的進步,必然會有所犧牲!!!作為工作了九年的老職工,突然的離開原工作崗位。失落,悲傷,甚至憤怒,都是正常的。實際上工人的選擇也是挺無奈的,一般只能接受企業的轉崗安排!在轉崗時,適當的提一些個人的要求,例如增加薪水,這畢竟也是合理的!為公司奮鬥了九年的的青春!!!

歡迎大家的討論,與批評!也請不要忘了點關注!!!!!
公司工作9年,現公司要調崗(不降薪),個人不願接受新工作,公司發了調崗通知怎麼辦?

妹妹小我十二岁
2019-03-04

我也遇到過這個情況,根據現行法律和法院網上案例,在不降薪和不帶侮辱性質和不是專門針對性質的調崗,是符合公司的用工自主權的,我們公司的工會主席是一個比較正直的,也是我們一個地方的,他也說了這是沒辦法的事。如果是公司涉及到部門人手過多需要減人而調崗沒有辦法,如果把你調走,馬上重新讓人頂替你的崗位,自己又沒犯錯,那公司就有是針對性了,這些在談的時候最好錄音把證據留足,看是什麼原因調崗。如果公司符合勞動法調崗,那你只能去,在談的時候不要發火不要衝動,要冷靜,表示服從。到了崗位也不能表現出消極怠工,就是慢慢做,快不了。再有迫力給自己製造點工傷出來,再看走勢。

风清云淡138
2019-03-04

己在單位工作九年,無論單位還是個人彼此都比較瞭解了。出現這種情況,想來有以下原因存在

一、自己不願意調崗的原因:

如果平行級別的崗位調整,一般大家都能接受,薪資等雖然沒變,估計崗位級別實質下降了。這一點你清楚、領導清楚、大家也清楚,所以你心裡面接受不了,才拒絕調崗。

如果公司發展需要,領導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是比較正常的。一般領導都會和員工提前商量溝通,以保證後續工作的順利進行。看你這情況,應該無溝通或溝通不成功。如果提前不知道,可以找領導再談談自己想法、困難和顧慮,實話實說。如果不能說服領導就改變自己吧!自己也不想改變那就只能走人了。

二、領導突然調崗的原因:

如果同時不止一人的崗位發生變動,並且薪資變化不大或只升不降。那大多隻是對員工正常工作的調整,沒有必要牴觸不接受。

如果只是自己崗位變動,且毫無徵兆、明升暗降,還再是自己的短板,情商就太低了,領導想讓你離開了。

單位也是一個小的社會,有秩序和規則。無論領導和員工都是它的維護和遵守者。善於交流才能和諧圓滿。

自己看法,不喜勿噴。

资深法律人来说法
2019-03-05

最近經濟形勢不是太好,很多公司都在採取各種方式變相裁員,比如用人單位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關於用人單方調崗是否是合法合規的,除法律規定之外的兩種情形外,對於用人單位其他情形的調崗,不同地方的法院有不同的看法。

這個問題我已經反覆做了解答。為了節省大家時間,也方便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知識,請閱讀我之前的專業文章與悟空問答中的回答。

1.關於公司單方調崗是否有效,您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吾來說法”或直接搜索“【推薦閱讀】隨意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可以肆無忌憚?”,在文章中,我對用人單位調崗是否違法做了詳細的論述,並給勞動者提供了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建議。

公司工作9年,現公司要調崗(不降薪),個人不願接受新工作,公司發了調崗通知怎麼辦?

2.補充一點,單位被認定為違法裁員的話,您可以獲得的賠償金18個月,不受《勞動合同法》第47條第2款,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的限制。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賠償金計算標準指的是勞動者月工資高於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

謝謝!

yjf70
2019-03-28

首先用人單位在合理的情況下才有用工自主權的,特別是不降薪、不改變工作地點的情況下,是可以給你進行調崗的。當然需要符合以下幾個特徵:

根據粵高法〔2012〕284號 ,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視為用人單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權,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擅自調整其工作崗位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請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不予支持:

(1)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是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的需要;

(2)調整工作崗位後勞動者的工資水平與原崗位基本相當;

(3)不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

(4)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所以要視具體情況分析,例如你原來是副總,給你副總待遇,安排你做打掃衛生的,那就侮辱了。至於其他幾點,基本上用人單位很容易舉證並控制的。


所以,綜合分析一下,你如果申請仲裁,勝算估計也不是很大。另外千萬不要以消極怠工甚至拒絕報到的方式表示抵抗,無用的,損失更大。建議嘗試一下新崗位,人總是對未知領域感到畏懼,把自己從舒適區揪出來肯定不舒服。但是未嘗不是壞事,同一個行業多個崗位輪轉過,你更有資本。

CMO1CEO
2019-03-04

不降薪,不加薪,這種情況最讓人糾結,但本著凡事有商有量的原則,心平氣和的找公司領導談一談,瞭解一下當前公司情況和調整崗位的原因。‘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公司也可能是為了提高你的業務能力,以便日後提拔。

但如果是公司強制調崗,且自己完全接受不了,那就去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瞭解下這種情況是否合法,如侵犯自己權益,也不要鬧,畢竟9年的相處,彼此都給予過對方,最好是和平分手。

總結:多瞭解下調崗原因和公司發展情況,再審視下自己在公司的位置,積極和公司領導溝通,爭取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以上淺見,歡迎指正。

樵夫peng
2019-03-04

首先我要申明不瞭解提間的事實真相。因此只能講一些粗象的看法。或者說對提問的當事朋友提一點很可能不合符實際的建議:即對待此種情況,不要輕易認為調個崗就是單位違法,進而去申請仲裁,搞什麼索賠。同時,我也不贊同動不動就用‘’解除關係‘’來對待和處理提問中提出的問題。其理由是:

1:你能在同一個單位的同一個崗位連續工作九年,且還願意不換動崗位,說明你現在工作的單位至少還算可以。你以為換一個單位就能一切按你個人的意志行事?!

2:單位未經你同意就下達了調崗通知,使你產生了一些想法可以理解。或者說出現了茅盾。但我認為人在社會上生活,用積極的態度來看待和處理茅盾才是對的。比如兩個人從戀愛到結婚,在這個過程很少不山盟海誓,表示白頭皆老的,但婚後從不鬧茅盾的是少之又少。如果一出現茅盾就上法院,就離婚,我總覺得受傷害的不可能只是一方。你在單位已人熟地熟,有了茅盾先去勾通,站在換位思考的角度冷靜想清楚再說嘛!

3:如果在單位內部調換一下工作崗位就啟動法律程序,就要求索賠,有勝訴的把握嗎?我看立案的可能性都不大。既然如此,勞神費力不說,在職場會留下一個什麼印象,最終會得到什麼利益?我認為須慎之又慎。

4:我認為一個人在年輕的時候,多換幾個崗位並不是壞事。因為市場經濟下的職場是一個系統工程。隨著科技的進步,職場的變化也是日新月異。為此,無論是尋求穩定還是夢想發展,多掌握幾項技能,多懂得一些東西,適應千變萬化的職場能力,較單一長期從事一個崗位要強得多。

5:以上我是從粗象的概念而言。如提問的實情很特殊,那當然是另外一回事。《頭條》的朋友們同意我的看法嗎?謝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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