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走了,農民的宅基地田地還屬於農民的嗎?

10 個回答
远景楼三农
2019-07-02

具體問題。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走了,農民的宅基地田地還屬於農民嗎?

中央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的規定: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加快戶籍變動與農村三權脫鉤,不得以退出三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促使有條件的農村轉移人口放心落戶城鎮。

遠景樓三農觀點。一是農房姓農仍屬於農民所有。農民進城落戶,集體經濟組織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其農村房屋,農房仍屬於原農戶所有,按照“地隨房走”原則,宅基地仍由農戶使用,也可在該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流轉,流轉後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二是承包地,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關於“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不收回承包地”的“兩個不得”規定,仍由該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無力或者無需耕種的,可以將經營權流轉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耕種,保留承包權。

指尖三农
2019-07-06

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走了,農民的宅基地田地還屬於農民的嗎?

首先要強調一點,無論是農村宅基地,還是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都是歸村集體所有。只有農村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農村宅基地的資格權和使用權屬於農戶所有。敲個黑板,畫個關鍵詞,“農戶所有。也就是說,無論是宅基地還是承包地都是以戶為單位進行分割的,不以個人為單位進行分配。所以,只要不是整戶遷出,原有經營權所屬戶口任然還有人在,就可以繼續經營原有確權的土地。

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走了,農民的宅基地田地還屬於農民的嗎?

首先要強調一點,無論是農村宅基地,還是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都是歸村集體所有。只有農村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農村宅基地的資格權和使用權屬於農戶所有。敲個黑板,畫個關鍵詞,“農戶所有。也就是說,無論是宅基地還是承包地都是以戶為單位進行分割的,不以個人為單位進行分配。所以,只要不是整戶遷出,原有經營權所屬戶口任然還有人在,就可以繼續經營原有確權的土地。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為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對原有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確權登記頒證,農村承包土地確權頒證在2018年底基本上已經完成了,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正在進行中,預計到2020年可以基本完成。農村承包土地確權的原則是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在二輪承包基礎上進行確權,根據2018年的政策,延長原有承包權至2058年。所以,農村承包土地以穩定為主,發包方不得隨意收回承包地,也不得隨意調整承包地,如果承包人去世或者遷出的,由該承包地所屬戶口中其他人繼續承包經營承包地。

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走了,農民的宅基地田地還屬於農民的嗎?

首先要強調一點,無論是農村宅基地,還是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都是歸村集體所有。只有農村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農村宅基地的資格權和使用權屬於農戶所有。敲個黑板,畫個關鍵詞,“農戶所有。也就是說,無論是宅基地還是承包地都是以戶為單位進行分割的,不以個人為單位進行分配。所以,只要不是整戶遷出,原有經營權所屬戶口任然還有人在,就可以繼續經營原有確權的土地。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為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對原有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確權登記頒證,農村承包土地確權頒證在2018年底基本上已經完成了,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正在進行中,預計到2020年可以基本完成。農村承包土地確權的原則是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在二輪承包基礎上進行確權,根據2018年的政策,延長原有承包權至2058年。所以,農村承包土地以穩定為主,發包方不得隨意收回承包地,也不得隨意調整承包地,如果承包人去世或者遷出的,由該承包地所屬戶口中其他人繼續承包經營承包地。

同時,國家中央一號文件也明確提出,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既不能隨意更改承包權,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又提出要延長土地承包經營權,從而保證土地經營的穩定性。所以,在政策上是不會因為戶口中有人遷出,而對原有承包經營權進行變動,這實際上既是保護農民的權益,讓農民外出務工、土地流轉吃下定心丸,又是推進城鎮化進程的有效舉措。

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走了,農民的宅基地田地還屬於農民的嗎?

首先要強調一點,無論是農村宅基地,還是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都是歸村集體所有。只有農村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農村宅基地的資格權和使用權屬於農戶所有。敲個黑板,畫個關鍵詞,“農戶所有。也就是說,無論是宅基地還是承包地都是以戶為單位進行分割的,不以個人為單位進行分配。所以,只要不是整戶遷出,原有經營權所屬戶口任然還有人在,就可以繼續經營原有確權的土地。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為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對原有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確權登記頒證,農村承包土地確權頒證在2018年底基本上已經完成了,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正在進行中,預計到2020年可以基本完成。農村承包土地確權的原則是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在二輪承包基礎上進行確權,根據2018年的政策,延長原有承包權至2058年。所以,農村承包土地以穩定為主,發包方不得隨意收回承包地,也不得隨意調整承包地,如果承包人去世或者遷出的,由該承包地所屬戶口中其他人繼續承包經營承包地。

同時,國家中央一號文件也明確提出,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既不能隨意更改承包權,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又提出要延長土地承包經營權,從而保證土地經營的穩定性。所以,在政策上是不會因為戶口中有人遷出,而對原有承包經營權進行變動,這實際上既是保護農民的權益,讓農民外出務工、土地流轉吃下定心丸,又是推進城鎮化進程的有效舉措。

當然,這裡有一點要說明,如果農村戶口當中所有人全部遷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整戶消亡,那麼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原有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都要被收回。其中,農村土地的收益待享受完成之後,承包區由村集體收回,進行統籌安排;宅基地資格權收回,但是住宅所有權仍然由原所有人享有,只是不能再次基礎上進行擴建、重修等,等到房屋自然倒塌之後,宅基地收回。

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走了,農民的宅基地田地還屬於農民的嗎?

首先要強調一點,無論是農村宅基地,還是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都是歸村集體所有。只有農村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農村宅基地的資格權和使用權屬於農戶所有。敲個黑板,畫個關鍵詞,“農戶所有。也就是說,無論是宅基地還是承包地都是以戶為單位進行分割的,不以個人為單位進行分配。所以,只要不是整戶遷出,原有經營權所屬戶口任然還有人在,就可以繼續經營原有確權的土地。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為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對原有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確權登記頒證,農村承包土地確權頒證在2018年底基本上已經完成了,農村宅基地確權登記正在進行中,預計到2020年可以基本完成。農村承包土地確權的原則是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在二輪承包基礎上進行確權,根據2018年的政策,延長原有承包權至2058年。所以,農村承包土地以穩定為主,發包方不得隨意收回承包地,也不得隨意調整承包地,如果承包人去世或者遷出的,由該承包地所屬戶口中其他人繼續承包經營承包地。

同時,國家中央一號文件也明確提出,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既不能隨意更改承包權,按照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又提出要延長土地承包經營權,從而保證土地經營的穩定性。所以,在政策上是不會因為戶口中有人遷出,而對原有承包經營權進行變動,這實際上既是保護農民的權益,讓農民外出務工、土地流轉吃下定心丸,又是推進城鎮化進程的有效舉措。

當然,這裡有一點要說明,如果農村戶口當中所有人全部遷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整戶消亡,那麼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原有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都要被收回。其中,農村土地的收益待享受完成之後,承包區由村集體收回,進行統籌安排;宅基地資格權收回,但是住宅所有權仍然由原所有人享有,只是不能再次基礎上進行擴建、重修等,等到房屋自然倒塌之後,宅基地收回。

綜上所述,農村承包土地和農村宅基地,只要不是整戶遷出,都依然由原承包者或者使用者繼續享有。但是,如果整戶遷出,那麼承包權要被村集體收回,不再享有農村土地的承包權和宅基地的資格權,農村土地收益和農村住宅仍然由原所有者享有,待收益享受完畢、房屋自然倒塌,全部被村集體收回,不再發包。

谦哥唠三农
2019-07-04

依據現行的土地政策,農民戶口轉走後原宅基地和承包的田地處理的方式是不同的。

關於宅基地

先明確一點,宅基地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歸村集體的,農民申請宅基地只是擁有了其使用權,所以並不存在宅基地是否還屬於農民的問題,只存在進城農民是否繼續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問題。

依據現行的土地政策,農民戶口轉走後原宅基地和承包的田地處理的方式是不同的。

關於宅基地

先明確一點,宅基地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歸村集體的,農民申請宅基地只是擁有了其使用權,所以並不存在宅基地是否還屬於農民的問題,只存在進城農民是否繼續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問題。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是農業戶口人員才能享受的福利,戶口遷走了,使用權自然迴歸村集體,但根據“地隨房走”的政策,宅基地上方房屋自然倒塌之前仍可保留使用權,此期間非農戶口是不能翻新重建該房屋的。

關於田地

同上,承包的田地所有權歸村集體,使用權歸農民所有。2019年初,我國為了解決進城落戶農民的後顧之憂,修改了《土地承包法》,由原村集體可以申請收回戶口遷入設區城市農民的土地修改為自願上交,承包期內是可以繼續經營或流轉的,特別是土地確權後,可合法簽訂短期、長期土地流轉合同,有的地方甚至可以有土地確權證抵押貸款。

依據現行的土地政策,農民戶口轉走後原宅基地和承包的田地處理的方式是不同的。

關於宅基地

先明確一點,宅基地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歸村集體的,農民申請宅基地只是擁有了其使用權,所以並不存在宅基地是否還屬於農民的問題,只存在進城農民是否繼續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問題。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是農業戶口人員才能享受的福利,戶口遷走了,使用權自然迴歸村集體,但根據“地隨房走”的政策,宅基地上方房屋自然倒塌之前仍可保留使用權,此期間非農戶口是不能翻新重建該房屋的。

關於田地

同上,承包的田地所有權歸村集體,使用權歸農民所有。2019年初,我國為了解決進城落戶農民的後顧之憂,修改了《土地承包法》,由原村集體可以申請收回戶口遷入設區城市農民的土地修改為自願上交,承包期內是可以繼續經營或流轉的,特別是土地確權後,可合法簽訂短期、長期土地流轉合同,有的地方甚至可以有土地確權證抵押貸款。

此次《土地承包法》約定的承包期到2027年結束,結束後十九大報告規定農業人口承包地在原承包期基礎上繼續增加30年,但進城落戶農民的承包地能否延期,各相關部門正在研究之中,繼續承包的機率很大。

依據現行的土地政策,農民戶口轉走後原宅基地和承包的田地處理的方式是不同的。

關於宅基地

先明確一點,宅基地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歸村集體的,農民申請宅基地只是擁有了其使用權,所以並不存在宅基地是否還屬於農民的問題,只存在進城農民是否繼續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的問題。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是農業戶口人員才能享受的福利,戶口遷走了,使用權自然迴歸村集體,但根據“地隨房走”的政策,宅基地上方房屋自然倒塌之前仍可保留使用權,此期間非農戶口是不能翻新重建該房屋的。

關於田地

同上,承包的田地所有權歸村集體,使用權歸農民所有。2019年初,我國為了解決進城落戶農民的後顧之憂,修改了《土地承包法》,由原村集體可以申請收回戶口遷入設區城市農民的土地修改為自願上交,承包期內是可以繼續經營或流轉的,特別是土地確權後,可合法簽訂短期、長期土地流轉合同,有的地方甚至可以有土地確權證抵押貸款。

此次《土地承包法》約定的承包期到2027年結束,結束後十九大報告規定農業人口承包地在原承包期基礎上繼續增加30年,但進城落戶農民的承包地能否延期,各相關部門正在研究之中,繼續承包的機率很大。

綜上,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走了,可繼續使用宅基地上方房屋,限制是不能翻新重建;原承包的田地承包期內仍可繼續耕種或流轉。

农村一山货
2019-07-04

農民在城裡買房戶口也轉走了,那麼他的戶口性質就由農業戶口轉變成了非農業戶口,也就是說變為城裡人了。

農民的宅基地和田地不屬於農民,它屬於村集體,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使用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權利。

農民在城裡買房戶口也轉走了,那麼他的戶口性質就由農業戶口轉變成了非農業戶口,也就是說變為城裡人了。

農民的宅基地和田地不屬於農民,它屬於村集體,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使用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權利。

當農民的戶口由村集體轉走遷出轉變為非農業戶口之後,就意味著農民脫離了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再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隨之而來的是原本能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內享受的一些權利也會發生變化。

就拿提問中的宅基地和田地來說,首先,農民把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之後,他就不能再繼續使用農村的宅基地,必須要把宅基地交還給村集體。

如果宅基地上面建有房屋,房屋的所有權是他的,他只能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直至房屋倒塌之後立即把宅基地交還村集體,這與村集體成員不同的是,村集體成員可以使用農村宅基地,可以在宅基地上面建房,可以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也可以翻新。

農民在城裡買房戶口也轉走了,那麼他的戶口性質就由農業戶口轉變成了非農業戶口,也就是說變為城裡人了。

農民的宅基地和田地不屬於農民,它屬於村集體,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使用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權利。

當農民的戶口由村集體轉走遷出轉變為非農業戶口之後,就意味著農民脫離了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再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隨之而來的是原本能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內享受的一些權利也會發生變化。

就拿提問中的宅基地和田地來說,首先,農民把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之後,他就不能再繼續使用農村的宅基地,必須要把宅基地交還給村集體。

如果宅基地上面建有房屋,房屋的所有權是他的,他只能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直至房屋倒塌之後立即把宅基地交還村集體,這與村集體成員不同的是,村集體成員可以使用農村宅基地,可以在宅基地上面建房,可以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也可以翻新。

對於承包的土地來說,根據2018年12月29日修正的《中國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當農民把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之後,農民有兩個選擇,可以選擇把承包的土地交回村集體,也可以選擇不把承包的土地交回。

農民在城裡買房戶口也轉走了,那麼他的戶口性質就由農業戶口轉變成了非農業戶口,也就是說變為城裡人了。

農民的宅基地和田地不屬於農民,它屬於村集體,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使用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的權利。

當農民的戶口由村集體轉走遷出轉變為非農業戶口之後,就意味著農民脫離了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再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隨之而來的是原本能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內享受的一些權利也會發生變化。

就拿提問中的宅基地和田地來說,首先,農民把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之後,他就不能再繼續使用農村的宅基地,必須要把宅基地交還給村集體。

如果宅基地上面建有房屋,房屋的所有權是他的,他只能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直至房屋倒塌之後立即把宅基地交還村集體,這與村集體成員不同的是,村集體成員可以使用農村宅基地,可以在宅基地上面建房,可以對房屋進行維修加固,也可以翻新。

對於承包的土地來說,根據2018年12月29日修正的《中國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國家保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

當農民把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之後,農民有兩個選擇,可以選擇把承包的土地交回村集體,也可以選擇不把承包的土地交回。

對於沒有交回的土地,如果農民無條件耕種,可以把土地在村集體經濟組織內有償轉讓給其它農戶,或者流轉給其它農戶經營,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土地荒蕪或閒置,這有可能導致土地被強制收回。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2019-07-04

第一,只要原有農房未滅失,宅基地仍可繼承使用。但不能對現有農房進行改擴建,且房屋滅失後集體將收回宅基地。

第二,在規定的承包經營期限內,承包地仍可確權並由原承包人繼續耕種。

這是作鄉杆杆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和當地具體實際,給出的答案。

第一,只要原有農房未滅失,宅基地仍可繼承使用。但不能對現有農房進行改擴建,且房屋滅失後集體將收回宅基地。

第二,在規定的承包經營期限內,承包地仍可確權並由原承包人繼續耕種。

這是作鄉杆杆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和當地具體實際,給出的答案。

一、戶口遷出後對使用宅基地的影響

由於宅基地是集體組織給予農業人員的福利,戶口遷出人員就是該集體組織的成員,就會存在以下影響:

  1. 不能新申請宅基地。

  2. 不具備再使用宅基地的資格,不能對現有農房進行改擴建。翻建其實也中對宅基地的再利用,所以不少地方也嚴格執行政策,不能翻建。

  3. 同樣的,具備再使用宅基地的資格,房屋滅失後,由集體收回宅基地。

友情提示:戶口遷出人員或變為城鎮戶口的人員,要想確保宅基地不被集體收回,必須要做到房屋不垮塌滅失,就是所謂的“房在地在”。

第一,只要原有農房未滅失,宅基地仍可繼承使用。但不能對現有農房進行改擴建,且房屋滅失後集體將收回宅基地。

第二,在規定的承包經營期限內,承包地仍可確權並由原承包人繼續耕種。

這是作鄉杆杆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和當地具體實際,給出的答案。

一、戶口遷出後對使用宅基地的影響

由於宅基地是集體組織給予農業人員的福利,戶口遷出人員就是該集體組織的成員,就會存在以下影響:

  1. 不能新申請宅基地。

  2. 不具備再使用宅基地的資格,不能對現有農房進行改擴建。翻建其實也中對宅基地的再利用,所以不少地方也嚴格執行政策,不能翻建。

  3. 同樣的,具備再使用宅基地的資格,房屋滅失後,由集體收回宅基地。

友情提示:戶口遷出人員或變為城鎮戶口的人員,要想確保宅基地不被集體收回,必須要做到房屋不垮塌滅失,就是所謂的“房在地在”。

二、戶口遷出後對承包地的影響

(一)在承包經營權不變的情況下,仍可確權,集體不能收回。

(二)在若干年後若承包經營權調整,作為不是集體組織成員的戶口遷出人員,有可能會被調整,存在一定的變數。

(三)戶口遷出後承包地長期撂荒,若嚴格按撂荒地進行處置,其承包經營權也可能存在一定的變數。

綜上所述,若非子女就學和工作必須,即使在城市購房入住,最好也應將農村的戶口在農村多“飛”一會兒,轉出容易轉回將越發困難。

第一,只要原有農房未滅失,宅基地仍可繼承使用。但不能對現有農房進行改擴建,且房屋滅失後集體將收回宅基地。

第二,在規定的承包經營期限內,承包地仍可確權並由原承包人繼續耕種。

這是作鄉杆杆的筆者,結合現行政策和當地具體實際,給出的答案。

一、戶口遷出後對使用宅基地的影響

由於宅基地是集體組織給予農業人員的福利,戶口遷出人員就是該集體組織的成員,就會存在以下影響:

  1. 不能新申請宅基地。

  2. 不具備再使用宅基地的資格,不能對現有農房進行改擴建。翻建其實也中對宅基地的再利用,所以不少地方也嚴格執行政策,不能翻建。

  3. 同樣的,具備再使用宅基地的資格,房屋滅失後,由集體收回宅基地。

友情提示:戶口遷出人員或變為城鎮戶口的人員,要想確保宅基地不被集體收回,必須要做到房屋不垮塌滅失,就是所謂的“房在地在”。

二、戶口遷出後對承包地的影響

(一)在承包經營權不變的情況下,仍可確權,集體不能收回。

(二)在若干年後若承包經營權調整,作為不是集體組織成員的戶口遷出人員,有可能會被調整,存在一定的變數。

(三)戶口遷出後承包地長期撂荒,若嚴格按撂荒地進行處置,其承包經營權也可能存在一定的變數。

綜上所述,若非子女就學和工作必須,即使在城市購房入住,最好也應將農村的戶口在農村多“飛”一會兒,轉出容易轉回將越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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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來自網絡)

农在天涯
2019-07-02

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成城市戶口,農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仍然不變,宅基地仍有土地使用權,承包地在承包期內仍有土地經營權。

如果按照以前的政策,農業戶口一旦轉變成非農業戶口,宅基地和承包地就會被村委會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證也會被鄉鎮土管所收回,報縣市土地局註銷。但隨著國家對振興三農力度的不斷加大,為了加快城市化進程,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即一號文件),在城市化進程中進城安家落戶的農民,仍然享有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內仍然享有承包權,任何組織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剝奪。

也就是說,農民即使現在進城安家落戶,在2057年之前仍享有土地承包權。如果你在城裡有穩定的工作,就及時流轉土地,得些流轉費。最好別荒蕪,按發展趨勢,未來國家對長期拋荒土地的農民,應該會有所處理。


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成城市戶口,農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仍然不變,宅基地仍有土地使用權,承包地在承包期內仍有土地經營權。

如果按照以前的政策,農業戶口一旦轉變成非農業戶口,宅基地和承包地就會被村委會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證也會被鄉鎮土管所收回,報縣市土地局註銷。但隨著國家對振興三農力度的不斷加大,為了加快城市化進程,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即一號文件),在城市化進程中進城安家落戶的農民,仍然享有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內仍然享有承包權,任何組織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剝奪。

也就是說,農民即使現在進城安家落戶,在2057年之前仍享有土地承包權。如果你在城裡有穩定的工作,就及時流轉土地,得些流轉費。最好別荒蕪,按發展趨勢,未來國家對長期拋荒土地的農民,應該會有所處理。



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成城市戶口,農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仍然不變,宅基地仍有土地使用權,承包地在承包期內仍有土地經營權。

如果按照以前的政策,農業戶口一旦轉變成非農業戶口,宅基地和承包地就會被村委會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證也會被鄉鎮土管所收回,報縣市土地局註銷。但隨著國家對振興三農力度的不斷加大,為了加快城市化進程,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即一號文件),在城市化進程中進城安家落戶的農民,仍然享有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內仍然享有承包權,任何組織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剝奪。

也就是說,農民即使現在進城安家落戶,在2057年之前仍享有土地承包權。如果你在城裡有穩定的工作,就及時流轉土地,得些流轉費。最好別荒蕪,按發展趨勢,未來國家對長期拋荒土地的農民,應該會有所處理。



农民小席
2019-07-04

大家好,我是農民小席,感謝提問!

農民在城市買房,而且戶口也轉走了,那麼農民在農村的宅基地和田地還屬於農民嗎?如果是以前,在這種情況下農民的宅基地還屬於他自己,但是現在不同了,宅基地和田地都不會屬於他自己。

自從土地確權政策的實施以後,對農村的宅基地和基本農田做了詳細的登機確認工作,並下發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宅基地使用權證,更加明確了農村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關係和使用權限。土地確權政策,要求一戶一宅,禁止一戶多宅的現象發生,所以說農村只要是長期閒置無人居住的宅基地和戶口遷出去後留下的宅基地都會被拆除房屋,收回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而且,戶口遷出去後留下的土地,也會被村集體收回,按照人口重新分發給土地較少的村民,並且一併確權到位。另外,農民轉出戶口後要想再回到農村申請宅基地和土地,那就比登天還難,幾乎是不可能了。

所以說,農民在城市買了房子且戶口也轉了出去,那在農村的宅基地和土地都不屬於他自己,而是屬於村集體所有。

感謝閱讀,請加我關注,謝謝!

打工仔小韦
2019-07-02

農民在城市買房戶口也轉走了,農民的宅基地田地還屬於農民嗎?

中央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的規定: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上述權益。加快戶籍變動與農村三權脫鉤,不得以退出三權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促使有條件的農村轉移人口放心落戶城鎮。

我的觀點是:

一是農房姓農仍屬於農民所有。農民進城落戶,集體經濟組織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其農村房屋,農房仍屬於原農戶所有,按照“地隨房走”原則,宅基地仍由農戶使用,也可在該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流轉,流轉後不得再申請宅基地。

二是承包地,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關於“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調整承包地”、“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不收回承包地”的“兩個不得”規定,仍由該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無力或者無需耕種的,可以將經營權流轉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耕種,保留承包權。

游天下12618666
2019-07-02

戶口轉移走了,宅基地上有房子,房子仍然是你的,並可以繼承但不可以再建。田地使用權還是你的,並給房產、土地確權,國家惠農政策不變。

用户1112357061010627
2019-07-01

按公平公正的做法,沒戶口的就不應該有宅基地,當年土地交糧他不幹,現在又來佔著農村人的資源,這些人就是農民中的判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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