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檢方迴應“女子反殺醉酒男”案:已派人閱卷,全面審查, 你怎麼看?

4 個回答
皇家师爷
2019-08-28

1、這是很有必要的。

本案因被放上網上,民眾呼聲極大,甚至有人提出本案與崑山案應該一致,更有官媒中人民日報雲《又見反殺案:不必糾結持刀砸門男進沒進唐雪家門》(人民日報 2019-08-27 08:35:52)、新京報雲【正當防衛又現爭議案:#男子持刀砸門被90後女孩反殺#】,中國媒體的老大,對此事件已作了定性。說明這事確實很嚴重……

但防衛的前提有一個很微妙的時間條件,立法的本意是說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這個限度指的是制止不法侵害。

因此,檢院高層的介入就很有必要。

2、本案中,大家對弱女子遭受欺凌,甚至多次上門騷擾,而且還帶有菜刀過來砍門首先肯定同情。所以,在情感上是有意無意的偏向女子一方。這無可厚非。我同樣也這麼認為,對於壞人,殺掉一個就會少一個,少掉一個壞人就可能會減少下一個受害者。但這事件中,他,是否是個十惡不赦的壞人人呢?我未調查過,但從已知的材料看,無直接證據證明他是十惡不赦的惡貫滿盈的人,他同樣有家人,前就帶父母朋友過來【先道歉,再討個說法】。所以,本案中,他充其量是個醉酒鬼,頭腦可能不清醒,而行動上,也受到朋友的制約,包括把曾砍門的菜刀扔掉,是否雙手被朋友按住,我不在現場,但只能用腳踢她的情節看,估計他人身自由(包括走動與雙手)是受到限制的。不然,一個1.9米的體育男,自由搏擊玩不過一個160的女子?他甚至在被捅後也不能即時下意識的用手打掉刀或保護自己或回擊……

猛虎確實會吃人,但拴住的老虎,如果你不靠近它,它會咬你了?醉酒的人,氣力是有,但走路可能都走不穩,攻擊的目標準確性也極差。被朋友拉住,如果你不靠近,他會傷你了?她受傷了嗎?因被打而逃跑過嗎?

3、【崑山反殺案】即“於明海事件”。案件中, 龍哥 拿著刀砍向於海明,刀卻意外失手落地,於海明眼疾手快將刀撿起砍回去,龍哥跑向自己的車,被於海明追上掀翻在地,亂刀砍死。大多數人認為於海明撿起刀之後,龍哥已經失去了繼續加害的能力,於海明的做法有點防衛過當的嫌疑。但最終法院認定正當防衛,理由就是於海明認為龍哥跑回車裡面,不能排除再次實施加害行為(車裡可能還有武器),不法侵害還在持續過程中,所以追上去砍的幾刀是因為感覺不安全,屬於正當防衛。

至有人提出本案與崑山案應該一致。所以,本案有很多細微的環節需要調查核實:

(1)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腳,說明是她正面朝著他,而不是她逃跑而他追她在背後襲擊。

(2)他不是用手而是用腳踢了她,原因是什麼?是否是因為他被人拉住雙手,身體動不了?如是,那麼她為何一定要靠近他?女人弱小確是事實。但為何還要與1.9米的體育男肉搏?

(3)案中,她是否有逃跑過?他是否能追打她,讓她受傷或生命有危險了?或更貼切的問一下,在眾多人拉住他的情況下,他刀也沒了,在距他2米的地方,會不會還有危險?要不要換上黑色的刀上前?

(4)最後的肉搏,是誰主動上前(或可以)向誰靠近?

(5)刀都刺在胸口上了,即使刺中動脈,也至少要幾秒才死亡的,手就在胸前。他為何不用手擋架,或擊落刀或用手還擊?當時,他的手哪去了?

听雨13063
2019-08-28

我們的司法部門必須要有人情味,必須要知道判斷一個案件對社會文明,社會行為的導向意義,且要有生活閱歷,別隻拿著法律條文死磕。就本案提幾個問題就清楚了。1誰先惹事?2惹事地點在哪?3誰是第一受害人?4第一受害人不反抗後果會如何?5兩個當事人那個是正人君子,哪個是地痞流氓?看看這些問題分析後,會有什麼結果,老是討論那什麼點不是過當不過當。檢察院重新閱讀券宗是好事,聽聽網民的聲音吧,別以為人民都不懂法。

美颜怪兽素颜鱼
2019-08-28

首先我們看本質是醉酒引起的衝突,醉酒者企圖暴力傷害當事者無奈被反殺,當事者理應是防衛過當,個人覺得就現在法律來看的話賠償相應費用是免不了的!能不能避開刑事這一塊就看當事人怎麼把法律這副牌出漂亮了。有兩個因數社會輿論還有法律的公正性

Luzhanxiao
2019-08-29

雲南檢方有三種表現:一,人民日報發聲了,社會輿論造成的壓力。二,從某些方面認為此前的起訴欠妥。三,預防某些有人情權勢干擾,破查處。或從嚴從謹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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