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對員工崗位進行調整,要求無固定期合同的員工重新簽署三年期的新勞動合同,這種行為合法嗎?有何依據?

2 個回答
资深法律人来说法
2019-02-27

我覺得您的提問可以拆分為兩個小問題:第一個為用人單位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是否合法?;第二個問題為用人單位安排已簽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者重新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一)關於用人單位調崗

首先我認為用人單位如果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法定調崗的條件的話,用人單位在未獲得您的同意就給您調崗的話,用人單位的調崗行為有可能是違法的,關於用人單位調崗是否違法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每個地區法院的裁判案例結果也不同,具體關於用人單位調崗是否合法可以在今日頭條搜我發表的文章【推薦閱讀】隨意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可以肆無忌憚?

我覺得您的提問可以拆分為兩個小問題:第一個為用人單位單方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是否合法?;第二個問題為用人單位安排已簽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者重新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一)關於用人單位調崗

首先我認為用人單位如果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法定調崗的條件的話,用人單位在未獲得您的同意就給您調崗的話,用人單位的調崗行為有可能是違法的,關於用人單位調崗是否違法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每個地區法院的裁判案例結果也不同,具體關於用人單位調崗是否合法可以在今日頭條搜我發表的文章【推薦閱讀】隨意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用人單位可以肆無忌憚?



(二)關於重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既然您已經簽署了無固定期限的合同了,那麼雙方簽署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與您都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是不能隨意變更的,同時對於勞動合同期限變更屬於勞動合同的實質性變更,未獲得您的同意的話,公司無權變更勞動合同。因此,您有足夠的理由拒絕用人單位要求您重新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如果您不重新簽署的話,公司可能通過各種方式為難您,甚至強迫您離職,建議您做好書面證據材料的保存,尤其是您跟您的領導或公司HR溝通的書面證據材料。如果您跟用人單位發生糾紛的話,這是保護您合法權利的最大保障。

最後,作為一名資深的法律從業者,我認為貴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勞動法的,提請您請注意保留書面證據,同時進一步講可以通過錄音的方式保留證據,為將來的勞動仲裁及訴訟做好準備。有句諺語送給您,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歡迎各位,關注我的頭條號“吾來說法”,一起學習勞動法,大家互粉。

謝謝!
公司對員工崗位進行調整,要求無固定期合同的員工重新簽署三年期的新勞動合同,這種行為合法嗎?有何依據?

Sir聊HR
2019-02-27

你好,公司要求你們那些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重新跟公司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公司單方面的行為顯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所以你們無固定期限合同工可以明確的拒絕這種要求。但如果公司要求你們籤,你們沒有拒絕,而是照辦了,又重新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這種雙方合意的合同就是合法的了。因此,重籤合同要三思。

同樣,你們公司對員工崗位進行調整,看樣子應該是大面積的調整了,不然也不會讓所有無固定期限的員工新籤合同。先且不談籤合同的事,就拿崗位調整來說,你們公司有沒有員工們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一致了,那麼倒沒什麼,如果根本沒有協商,就對你們員工進行調崗,這種行為就是不大合理的。

此外,調崗必然涉及到勞動合同的變更。所以你們公司對員工進行調崗的合理合法做法應該是先與員工協商調崗一事,達成一致之後,給員工變更勞動合同,對於那些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來說,即便調崗變更合同,還應該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能因為調崗就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改成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所以公司如果要這麼做,那就是不合法的。

這個問題的關鍵點在於調崗,也就是針對員工勞動合同裡面的崗位約定進行調整,那麼按照實際的改變,理應在合同裡面對崗位進行改變就可以了,其他的一些內容比如合同期限、工作地點、工資發放日期等都不用改變的,所以從這個實際的道理上來說,也不能因為調崗了就把勞動合同的期限就改了。說句不客氣的,如果從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改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你們員工的權益是會受到損失的。

但同時我要告誡你們員工的是,如果公司要求你們調崗的員工重新籤三年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們員工沒有異議,或者“敢怒不敢言“,遵從了公司的要求,違心地重新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這個過程就是合法的了,合同也就有效的。這裡面的內在邏輯其實就是,公司與你們員工協商一致接觸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然後又協商一致重新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在法律規定上是可行的,也是合法的,依據就是《勞動合同法》。

因此,我勸你們在跟公司就變更勞動合同的事情上一定要提出自己的觀點,應該要求公司僅僅對崗位和薪酬進行變更,其他合同信息都不能變,所以也就不能把本來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給變成了固定期限合同。只要你們員工不同意這麼籤,公司是不能強制要求的。如果公司強制你們這樣做,也好辦,到勞動部門直接進行投訴,要求公司撤銷新籤的合同,恢復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已經無法履行,那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希望對你的問題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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