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勝和唐雪家有什麼仇怨嗎?這件事最初的起因是什麼?

10 個回答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2019-09-01

其實他們家不僅過去沒有仇怨,甚至還沾親帶故,公開的媒體報道顯示,因為是同一個村子,同一個村民小組,唐雪的父親唐加勇和李德勝的父親是發小,李德勝喊唐加勇為大爹,喊唐雪為妹妹。

過去兩家關係還不錯,悲劇的根本原因還是在於李德勝的品行和喝酒導致。李德勝是大學畢業(雲南師範大學體育專業),唐雪為退伍軍人,兩個人都是93年的,26歲。

事發前,兩家人沒有仇恨,而李德勝預計是因為體育專業,成績不好,畢業找不到工作,因此,回到村子裡,無所事事,沒有固定職業,也就是傳說中的混日子的懶漢,唐雪退伍後,積極學做蛋糕烘培技術,在麗江開店做烘培蛋糕生意。

李德勝平常遊手好閒,喜歡喝一點酒,喜歡結交一些不三不四之人,且酒後喜歡鬧事。因此,今年的2月8日,春節,李德勝喝醉酒,在唐雪回家過程中,車子跟李德勝車子剮蹭(李德勝父親語),李德勝攔截“妹妹”,中途因為口角之爭,唐雪被李德勝辱罵,唐雪給父親打電話,父親和她找李德勝論理,發生衝突,期間,唐雪說了一句“你是什麼東西”(李德勝父親語),導致李德勝對唐雪進行攻擊,三人發生相互毆打。

後李德勝在父親帶領下,登門致歉,次日凌晨一點,李德勝因為在這一次毆打過程中,受傷,帶領20多人上門“討說法”,期間用菜刀將唐雪家大門砍壞,後其菜刀被朋友羅某坤奪下扔掉。

後來,唐雪拿著削皮刀和水果刀出來查看,被李德勝攻擊,媒體報道說,李德勝一腳踹到唐雪下體,導致唐雪三個月沒有來例假(唐雪看守所委託律師轉述),且持續對唐雪進行毆打,唐雪拿出刀具,揮舞過程中,導致李德勝受傷死亡(右胸部大動脈受傷失血性休克而死)。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起因和結果算是比較簡單,之所以如今引發關注,關鍵在於,目前檢方以故意傷人罪提起公訴,而有關唐雪是否為正當防衛,目前爭議比較大,包括本人在內的90%以上網民認為,唐雪為正當防衛,最多就是防衛過當,但絕對不是故意傷人罪。

凝解
2019-09-02

根據李父和唐父對記者的提問回答和檢方的案情通報,我全面歸納如下:

正月初四,李某約幾個朋友去附近集市上游玩,並在餐館酒足飯飽後往家趕。下午5點左右到達村口,後面駛來了一輛小車,由於鄉村道路比較窄,幾個醉漢又在路上搖搖擺擺,這時任何一個駕駛員都會倍加小心,以防出事。然而小車依然直接開過去,李某被車擦掛。在李某的大罵聲中,小車在前方停了下來。李某去擋在車前與司機理論,卻被唐雪給接對上,於是兩人說著說著就對罵起來,還相互噴口水,李某被同伴拉開。唐雪車直接開走了。唐雪回到家不見父親,就打電話告訴她父親在路上與李某之間的事,唐父立即趕回家,陪同女兒趕到半路截住李某,在唐父的惡語激怒下,雙方打了起來。由於一人不敵二手,李某被很揍了一頓。唐父又惡人先告狀,電話通知李父,李某把他打了。李父得知後,找到李某,要兒子陪他一起去向唐家道歉。

李家父子來到唐家,在李父的好言撮合下,雙方達成和解。這就是唐父說的唐雪是你妹妹(其實是姐姐),你怎麼能罵呢?雙方和談結束,李某突然冒出一句:我罵唐雪,我已經道歉,你車撞了我,你父女倆打了我也該給個說法吧。不料一句話激怒唐家人,全家人都鬧起來。李父見事不妙,狠狠打了李某一拳,拖著李某離開了唐家。時間已經是晚上十一、二點的事。

李某回家越想越不甘心。唐家人實在欺人太甚。撞了我打了我還不敢提。越想越憤怒,進屋抓起一把菜刀就向唐家衝去。由於動靜太大,驚動了所有鄰居,大家紛紛向唐家聚集。勸說的勸說,奪刀的奪刀。可見李家在當地還是很好相處的人家。在農村見到打死打活勸架的人都沒有的話,這家人一定是遭人憤恨的人。到唐家圍觀的群眾被唐父說成是死者帶去鬧事的混混,可見唐家的為人。

唐雪開門迎敵,完全出呼大家的預料。全都認為唐家人只敢躲在家裡,不敢出來。因此,唐雪出門讓全場的人都驚呆了,包括死者都驚呆了。誰都不防唐雪揹著手原來手中握著凶器。當唐雪揹著手走到死者面前,死者都忘記了對抗。唐雪的刀刺進了他身體,他才出於生命的本能狠狠地朝唐雪小腹踹了一腳,撥腿就跑。可惜已經晚了。生命已經到了終點。

所以,檢方根據唐雪的刺殺過程與正當防衛不沾邊,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唐雪。

适宜就好917
2019-09-02

一個男人與別人車刮剮蹭是起因,發展到口舌之爭,到發生口腳,再到拿刀上門,到受傷倒地死亡。種種跡象表明人喝了酒,做的事又不佔理,人高馬大,身強力壯卻糟弱女子反殺只能說是自找的。

一個退武女兵,在部隊呆了五年,修養和剋制都要強過普通人,從起因開始忍讓,到致命反擊,都是軍人的表現。忍讓到反擊,從這個過程看,也是從沒有危險到危急生命的緊急做出的選擇。

中國有句老話有理走遍天下,何況現在是法治社會。法律會給出公平的判決。

我不是誰的水軍,看到這樣的案例報道,只想說出我的觀點。

我還是支持唐雪正當防衛。

因為受欺負的人太多了,能夠反擊的在外工作,而在農村遊手好閒的欺負老實人的多,都是忍氣吞聲就過去算了。所以看這個案例,支持唐雪的很多都是農村人,理解受欺負的苦,支持無法忍受後的反擊。在農村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遇到欺負你的恨不得也做出反擊,為了家人都安全,面對別人的無理取鬧我忍了,只能在心裡痛恨世間的不公平和自己的膽小怕事。

伯乐公
2019-09-02

雲南唐某殺人案應該是一起簡簡單單的打架鬥毆事件,和正當防衛無關

雲南唐某殺人案發生於2019年2月9日(大年初五)凌晨1時許,地點是雲南麗江市永勝縣三川鎮中洲村。

這個案件應該分為四個階段:

(一)第一個階段:路遇“攔車”,發生衝突

2月8日晚11時許,唐某在參加好朋友的生日,乘車回家途中,遭醉酒的李某攔車,雙方發生衝突,李某被其朋友勸開。

發生的原因:

唐家的說法是:李某是喝醉酒後故意找事,且連續對唐某進行謾罵,唐某沒有理睬,步行回家。

李家的說法是:李某攔車,是因為被車給碰到了。並說在攔下車後,李某並未對唐某進行辱罵,只是要求對方“開慢點”。

解決辦法:通過調查送唐某回來的朋友,及旁觀者,應該能夠還原事實真相。

這是唐某殺人案的起因。

(二)唐某和唐父去找李某理論,矛盾升級

衝突發生後,唐某和其父親一齊找到李某理論,結果三人又扭打在了一齊。

唐家的說法是:唐父說,唐某告訴他,李某攔截並辱罵自己的事後。他帶著唐某找到李某理論,沒想到李某突然一腳踢向唐父。隨後,三人廝打在一起,直到李某的同伴將他勸走回家。

李家的說法是:唐父帶著唐某找到李某後,李某立即表示,這是一個誤會,自己不會再攔“妹妹”。然而,唐某在跟著唐父回家,路過李某身邊時,冒了一句“你算什麼東西”。正是這句話,激怒了李某,才發生了後面的事。並且李家說當時,曾有人聽到了唐某說這句話,這位目擊者也去警方做了筆錄。

解決辦法:通過調查旁觀者應該能夠還原事實真相。

第二次打架激化了矛盾。如果李家的說法被證實,唐某對矛盾激化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三)道歉完畢後,李某討要說法,再起衝突

唐父回到家中,給李父打了電話,告知李某醉酒打人。李父在電話中,給唐父賠了禮。隨後李父、李母、李某,及李某朋友一起,到唐某家,對先前事情進行道歉。唐家接受了對方的道歉。道歉完畢後,李某認為自己也在衝突中受傷,要求唐父“給個說法”,未果,雙方再次發生口角。

唐父表示,李某要說法時,自己一家並未理他。隨後李某再次被同行人員拉回家。

解決辦法:通過對李某的屍檢應該能夠查明他當時受傷害的程度。如果在他被打過程中,唐父構成了故意傷害罪,也應追究刑事責任。

李家的做法比較妥當,上門道歉是對的。本來事情到此就應該結束了,但是由於唐家對於李某要說法的事,處理不當,這給下面的唐某殺人案留下了伏筆。

(四)李某持刀上門討說法,被一刀斃命

李某道歉完後回到家中,還是想不通。據案件資料,次日凌晨1時許,李某持菜刀再次去唐家,並使用菜刀對唐家的大門(不鏽鋼門)進行砍砸。砍砸過程中,菜刀被前來勸阻的朋友搶走、丟掉,幾個朋友在唐某家的大門外,對李某進行勸阻。不料唐某突然出門,不久李某倒在了50米外的巷子裡。

從以上四個階段看起來,雙方的矛盾是一步步升級,在整個矛盾的激化過程中,唐某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這個案件應該和正當防衛無關,完全是一起打架鬥毆案件。應該以故意傷害至人死亡罪追究唐某的刑事責任。

這個案件需要查清唐某當天參加同學生日聚會是否喝酒了。第一次剛回家時,就與李某發生起了衝突;第二次找到其父親一起去和李某理論,再次起了衝突;第三次別人到家裡道歉又起了衝突;第四次出門打架,最終用刀將李某刺死……李某喝過酒了,不正常。我感覺她也不正常。所以需要查清她當晚是否也喝酒了?

其次需要查明當時送唐某回來的汽車是否撞到了李某,這是問題的關鍵。

第三需要查清李某身上的傷是怎麼來的?這是李某持刀上門的誘因。

唐某殺人案應該是一起簡簡單單的打架鬥毆、傷害至死案件,和正當防衛無關。唐某在帶刀出門之前,其生命並沒有受到威脅。唐某在帶刀出門之時,就有故意傷人的主觀故意。一刀斃命,說明其攻擊的部位就有要剝奪別人生命的主觀故意。因此應該以故意殺人罪對唐雪提起公訴。

唐某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極大,必須嚴懲。如果每個人都如此不尊重別人的生命權,以私權代替公權來處理問題,那這個社會不亂套了。必須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追究唐某的刑事責任,絕對不能姑息。

現在需要反省的是唐某。兩家本來是親戚,平常關係還不錯,李某的父親還親自帶著他到你家裡給你賠禮道歉,結果由於你的意氣用事,導致兩個家庭出現這樣的悲劇。仔細想想,值不值?真的不後悔嗎?這是一個不該出現的悲劇。希望大家通過這個案子好好考慮一下應該怎麼處理鄰里關係?法院不會判唐某死刑的,但這一輩子,唐某良心真正能安嗎?

這是一個不該出現的悲劇。如果第三次李父帶著李某上門道歉時,唐某說幾句好話,也就沒有第四次。再假設李某第四次上門的時候,唐某不帶刀出門,而是由唐某的父親電話通知李某的父親,悲劇也可以避免。實際上當時李某已經被別人勸住。唐某不出門,這個結果應該可以避免。為什麼唐某不可以在他酒醒之後再去處理這件事呢?君子避酒客。建議以後碰到這樣的事,報警處理。或者等對方酒醒之後再處理。

一個女孩子不知道怎麼這樣殘忍?下手如此之狠。因為打架鬥毆,殺死了自己的遠房哥哥,這一輩子良心能安嗎?

荣洲独狼
2019-09-04

個人認為前面的罵人打鬥與本案關係不大,你不服可以報警或找村組幹部,唐家也不一定服,因為無故被罵,說車撞人可以找交警,撞了人你跑不掉的,碰瓷都能弄個三五百的。本案關鍵是最後提刀上門,這性質就變了,李父明知兒子拿刀為什麼不制止,如果唐雪真被殺了李父難逃罪責。到了唐家揚言殺人全家欲翻牆入內,唐雪驚聞必欲護得父母周全,她有權制止打上門來的惡人,當她出門時即遭攻擊,此時唐雪出門並不違法,卻遭不法侵害,在法不能讓步非法的精神下反擊沒錯。有人說水果刀,明知外面有人揚言要殺他全家,她不有所準備,乞丐還有一根打狗棍呢。在這裡不用糾結李某有沒有刀的問題。在遭受攻擊時揮舞剝皮刀無果,請注意她已拿出剝皮刀,而李某悍不畏死照樣與唐雪打鬥,即然剝皮刀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只能換水果刀。此時唐雪乃然只是揮舞,以求自保。李某中刀後逃跑不法侵害中止,唐雪沒有追擊,沒有超出正當防衛範圍。這裡有個暴力對等問題,但前題是唐雪先用,沒有什麼殺傷力的剝皮刀不能制止不法侵害,被迫換水果刀自衛。如果在唐雪使用剝皮刀時李某退逃悲劇就不會上演。如果唐雪追擊又當別論。一此案被迫正當防衛。

幸福一生我是太上皇
2019-09-02

事情的起因就是,死者喜歡唐雪,而唐雪不喜歡死者,況且唐雪也要快結婚了,所以死者聽到唐雪要結婚了,心裡不痛快就喝了酒,藉著酒勁鬧事,死者自己也沒有想到事情會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死者一氣之下就拿去唐雪家砍門,唐雪聽到死者拿刀砍門,順手就拿了一個水果刀出來看看,唐雪沒想到一開門就被死者踹了一腳,唐雪為了自我保護就用刀捅傷了死者,此事純是自我保護,無需過多討論了。

刘呈橙
2019-09-01

我比較客觀、中立地論述一下。

春節期間,在外打工的兩位90後回到他們村裡過年,大年初四夜晚11點到初五凌晨1點發生的案件。

總共四次交鋒。

第一回合:村口的路上,唐的車刮擦到李,李辱罵唐。

第二回合:唐回去之後,叫唐父追到李家附近,父女二對一與李廝打。

第三回合:李父帶著李過去向唐道歉,李認為雙方各有受傷而且對方是二對一,所以唐家也要道歉,唐家拒不道歉。

第四回合:李持刀過去唐家砍鐵門,刀被村民們奪下,唐持刀衝出來互毆,一分鐘後李倒下。

春雨绵绵诚意满满111
2019-09-02

女方事實上自始至終非常強勢,不屬正當防衛,被控故意傷害罪有法律及事實依據。看問題應該從整體分析,不能僅侷限於一個情節。女方一開始明知男方醉酒亂罵而已,並沒有人身及財產嚴重受損,但女方卻事後糾集家人前往男方家對罵扭打(女方這種事後報復屬尋釁滋事),導致事件升級。接著男方在家人陪同下在白天首次前往女方家主動上門道歉,然後提出討要自己醉酒時被女方二人圍毆後的醫藥費,依法女方本應承擔一定的賠付責任。但很明顯對於男方先致歉後提出醫藥費的要求,女方依然毫不讓步,雙方沒有各退一步互相理解使大事化小。男方最後懷恨在心,於當天半夜持刀大聲敲門挑釁,女方完全可以閉門不出立即報警,但女方沒有這麼做,以“能打你一次還可以打你第二次”的強悍姿態持雙刀出門應戰,在男方手上刀具已被圍觀及勸阻的同村人奪下後依然持刀追殺(此時女方很清楚這可能意味著什麼結果即故意放任一方可能受傷害的結果發生)!綜上所述,雙方是因矛盾激化導致互毆致死的事實明顯,證據確鑿,應以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量刑。

腾空驾雾
2019-09-02

拿刀去人家的家,永遠不值得同情,不但不同情,而且,你的性質就變了,你由一個普通人就變成了一個罪犯,女孩有權對你反擊,不存在防衛過當,當正義與邪惡較量時,正義的一方必須勝,邪惡的一方必須敗,給邪惡讓步,這個民族就沒有希望,終久會被世界拋棄,勝利永遠是正義的,失敗永遠是邪惡的,要一擊命中,不能給罪犯有二次反擊的機會,不然的話,死的就是你父女倆,你沒有死在戰場上,更不能死在家門口,任何人挑戰軍人,都是不可以接受的。

落灯花IT
2019-09-04

當初一開始看到這條報道的時候,網上一邊倒都是支持唐家,認為唐雪是正當防衛。但是現在支持李家,認為唐雪是故意殺人的逐漸增多。對於事件本身真相,我沒有親眼目睹,不便過多評論。但是對於網上的評論卻看到了很多迥異之處:有人說死者沒帶刀,有人說死者的刀是死者的哥哥奪下的,有人說死者的刀是羅某奪下的,有的說唐雪出門的時候,李某被拉住了,是唐雪直接上前一刀斃命,有的說唐雪出門後,雙方扭打在一起,前來拉架的人害怕傷到自己都讓開了……!等等說法不一,真相只有一個,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多互相矛盾的說法?不知道這些人是不是都是在現場親眼目睹?如果不是在現場親眼目睹為什麼要編造各種說法?這人是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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