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國標規定不許搭載12歲以上人員,這個問題大家怎麼看?

10 個回答
波士财经

這個問題能怎麼看?涉及交通安全的規定,認真對待及嚴格執行唄。無有規矩,不成方圓。

首先,以12歲為一個上下標準,應有一定的道理。

電動車新國標實施後,也就是2019年4月15日後,公安交警部門同時加強了對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執法管理,規定不許搭載12歲以上人員。那麼就是可以搭載12歲及以下的人員。為什麼是12歲這個界限?按照年齡來看,應該是初中以下的學生,也就是允許載小學生,但小學畢業了就不能坐,大概是這個意思吧。

這裡面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考慮到12歲以上人員有能力自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另一方面新國際對動力、承載有所限制。如果從這兩個方面考慮,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畢竟交通安全無小事。

這個問題能怎麼看?涉及交通安全的規定,認真對待及嚴格執行唄。無有規矩,不成方圓。

首先,以12歲為一個上下標準,應有一定的道理。

電動車新國標實施後,也就是2019年4月15日後,公安交警部門同時加強了對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執法管理,規定不許搭載12歲以上人員。那麼就是可以搭載12歲及以下的人員。為什麼是12歲這個界限?按照年齡來看,應該是初中以下的學生,也就是允許載小學生,但小學畢業了就不能坐,大概是這個意思吧。

這裡面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考慮到12歲以上人員有能力自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另一方面新國際對動力、承載有所限制。如果從這兩個方面考慮,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畢竟交通安全無小事。

其次,也要認識到,電動車不是隻有送小孩子上學這個功能,而是一個萬能的交通工具。

因為電動車現在已經基本上取代了自行車,成為老百姓出行的重要工具。因為便利,所以流行。而老百姓出行,很多時候都是需要帶人的,比如夫妻聯袂、比如好友逛街、比如父子同行等等,這時候如果一個人騎一輛電動車,即不方便,還增加道路壓力。

第三,電動車從使用體驗上,載人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早期自行車載人都是司空見慣的事兒。而電動車不管是在結構上,還是在動力上,都比自行車更為穩健,所以載人的安全性,要比自行車更為靠譜。

而如果從安全角度來考量,那應該在源頭上來控制電動車的標準,比如速度等方面的限制,但也要兼顧到兩人乘坐的設計。

這個問題能怎麼看?涉及交通安全的規定,認真對待及嚴格執行唄。無有規矩,不成方圓。

首先,以12歲為一個上下標準,應有一定的道理。

電動車新國標實施後,也就是2019年4月15日後,公安交警部門同時加強了對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執法管理,規定不許搭載12歲以上人員。那麼就是可以搭載12歲及以下的人員。為什麼是12歲這個界限?按照年齡來看,應該是初中以下的學生,也就是允許載小學生,但小學畢業了就不能坐,大概是這個意思吧。

這裡面的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考慮到12歲以上人員有能力自行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另一方面新國際對動力、承載有所限制。如果從這兩個方面考慮,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畢竟交通安全無小事。

其次,也要認識到,電動車不是隻有送小孩子上學這個功能,而是一個萬能的交通工具。

因為電動車現在已經基本上取代了自行車,成為老百姓出行的重要工具。因為便利,所以流行。而老百姓出行,很多時候都是需要帶人的,比如夫妻聯袂、比如好友逛街、比如父子同行等等,這時候如果一個人騎一輛電動車,即不方便,還增加道路壓力。

第三,電動車從使用體驗上,載人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早期自行車載人都是司空見慣的事兒。而電動車不管是在結構上,還是在動力上,都比自行車更為穩健,所以載人的安全性,要比自行車更為靠譜。

而如果從安全角度來考量,那應該在源頭上來控制電動車的標準,比如速度等方面的限制,但也要兼顧到兩人乘坐的設計。

最後要說的是,既然是國標新規定,在執行上,大家還是要遵守。雖然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既然法律明確落實,還是依法辦事最好。推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文明交通,是個非常好的事情。

多吃青草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出臺,應積極引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相關理念,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主動對接發展需要和服務對象需求。

這方面,鐵路部門為我們做了很好的示範,根據社會發展變化,對符合購買半價車票條件的兒童身高標準由原來的1.1--1.4米提高到1.1米--1.5米。 據瞭解,原鐵道部1997年出臺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對兒童票規定,隨同成人出行、身高1.1米--1.4米的兒童,享受半價客票。此後的11年間,由於中國兒童的平均身高在逐年增高,但是1.4米的限高線一直沒有變。衛生部2006年12月31日發佈的全國第四次兒童體格調查結果顯示:6歲組男童身高從1975年的112.3釐米增加到2005年的118.7釐米,女童身高從111.5釐米增高到117.7釐米。因此,鐵路部門根據兒童身高變化,及時對購買兒童票標準進行了科學調整。

電動自行車帶人問題也一樣。按照規定,年滿13週歲至16週歲期間(一般在上初中),不允許騎乘電動自行車,只能自己騎單車上學。以自身經驗(本人上初中就騎單車),學校離家5公里內(一天2個來回就是20公里)身體就有些吃不消,何況很多學生離學校可能更遠。並且,以現在的交通環境,每天來回20公里,不僅身體吃不消,還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如果選擇坐公交,在擁堵的交通環境下,學生經常因堵車遲到。很多學生家長都不會作為首選。

現在的社會現狀:孩子在5公里外上學的,大多數學生家長,都首選開汽車,騎電動車接送孩子。而且,騎電動車接送孩子更方便靈活,更受大多數家長特別是買不起汽車的家長歡迎。

人們常說,電動車的2大功能,一是買菜,二是接送孩子。雖然是句玩笑話,但也反映了老百姓對選擇電動車出行的實際需求十分旺盛。不允許帶12歲以上孩子,無形中也為難住了一大堆家長。也許大家都有這種感覺,規定出臺了,但在學校門口,大街上,騎電動車帶大孩子,甚至成人的問題仍然屢禁不止。這背後的原因值得深思。

誠然,法規與情理是一枚硬幣的2面。情理說得通的,未必就符合法規。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一部交通法規的出臺,是為了更好服務廣大人民群眾,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電動車新國標出臺後,一定程度提高了群眾出行的安全性。相關配套政策的出臺,也是為了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但也需要結合實際,深入調查研究。

據相關部門統計,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發生,與騎車人違反交通法規有很大關係。也就是說,有效減少電動車交通事故,需要從規範人的交通參與行為這個源頭抓起。倒底與帶12歲以上兒童有多大關係,佔的百分比是多少,在此不敢旺下定論,需要相關部深入調查研究和詳細統計。

話又說回來,廣大人民群眾有需求,相關領域就需要有作為,有改革。這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據要求。如果調查研究的結論,即使電動自行車帶12歲以上兒童,也能夠有效保障安全,相關政策也是可以改革的。

讓廣大人民群眾滿意,這是我們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供結側改革的大方向。朝著這個方向發力,我相信,政策法規必然得到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的出臺,應積極引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相關理念,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主動對接發展需要和服務對象需求。

這方面,鐵路部門為我們做了很好的示範,根據社會發展變化,對符合購買半價車票條件的兒童身高標準由原來的1.1--1.4米提高到1.1米--1.5米。 據瞭解,原鐵道部1997年出臺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對兒童票規定,隨同成人出行、身高1.1米--1.4米的兒童,享受半價客票。此後的11年間,由於中國兒童的平均身高在逐年增高,但是1.4米的限高線一直沒有變。衛生部2006年12月31日發佈的全國第四次兒童體格調查結果顯示:6歲組男童身高從1975年的112.3釐米增加到2005年的118.7釐米,女童身高從111.5釐米增高到117.7釐米。因此,鐵路部門根據兒童身高變化,及時對購買兒童票標準進行了科學調整。

電動自行車帶人問題也一樣。按照規定,年滿13週歲至16週歲期間(一般在上初中),不允許騎乘電動自行車,只能自己騎單車上學。以自身經驗(本人上初中就騎單車),學校離家5公里內(一天2個來回就是20公里)身體就有些吃不消,何況很多學生離學校可能更遠。並且,以現在的交通環境,每天來回20公里,不僅身體吃不消,還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如果選擇坐公交,在擁堵的交通環境下,學生經常因堵車遲到。很多學生家長都不會作為首選。

現在的社會現狀:孩子在5公里外上學的,大多數學生家長,都首選開汽車,騎電動車接送孩子。而且,騎電動車接送孩子更方便靈活,更受大多數家長特別是買不起汽車的家長歡迎。

人們常說,電動車的2大功能,一是買菜,二是接送孩子。雖然是句玩笑話,但也反映了老百姓對選擇電動車出行的實際需求十分旺盛。不允許帶12歲以上孩子,無形中也為難住了一大堆家長。也許大家都有這種感覺,規定出臺了,但在學校門口,大街上,騎電動車帶大孩子,甚至成人的問題仍然屢禁不止。這背後的原因值得深思。

誠然,法規與情理是一枚硬幣的2面。情理說得通的,未必就符合法規。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一部交通法規的出臺,是為了更好服務廣大人民群眾,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電動車新國標出臺後,一定程度提高了群眾出行的安全性。相關配套政策的出臺,也是為了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但也需要結合實際,深入調查研究。

據相關部門統計,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的發生,與騎車人違反交通法規有很大關係。也就是說,有效減少電動車交通事故,需要從規範人的交通參與行為這個源頭抓起。倒底與帶12歲以上兒童有多大關係,佔的百分比是多少,在此不敢旺下定論,需要相關部深入調查研究和詳細統計。

話又說回來,廣大人民群眾有需求,相關領域就需要有作為,有改革。這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據要求。如果調查研究的結論,即使電動自行車帶12歲以上兒童,也能夠有效保障安全,相關政策也是可以改革的。

讓廣大人民群眾滿意,這是我們的初心和使命,也是供結側改革的大方向。朝著這個方向發力,我相信,政策法規必然得到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ping9559

電動車新規不允許帶12歲以上的孩子,不贊成,不在理,母親70多了不能坐車暈車嚴重,且自己不會騎車也不放心讓她騎,請問年紀大了就都不出門了,還是你們家都沒有老人,誰都有變老的時候,到時怎麼辦,還有新規電瓶必須在48伏以內也不贊成本來就是因為上班路遠選大功率的車,若是真想解決直接限速就是,為什麼大功率要考駕照,平白又讓老百姓花錢

秘语相传

電動車新規不讓搭載12歲以上的人,這個規定感覺有點不合理。

電動車新規不讓搭載12歲以上的人,這個規定感覺有點不合理。

電動車是一個人出行的工具,有的時候走親戚搭載一個人也不過分吧?

難道一家人有五個大人就要買五輛電動車?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機會開小車的。

有的人說,電動車隨便鑽,不是很危險嗎?

其實,相對於搭載一個大人,搭12歲以下的小朋友更加不安全,因為本來小孩子就有點多動,有的時候大人還要分心去照顧他。

電動車新規不讓搭載12歲以上的人,這個規定感覺有點不合理。

電動車是一個人出行的工具,有的時候走親戚搭載一個人也不過分吧?

難道一家人有五個大人就要買五輛電動車?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機會開小車的。

有的人說,電動車隨便鑽,不是很危險嗎?

其實,相對於搭載一個大人,搭12歲以下的小朋友更加不安全,因為本來小孩子就有點多動,有的時候大人還要分心去照顧他。

而且要是有人要出門,去公交車站坐車什麼的,出門也不方便。

例如大學生出門上學,也是學生,但是如果不能用電車,就只能坐其他車出去。

如果真的覺得電動車太危險什麼的,我覺得是駕駛規則,駕駛人素養,還有車速問題的原因。

電動車新規不讓搭載12歲以上的人,這個規定感覺有點不合理。

電動車是一個人出行的工具,有的時候走親戚搭載一個人也不過分吧?

難道一家人有五個大人就要買五輛電動車?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機會開小車的。

有的人說,電動車隨便鑽,不是很危險嗎?

其實,相對於搭載一個大人,搭12歲以下的小朋友更加不安全,因為本來小孩子就有點多動,有的時候大人還要分心去照顧他。

而且要是有人要出門,去公交車站坐車什麼的,出門也不方便。

例如大學生出門上學,也是學生,但是如果不能用電車,就只能坐其他車出去。

如果真的覺得電動車太危險什麼的,我覺得是駕駛規則,駕駛人素養,還有車速問題的原因。

費盡心思想能不能坐一個人,還不如把電動車速度降下來,電車本來就是省力的交通工具,比自行車好一點。

自行車都能載成人,那電車也一樣可以,不然就太不近人情了。

蜗牛说点事

電動車不許搭載12歲以上人員,源自廣西南寧的一次“颶風行動”,具體適用的法規為,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42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車可以搭載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駕駛時只可搭載一名12週歲以下兒童,搭載6週歲以下兒童應當使用固定座椅。

於是網友們炸鍋了,以後12歲以上的孩子,父母就不能送去上學了;夫妻倆買菜需要騎兩輛電動車;小夥也不能帶女朋友兜風了,女朋友只能和別坐寶馬了......多的不說,大家直接看圖吧。

電動車不許搭載12歲以上人員,源自廣西南寧的一次“颶風行動”,具體適用的法規為,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42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車可以搭載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駕駛時只可搭載一名12週歲以下兒童,搭載6週歲以下兒童應當使用固定座椅。

於是網友們炸鍋了,以後12歲以上的孩子,父母就不能送去上學了;夫妻倆買菜需要騎兩輛電動車;小夥也不能帶女朋友兜風了,女朋友只能和別坐寶馬了......多的不說,大家直接看圖吧。

電動車不許搭載12歲以上人員,源自廣西南寧的一次“颶風行動”,具體適用的法規為,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42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車可以搭載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駕駛時只可搭載一名12週歲以下兒童,搭載6週歲以下兒童應當使用固定座椅。

於是網友們炸鍋了,以後12歲以上的孩子,父母就不能送去上學了;夫妻倆買菜需要騎兩輛電動車;小夥也不能帶女朋友兜風了,女朋友只能和別坐寶馬了......多的不說,大家直接看圖吧。

電動車不許搭載12歲以上人員,源自廣西南寧的一次“颶風行動”,具體適用的法規為,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42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車可以搭載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駕駛時只可搭載一名12週歲以下兒童,搭載6週歲以下兒童應當使用固定座椅。

於是網友們炸鍋了,以後12歲以上的孩子,父母就不能送去上學了;夫妻倆買菜需要騎兩輛電動車;小夥也不能帶女朋友兜風了,女朋友只能和別坐寶馬了......多的不說,大家直接看圖吧。

電動車不許搭載12歲以上人員,源自廣西南寧的一次“颶風行動”,具體適用的法規為,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42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車可以搭載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駕駛時只可搭載一名12週歲以下兒童,搭載6週歲以下兒童應當使用固定座椅。

於是網友們炸鍋了,以後12歲以上的孩子,父母就不能送去上學了;夫妻倆買菜需要騎兩輛電動車;小夥也不能帶女朋友兜風了,女朋友只能和別坐寶馬了......多的不說,大家直接看圖吧。

佐脏痛

個人認為這個法律法規都是向好的方向發展的。十二歲以下是因為他們不具備現在社會長距離遠行的條件。公交堵車,私家車不是每個家庭都能負擔的,打車那就更不可能,沒有人會打車上學放學。所以會允許十二歲以下可以由父母騎行出行。當然法律法規也是人定製的,制定規則的人就不會考慮方方面面,當然社會等級也是中上層。他不會去詢問一個耕種的農民對此事的看法。。舉個例子吧。我需要帶年紀大的父母吊點滴,醫院就離我家兩公里,我家沒能力買車,那我如何帶我父母去醫院,連續十天半月的,你可能會說我不孝,不能打車麼?但是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的。當然啦,這個例子片面,但是不能排除事實。當然也有好交警不會追究,說明情況還是可以的。不喜勿噴,涉嫌違規聯繫刪除。。。

风声水起155941859

允許12以下,就不充許12歲以上,弱弱的想一下,也許這些磚家或有些官員可能想超重了回影響安全吧。但是電動車出事基本上是因為電動車沒有準守交通規則、隨意亂竄紅燈、走機動車道、過小路沒做到一停二看三同過等。而因為背一個人了出事故基本很少,,,,,如果人為干預不要背一個12以上,那這些18以下12以上是不是要鼓勵自己開電動車(除非他們開車或坐車除外),還有如果倆個人本來出行只要一部電動車就可以,歸定了要騎倆部車了,增加了馬路的擁擠……

风雨同舟128500597

這款規定嚴格說來是極端錯誤的。能帶12以下的人就不能帶12歲以上的人,這不很矛盾嗎?人與人為什麼有這大的差距呢?要麼徹底不問大小一個不許帶,要麼就最多許帶一個健康能自理的人,否則,頒步這項規定就是不合實際的霸王條款,還需有關職能部門重新考慮一番,給電動車一個合乎實際的新國標規定,贏得民心,合乎民心,創造一個全新的現代電動車時代。

冰焰

根據有關方面的解釋,這一規定的設計初衷是為了保證群眾安全。但是,我對比心存疑問,首當其衝的問題便是,以12歲為界限一刀切地做籠統規定,12歲以下的便可以搭載,而12歲以上的便不能搭載,究竟這個12歲的標準是怎麼來的呢?恐怕搭載2歲的小孩子,比搭載17歲的高中生會危險很多吧?

據報道,前段時間國家出臺、生效了電動車的新國標。根據新國標的有關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行車速度不能超過25km/h,整車重量不能超過55kg,並且要具有腳踏騎行的能力,即在車身上安裝腳踏板,以便在電量不足時能夠踏行。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就不能歸為電動自行車,而只能認定為電動摩托車,歸入機動車的範疇。而如果想騎電動摩托車,則需要考取相應駕照並上牌落戶。

根據有關方面的解釋,這一規定的設計初衷是為了保證群眾安全。但是,我對比心存疑問,首當其衝的問題便是,以12歲為界限一刀切地做籠統規定,12歲以下的便可以搭載,而12歲以上的便不能搭載,究竟這個12歲的標準是怎麼來的呢?恐怕搭載2歲的小孩子,比搭載17歲的高中生會危險很多吧?

據報道,前段時間國家出臺、生效了電動車的新國標。根據新國標的有關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行車速度不能超過25km/h,整車重量不能超過55kg,並且要具有腳踏騎行的能力,即在車身上安裝腳踏板,以便在電量不足時能夠踏行。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就不能歸為電動自行車,而只能認定為電動摩托車,歸入機動車的範疇。而如果想騎電動摩托車,則需要考取相應駕照並上牌落戶。
新國標同時限制了騎車人搭載乘客,統一規定只能搭載12歲以下的兒童,而不能搭載12歲以上的青少年、甚至是成年人。有關方面解釋說,根據電動車的設計標準,電動車的可承載重量是有限的,而12歲以上的青少年和成年人的體重較重,加上騎車人的體重以後便大大超過了電動車的可承載重量。因此,騎電動車只能搭載12歲以下的兒童。

雖然這一規定的設計初衷是為了保障行車安全,但是,恐怕不能達到目的,同時也會侵害群眾的出行方便。眾所周知,12歲以下的小孩子辨認能力、控制能力都普遍較低,被搭載時很有可能不能保持安穩乘車。相反,12歲以上的青少年就規矩很多了。所以,搭載12歲以下的小孩子不見得會更安全。同時,很多12歲至16歲的青少年,具有搭載電瓶車上學的強烈需求,如果這樣一刀切地不允許搭載他們,那他們如何上學呢?難道專家派專車接送他們嗎?

所以,這一規定值得商榷。

根據有關方面的解釋,這一規定的設計初衷是為了保證群眾安全。但是,我對比心存疑問,首當其衝的問題便是,以12歲為界限一刀切地做籠統規定,12歲以下的便可以搭載,而12歲以上的便不能搭載,究竟這個12歲的標準是怎麼來的呢?恐怕搭載2歲的小孩子,比搭載17歲的高中生會危險很多吧?

據報道,前段時間國家出臺、生效了電動車的新國標。根據新國標的有關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行車速度不能超過25km/h,整車重量不能超過55kg,並且要具有腳踏騎行的能力,即在車身上安裝腳踏板,以便在電量不足時能夠踏行。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就不能歸為電動自行車,而只能認定為電動摩托車,歸入機動車的範疇。而如果想騎電動摩托車,則需要考取相應駕照並上牌落戶。
新國標同時限制了騎車人搭載乘客,統一規定只能搭載12歲以下的兒童,而不能搭載12歲以上的青少年、甚至是成年人。有關方面解釋說,根據電動車的設計標準,電動車的可承載重量是有限的,而12歲以上的青少年和成年人的體重較重,加上騎車人的體重以後便大大超過了電動車的可承載重量。因此,騎電動車只能搭載12歲以下的兒童。

雖然這一規定的設計初衷是為了保障行車安全,但是,恐怕不能達到目的,同時也會侵害群眾的出行方便。眾所周知,12歲以下的小孩子辨認能力、控制能力都普遍較低,被搭載時很有可能不能保持安穩乘車。相反,12歲以上的青少年就規矩很多了。所以,搭載12歲以下的小孩子不見得會更安全。同時,很多12歲至16歲的青少年,具有搭載電瓶車上學的強烈需求,如果這樣一刀切地不允許搭載他們,那他們如何上學呢?難道專家派專車接送他們嗎?

所以,這一規定值得商榷。

農追風

這人都帶了,還區分年齡這不是爆出了專家思想的齷齪,為啥不從自身實際解決,規範制度使用電動車,安全宣導,買車帶保險不就挺好的,我這佳麗敦大學畢業的都能想這麼好,你外面蹲大學的想不到這利國利民的法則?


這人都帶了,還區分年齡這不是爆出了專家思想的齷齪,為啥不從自身實際解決,規範制度使用電動車,安全宣導,買車帶保險不就挺好的,我這佳麗敦大學畢業的都能想這麼好,你外面蹲大學的想不到這利國利民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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