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車撞了,對方全責,他有車商業保險,但是他不願意墊付治療費,該怎樣對付這樣的人?

10 個回答
Last Forever
2019-03-10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出現事故是誰都不願意發生的事情(除了碰瓷的),雙方不僅會有身體上的傷害,還會耗費大量的金錢和時間來處理事故。所以按照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儘快解決,對雙方都是一個好的結果。

第一,關於費用的墊付問題。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事故費用需要責任方墊付,墊付只是一種人道主義行為,可以雙方協商。如果實在有困難可以讓交警要求對方保險公司先行墊付一部分或者申請道路事故援助基金,這些都要找交警。但是有一種情況責任方會主動墊付費用,那就是在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傷的交通事故中負有主要以上責任的,會被以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主動墊付取得諒解書,在法院審判的時候會酌情減輕刑罰。

第二,扣留事故車輛的問題。如果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人傷,交警就會扣留車輛進行檢測,一般在十五個工作日就會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最長不超過兩個月。在此期間事故車輛是不收取停車費用的。如果交警通知車主去提車,車主逾期不去的,才會收取停車費。以前交警會向車主收取押金才讓提車,但是這個制度在全國範圍內已經取消了,交警是不會收取押金的。兩個月之內交警一定會通知車主去提車的。還有種情況就是傷著向法院提起財產保全,法院會扣留事故車輛,在此期間的停車費用需要車主自己負責。

第三,在處理事故中交警的責任。在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之後,其實交警的工作就已經結束了。你可以向交警提出進行雙方調解,但根據你說的估計調解的可能性不大。

目前你最好自己付錢做好治療,保留好相關的票據,向對方或者他的保險公司索賠。但是保險公司賠付只會賠付醫保用藥範圍內的藥物和治療費用,至於營養費,看護費,誤工費之類的法律有相關的規定,很清楚的。保險公司賠付之後的就需要對方車主賠付,如果對方不配合你就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會給你們好好算清楚各方該賠多少。很多交通事故的訴訟案件都會在法院的庭前調解階段結束,雙方按照法官調解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雙方分歧太大,調解不成就會進入法院訴訟階段,這個時候還需要排隊等待案件的審理,從提起訴訟到得到賠償款大概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非常耗費時間!

下面是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的處理程序,希望大家依法依規做事,畢竟安全的出行才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人被車撞了,對方全責,他有車商業保險,但是他不願意墊付治療費,該怎樣對付這樣的人?
梁小跳跳跳跳
2019-05-06

先說結論:如果不是你送去醫院,不墊付不出面不探望 讓保險公司專業的人去。

去年在家裡的小區,就出了一次險,我轉彎,左前方有車,右邊有摩的下客,方向就往右邊多打了一點,但是絕對有很大的餘地,結果轉彎動作已經完成方向回正準備直行,被人跑過來踢車門敲玻璃,說我壓著他了。

(後來我看了一下監控,我車子已經完成轉向,離他有五十公分,他自己倒退一步準備轉身,結果直接把腳塞到了我的右後輪下)

我下車一看,是一個不太正經的六十多歲的老年人,我問他是否需要去醫院,他說當然需要,我說可以,我報警了 你等警察來了就去醫院,然後我會報案,保險公司的人回頭會聯繫你。

結果我剛做完這些事情,我爸不知道從哪裡跑出來,搞得我好像撞死人了一樣。非要他自己送去醫院,讓我留著等警察,我等警察來了,把案子記錄了,去調取監控,警察來了一看,說:自己認倒黴吧,你也很冤,但你是開車的。 OK 我認。

這時候保險公司的人打電話,問我在哪個醫院,我就和保險小哥一起去了醫院,醫生說沒什麼問題。給了保險小哥看了視頻,我說按這個情況,你們會怎麼處理,保險小哥看了一下那個老人的狀況和醫院拍的CT,說:這情況 按照我們處理這個情況,最多就給一千塊加上醫療費。然後這個案子就結掉。

對面不樂意,說要兩千醫療費,還要包括接下來一週的誤工費,合計開口要五千。

我聽了這個回覆,叫上我家裡人就準備走,跟老人說:這樣你樂意在醫院住多久你就住多久,回頭把醫療費,醫藥費什麼的發票,你的誤工證明銀行流水帶上,我們去保險公司,讓他們賠你。

媽的,一點屁事都沒有,給一千都算多了,照我的意思給醫院說沒事,買瓶紅花油自己塗去,老子好好轉個彎你他媽腳塞我車輪下,還他媽訛錢。

結果 我爸怕事,非要去談,談下來,除開醫療費我們墊的錢,加上賠償一千五,對方寫個條子。保險公司只認一千的額外賠償和七成的醫療發票,另外的五百自己出。

後來事情搞完,我就得出,有時候長輩真的只會添亂,什麼都不懂,非要往上面湊,明明一件很小的事情,買了保險就應該由保險公司承擔的事情,非要湊上去顯錢多。還有,以後出了事情,撞了人,不是急救不是非要你開車送去醫院的,留著等警察,報保險,然後全程不出面,扣車就扣車。因為我們去了起不到作用,反而會對自己造成不好的結果,術業有專攻,保險公司面對這樣的情況多了去了,為什麼不讓他們做呢? 一年一萬多的保險買了不是就是為了應對這樣個情況嗎?

微爱黎明
2019-03-12

我這個有發言權,我父親騎電瓶車與一輛汽車

剮蹭,脊椎壓縮性骨折,後面簡單敘述,有人說要給車主談賠償,不管保險公司賠多少,我們自己感覺不合理,我們也一直沒有見過車主,費用都是自己掏,因為發生地在常州,沒有時間天天跑,最後找了一個律師去談,比我們自己想象的還多,醫藥費單據都保留保險公司會給的,如果自己家裡實在沒有錢,可以找保險公司墊付,當時保險公司一直給我父親打電話說給付點醫藥費,我們沒有讓他們墊付,最後律師介入保險公司也就不打電話了,最後提醒律師也很黑,讓我父親去簽字說找保險公司談賠償,結果裡面有一個是合同,意思是不管後面賠償有多少錢,我們只拿固定的賠償金額,最後律師拖著!

张裕峰律师
2019-03-11

他不願意付,就自己先行墊付,治病要緊。法律沒有規定責任人必須墊付,所以,我們只能先行墊付。之後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就起訴。一般車主都有保險,所以,他們對這樣的事並不會積極去處理,遇到同樣的情況,不要一味的等待,先治病。

我本人去年讓車給撞了,昏迷了有半個小時才醒過來,醒過來車主早就跑了,監控錄像也沒找到這輛車,最後,醫療費都是自己花的。有時候我們必須明白先幹什麼,後幹什麼,家有三件事,先撿要緊的做。同時,要明白,法律不是萬能的,不可能事無鉅細,什麼都規定,也沒有絕對的公平,所以遇到事情要冷靜處理,不能盲目去要求別人做自認為別人應該做的事,沒有那麼多應該做的事,即便有,也不要有那麼大的期待,社會變了,人也要跟著變,你不變,就會耽誤事,做錯事。用正確的方式去處理事兒,而不是由著自己的想法去做事。

圣光之子
2019-03-10

親身經歷,座標威海,14年夏天,在單位停車場倒車的時候撞了個同事(幾千人的大廠,在一個廠區,但是不認識),被撞的直接被自己的同事拉著去醫院檢查了,我等保險和交警,檢查完醫生說就是軟組織挫傷,沒大事,檢查費用二百多吧,也就是拍了個片,保險說不用報交警了,直接給她一千五,被撞的不願意,加上邊上各種親戚朋友出招,我就直接報了警,直接走程序。說說結果吧,被撞的泡了兩個月的病假,所有的費用都是保險出的,因為是倒車,交警定的我的全責,所以第三天就把車提出來了,出事之後沒幾天就聽朋友跟我說,那個被撞的剛生完二胎四個月,本來就想休月假,現在被你碰上了,本來沒事也得休月假,正好有人負責給開工資了(月假沒有工資)。

所以,所以出了這種事,還是三不原則吧,人心險惡!

爪機黨打字不易!

天空不再蓝60
2019-04-02

講個自己年前的事情,我開車下高架,因堵車走的慢,後面的士不知道什麼情況,車溜了撞到我!因為第一次不懂所以還是各種角度拍照。

的士司機當時也是滿口說他認全責。

因後面堵車嚴重所以我們先把車遷到了高架下面找了個不礙事的地方停下報警叫保險,一切都看起來這麼順利的做了!交警也認定了對方全責!

我後面去對方保險指定定損點修車,幾次和的士聯繫說已經定損劃價,司機說讓我自己先墊付,後面把發票發給他再轉賬給我。就這樣我車修了錢2498付了。發票發過去了。的士遲遲不給修車錢。前前後後要近個把月,的士有天給我打電話說就只有2400要不要。絕望的心累啊!車剛買三個月,修車跑來跑去來來回回車費,車輛車損,請假誤工費都沒考慮呢!真是人與人一點點的誠信都沒有!所以感覺還是不要對人太過於信任!墊付是對於對於別人是信任,但是你不知道別人下一步會做什麼!所以最好直接讓他們找保險賠付員!也不要留自己號碼!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茶馆说事
2019-03-22

那要看你是覺得錢重要,還是人重要了。

既然對方有商業保險,說明現場對方已經報了保險和交警處理。那他墊不墊錢,已經不重要了,反正到最後保險肯定會賠的,你只要把住院的單據保留好就可以了。

如果我開車撞了人,我肯定也不會墊付醫藥費的,但是會把傷著送到醫院,然後報交警和保險公司。

可能又會有人說,你不是個好人,是冷血動物。那是因為你沒遇到過,難纏的傷者家屬。

前兩年,我一親戚開車撞了一個闖紅燈的中年大叔,當時抱著好心,把人送到醫院,跑前跑後的交醫藥費,辦理住院手續。這個傷者的兒子,來到醫院後,不分青紅皁白的,甩了我親戚一巴掌,把單據什麼的全搶走了。交警定責,我親戚負主要責任,保險公司賠付時,對方死活不願意給醫院繳費單據。最後還是傷者出院後,我親戚提著果籃上門去,求了很久,才妥協的。

你說這事鬧的

社會風氣就是被一些無賴搞壞了,一出事,大家都怕後續麻煩纏上自己,還不如就按照法律法規處理,反正有保險,到最後誰都不會吃虧。


人被車撞了,對方全責,他有車商業保險,但是他不願意墊付治療費,該怎樣對付這樣的人?
人被車撞了,對方全責,他有車商業保險,但是他不願意墊付治療費,該怎樣對付這樣的人?
人被車撞了,對方全責,他有車商業保險,但是他不願意墊付治療費,該怎樣對付這樣的人?
用户66641349353
2019-03-10

我的經驗就是:一旦事故發生,不墊付,不探視,不調解,我兩次事故第一次是我正常行駛通過紅綠燈,電動車闖紅燈撞我車上了,交警事故認定書處理結果電動車主責我次責,賠償調解是電動車70%機動車30%,處理事故的交警說,在常州市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通常是機動車無責的情況下會給個不注意觀察路面的理由承擔30%,特殊情況除外。第一次沒有經驗,買禮物探視+墊付醫藥費,自己報保險修車,結果修車費用大於醫藥費,也就是說對方還要再賠付我修車錢,交警說讓對方再掏錢給你可能性不大,於是交警出面讓對方自己出錢再去檢查看病,我拿發票去保險公司報銷,後幾經周折總算扯平費用。第二次也是對方電動車闖紅燈70%責任,直接遵循三不原則,告訴交警找保險公司處理,把保險公司手機告訴對方,三個月後保險公司通知我簽字結案,對方醫藥費多少沒問也不知道,

进阶中的法律民工
2019-04-06

對方不願意墊付醫療費,對傷者來說可能很不理解。但是我有代理過原告,也有代理過被告,接觸的多點。這種情況也很常見了,在法律上確實沒強制性規定,任何一方必須墊付醫療費用。

人被車撞了,對方全責,他有車商業保險,但是他不願意墊付治療費,該怎樣對付這樣的人?不願意墊付醫療費用,大部分情況下並不是司機不願意承擔責任而是“不敢”。這是現實的情況決定的,現在一旦傷者去了醫院,即使你積極主動的承擔醫療費用,積極跟傷者家屬溝通。通常會出現什麼樣的情況呢。看見自己的家人受傷,有幾個人能平心靜氣的好好溝通,分清責任的,大部分都是指責和謾罵或者無休止的糾纏。看不見底的醫療費用,對交通事故送來的傷者,醫院心裡都有數的很。基本上不可能因為你的態度好而改變他們的訴求,更有甚者訴求只會越來越多,越來越離譜。本來買有保險的話,這些保險公司都是直接賠付的,一切按照程序走就行了,又何必要去承受這些,如果最後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按照認定書上的責任,多付了,你又能要得回來麼?雖然這種說法看起來不太近人情,但是從道德的高點來考慮問題和從現實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畢竟是不同的。

人被車撞了,對方全責,他有車商業保險,但是他不願意墊付治療費,該怎樣對付這樣的人?碰上這種人就走正常的訴訟程序吧,其實也沒有其他好的辦法了,保存好所有的相關票據,看你後續需要主張什麼費用,都留下相關的票據和依據,等到傷情好轉後,可以去出具事故交通認定書的交警部門去調取肇事方的身份信息和車輛信息,按照這些信息和之前保存的票據和依據,委託律師或者自己寫好起訴狀和證據目錄,到交通事故發生地點所屬的管轄的法院立案即可。之後就只有耐心等待開庭了。

明月婉儿
2019-03-10

親身經歷,我是傷著。責任主次,對方主責。對方態度惡劣,我報的交警、救護車,對方再沒露面。

我受傷,修養治療一段時間,對方不露面,協商無從談起。

入院第三天起訴車主、司機、保險公司,保全對方車輛。歷時一年多,舉證、傷情鑑定,賠付我支出的所有費用,住院治療費、誤工費、陪護費、交通費、鑑定費、訴訟費…

我個人覺得積極救人、報警,墊付部分檢查治療費是道義,一定程度上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保險公司說墊付費用,留好單據,接著就報了)。當然不墊是本分,只是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了而已,雙方都沒有好處。傷著的資金得不到及時報銷,車主的錢也少花不了,保險公司還得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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