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報!黃山一女子在公交行駛中拉扯毆打司機,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你怎麼看?

10 個回答
律典通
2019-07-17

該縣警方通報稱,2019年7月9日,祁門縣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接報警稱,公交車司機在行車過程中被人毆打。該局通過立案偵查發現:7月9日7時許,程某(女,54歲,金字牌鎮人)因前一日乘坐金字牌鎮至祁門縣城的公交車未果一事,上車後與駕駛員汪某男,45歲)發生爭執,並在該公交車行駛過程中對汪某進行拉扯、毆打,後被其他乘客制止,幸未造成嚴重後果。目前,程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公交、大巴車上拉扯毆打司機,是拿整車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做賭注。重慶大巴墜江事件,更是令人對這種行為深惡痛絕。

10·28重慶公交墜江事故

2018年10月28日10時08分,重慶市萬州區一輛22路公交車在萬州長江二橋橋面與一輛紅色小轎車發生碰撞後,墜入江中。
2018年10月29日14時20分,經公安機關走訪調查並綜合接報警情況,初步核實失聯人員15人(含公交車駕駛員1人);10月31日0時50分,黑匣子打撈出水並交給當地公安部門;10月31日23時28分,重慶萬州長江二橋墜江公交車被打撈出水; 11月1日15時,已找到13名遇難者遺體,身份已全部確認,仍有2人失聯 。
2018年11月2日,公交車墜江原因公佈,據車內黑匣子監控視頻顯示,系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

該縣警方通報稱,2019年7月9日,祁門縣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接報警稱,公交車司機在行車過程中被人毆打。該局通過立案偵查發現:7月9日7時許,程某(女,54歲,金字牌鎮人)因前一日乘坐金字牌鎮至祁門縣城的公交車未果一事,上車後與駕駛員汪某男,45歲)發生爭執,並在該公交車行駛過程中對汪某進行拉扯、毆打,後被其他乘客制止,幸未造成嚴重後果。目前,程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公交、大巴車上拉扯毆打司機,是拿整車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做賭注。重慶大巴墜江事件,更是令人對這種行為深惡痛絕。

10·28重慶公交墜江事故

2018年10月28日10時08分,重慶市萬州區一輛22路公交車在萬州長江二橋橋面與一輛紅色小轎車發生碰撞後,墜入江中。
2018年10月29日14時20分,經公安機關走訪調查並綜合接報警情況,初步核實失聯人員15人(含公交車駕駛員1人);10月31日0時50分,黑匣子打撈出水並交給當地公安部門;10月31日23時28分,重慶萬州長江二橋墜江公交車被打撈出水; 11月1日15時,已找到13名遇難者遺體,身份已全部確認,仍有2人失聯 。
2018年11月2日,公交車墜江原因公佈,據車內黑匣子監控視頻顯示,系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致車輛失控。

但即便在墜江事件後,全國仍有多次曝出搶奪方向盤、對駕駛員實施暴力干擾等事件發生,真是讓人捏了一把汗。隨後,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專門對此聯合出臺了《關於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

意見是這麼規定的:

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人員,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駕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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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叶下避雨的青蛙
2019-07-19

謝邀,拉扯司機的新聞已經不是新鮮的事情了,或許因為這樣的事情經常的發生,大家都已經見怪不怪。但有一點很有趣,那就是為什麼總是多發生在女子身上呢?重慶萬州的那場交通事故,因為女乘客抱怨司機沒有到站停車導致自己坐過站而大發脾氣;最近國航的員工擬是精神病患者乘坐公交車與人發生衝突的事件;還有黃山女子公交司機的事件。

能在公交車上發生的事情能有多大的事情,大多是雞毛蒜皮吧了,只不過你多說一句,我氣不過還上一句,你來我往,導致打打出手的事情發生。我們在此不去仔細討論誰對誰錯的問題,只想談談出現這樣的事情,該不該動手的問題。

打人者無論在對也是錯,這個道理無論在哪裡也是說的通的,哪怕這個公交司機是個滿口汙言穢語,出口成章的傢伙也是一樣,有句老話說的好,狗咬你一口,難道你還要咬狗一口嗎?這話糙理不糙,皮糙裡不糙。因為此時司機並不是單純的公民,而是一個牽繫整車安全的舵手,你即使對該人一萬個不滿意,也要為了整車人的安全著想。

站在乘客的角度,遇到蠻不講理胡說八道的司機,你應該怎麼做,或者能怎麼做呢?

1、你可以拿出你的手機,拍下或者錄下該司機的不當行為,這就是證據,無論是下車後項公交公司投訴該司機還是向社會曝光這種司機,都是你的權利,作為一個乘客,你有監督職責,作為一個當事人,你有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

2、倘若司機的行為過分的話,你也可以選擇報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站在司機的角度上講,遇到蠻不講理的乘客,又該怎麼辦呢?

1、選擇忍讓,越是理論越是容易爆發衝突,越是容易產生廝打的可能。從公交公司和乘客的角度來說,公交畢竟是服務行業,服務行業哪有不受委屈的,忍一點不單單為了自己,也是為了整車乘客的安全。

2、但一味的忍讓,有時候換來的不是理解,就時就要選擇報警,讓專業的人管理專業的事情,才是化解矛盾的最好的選擇。


最好一點建議,在公交車上與司機拉扯,即使你的不經意的行為,也可能讓你受到刑事處罰的可能,因為涉及整車人的安全,所以你的行為有可能是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個犯罪,犯罪,犯罪,重要的事情說三遍,一旦坐實,刑期長短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你會因為犯罪留下終生抹不去的案底,這個案底不僅會影響到你的工作,生活而且還會影響到你的直系親屬,你的老公,老婆、兒女等。三思而後行!

唯美风景在路上
2019-07-17

只要駕駛員不是危險駕駛,哪怕他再有天大的錯,哪怕他態度惡劣,哪怕他素質多差。只要車在行駛中,也絕沒有你搶奪方向盤和拉扯毆打駕駛員的理由和藉口。

靈魂他衹能獨行
2019-07-17

又抓獲一名恐怖分子啊。

老兵
2019-07-16

公交在行駛中搶奪方向盤的確不應該,這樣會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危及司機和乘客的人身安全。但是,現在有的公交司機服務態度很差,危及乘客生命安全的事時有發生。有一次我在廣東韶關四通市場買了一袋米乘坐曲江到市區32路公交車,米剛放上車人還沒上去,司機就關門開車了,夾著我一個75歲的參戰老兵拖行了幾米遠,我大聲叫你想死了我還沒上車就開車,這樣才把車停下讓我上車。這樣的司機也怪不得人們怨恨他們。

wyssyw13579
2019-07-16

有些事情也不能完全怪乘客,現在有的司乘人員素質也差,這個月11號早上7點25左右我在杭州乘坐182路公交車問司機樹蘭醫院哪裡下車,他就態度很不好的說上面都有叫我自己看,原先對杭州美好的印象一下子沒有了!

诚信居家装饰76000305
2019-07-16

重慶公交車墜江事件就是例子,一車鮮活的無辜的生命被一個人葬送了,為啥還會出現這樣的事,不管怎麼說,也不能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吧,就是司機做的再不對,有的是管他的人,可以投訴,為啥要採取極端的方法呢?你拘留,判刑,必須重判,殺雞儆猴,不然以後這樣的事件會經常發生的

用户71975635687
2019-07-15

為什麼現在司機和乘客誤會這麼受,以前很少,問題是以前公交客運企業配乘務員,現在沒有了,因為司機一人邊開車邊顧旅客上下車難免會分心而引起誤會,加上現在公交線路站點有欠缺,加上現在司機素質差有你愛座不座,反正我工資不會少,還有拿著雞毛當令牌,一旦引起誤會總是乘客買單不公!!!!!!

酒仙会公司
2019-07-16

現在信息化時代,誰都有手機接受新聞消息,這樣事件發生了多少次了?對於危害公共安全罪難道一點也不知道?不識字沒文化?狠鬥私字一閃念,怎麼看也是刁民潑婦,司機有錯就去投訴報警,你非得現場擾亂司機開車?治法盲用猛典,發揮老一代治理這種人的辦法:批鬥遊街,公審公判。

雪山飞狐596366
2019-07-17

國人有一句話,有理走遍天下,可以說這句話,早已根深蒂固!然而法的意識卻淡薄,遇事總是有理,為理不惜用違法去換取!真的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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