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繼承問題?

農村弟兄兩個,老大因為上大學後戶口遷移到城市,而老二一直在農村和父母在一起,幾十年後當二老過世後,老大有沒有權利繼承農村的房地產呢?
2 個回答
土砖家
2017-05-19

老大不能繼承農村的房地產。

農村宅基地是村民按照“戶”申請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權屬於“戶”內家庭成員共同共有。“戶”內某個或者數個家庭成員死亡,並不必然導致“戶”的消滅。只要“戶”沒有消滅,宅基地使用權仍然是家庭共有財產而非被繼承人個人財產。

老大已經將戶口遷出,不再是“戶”內家庭成員,不是宅基地使用權人。

本案例中,如果老二和二老是一個戶口本的話,事實上並不發生繼承,所以也談不上老大能不能繼承農村的房地產。除非“戶”內沒有家庭成員或者老二跟二老不是一個戶口本,那可以發生繼承,按照法定繼承原則,老大跟老二一樣,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均有權通過繼承房屋使用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繼承問題?

经典人生e
2017-02-18

農村宅基地不能繼承。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佔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單獨繼承你父親的宅基地,但你可以繼承你父親的房屋並且繼續使用這塊宅基地,並且應當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著物而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的規定,向甲村所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農村宅基地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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