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寫的婆婆的名字,婆婆要求我們幫忙還房貸,說房子以後是給我們的,我該幫忙還嗎?

10 個回答
房产驿站
2019-08-19

我覺得該還還是得還。但最好還是把該說明的情況說清楚,不要引起家裡其他人的不滿,畢竟家裡的事還是家裡人能解決最好。

自己要做的就是:

1、先寫協議,和婆婆寫個協議,最起碼還款的時候也是名正言順。不能讓家裡人還以為你想要房子,給婆婆還月供。

2、做好每月還款記錄,每個月還多少錢,轉賬記錄要保存,以備不時之需。

3、最後立遺囑,不能一開始立遺囑,主要考慮到當事人的情感,還有就是萬一離遺囑,你們不幫忙還款了咋辦。所以遺囑只能等到你們還款差不多的情況下,然後考慮離遺囑或者婆婆把房證過戶你們名下。

總得來說,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房子最後的歸屬問題,只有把最終問題說明確了,該還的還得還。

祝大家買到心儀的房子,如果買房有什麼不懂,可關注我諮詢哦!

用户抖音之
2019-08-16

我請你們不要就這樣毫無理由毫無條件的相信了你婆婆的口說無憑!這個是未知數的要求,說什麼等她老了走了就把這房子給你們,這個是沒有保障的話語,不能當真……沒有白字黑子的法律憑證是不可靠的!免得到時竹籃打水一場空……

以我為事實,我家有兩姊妹,我是哥哥,還有個妹妹,我在沒結婚之前父母買了套房子,是屬房貸型的,那時房本是我母親的名字,等我結婚了,房貸還沒還完,我在結婚之前自己用全款買了套新房,從此就搬離父母,不再同住,我結婚時,父母年級有點大了,還貸有點力不從心了,那時母親要求我們幫她還貸,說什麼以後她們的房子歸我們所有……我答應了並幫她們還完房貸,等我父親去世後,我母親說話不作數,她把房子的一半股份分給了我妹妹,這就等於我們兩夫妻白付了房貸還吃了虧……就後悔當初沒有作法律依據憑證!

你看看,像這樣的事件能再讓它歷史重演嗎?我想是不會吧!除非是通過律法途徑方可!切記謹慎!


我請你們不要就這樣毫無理由毫無條件的相信了你婆婆的口說無憑!這個是未知數的要求,說什麼等她老了走了就把這房子給你們,這個是沒有保障的話語,不能當真……沒有白字黑子的法律憑證是不可靠的!免得到時竹籃打水一場空……

以我為事實,我家有兩姊妹,我是哥哥,還有個妹妹,我在沒結婚之前父母買了套房子,是屬房貸型的,那時房本是我母親的名字,等我結婚了,房貸還沒還完,我在結婚之前自己用全款買了套新房,從此就搬離父母,不再同住,我結婚時,父母年級有點大了,還貸有點力不從心了,那時母親要求我們幫她還貸,說什麼以後她們的房子歸我們所有……我答應了並幫她們還完房貸,等我父親去世後,我母親說話不作數,她把房子的一半股份分給了我妹妹,這就等於我們兩夫妻白付了房貸還吃了虧……就後悔當初沒有作法律依據憑證!

你看看,像這樣的事件能再讓它歷史重演嗎?我想是不會吧!除非是通過律法途徑方可!切記謹慎!


头像酱酱酱
2019-08-14

其實現在大多數人都處於這個狀態,就打個比方,我跟我男朋友認識的時候,他的父母在之前就已經為他準備了一套房子,可是這套房子戶主名字是他父親,但是說實話未來還是給我們倆結婚用的,目前來看,我們結婚後會住到這套房子裡面,貸款也會落到我們頭上,但是我現在明確知道,婚後我不會出一分貸款錢,還貸的事就是我男朋友的事了,並且我也不會要求他們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我沒有那個想法,同時也不會拿我的工資去給他們家還貸,即使我嫁過去,我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還是那句話,不做“扶貧式結婚”。

紫丁香60338927
2019-08-18

別傻了,你還的是真金白銀,是真的錢。以後的事真的難說。我父親結婚後拿工資,我奶奶說是幫忙收著,一收整十年的工資,等我父親分家時,一分錢都沒有給,連鍋和碗都沒有分到,我父親還是找同事借錢買的鍋碗。錢還是在自己手裡好。有句話說的好,錢撒手三分低。錢借出去的,給人保管,幫忙還錢的,錢出去了,錢能不能要回來還二回事。你婆婆明明是算計你了,那你婆婆怎麼不把房子過戶給你或者房產證上加你名字呢?再說還房貸的事!

LIN1988
2019-08-14

首先,您婆婆說的是幫,意思就是義務的;婆婆算盤打的真好,現在誰能保證自己不離婚,不被離婚;

其次,寫的是您婆婆的名字,請問和您有關係嗎;

再次,個人建議您直接拒絕,因為您只是住,但是你沒有擁有權.使用權.買賣權,房產作為大宗項還是分清楚的好,既然和您沒關係,您直接拒絕,如果婆婆說您現在住的是她家,那麼換而言之就是這種家庭不值得您留戀,或者您可以在外面租房。

叶律师
2019-08-14

不動產比較特殊,根據《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的權屬以登記為準。

所以說,房產證寫的是婆婆的名字,登記在婆婆名下,那房子便是屬於婆婆所有。至於你們幫忙還還貸,這個性質可能還存有爭議,可能是對婆婆的贈與行為,也可能是與婆婆之間的借貸關係。但是,基於雙方家庭成員的特殊關係,加上“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若無法對自己主張提供證據證明,那法律性質認定可能存在較大的爭議。

至於婆婆說房子以後是你們的,這個可能是涉及繼承的問題。

根據《繼承法》規定,若被繼承人有遺囑,則按照遺囑內容繼承。沒有留下遺囑,則按照法定順序繼承。所以婆婆要是留有遺囑,那可能還好。若沒有遺囑,根據規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所以,你們能否繼承全部的遺產,這個確實也不好說,還要看繼承人的人數。

廖彩琳律师
2019-08-14

婆婆的確可以通過遺囑,或自然繼承或過戶給你們

第一,自然繼承情況

如果婆婆只有你丈夫一個兒子,並且是個傳統女性,公公也已經去世了,那麼應該問題不大。

畢竟,一般我國現有情況,也沒幾個人把房子捐出去,或者遺囑送給其他人,那麼婆婆百年之後,如果只有一個兒子,並且老伴已經去世情況下,根據自然繼承,房子歸配偶,父母,子女。

這種情況下,沒父母了,也沒配偶了,只有一個兒子,那麼肯定房子就是給兒子了。

這時候也許會有人問,自然繼承兒子繼承了,作為兒媳有份嗎?

在自然繼承中,由於是婚後繼承,那麼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也就是兒媳也有份。

第二,遺囑繼承情況

如果不是一個兒子,或者存在其他可能自然繼承有人分割的情況下,婆婆可以通過提前寫遺囑,把房子全部留給兒子和兒媳,這點也沒有任何問題,畢竟房產證只有婆婆一個人的名字,婆婆有完全的財產分配權利

第三,提前過戶

當然還在貸款過程中,不方便過戶,除非錢已經還完了。

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第一,遺囑的法律效力,並且如果婆婆擔心,寫了遺囑,被兒子兒媳怠慢,可以附條件遺囑,這樣可以保證得到一定的照顧。

遺囑最好公證,這樣可以保證法律效力

第二,作為兒媳,需要說,婆婆可以遺囑指定只給自己兒子,那麼這個房子,的確可能存在婆婆不給你們,遺囑給別人,或者中途賣了幹別的,也存在只給兒子

那麼貸款是你們一起承擔,但是房子最終只有你老公所有,離婚時候你是分不到的

我知道,這時候你會說,貸款是用的夫妻共同財產還的啊

但是這種情況,此類貸款其實會屬於贈與,就是送給老人的,並不會影響房產

所以,劃重點,並不是你證明你參與還了貸款,房子你就有份了,沒有任何份,除非加名。頂破天,也就勉強你說是你們借給婆婆的。

房子是不可能因為你們給貸款就和你們有任何關係的,除非繼承給你們,或者貸款還完了,過戶給你們。

所以,給女方說,必須要明確以下幾點

1,房子具體怎麼屬於你們的,一定要委婉的瞭解清楚

2,房子是隻給兒子,還是屬於你們兩個,也需要了解清楚,畢竟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對女方還是有影響的。

3,給貸款,算借貸,還是贈送呢?也要想清楚,會有人說到時候婆婆百年去世,還借貸呢,誰來還?

但是如果那時候婆婆真去世,房子給別人了,好歹借貸根據規定,繼承房產的人,因為繼承了錢財就有責任還借款。

最後想說,如果婆婆人很好,你們也無所謂這點貸款,那就更不用計較,就算贈送給婆婆,感謝養育之恩吧,房子就看她自己怎麼處理了。

牛妈聊生活
2019-08-18

問題說的比較籠統,不知道你丈夫是否是獨生子,婆家就你丈夫一個孩子嗎?不知道是在什麼情況下,婆婆付的首付,房產證上也寫上了她的名字,但卻要你們還貸,是你們的婚房嗎?

你的問題涉及到我國現行兩部法律——《物權法》和《繼承法》。

根據《物權法》規定,房屋的權屬以登記為準,房產證寫婆婆的名字,登記在婆婆的名下,那就是婆婆的房子,和你們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至於婆婆說,你們現在負責還貸,房子以後歸你們所有,除非婆婆現在到公證處去,立下房子歸你們所有的遺囑,否則這就是一句空話。按照《繼承法》規定,若被繼承人有遺囑,則按遺囑內容繼承,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至此,你對此事法律上是如何規定,弄清楚了吧。

對此,牛媽提幾條建議,僅供參考:

第一、明確界線,不貪心。中國幾千年的傳統,即使兒子結婚了,也沒有孩子已自立門戶的概念,仍然延續著還是一家人,沒有分家的概念。但牛媽建議,感情上可以不分家,經濟上一定要分家,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你的房子,你還貸,我的房子,我還貸。不貪心,不覬覦,人財不要,自財不丟。

第二、與丈夫統一思想,一致對外。在這件事情上,一定要和丈夫統一思想,爭取支持。婆婆畢竟是丈夫的親媽,丈夫可能會感情用事,還會怪你不相信他媽,在這種情況下,你一定要有耐心,態度溫和地向丈夫普及法律知識,擺事實,講道理,最終讓丈夫支持你的決定,與婆婆的交涉也由丈夫出面。

第三,如果你們的經濟條件很好,每月還貸不算什麼,那由你們還貸也沒什麼,畢竟還有子女給父母買房的呢!但這是建立在你們心甘情願替公婆還貸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想著這房子以後歸你們的基礎上,否則,很有可能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

祝你幸福!


問題說的比較籠統,不知道你丈夫是否是獨生子,婆家就你丈夫一個孩子嗎?不知道是在什麼情況下,婆婆付的首付,房產證上也寫上了她的名字,但卻要你們還貸,是你們的婚房嗎?

你的問題涉及到我國現行兩部法律——《物權法》和《繼承法》。

根據《物權法》規定,房屋的權屬以登記為準,房產證寫婆婆的名字,登記在婆婆的名下,那就是婆婆的房子,和你們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至於婆婆說,你們現在負責還貸,房子以後歸你們所有,除非婆婆現在到公證處去,立下房子歸你們所有的遺囑,否則這就是一句空話。按照《繼承法》規定,若被繼承人有遺囑,則按遺囑內容繼承,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至此,你對此事法律上是如何規定,弄清楚了吧。

對此,牛媽提幾條建議,僅供參考:

第一、明確界線,不貪心。中國幾千年的傳統,即使兒子結婚了,也沒有孩子已自立門戶的概念,仍然延續著還是一家人,沒有分家的概念。但牛媽建議,感情上可以不分家,經濟上一定要分家,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你的房子,你還貸,我的房子,我還貸。不貪心,不覬覦,人財不要,自財不丟。

第二、與丈夫統一思想,一致對外。在這件事情上,一定要和丈夫統一思想,爭取支持。婆婆畢竟是丈夫的親媽,丈夫可能會感情用事,還會怪你不相信他媽,在這種情況下,你一定要有耐心,態度溫和地向丈夫普及法律知識,擺事實,講道理,最終讓丈夫支持你的決定,與婆婆的交涉也由丈夫出面。

第三,如果你們的經濟條件很好,每月還貸不算什麼,那由你們還貸也沒什麼,畢竟還有子女給父母買房的呢!但這是建立在你們心甘情願替公婆還貸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想著這房子以後歸你們的基礎上,否則,很有可能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

祝你幸福!


Julie小姐姐
2019-08-14

這樣的情況,我參照現狀判斷,老人名下的房子有貸款,肯定近期5年內入手的。一般老人名字的房子都沒有貸款的。說一般情況啊。那麼讓新夫妻還房貸,是男方家庭條件偏差,或者你丈夫能力偏差,沒有自己的錢付首付,或者男方父母對家庭狀況,相對有控制慾。至於還貸款,其實你們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你們又住在房子裡,還款,是義務和責任啊。到最後是不是給你們,一是看男方有沒有兄弟姐妹,而是看你們婚姻持續狀況。未來的事情不好說。不過,建議,你們夫妻財產,各自管理,還款期間,各自作賬。

走切当尼姑
2019-08-14

不住,不惦記,有那個能力自己貸一套。婆婆既然要寫她自己的名字,她自己有沒有能力還不清楚?既然她沒能力,又要兒子媳婦還貸款,那她貸什麼?為什麼不直接兒子貸?婆婆的名字就是全家的事,多子女的更麻煩。老公的名字就是兩口子的事,有麻煩以後都扯不到其他兄弟姑子。

不建議,她兒肯定是拿了夫妻財產給她的,你老公要拿你攔不住。現在又故意在你面前提這一嘴,除了故意讓你再另外拿錢出來我不曉得還有其他什麼意思,我認為你可以明目張膽的說你要自己貸一個,兩口子的名字。至於你老公對這件事同意與否,最後就看你怎麼想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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